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学概论(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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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 (一)国家公务员的录用与任免 录用制度适用于初次进入行政机关,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 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录用条件分为机关职位条件(指有 编制空缺和职位空缺)和报考资格条件(又分为法定资格条 件和机关拟定资格条件)。 录用的主要方式是考试考核。遵循公开、平等、竞争和择 优的原则。 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 领导成员职务 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 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免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转换职位任职的;晋升或者降 低职务的;离职学习期限超过1年的;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 常工作1年以上的;退休的;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国家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确实因为工作需要,经过任 免机关批准,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内兼任一个实职。国家公 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
行政机关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行政机关组织系统实行从属制领导。

中央行政机关


地方行政机关的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 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有三类:(1)行政公署。(2)区公所。 (3)街道办事处。 由政府的职能部门设立的、代表自己进行管理的称为“派 出机构”。主要有:(1)公安派出所,由公安局派出。(2)税 务所,由税务局派出。(3)工商所,由工商局派出,等等。




(二)公务员的奖惩 1、公务员的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 重点是工作业绩。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 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2、奖励,是在考核基础上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 成绩和贡献以及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的褒奖和 鼓励。奖励的种类: 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 授予荣誉称号。 3、惩戒,是指对违反行政纪律尚未构成犯罪,或虽 然构成犯罪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务员应当承 担纪律责任的公务员给予的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 职、开除。
三、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行政法律关系
主体—行政主体
行政相对人
行政法律关系 三要素
客体—物、行为、
精神财富
内容—当事人的权
利和义务
主体必须有一个是 国家行政机关
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 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行政法律关系 的特征
主体的权利义务是由行 政法预先规定的,没 有选择余地
发生的纠纷和争议可通 过申请复议、诉讼 方式解决
第三节 行政行为和行政法制监督
基于法律的国家强制性
行政行为
法律许可范围内的自由裁 量性
概念
特征
单方意志性
效力先定性
指行政主体在其职权范围内依 法对行政相对人实施的具有 法律效力的行为。
无偿性 主动性与被动型
行政行为的生效要件
行政主体 无瑕疵 相对人 无瑕疵 目的和内 容无瑕疵 程序和形 式无瑕疵
教学重点:
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及基本原则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的概念、种类
第一节行政法概述
行政法的概念和渊源
行政的概念
行政的特点
是行政主体的特定活动 是行政主体以国家名义 实施的活动 依法行政 具有国家强制性
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事务 所作的决策、组织、管理 和调控等活动的总称。
行政法中的“行政”特指国家行政机关 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活动




(三)公职的退出 1、退休。退休的原因是:(1)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2)完全丧失工作能 力;(3)根据公务员法第88条的规定提前退休。 2、辞职。辞职包括辞去领导职务和辞去公职。辞去领导职务分为:(1)法 定辞职;(2)个人辞职;(3)引咎辞职。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①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②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 限的; ③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④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3、辞退。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了辞退的5种情形。但有下列情形不得辞退: 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 疗养期内的;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①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②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③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 合理安排的; ④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 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⑤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 年内累计超过30的。
行 政 法 的 基 本 原 则
合法性原则——依法行政
合理性原则——合理行政
合理性的标准有三——正当性、客观性、适度性 此外,还有程序正当、权责统一。


案例1:
2009年11月,成都市金牛区的唐福珍为了阻止自己的房 屋被有关部门拆迁而站在楼顶抗争,最后在身上泼上汽 油点燃打火机自焚。


案例2:


(四)公务员权益保障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处分等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可 以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 以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 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 核,直接提出申诉。 行政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对公务员造成名誉 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 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记者:你为什么会盯住获嘉县这一段路程,是因为它具有代表性 还是因为什么? 王金伍:因为获嘉是比较严重的。 记者:能严重到什么程度? 王金伍:我指严重的是基本上它这个公开化,就说这个,特别到 夜间,三辆车五辆车到那儿都是给钱不要票就可以走了。 记者:就是这儿变成大家一个公开的秘密了。 王金伍:对啊,对于货车司机来说是个公开秘密。 解说1: 这个公开的秘密,其实并非直到现在才被发现。实际上,在2011 年九月份,就已经有媒体报道了获嘉交警乱收费的现象,而很多知道 王金伍的司机也打电话向他诉苦。 记者:他们怎么找到你的? 王金伍:去年刚开始的时候,(今年)上半年有好多司机反映,说 获嘉的交警罚款比较乱。我到八月份,我专程过来到获嘉看,看了以 后,情况也就像司机们说的一样,到每个路口都有交警,他也不说啥 原因,反正到跟前罚款票都填写好了,你就要掏钱,这是正常,白天, 掏钱给票,一百块钱,他都填写好了你去把驾驶证拿去一登记,并且 是现金罚款。到夜间跟车去看啊,就是到那五十块钱,不要票就过去 了,这是司机们说的和我看的一样。最后把这个事情通过我反映,向 媒体也披露,我也投诉了。
行政主体
类型
内部行政主体 外部行政主体
概念
公民 行政相对人 法人
种类
不具法人资格 的其他组 织
概念
外国组织和个 人
第二节 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略)
国家行政机关的概念
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依 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对国家各项行政事 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国家机关。 它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行政法 律各项的主体之一。
公务员的基本义务
(政治、工作、廉政、职业道的 与社会公德义务)
(1)模范遵守宪法、法律。 (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 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损害公务员的权利,其救济途径为申诉;如果损害的是公民 的权利,其救济途径为复议、诉讼和请求国家赔偿。



