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叶仓库管理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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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ZZY 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GZZY G.18.03.01(YL)01—2012 烟叶仓库管理工作指南
2012-12-04发布2012-12-10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料供应部归口并负责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原料供应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俊。

本标准审核人:刘孜。

本标准批准人:方静。

本标准2012年首次发布。

烟叶仓库管理工作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烟叶仓库管理的安全、硬件条件及设备配置、检测设备配置及烟叶收发等管理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CORESTA GUIDE NO.2 《PHOSPHINE FUMIGATION PARAMETERS FOR THE CONTROL OF CIGARETTE BEETLE AND TOBACCO MOTH》
GBZ2-2002 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T 15227-2007 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检测方法
GB/T 23220-2008 烟叶储存保管方法
YC/T 31-1996 烟草及烟草制品试样的制备和水分测定烘箱法
YC/T 205-2006 烟草及烟草制品仓库设计规范
YCT 300-2009 片烟储存养护通用技术要求
YC/T 322-2009 片烟储存养护气调贮存法
YC/T384-2011 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Q/GZZY G.03.02.01(YL) 烟叶流转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 降温通风
以降低库内空气温度为目的而实施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

3.2 降湿通风
以降低库内空气湿度为目的而实施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

3.3 气密性能
幕墙可开启部分在关闭状态时,可开启部分以及幕墙整体阻止空气渗透的能力。

3.4 甲类仓库
按照YC/T 205-2006《烟草及烟草制品仓库设计规范》设计修建,或经改造后符合YC/T 205-2006《烟草及烟草制品仓库设计规范》的仓库。

3.5 乙类仓库
早期修建的烟叶仓库或其他通用仓库,且搬运装卸条件及楼层载荷适合于纸箱装片烟储存的仓库。

3.6 丙类仓库
因仓库储存条件限制或因装卸、载荷条件限制,但经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后可储存纸箱装片烟或烟梗的仓库。

3.7 丁类仓库
专指离壁式洞库。

3.8 常规储存
指烟叶在常温仓库下以非密封的方式进行储存。

3.9 降氧储存
将烟垛用密封材料密闭,通过在垛内添加吸氧剂、充入氮气或二氧化碳等方式,改变贮藏环境中的气体成分以达到防治害虫、避免烟叶霉变的一种储存养护方式。

3.10 密封非降氧储存
将烟垛用密封材料密闭,不添加任何吸氧剂或其他气体,通过隔绝或降低外界不良因素影响而避免或减少烟叶霉变、虫害的一种储存养护方式。

3.11 仓库单元
四周均有墙体的独立的储存空间。

3.12 防霉剂
特指富马酸二甲酯
3.13 储存质量
指烟叶在储存过程中因内在因素及外在环境因素综合作用所导致的烟叶的使用价值状况。

烟叶储存质量异常主要有烟叶水分超限、霉变、虫害、压油、串吸异味、过度醇化等等。

3.14 烟叶异味
有别于烟草本香的可明显识别的其他气味。

主要有霉味、油味等。

3.15 烟叶过度醇化
指烟叶达到最佳醇化状态后,烟叶继续发生变化使其内在品质开始下降,烟叶内在品质低于最佳使用价值的状态。

一般来讲,在贵州省内气候条件下储存的烟叶,经常规储存超过3个自然年度,即可视为过度醇化烟叶。

储存年限越长,内在品质下降越严重。

4 烟叶仓库安全管理
4.1 烟叶仓库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遵照YC/T384-2011《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第1部分基础管理规范》相关条款执行。

4.2 烟叶仓库消防安全管理
4.2.1 烟叶仓库消防设施设备管理遵照YC/T384-2011《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第2部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4.16消防设备设施条款执行。

4.2.2 烟叶仓库现场消防管理参照YC/T384-2011《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第2部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4.1.2生产现场消防安全条款执行。

4.3 烟叶仓库电气安全管理
遵照YC/T384-2011《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第2部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4.1.1生产现场电气安全条款执行。

