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种重大疾病定义,CCL3 1 0CCT Major Disease Definition (Chi) 2014-07-22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 腦腫瘤擴散
受保人患上之轉移性腦腫瘤。診斷必須由註冊腫瘤科專科醫生或相關醫學範疇的 註冊專科醫生確實及以有效的病理報告證明。若臨床上未有指示病灶活組織檢 查,理賠必須有證據顯示腫瘤增大及神經功能障礙日益惡化。若受保人同時感染 人類免疫缺陷病毒(愛滋病病毒)或後天免疫缺陷綜合症(愛滋病),腦腫瘤擴 散將不為受保項目。
19. 細菌感染腦膜炎 因細菌感染引起腦膜或脊髓發炎,並導致永久性神經功能缺陷。有關診斷須由註 冊腦神經科專科醫生證實。
20. 良性腦腫瘤 非癌症的腦腫瘤。本嚴重病況不包括囊腫、肉芽瘤、腦動脈或靜脈內有關的畸形, 以及腦垂體或脊椎血腫及腫瘤。
CCCL3MDD05-07/2014
21. 腦部外科手術
CCCL3MDD02-07/2014
7. 心臟病發作 7.1. 因有關心肌供血不足而引致有關心肌部份壞死,並具備下列特徵: 典型胸痛病史;及 心肌梗塞特有的新的心電圖變化;及 心臟酵素上升。
7.2. 要符合在本嚴重疾病額外保障下獲得賠償的資格,受保人必須於在生時符 合以下的情況。 因有關部位供血不足導致心肌大範圍壞死。診斷必須符合下列所有屬於新 發及嚴重心臟病發作的準則: 典型胸痛病史;及 心肌梗塞特有的新的心電圖變化;及 心臟酵素CK-MB或心肌鈣蛋白(T或I)診斷值升高;及 急性心肌梗塞後最少30日由註冊心臟科專科醫生利用心臟超聲波或 另一可靠診斷方法量度發現射血指數持續低於30%,而具永久的體能 障礙,程度逹至紐約心臟協會心臟障礙級別的第4級。
16. 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
有肌肉無力及萎縮為特徵,並有以下情況作為證明:脊髓前角細胞功能失調、可 見的肌肉顫動、痙攣、過度活躍之深層肌腱反射和伸肌足底反射、皮質脊髓束受 影響、構音障礙及吞嚥困難之跡象。必須由註冊腦神經科專科醫生以適當的神經 肌肉檢查如肌電圖(EMG)證實。
CCCL3MDD04-07/2014
10. 川崎病 川崎病是一種急性的、發熱的及多系統性的兒童疾病,其特徵為非化膿的頸部腺 炎、皮膚及黏膜損傷,診斷必須由註冊兒科專科醫生或註冊心臟科專科醫生證實 及必須由心臟超聲波掃描顯示有冠狀動脈擴張或形成冠狀動脈瘤內徑最少達5毫 米,此情況於最初急性病發後出現持續最少12個月。 本嚴重病況承保範圍於受保人年屆18歲時終止。
7.3. 指定期間指由首次診斷確診本嚴重病況當日起計的6個月內,而在此期間 心臟病發作惡化至符合上述第7.2所規定的情況,又或其後心臟病發作並 且符合上述第7.2條所規定的程度。
8. 心瓣及結構性手術 進行剖開式心臟手術以矯正心瓣及異常結構。
9. 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 特點為煩渴、多尿、食慾增加、體重下降、血漿胰島素含量低,出現間歇性酮酸 中毒和胰臟細胞的免疫性損害。需進行胰島素治療及調節飲食。依賴胰島素治療 必須持續不少於六個月。本嚴重病況不包括第II型糖尿病。診斷必須由註冊兒科 專科醫生或註冊內分泌科專科醫生確認。 本嚴重病況承保範圍於受保人年屆18歲時終止。
