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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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综治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综治网格服务管理督导员职责:
(1)负责督促、指导、协调综治网格管理工作,为网格管理的关联责任人;
(2)每周按时参加社区周工作例会,并不少于一次参与责任网格巡查,按规定落实双签到制度;
(3)每周需到责任网格检查社区综治网格工作开展情况,并对责任网格各项工作记录签名确认;
(4)不定期会同网格服务管理员和网格服务协管员进行巡查、入户登记,主动参与本网格的事件处置。
二、综治网格服务管理员工作职责
(1)在网格服务管理分中心的领导和网格督导员的指导下开展网格工作,为网格管理第一责任人;
(2)每周不少于2次协同参与网格巡查工作,并对网格协管员采集、排查的信息进行核实确认;
(3)对网格排查出的不和谐因素协同网格督导员、协管员做好前期调处稳控工作,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社会服务管理分中心,跟踪事件处理进展情况,并负责做出处理情况反馈;
(4)组织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相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镇街工作部署,及时发现、上报并处理管辖区内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及维稳(案)事件,防止事态扩大化;
(5)组织开展治安巡逻和群防群治,适时对居民群众做好防火、防盗及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等工作;
(6)督促落实并协助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重点信访户、吸毒、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的摸排教育、管理、服务以及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登记办证等工作;
(7)及时做好汇总上报、反馈本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摸底、调解处理相关工作及受理群众意见、建议、投诉情况;
(8)完成上级领导和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社会服务管理分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综治网格服务协管员工作职责
(1)在管理员带领下积极开展工作,为综治网格服务管理直接责任人;
(2)向责任网格内的单位、居民区开展每日巡查且巡查时间不少于2小时,并做好记录;
(3)根据要求做好网格内出租屋、流动人口、重点场所、重点人员、安防设施等各类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4)负责做好网格内的治安巡防和消防安全巡查,排查各类不
和谐因素,及时发现上报处置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和不和谐因素;
(5)落实重点人员定期走访制度,每周不少于一次走访网格内重点人员对象,实时掌控重点人员动向,并做好走访记录;
(6)及时发现、上报责任网格内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事)件和重点人员异动及影响辖区安定稳定案(事)件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做好稳控和疏导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化;
(7)协助做好所辖网格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汇总上报、反馈所辖网格内群众意见、建议、投诉;
(8)实行“双代服务”,积极做好社区为职能部门代理事务、为群众代办事宜的“双代用务”工作;
(9)完成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社会服务管理分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晋安区综治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一、定期例会制度
(1)早例会制度。例会由网格服务管理员(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根据需要组织,对每天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参会人员为社区段警、各网格的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当日值班员做好记录。
(2)周例会制度。例会由网格管理员(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组织,对本周的工作进行小结和对下一周工作进行安排。参会人员为网格督导员、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
(3)月总结例会制度。例会由街道 (乡镇)社会服务管理分中心主任召集,参会人员为网格督导员,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街道 (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法庭、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容管理、民政、信访等负责人。会议主要内容:一是听取辖区内各社区(村)社会服务管理站本月工作情况汇报及下月工作安排;二是通报辖区内综治网格服务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研
究对策办法,安排部署近期工作任务;三是分析研判辖区维稳形势,研究处理排查出的重大疑难问题,随时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
二、社会服务管理站值班制度
由社会服务管理站每天安排2名人员值班,值班员由网格管理员(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居委会主任、副站长)担任,副值班员由网格协管员担任。值班任务主要有:
(1)对网格协管员责任网格服务管理工作进行实时监督,对网格协管员采集、排查的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并上报系统,对网格协管员上报的现场无法处理案(事)件进行协调处置,无法处置及时上报上分中心;
(2)认真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和办理事务,积极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并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防止事态扩大化,并及时向站长和分中心报告,保持社区安定稳定;
(3)接待上级督查和外地来人、来访等公务;
(4)办理好上级交办和中心及分中心决定的事项,做好详细的当日值班记录;
(5)维护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及财产安全,下班前关好门窗,
关闭电源。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请假,不得从事与公务无关的事情,不得自行调岗。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岗的,必须先行安排好替班人员,并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离岗。
三、网格督导员双签到考勤制度
(1)网格督导员双签到是指网格督导员在乡镇(街道)工作时在街道签到,参与网格管理工作时需到社区(村)签到,乡镇(街道)效能办予以监督;
(2)网格督导员参与网格工作每周不少于2次或每月不少于8次;
(3)双签到考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并列入乡镇(街道)绩效考核;
(4)网格督导员在双签到考勤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进行通报处理,如多次通报情节严重的将按乡镇(街道)绩效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5) 乡镇(街道)效能办要不定期对双签到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网格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及社会管理创新知识,综治网格管理基本原理、各类基础信息采集与事件排查处置的方式方法、综治网格管理工作技巧与网格操作技能;各业务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网格人员素质以及服务的基本要求。(2)培训方式: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开展综治网格服务管理培训;采用灵活多样方式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如讲课、召开座谈会、外出参观学习等;(3)培训要求:以会代训培训方式由各网格组织,单独签到;培训的方式、地点内容由社会服务管理站安排方案,报社会服务管理分中心主任同意后实施,并报中心备案;参加培训的网格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需事先向召集培训的领导请假;培训考勤情况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网格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