4.4 烟叶仓库装卸作业安全管理
遵照YC/T384-2011《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第2部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4.5.2装卸场所条款执行。

4.5 烟叶仓库电梯及叉车安全管理
遵照YC/T384-2011《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第2部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4.10.6电梯相关条款及4.10.7厂内专用机动车相关条款执行。

4.6 烟叶仓库熏蒸杀虫作业安全管理
遵照YC/T384-2011《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第2部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4.3烟叶杀虫及《烟草行业熏蒸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5 烟叶仓库硬件条件及设备配置
5.1 烟叶仓库租赁选择
5.1.1 储存条件。

优先选择甲类仓库,尽可能避免选择丙类仓库。

5.1.2 物流条件。

库点应处于交通运输便利地段,库区内物流通道适合大型运输车辆运行,库内水平或垂直运输条件良好,适合机械装卸搬运作业。

5.1.3 环境要求。

库区应处于地势较高,通风条件良好,不受洪水、内涝威胁的地带。

库区应远离居民生活区,周边不应有气站、油站等危险源。

5.2 烟叶仓库储存环境应具备的温湿度要求及储存条件改善性维护
5.2.1 烟叶仓库储存环境温度要求。

烟叶仓库应具备将储存环境温度控制在30℃以下的能力。

5.2.2 烟叶仓库隔热性能维护。

对于夏季库内温度持续超过35℃的库房,应考虑对库房顶棚做隔热处理,降低夏季库内空气最高温度。

5.2.3 烟叶仓库储存环境湿度要求。

烟叶仓库应具备将储存环境相对湿度控制在70%以下的能力。

5.2.4 烟叶仓库防潮性能维护
5.2.4.1 改造返潮严重的地坪。

对于返潮严重的地坪,应考虑通过改造地坪基础结构、铺设防潮材料等方法,阻断地下水向地坪的毛细渗透,有效改善地坪的防潮性能。

5.2.4.2 改善仓库气密性能。

检查仓库门窗的缝隙,使用适当材料将缝隙、孔洞封闭,提高仓库的气密性能,有效阻隔库外潮湿空气的渗透。

5.2.4.3 应保持库外排水沟渠畅通不积水,减少库基散湿。

库基外墙附着的青苔,应定期清除。

5.2.4.4 每年春季来临前,应针对库房的漏点、防潮性能进行检查和改善维护,使之达到烟叶储存所需环境要求。

5.3 检测设备配置及管理
5.3.1 水分检测仪器。

参照YC/T 31-1996 《烟草及烟草制品试样的制备和水分测定烘箱法》的要求配备相应水分检测仪器。

5.3.2 温湿度检测仪器。

烟叶仓库每个单元均应配备性能可靠的温湿度检测仪器,温度测量精度:
±0.3℃,湿度测量精度:±3%。

推荐悬挂式数显温湿度计或手持式数显温湿度计,有特殊要求的可选用自动温湿度记录仪器。

悬挂式数显温湿度计或干湿球温湿度计悬挂或设置于中央走道的一侧,避免辐射热的影响,离地面高1.5m左右,根据仓库单元大小,每单元设置1~2只。

5.3.3 小型气象站。

自有仓库库区应建立小型气象站或室外温湿度观测窗,安装在库区外地势较高、通风良好的地方,以监测库区气象情况并指导自然通风作业。

5.3.4 检测设备管理,根据公司相关体系文件执行。

6 烟叶入库管理
6.1 烟叶入库安排及调库原则
