长沙市科学技术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现代农业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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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科学技术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现代农业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长沙市科学技术局,长沙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13.03.21

•【字号】长科发〔2013〕12号

•【施行日期】2013.03.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长沙市现代农业特色产业科技

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科发〔2013〕12号

各区县(市)科技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长沙市现代农业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的扶持与管理,培育长沙现代农业产业,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长沙市现代农业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长沙市财政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长沙市现代农业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长沙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长发〔2012〕1号)文件精神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制定的《湖南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湘科农字〔2010〕26号)的有关规定,为加强现代农业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的建设,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强化管理,促进区域农业特色资源的开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示范基地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特色鲜明,具备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具有一定产业规模和较大发展潜力,对发展现代农业有较强示范和引导作用的区域。示范基地按行业划分为种植类、养殖类、农产品加工类、综合类。

第三条示范基地的申报条件

(一)地域范围明确。可以由一个或多个乡镇组成,分布相对集中,有核心示范区和辐射区。

(二)产业优势明显。主导产业突出,能形成相应的产业链或产业集群。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或科技示范大户相对聚集,有较强的竞争力,对促进农民增收和区域经济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示范基地应重点在优质水稻、绿色蔬菜、优质果茶、良种畜禽、特色水产、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核心示范区的产业规模要求为:种植业的面积不低于1000亩,或者年产值不低于500万;养殖业、综合类的年产值不低于500万;加工业的年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对于产品特色十分鲜明的规模可适当放宽。

(三)创新能力强。示范基地对科技创新有较强的内在需求,基本形成了适应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的创新体系,与高校、科研机构有广泛的产学研合作,有较强的技术引进、集成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各示范基地的新品种(产品)应占所有品种(产品)的60%以上,无公害产品率达应达到100%。

(四)组织管理到位。区县(市)科技部门重视示范基地建设,扶持措施得

力。建立健全了“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利益共享机制和管理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市场网络齐全。

第四条示范基地的申报审批

(一)示范基地项目申报单位应为龙头企业或农村专业(科技)合作组织。项目申报集中在每年的第1季度,其他申报程序按照每年的《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执行。

(二)长沙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在实地考察和组织专家评审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示范基地,联合下文予以认定并授予“长沙市现代农业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牌匾。

(三)长沙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以下达科技计划项目的形式对示范基地进行连续3年的支持,每个项目年资助额度为20—30万元。示范基地所在区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应进行资金配套,比例不低于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支持经费的50%,若配套资金不到位的,则第二年市级不给予示范基地资助。项目承担单位对财政资金必须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

第五条示范基地项目的实施

(一)示范基地项目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各项目承担单位每年4月对照《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开展自查,填写年度检查表(见附件),连同相关附件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评估合格者继续拨付下一年度经费,不合格者停止拨付资金,连续两年评估不合格者取消示范基地称号。

(二)示范基地项目的其他相关管理工作按照《长沙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及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示范基地项目实施完毕后,不再纳入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科技计划管理,但可以申报其他科技计划项目。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长科发[2007]39号文件同时废止。

第八条本办法由长沙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长沙市现代农业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项目专家评审表

2、长沙市现代农业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年度检查表

附件1

长沙市现代农业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项目专家评审表

1、平台组建的必要性(满分5分,小计:)

A大(5-4分)B较大(3-2分) C一般(1-0分)专家具体意见(限100字)

2、依托单位基础条件(满分25分,小计:)

2.1上年度的资产规模(得

分:)

A 3000万元以上(5分)

B 1000万元—3000万元(4-3分)

C 1000万元以下(2-0分)

2.2管理机制和水平(产权明晰、管理科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完

善)(得分:)

A好(5-4分)B较好(3-2分)C一般(1-0分)

2.3场地和设备仪器等基础设施情况(得分:)

A能满足组建平台需要(5分)

B基本满足组建平台的需要(4-1分)

C不能满足组建平台的需要(0分)

2.4 近三年来每年的研发投入(科技投入)情况

A占年销售收入的5%以上(5-4分)

B占年销售收入的3%-5%(3-2分)

C占年销售收入的3%以下(1-0分)

2.5组建平台的资金保障能力(得

分:)

A强(5-4分) B较强(3-2分) C一般(1-0分)专家具体意见(限100字)

3、拟组建平台的现有基础(满分45分,小计:)

3.1运行管理机制的合理性(得

分:)

A:合理(8-7分)B较合理(6-4分) C一般(3-0分)

3.2对科技资源的整合能力(得

分:)

A强(5-4分)B较强(3-2分) C一般(1-0分)

3.3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得分:)

A强(5-4分)B较强(3-2分) C一般(1-0分)

3.4 领导者的资历和业绩(得分:)

A资历水平高并主持过同类科技平台工作(10-8分)

B资历水平高并主持过科技平台工作(7-5分)

C其他(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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