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坚持行政合法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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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坚持行政合法性原则

聊城大学法学院

2012级4班

吴纪圣

2012206511

2013年6月

坚持行政合法性原则

摘要: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合法性原则在行政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可以说,在任何一个推行法治的国家,合法性原则都是其法律制度的重要原则。合法性原则又称行政合法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具有法定的依据,符合法定的要求,不得违法行政,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行政主体必须坚持行政合法性原则。关键词:

主体、行为、程序、权责

正文:

坚持行政合法性原则,首先要清楚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因各国的法律制度不同而不同,我国的行政合法性原则基本的内容要求有以下几点:

(一)、行政主体合法。行政主体指的是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行政主体的合法性是行政活动合法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条件。

(二)、行政权限合法。行政权限是指法律规定的行政主体行使职权所不能逾越的范围或界限。换言之,行政权限就是行政职权的限度。行政主体行使职权超越该“限度”,便构成行政越权,视为无效。因此,权限必须合法,不可越权办事。

(三)、行政行为符合法定程序。行政行为是指具有行政权的组织、机关及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而法定程序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定的期间、在特定的阶段,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及公民依法履行职责,针对某一事项具体处理问题的步骤和方法;它具有逐步的、不可逆转的特性。

(四)、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职权与职责的统一。职责与权力是相辅相承的,有权力就有职责。现代社会,权责是统一的。职责是对使用权力最基本的要求,是使用权力者赖以存在的基础,如果对权力不加以约束,就会以人民群众造成损害。权力与职责是一个行为的两个方面,是统一的。放弃职权,不依法行使职权,就是不履行义务,就是失职,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职责离开权力就会失去支点,权力离开职责就会变味。

(五)、行政权的来源和设定、运用和行使、委托必须合法。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无法律即无行政,凡法律没有授权的领域和地方,行政主体无权实施管理。行使行政权的主体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组织,行政权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而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权非以法律为依据,不得科以相对人以义务或损害其权益,也不得擅自免除特定人的法定义务或为特定人设定权利。当行政主体需要将其职权的部分或全部委托给其它的组织行使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明确了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及要求,那么,对于如何坚持这一原则来说也就有了方向。下面通过这个案例来看看坚持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怎样去做。

案例

某县某村村民张某1994年翻建完房屋后,于1999年擅自建西厢房、西院墙,扩建南院墙,违法建一间猪圈、厕所,共计违法建设面积116.42平方米。2003年10月31日,该村所在的镇政府以张某违反了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由,作出处理决定,限期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恢复地貌,清理现场。张某不服处理决定,将镇政府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撤销该处理决定。2004年4月7日,一审法院认定镇政府具有责令辖区内村民拆除违法规划建设的法定职责,对镇政府做出的处理决定予以维持。张某不服判决,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镇政府以张某擅自兴建房屋、猪圈、厕所,擅自扩建院墙为由,所作出的要求张某拆除违法建设的处理决定,超越其法定职权,属不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予以撤销。

本案涉及合法行政原则问题。

本案中,镇政府的行为不符合合法行政原则的要求。虽然张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当受到处理,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

建的房屋,也就是说,对张某的违法行为,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才有权责令其限期拆除,法律没有授权镇政府作出责令张某拆除违章建筑的权利。因此,镇政府的行为违反了合法行政原则的要求,即职权法定原则。中级人民法院对镇政府超越职权的行为予以撤销是正确的、合法的。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尽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也不意味着政府的处理决定是合法或正确的。政府依法行政,首先要符合合法行政的要求,职权、内容、程序等方面都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从行政主体的角度来讲,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身份、职权等,确保自己的行政行为是合法的,在上述案例中,镇政府的行为就是因为未能认清自己的职权,犯了错误,违反了这一原则;其次要按法定程序办事,不可私自更改行政行为所应有的法定程序;最后,当行政主体违反了行政合法性原则,要积极勇于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不可搁置一旁

从公民的角度来讲,首先要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遇到什么事情要运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其次,公民(包括大学生)要充分发挥主人公意识,增强监督意识,促进我市的迅速归来。

因此,综上所述,坚持行政合法性原则,需要包括我们大学生在内的很多不同身份的人一起努力,只有这样,行政合法性原则才能被长久的坚持下去。

【参考文献】

《关于中国行政法上的合法性原则的探讨》胡建淼. 《行政法学》罗豪才、湛中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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