6.1.1 通用原则。

原则上,年度新烟A类模块成品片烟、上等烟叶、进口烟叶应安排进入甲类仓库储存,其他成品片烟安排进入甲类或乙类仓库储存。

在甲类、乙类仓库不足的情况下,可进入丙类仓库存放。

成品片烟新烟、C类模块片烟及下低等烟叶不宜进入丁类仓库存放。

6.1.2 调库安排。

租用丁类仓库的卷烟厂,宜每年进行一次调库工作。

已自然醇化到位且预计较长时间不使用的烟叶,宜调入丁类仓库存放。

6.2 烟叶入库前的准备
6.2.1 仓库整理。

烟叶入库前应对仓库进行整理和清洁,空仓应使用防护剂进行消毒。

防护剂推荐菊酯类药剂,如溴氰菊酯、高效氯氰菊酯等。

6.2.2 垫材准备。

采取常规养护措施或非降养密封储存方式进行养护的烟叶,使用0.1mm(10s)及以上聚乙烯薄膜作为货位垫材。

采取降氧储存方式进行养护的烟叶,垫材及密封材料使用0.12mm(12s)及以上多层共挤尼龙复合膜,以保证密封堆垛的气密性。

6.3 烟叶入库检验
6.3.1 数量检验。

按照Q/GZZY G.03.02.01(YL)01-2012《烟叶流转管理办法》4.3.2条、8.3.2条相关条款执行。

6.3.2 初烤烟、白肋烟及香料烟储存质量检验。

每批在100件以内取10%的样件,每超过100件应增抽3件。

6.3.2.1 水分检验。

现场进行感官检验,初烤烟、白肋烟以烟筋稍软不易断、手握稍有响声、不易破碎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若感官检验不合格,按YC/T31测定水分。

水分大于18.0%为烟叶水分不合格。

香料烟以手握松开后能自然展开,烟筋稍脆不易断、手握稍有响声不易破碎为准;若感官检验不合格,按YC/T31测定水分。

水分大于15.0%为烟叶水分不合格。

6.3.2.2 烟叶异味检验。

对现场打开的烟包进行异味感官检验,并进行记录。

6.3.2.3 虫情检验。

目测有无虫害痕迹,并进行记录。

6.3.2.4 霉变检验。

采用感官检验的方法,叶面或把头有白、青色绒毛状物或有炭化发黑或鼻闻有霉味的即为霉变烟叶。

6.3.3 成品片烟储存质量检验。

每批次等级按3%随机抽样,不足100箱按3箱抽样。

如发现异常,可将抽样比例扩大到5%以上。

6.3.3.1 水分检验。

采购入库烟叶必须进行水分检验,厂际间调拨视情况进行水分检验。

样件开箱后每箱在表层10cm以内和20cm以深分别取一个样,按YC/T31测定水分,分别记录表层水分和中心水分。

水分大于13.0%或低于11.0%为烟叶水分不合格。

6.3.3.2 异味检验。

参照6.3.2.2条款
6.3.3.3 虫情、霉变、压油检验。

打开片烟烟箱,先检查表面是否有霉变、虫情,然后在箱内翻起5cm~10cm厚叶片,检查霉变、虫情、压油程度。

第二个样箱,取相反的箱面,超过2箱时,所取箱面交替进行。

6.3.4 包装物检验。

目测包装物破损情况,视情况修补或更换包装物。

6.3.5 检查完毕,据实填写烟叶入库检验记录单。

6.3.6 不合格烟叶的处置。

6.3.6.1 水分超限烟叶的处置。

除做好记录、报告程序外,水分超限烟叶尽可能安排在储存条件较好的具备除湿条件的仓库储存,并按
7.2.7.1、7.2.7.2条款布放防霉剂。

6.3.6.2 虫情烟叶的处置。

除做好记录、报告程序外,有活虫烟叶应采取隔离措施并安排熏蒸杀虫,熏蒸完毕检查无任何虫态的活虫后按正常程序入库贮存。

6.3.6.3 霉变烟叶的处置。

除做好记录、报告程序外,安排对霉变烟叶进行加工清理,加工清理完毕后,尽可能安排在储存条件较好的具备除湿条件的仓库储存,并按
7.2.7.1、7.2.7.2条款布放防霉剂。

