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制度_读后感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费孝通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据说他自己最满意的著作却不是那本早已为人熟知的《江村经济》,而是这部读书界多少感到有些生疏的《生育制度》。本书是以比较社会学的观点来研究家庭问题的。一八七七年摩尔根出版了《古代社会》一书,成为家庭问题研究中一本划时代的著作。一八八四年恩格斯根据《古代社会》及其他有关著作写成并出版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对家庭的发生、发展作了更为系统性的论述。自从一八七七年到一九四七年的半个多世纪中,许多社会人类学家对少数民族的家庭问题作了不少研究,提供了许多新资料和新观点。作者曾学习社会人类学,阅读过许多对发展中的不同民族的调查资料,并亲自在国内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进行过实地社会调查。本书在吸收前人的成果的基础上,就家庭与子女抚育的关系提出了自己的创见。

书中以下几个观点是值得加以注意和研究的。

第一,结婚的社会意义究竟是什么?本书明确指出,结婚是为了子女的抚育任务得到落实和保证而由社会规定下来的一种制度。任何种族要绵续下去,都得有新生的成员不断加入,但是,一个人从初生到能够独立生活需要经过一段漫长的过程,从生理性抚育到社会性抚育一系列工作要有专人来担负,通过婚姻所肯定的夫妻就被社会安排为担当此项任务的适当人选。在性生活比较开放的少数民族中,社会人类学家发现这样一种普遍情况,即参加性生活的所有男女中,只有一对男女通过婚姻被肯定为夫妻,担负抚育子女的主要任务。有的社会,规定男女生了孩子以后才举办结婚仪式。有了新生儿女需要抚育,为了抚育就从事结婚,在这里,婚姻和抚育的密切关系,表现得再明显不过了。有的社会,女子婚后即回娘家,一直等到有了孩子以后才到夫家住下来共同生活。在这里,促使夫妻聚在一起经营共同生活的目的很明显的是为了抚育孩子。男女有了性关系以后,就不免要生孩子,从怀孕到生产都落在妇女身上,生产以后还要抚育,这些任务女的是推脱不了的,但男的却可以压根儿不负新生儿女的抚育工作。婚姻的目的,就是把男的圈进来帮助女的共同从事抚育工作。从女的方面看来,不结婚既可过着性生活,和男的一样,没有必要为了性生活去结婚,但是一旦通过性生活带来了子女的抚育问题时,女的就要找个共同抚育子女的伙伴,这个伙伴就是通过婚姻所确认的丈夫。为了儿女要找个丈夫,为了找个丈夫,就要举办结婚仪式,在这里,为何结婚,结婚是为了解决一个什么问题,答案就是为了子女的抚育。有的社会,男女结婚以后,双方都可以公开的找情人,夫妻双方都不干涉,在夫妻之间和在情人之间,同样可以得到性生活的满足,单是为了解决性的需要,没有理由一定要结婚。结了婚的男女,可以过性生活,但并不是为了性生活而需要结婚。明白了结婚的社会意义后,我们就可以把婚姻的科学意义确定下来。即婚姻是通过结婚所肯定下来的夫妻关系,在夫妻关系以外的一切性关系中的男女,都不应算入婚姻关系之中。婚姻关系是一回事,性关系另是一回事,只有把两者区别开来,不使婚姻关系湮没在广泛的性关系之中,才能明确认识婚姻的社会意义是为了子女的抚育。

第二,家庭的科学意义是什么?懂得了婚姻是为了子女的抚育,就不难理解家庭是父、母、子三方所组成的一个三角形结构。我们普通的认识是男女双方结婚成家,其实这句话是不完备的。既然婚姻是为了子女的抚育,抚育必须有抚育的对象,所以子女一方是构成家庭必不可少的重要角色。前面指出,有的社会要等到女子生了孩子以后才举行结婚典礼,这就说明了,出现了抚育的需要,才把男的一方拉入来组织一个三方共处的家庭。有的社会男女结婚后,妻子即回娘家,一直到生了孩子以后,才带着孩子一同到丈夫家中过着共同生活。这就说明了男女结婚以后到孩子生出之前的一段时间里,夫妻还没有经营共同生活的必要。孩子出生以后,为了保证孩子抚育得好,夫妻同居共处的生活就成为必不可少的了。夫妻关系的确立不过为子女的抚育准备了条件,只有有了子女并进行抚育的时候,家庭在结构上才算完备,在任务上才算在发挥其作用。

在性生活比较开放的社会中,孩子和母亲的生物联系是明确的,但孩子和父亲之间却不容易确定他们在生物上有无必然的联系。有的孩子是在父亲之外的其他男子所生的。在这种情况下,父子之间乃是一种纯粹的社会关系,但是这并不能妨碍父子关系的确立和维持。有的社会不管孩子是否为父亲所生,都认为孩子的出生只是与母亲有关,不认为孩子与父亲有什么生物上的联系,即使这样,仍然存在一个由父、母、