பைடு நூலகம்

解说2: 当时的王金伍帮助其他被罚款的司机提起行政复议,但 是行政复议信都被如数退回,并且没有告知王金伍任何原 因。 王金伍:就是说行政复议这个路已经走不通了,对他 这个罚款,乱罚款,收钱不开票这个情况,先后向获嘉公 安局、获嘉纪委、新乡市纠风办、新乡市公安局这些部门 反映,还有省纠风办,到国务院纠风办,各级反映。 记者:然后这些一层层的反映都没有效果? 王金伍:都没有作出答复,并且这个过来看,交警罚 款、乱罚款还是一样的,收黑钱还是照旧。所以在这个情 况下司机们说也看到了,媒体也报道了,也投诉了,改变 不了。后来我说咱们拿证据说话。因为这个录像很简单, 必须录到他清楚接钱这些画面,所以这个历时时间比较长, 将近十一个月,用十一个月时间,前后断断续续录了54段 录像。 记者:大概300多分钟的录像在十一个月当中完成的?
2009年11月末,海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结果和海 口市卫生防疫站复检证实,统一蜜桃多、农夫山泉等三 款饮料砒霜成分超标,被指不能食用。相关厂家陷入 “砒霜门”。这一事件发生后,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 家工商总局领导的指示精神,12月2日,省工商局成立了 以黄成模局长为组长的调查组,后查明,海口市工商局 的抽样行为是在依法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但在工作过程中在抽样时没有完全执行国家工商总局规 定的工作流程,也没有按规定要求检验机构将检验结果 通知食品生产者。企业要求复检后,在与企业就复检具 体细节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直接送检,不符合程 序要求。同时在没有事先履行告知程序的情况下在媒体 上发布《消费警示》,公布错误的信息,给生产企业造 成了不良影响
行政法的概念和特点
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的特点
内容广泛
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职权 而产生的特定法律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和。 行政法的核心是控制行 政权的运行。 命令、管理、服从性质明显
表现形式多样
实体性和程序性规范相互交织
行政法的渊源
行政法的渊源

河南人王金伍,他本人就曾经是一名大货 车司机,就在本周四(2012、11、29)的 时候,《面对面》对他进行了采访。
二、国家公务员 公务员及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国家公务员范围的界定和分类 1. 公务员,是指各级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行使行政职 权、从事国家行政公务的人员。所谓工勤人员,如打字员、清 洁工等,是在国家行政机关内从事后勤杂务的人员。 《公务员法》N0.2: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 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职务与级别:公务员职位类别按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 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 别。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 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 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 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 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 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
拘束力 行政行为 的法律效力 公定力
执行力
确定力
行政行为分类(重点)
按是否 针对 具体 的人或 事, 分为:
抽象行 政行为
行政立法行为; 行政解释行为; 行政措施制定与 发布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
具体行 政行为
行政许可;行政征 收;行政确认; 行政强制;行政 处罚;行政裁决 等。
案例
1992年5月20日,某乡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对个 体工商业经济实行强制整顿和管理的决定》的文 件,文件列举了对5种情况的个体户要予以取缔。 乡政府个体经济管理办公室根据该文件,强行扣 缴了38个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宣布从即日起 予以取缔,并剪断电源线,迫使其停产停业,给 个体工商户造成重大损失。38个个体工商户在上 访未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 政诉讼,请求撤销乡政府的决定,发还营业执照, 恢复营业,并赔偿损失。 问题:乡政府的决定是抽象行政行为还是具体行 政行为?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义务
权利:(公务权利和个人权利) (1)身份保障权,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 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 (2)执行公务权,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权力。 (3)工资福利权,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4)参加培训权,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5)批评建议权,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 评和建议。 (6)申诉控告权,对有关处分决定,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 有关机关和负责人滥用职权违法处理的行为提出控告。 (7)辞职权,可以依照国家公务员法规提出辞职。 (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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