6.3.6.4 水湿烟叶的处置。

除做好记录、报告程序外,安排对水湿烟叶进行加工清理,有必要的应更换包装并完善标识。

6.3.6.5 异味烟叶的处置。

做好记录、报告程序,采取措施避免对其他正常烟叶造成不利影响。

6.4 烟叶入库堆码
6.4.1 唯一性。

原则上一个货位只堆放同一属性的烟叶,不同属性的烟叶并堆一个货位时,必须分隔标识清楚。

6.4.2 五距要求。

参照GB/T 23220-2008《烟叶储存保管方法》5.1.2条款执行。

采用薄膜密封方式储存的烟叶,纸箱装片烟原则上每垛不超过400箱,麻片装烟叶、烟梗原则上每垛不超过1000担。

烟垛大小可根据仓库实际情况调整。

6.4.3 堆码高度。

纸箱包装片烟根据地面承受力和纸箱质量状况确定箱高,一般为4个箱高。

初烤烟堆码高度为,上等烟4个~5个烟包,中等烟5个~6个烟包,下等烟6个~8个烟包。

麻片装烟梗堆码高度一般应为8个烟包及以上。

6.4.4 稳固与整洁要求。

堆垛垛形应整齐、稳固,方便清点,无垮塌隐患。

纸箱装烟叶标识字体不倒置。

6.4.5 垫材选用及处置。

6.4.5.1 无托盘储存。

直接在地坪上堆码的烟叶,垫材使用10s及以上聚乙烯膜,薄膜搭接处应>20cm,烟垛底膜外沿宽出烟垛>20cm。

6.4.5.2 托盘储存。

地面明显返潮的库房使用托盘时,烟箱不能与托盘直接接触,应先铺垫薄膜、油毡等垫材。

6.4.5.3 薄膜密封储存。


7.2.5.1条款及7.2.5.2条款。

6.4.6 烟垛挂卡。

6.4.6.1 烟垛货卡样例。

表1 烟垛卡
6.4.6.2 货卡挂放位置与高度。

烟垛货卡定置在主通道一侧,挂卡高度固定在1.5米左右。

6.4.6.3 烟垛货卡的保存与更换。

自烟叶入库开始至本垛烟叶发完为止,货卡应始终按6.4.5.2条款挂于烟垛相应位置,以反映该批烟叶的收发痕迹。

6.5 烟叶入库数据管理
遵照Q/GZZY G.03.02.01(YL)01-2012《烟叶流转管理办法》执行。

7 烟叶储存养护及醇化管理
7.1 库存烟叶养护方式选择
7.1.1 原则上,未达到最佳醇化状态的成品片烟,应采用常规储存方式进行养护。

若因仓库条件原因导致环境湿度较高,应采用密封非降氧储存方式进行养护。

当年入库新烟,原则上不宜进行降氧储存,也不宜进入丁类仓库储存。

7.1.2 已转为过度醇化状态且较长时间不使用的成品片烟,应考虑转入丁类仓库储存,或采用降氧储存方式进行养护。

7.2 烟叶防霉管理
7.2.1 改善储存条件。

见5.2条款。

7.2.2 做好入库检验。

见6.3.2.1、6.3.2.4、6.3.3.1、6.3.3.3条款。

7.2.3 选用适宜垫材。

见6.2.2条款。

7.2.4 仓库通风与除湿。

7.2.4.1 降湿通风。

采取自然通风手段降低库内湿度,首先应保证库房具有较好的气密性。

当库内空气相对湿度测量值连续3日≥75%并且具备降湿通风条件的情况下,应进行降湿通风。

降湿通风的条件是,库外空气绝对湿度小于库内空气绝对湿度。

降湿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宜过长,达到换气目的即可,通风完成后应关闭通风门窗,保持仓库密闭。