子所组成的家庭,这就可以看到家庭对子女的抚育作用是家庭存在的根据。

家庭负担着子女的抚育任务,是为绵续种族和保证社会各项活动有新人接替,所以社会对于婚姻和家庭是极为重视的,从伦理上和法律上加以种种保护。家庭是社会结构中的一种结构,但却是极为基本、极为普遍的一种结构,我们既要从社会的需要来了解家庭,又要从家庭的需要来了解种种社会设施。在研究家庭时,我们不仅需要摆脱从单纯的性关系去了解家庭,而且需要认识这样一点,即社会为了保证家庭的巩固还采用了种种办法去限制家庭以外的性生活,这也是为什么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性的开放愈来愈趋收缩的原因。一旦男女不愿意负担抚育子女的责任,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也就出现了不易维持的局面,从而给家庭和社会敲响了丧钟。

家庭的任务是多种多样的,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家庭既是一个生活单位,又是一个生产单位,在生活单位和生产单位相结合的情况下,家庭同时负担起了人的生产和物的生产两重任务。这时家庭在社会中的地位特别重要,很多社会的安排:包括继替问题、父系、母系、父居、母居、父权、母权等问题,都必须从这种家庭的需要出发来认识。作者正是针对这样一种家庭来进行研究的。

第三,内婚外婚问题。过去有人认为禁止在氏族内选择配偶,是为了避免近亲相婚将引起人种质量下降的缘故。中国有句古谚:“同姓相婚,其生不蕃”。无疑的,实行这一禁律,可以防止种族退化。但作者还指出一点,即这种禁律并不彻底,在一切表兄弟姐妹之间不禁相婚,这样就没有堵塞掉一切近亲之间的婚姻。所以对于氏族的存在,还要进一步加以研究。

第四,亲属称谓问题。摩尔根发现了一种亲属称谓中的类分体系,如把父亲的兄弟均叫作父亲,这种称谓在调查当时的社会的婚姻关系中找不到根据,即父亲的兄弟并未与母亲结婚,也不发生性关系,于是摩尔根假定这种亲属称谓是过去一种婚姻形式的遗迹,可以由亲属称谓去勾划出过去历史上出现的一种婚姻形式来。

本书认为,亲属体系确实可以从婚姻和家庭关系推衍出来。但类分体系的存在,不仅有可能包含过去一种婚姻的遗迹,而且应从亲属称谓所起的现有的社会作用去理解。现有家庭和社会根据现有需要,往往去确认一种亲属体系,在确认过程中,根据需要是有所偏重的,如有的社会就在父亲亲属方面扩展多,在母亲亲属方面扩展少;而究竟如何进行类分,类分的原则也极不一致,有的偏重辈份的原则去类分,有的偏重兄弟的原则去类分,为什么出现不同原则,在亲属结构以外的其他社会结构中往往可以找到解答。

这种类分体系,有时还扩展到毫无亲属关系的人们中去。在旧中国,往往把年岁相近而沾不到亲属关系一点边的人,称作兄弟,目的是想通过称谓,在不是兄弟的对方,激起一种兄弟之间的亲热感情,以便达到自己想达到的某种要求。中国历史上“桃园三结义”传为美谈,解放前下层社会就盛行拜“把兄弟”,目的是为了加强彼此团结,实现互助合作的社会作用。这些称谓都与过去的婚姻形式毫无联系。在发展比较落后的社会,就出现这样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即亲属称谓往往都超过了当时婚姻形式所形成的亲属体系之外,这就是本书所说亲属称谓的创造性作用。

第五,研究婚姻和家庭问题,往往容易从生物、生理、性本能和心理因素去立论,本书则一反以上方法,从社会出发去探讨婚姻形式和家庭的作用,本书一再强调研究工作要从现实社会出发去具体研究具体问题,这无疑是可取的。

然而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却是值得商榷的,即社会人类学家由于看到母系社会儿童进入生活的学徒期,代表部落所立的法律和权威制度对儿童进行管教的是母舅而不是母亲,于是提出“舅权”的概念,认为“母系”、“母居”的事实是存在的,但是否这就是母权社会,却表示怀疑。其实这种怀疑是不必要的,因为同一个男子以父亲的身分出现时,却无权管教自己的儿子,而以母舅的身分出现时,却有权管教自己的外甥,这就很明显的表明,母舅所以能管教外甥,乃是由于他是姊妹的兄弟,他是凭借姊妹的社会地位并受姊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