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税收政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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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于100万(含本数)没有利率限制,见财税2017年77号 1、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应税行为适用3%税率简易征
收
2、资管产品管理人,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 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7/6/30
财税〔2017〕56 号
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保险 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养老保险公司 3、资管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包括集合资金信托、单一
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 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
有效性
部分有效
全文有效 全文有效 全文有效 全文有效 全文有效 部分有效
执行时间
1998年3月1日
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
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债权投资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 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划、股权投资计划、股债结合型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组合类保险资
2017/1/10
财税〔2017〕2号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 纳税人
5、信托项目收益分配政策 小贷公司涉农贷款税收优惠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 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017/6/9
财税〔2017〕48 号
1、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 额
3、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
银发[2009]363号
金融机构编码规范
商务部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 通知
2012/6/27
商资函[2012]419 号
商业保理试点
证券投资基金税收优惠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 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2008/2/22
财税〔2008〕1号
、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3、农户、小微企业的标准 1、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含融资性售后回租),统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 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5〕144 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2002/8/22
财税〔2002〕128 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
号
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按照2‰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3、 对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暂不征收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 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暂免征收发起机构、受托机构应缴纳的印花税 2006/2/20 财税〔2006〕5号 3、对受托机构从其受托管理的信贷资产信托项目中取得的贷款利息收
入,应全额征收营业税
4、 发起机构与受托机构在信贷资产转让、赎回或置换过程中应当按照独
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支付价款和费用
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
号
(三)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 (四)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2、涉农贷款 (一)农户贷款;
(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
3、中小企业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对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 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 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9号
2、准予扣除的资产种类: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 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出、应 收融资租赁款等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 3、金融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贷款损失,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
损失准备金,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所得税规定
2016年1月1日至 2020年12月31日 2014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2011年11月1日起 至2014年10月31 日
序号
15
16 17 18 19 20 21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主要内容 基金从证券市场取得收入的所得税政策
1、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
2018年1月1日至 2020年12月31日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主要内容
金融机构向小、微、个体户发放小额贷款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 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
2018/9/5
财税〔2018〕91 号
1、不高于同期利率150%的免税,高于150%的征税或超额征收二选一 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含本数)
号
构及其分设于各地的分支机构,包括被依法撤销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
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 1、贷款资产损失准备金1%税前扣除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 2019/8/23 公告2019年第86
政策的公告
号
2、准予扣除的资产种类: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 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出、应 收融资租赁款等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 3、金融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贷款损失,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
3、金融企业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且会计
上已冲减了当期利息收入的,准予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4、金融企业已冲减了利息收入的应收未收利息,以后年度收回时,应计
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
1、发起机构与受托机构签订信托合同暂不征收印花税
2、发起机构、受托机构在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签订的其他应税合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 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 花税的通知
########
财税〔2011〕105 号
1、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2、小微标准
1、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
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
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
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
用在税前扣除。 被撤销金融机构税收优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撤销金 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2003/7/3
财税〔2003〕141 1、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主体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决定撤销的金融机
1、属于未逾期贷款(含展期,下同),应根据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
则,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并于债务人应付
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 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
2010/11/5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0年第23号
2、属于逾期贷款,其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应于实际收到的日期,或 者虽未实际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017/3/21
财税〔2017〕22 号
企业的贷款 1、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按1%提取的担保赔偿准备金税前扣除 2、照不超过当年担保费收入50%的比例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
1、贷款资产损失准备金1%税前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 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有关政策的通知
2015/1/15
税
3、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企业债券差价收入,应按税法规定对
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基金在分配时依法代扣代缴;对企业 1、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 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7〕77 号
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 率计税贴花 2、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
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 行)
百度文库
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机构编 码规范》的通知
########
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 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
1998/8/6
财税字〔1998〕 55号
2、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 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买 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
有效性 全文有效 全文有效 全文有效 全文有效 全文有效 全文有效
全文有效 全文有效 全文有效
全文有效
部分有效 全文有效 全文有效 部分有效
执行时间 2018年9月1日至 2020年12月31日
2018年1月1日
2017年7月1日 2010年10月1日
2019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2019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损失准备金,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分类损失准备金根据风险分类税前扣除
(一)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
(二)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 2019/8/23 公告2019年第85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
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 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 题的公告
2010/9/8
1、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围,不征收增值税 〔2010〕13号 2、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