7.2.4.2 降温通风。

当库内空气温度测量值连续3日≥35℃并且具备通风条件的情况下,应进行降温通风。

降温通风的条件是,库外空气温度低于库内空气温度。

7.2.4.3 冬季通风。

对于未实施人工升温的储烟库房,宜在每年冬季实施长时间冬季通风。

贵州各地仓库一般可从每年霜降后一直通风至惊蛰前结束。

冬季气温较高的地区如黔西南地区可根据库内外温湿度变化情况决定冬季通风时机。

7.2.4.4 机械除湿。

具有较好气密性的库房,可配置除湿机除湿。

面积为800-1000 m2的库房,配置除湿量为480L/D的除湿机。

每年4月~11月,当库内空气相对湿度测量值连续3日≥75%且不具备降湿通风条件的情况下,开启除湿机进行机械除湿。

7.2.5 密封储存。

7.2.5.1 密封非降氧储存。

通过薄膜的隔离作用减小环境潮湿空气对烟垛的影响,降低烟叶出现霉变的风险,适合于密闭性较差或湿度较大仓库内未完成自然醇化烟叶的储存养护。

a)烟垛大小:见6.4.2条款。

b)帐幕制作:参照YC/T 322-2009《片烟贮存养护气调贮存法》执行。

c)布放防霉剂。

堆垛完毕,在烟垛下部四周均匀布放防霉剂。

防霉剂投放比例为:
平均25~50g/箱。

库房环境湿度较大、烟叶水分较重、库内常年平均温度较低的库
房按较高比例投放;库房环境湿度较小、烟叶水分正常、库内常年平均温度较高
的库房按较低比例投放。

d)测温头设置和检测频次:垛内设置测温头,对垛温进行监测,以便及时掌握垛内
温度变化,预防垛内烟叶发生异常。

测温头均匀布置于垛内第二层和第三层烟箱
之间。

垛内温度每周测量不少于一次,在封垛初期及高温季节应加大检测频次。

e)纸箱装片烟中心水分超过13%的烟叶,不宜进行密封非降氧储存。

f)每年11月至翌年4月,应开垛散湿。

7.2.5.2 降氧储存。

通过薄膜密封并投放吸氧剂降低垛内氧气浓度,达到抑制霉菌生长繁殖的目的,适合于已经醇化到位烟叶的储存养护。

降氧储存法的实施按照YC/T 322-2009《片烟贮存养护气调贮存法》及《片烟贮存养护气调贮存法-技术指导书》相关条款执行。

7.2.6 日常检查
7.2.6.1 初烟
7.2.6.1.1 感官判断烟包表面是否发生风霉。

7.2.6.1.2 平均200件配置测温头一颗,测量频次不低于每次/3天。

7.2.6.1.3 每月检查烟垛底部一次,抽查比例不低于5%。

7.2.6.2 常规储存成品片烟
7.2.6.2.1 每季度抽检水分不低于一次,按YC/T31测定水分。

7.2.6.2.2 日常查库肉眼观察纸箱表面是否有风霉产生。

7.2.6.2.3 常规储存烟叶每月抽检一次垛顶烟箱,检查是否有漏点及检查烟叶塌陷情况。

若有漏点打湿烟叶,应立即加工清理,并采取防漏措施;若有烟箱内烟叶塌陷超过10cm,应翻开表层烟叶,检查中心是否发生霉变或严重粘接压油。

7.2.6.3 密封非降氧储存成品片烟
7.2.6.3.1 目测薄膜有无破损。

发生破损漏点,应及时用粘胶带补漏。

7.2.6.3.2 目测垛内有无结露情况,若发生结露,应立即开垛,并检查烟叶有无霉变情况。

7.2.6.3.3 密封半年以上的烟叶,应在每年11月开垛,检查烟叶中心有无霉变及严重粘接压油情况。

7.2.6.4 气调储存成品片烟。

按照YC/T 322-2009《片烟贮存养护气调贮存法》执行。

7.2.7 初烤烟叶布放防霉剂
当储存初烟的仓库环境相对湿度不能控制在75%以下,且储存的初烟短期内不能加工,需较长时间储存时,应在烟垛四周堆垛缝隙处布放防霉剂,并用薄膜覆盖烟垛。

防霉剂布放比例按20g防霉剂/担烟叶计算。

7.3 烟叶防虫管理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控制贮烟害虫。

坚持走综合防治之路,改善仓贮管理、强化卫生措施、提高预测水平、加强物理隔离,尽可能减少磷化氢熏蒸的规模和次数。

7.3.1 预防
7.3.1.1 不同年份的烟叶尽可能做到分仓存放。

7.3.1.2 烟叶入库前做好仓库卫生,库内须无垃圾、碎屑、蛛网。

若仓库曾经发生过虫害,应考虑进行空仓消毒。

消毒药剂推荐菊酯类药剂,如溴氰菊酯、高效氯氰菊酯等。

7.3.1.3 烟叶入库前按6.3.3.3条款进行虫情检查。

有虫烟叶隔离并实施磷化氢熏蒸杀虫,确认无活虫后方可进入正常贮存程序。

7.3.2 虫情监测
7.3.2.1 日常查库监测。

目测仓库空间或地面是否有成虫活动,并进行记录。

7.3.2.2 悬挂烟虫性诱捕器。

a)每年4月~11月,除丁类仓库外,所有烟叶原料仓库均需悬挂烟草甲虫和烟草粉螟性激素诱
捕板,诱捕板悬挂在离地面1.5m,每200 m2悬挂烟草甲虫和烟草粉螟性激素诱捕板各l块。

若诱捕板上未捕获害虫或捕获害虫较少,诱捕板每季度更换1次。

若诱捕板沾染灰尘失去粘捕能力或诱捕板上已粘满害虫,则应及时更换。

b)每周统计诱捕板上所诱捕昆虫头数,将诱到的昆虫进行鉴定,并统计诱集数量。

当某一诱捕板上一周内新增的害虫头数超过10头时,应采取防治措施(实施磷化
氢熏蒸处理或常规药剂处理)。

7.3.2.3 开箱目测。

常规储存的烟垛,每年4月~11月,每月对每单元随机抽取不少于4箱开箱目测检查,若发现活虫,应实施磷化氢熏蒸处理。

7.3.3 常规药剂处理。

7.3.3.1 常规药剂选用。

在烟草甲虫和烟草粉螟成虫发生期,对有虫仓库喷洒防护剂,推荐使用菊酯类药剂防治,如溴氰菊酯、高效氯氰菊酯等,严禁使用国家或行业禁用的药剂。

7.3.3.2 对烟草粉螟越冬代幼虫,推荐使用苏云金杆菌进行防治。

7.3.4 磷化氢熏蒸。

7.3.4.1 熏蒸条件。

烟箱中心温度应高于16℃,低于16℃条件下不建议实施磷化氢熏蒸。

7.3.4.2 维持的浓度和时间。

当烟箱中心温度处于16℃~20℃之间时,烟箱中心磷化氢浓度应在300ppm维持6天以上;当烟箱中心温度高于20℃时,烟箱中心磷化氢浓度应在200ppm维持4天以上。

7.3.4.3 未检测到虫情发生的仓库每年可考虑进行一次预防性磷化氢熏蒸杀虫。

8 烟叶出库管理
8.1 先进先出
在遵守《调运通知》指令的情况下,应坚持先进先出、不易保管烟叶先出的原则。

8.2 烟叶出库检查
8.2.1 检查拟出库烟叶是否有霉变情况并进行处置。

8.2.2 检查拟出库烟叶是否有活虫情况并进行处置。

8.2.3 检查拟出库烟叶是否有包装破损情况并进行处置。

8.3 储存质量异常烟叶出库
8.3.1 发生过霉变的烟叶,必须将霉变部分彻底加工干净,方可出库。

特殊情况下,未加工霉烟出库,发货方应与接收方沟通,经接收方同意方可发出。

8.3.2 发生过虫害的烟叶,必须确认无活虫后,方可出库。

特殊情况下,未处理活虫烟叶出库,发货方应与接收方沟通,经接收方同意方可发出。

8.4 烟叶出库数据管理
遵照Q/GZZY G.03.02.01(YL)01-2012《烟叶流转管理办法》执行。

9 现场管理
9.1 烟叶仓库现场管理
9.1.1 货位规划。

仓库应科学合理地规划货位,努力提高仓库利用率。

对货位进行编号。

具备条件的自有仓库,货位用色漆划线。

五距及仓库主通道尺寸参照GB/T 23220-2008《烟叶储存保管方法》5.1.2条款,并结合仓库具体作业要求制定。

9.1.2 定置管理。

各类器材、辅助工具,均应实施定置管理。

9.1.3 烟垛分布示意图、库内温湿度记录表、查库记录表、养护记录表等,应悬挂于仓库办公室或库内合适显眼位置。

9.1.4 现场卫生。

应随时保证库内外的卫生、清洁。

9.2 烟叶装卸现场管理
9.2.1 装卸作业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9.2.2 在货物装卸作业区应设置警告标志。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装卸作业区。

9.2.3 进入装卸作业区的人员禁止携带火种,严禁吸烟。

9.2.4 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火。

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应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9.2.5 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9.3 烟叶装卸作业管理
9.3.1 装卸作业前,首先对装卸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装卸设备工作正常。

9.3.2 装卸作业前应对照发货通知单或收货运单,核对烟叶等级,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包装破损应及时处理。

9.3.3 装车作业前应对承运车辆的车厢厢体清洁状况进行检查,车厢厢体应清洁、干燥、无异味,厢内无其他货物。

9.3.4 装卸作业时应轻装轻卸,避免造成烟叶包装破损,并同时做到堆码整齐,紧凑牢靠,易于点数。

9.3.5 货物装卸完毕,作业现场应清扫干净。

9.3.6 装卸现场若不具备全天候作业条件,遇雨雪天气应暂停装卸作业。

9.4 烟叶收发现场清点及记录
9.4.1 现场清点。

坚持随时收发随时清点。

卸车数量与新增堆码数量核对,装车数量与烟垛剩余数量核对,无误后再填写收货单或发货单。

9.4.2 记录。

收发数量与烟垛数量核对无误后,在挂卡上记录收入、发出数量。

10 制度建设与资料管理
10.1 制度建设
10.1.1 各烟叶仓储管理部门,应依据行业、公司相关文件制度,努力完善烟叶仓库安全管理、物流管理、养护管理、帐务管理等制度。

10.1.2 针对不同的储存养护模式,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指导书。

10.2 资料管理
10.2.1 收发凭证及准运证的管理,遵照Q/GZZY G.03.02.01(YL)01-2012《烟叶流转管理办法》执行。

10.2.2 烟叶入库检查记录、在库检查及养护记录,根据体系文件要求妥善保存。

10.2.3 库区及库内气象记录资料,按年度整理归档,妥善保存
11 检查与报告制度
11.1 检查制度
11.1.1 每日检查。

原则上,甲类、乙类、丙类仓库实行工作日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包括门窗完好性、库内存放烟叶和物资的完整性、堆垛的稳固性、库内空气温湿度等内容。

专业检查项目依照本指南相关条款执行。

丁类仓库日常检查间隔周期不得超过一周。

11.1.2 月度检查。

由各库区自行组织对库存烟叶养护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11.1.3 季度检查。

由各卷烟厂或兴义烟叶储运站组织对所辖库区烟叶仓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11.1.4 年度检查。

由公司原料供应部每年组织针对库存烟叶养护管理的综合性检查。

11.1.5 不定期检查。

根据气候变化、节假日安排及其他特殊情况,组织防霉、防火等专项检查及灾害预防性检查。

例如组织春季防霉检查、灾害性气候如暴雨等发生前的预防性检查等。

11.2 报告制度
当库存烟叶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在发现后的2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管理部门。

11.2.1 入库烟叶大批量出现储存质量异常,如严重霉变、水分严重超标、严重虫害感染等;
11.2.2 一个仓库单元内发生10箱(含以上)烟叶霉变的情况;
11.2.3 库存烟叶发生较严重虫情爆发的情况,标准是目测仓库内大量成虫出现或诱捕板上诱捕头数普遍急剧增加或烟垛表面大面积覆盖丝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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