CCCL3MDD03-07/2014
與神經系統相關的 疾病
11. 原發性肺動脈高血壓
根據臨床及檢驗(包括心導管檢查)證實,並由註冊心臟科專科醫生診斷,並須 符合下列診斷標準: 呼吸困難及疲倦;及 左心房血壓上升(最少超越20個單位);及 肺阻力比正常水平最少高出3個單位;及 肺動脈壓最少為 40mmHg;及 肺楔壓最少為 6mmHg;及 右心室舒張末期壓最少為8mmHg;及 右心室肥大、擴張以及右心室出現衰竭及代償失調的徵狀。
原位癌必須由病理活組織檢測結果作證,並經相關醫學範疇的註冊專科醫生確 認。單憑臨床及細胞診斷將不足以符合本準則。
CCCL3MDD01-07/2014
與心臟相關的疾病
如要符合就同一嚴重病況獲發第二次賠償,有關原位癌必須位於上述器官其中之 一,而且與第一次索償並獲支付賠償的相關器官不同。若器官由左右兩部分所構 成(乳房、輸卵管、肺、卵巢及睪丸),則左右兩部分將被視爲一個及相同的器 官。
12. 風濕熱合併心瓣膜損害
由註冊兒科專科醫生根據已修訂Jones標準診斷證實患上急性風濕熱。並必須存 在著由於風濕熱引致一個或多個心瓣膜出現至少是輕度的瓣膜閉鎖不全,該病變 須由註冊心臟科專科醫生通過瓣膜功能檢查確認。瓣膜閉鎖不全情況必須持續至 少六個月。
本嚴重病況承保範圍於受保人年屆18歲時終止。
在全身麻醉下進行腦部顱骨切開手術。腦部外科手術包括鎖孔外科手術但不包括 所有不需手術切開或切除組織的治療如加碼射線、腦血管神經放射介入治療如栓 塞形成、血栓溶解及立體定位活檢。 因意外而需要進行的腦部外科手術亦同時 除外。有關手術必須獲相關醫學範疇的註冊專科醫生認為必須進行。 22. 昏迷
處於不省人事的狀態,對外界刺激或內在需要毫無反應,需要持續使用生命支持 系統最少96小時,並導致永久性神經功能不足。 23. 克雅二氏症
13. 大動脈外科手術
進行外科手術以矯正胸部或腹部主動脈的收窄、內壁分離或動脈瘤。
14. 激光心肌血運重建術
患者有頑固性心絞痛,儘管已進行最佳醫療程序,冠狀動脈搭橋手術及經皮血管 成形手術已失敗或被認為不適合,以致必須透過開胸手術進行激光心肌血管治 療。如已索償任何其他形式心臟血運重建治療,包括冠狀動脈搭橋手術及冠狀動 脈血管成形術,本公司不會額外支付本項保障。
17. 植物人 指腦皮質全面壞死,唯腦幹仍保持運作。植物人的確診必須由註冊腦神經科專科 醫生確認。有關症狀必須有註冊腦神經科專科醫生簽發有關情況已持續至少一個 月的醫學證明。
18. 自閉症 經註冊兒童精神科專科醫生作出明確診斷,此自閉症系列障礙屬嚴重類型,而有 關情況需在診斷後最少持續出現六個月,及受保人在為自閉症兒童而設的認可學 校内接受包括但不限於行爲治療、心理介入治療或特殊教育。必須由受保人的主 診註冊兒童精神科專科醫生證實其情況(根據《精神疾病診斷及統計手冊》 (DSM-5)) 並符合診斷性的條件: (a) 在多種環境下長期缺乏社交溝通及社交互動能力,並有以下的表現: • 言語及非言語的社交溝通技巧嚴重不足,導致功能上嚴重缺陷、在社交 互動中作出非常有限度的主動及對其他人的社交友好表示作出最小的 回應。 (b) 限制性、重複性的行爲、興趣或活動,並有以下的表現: • 行爲缺乏彈性、極度難於適應改變;或作出有限制性/重複性的行爲,嚴 重妨礙各種領域的功能發揮,對改變焦點或行爲時表示極度憂慮及困難 (c) 症狀在早期發展階段出現 (d) 症狀對社交、職業或其他重要範圍的現有功能在臨床上造成重要損害 當我們認為有必要確定受保人的自閉症狀態的診斷及嚴重程度,我們保留對受保 人進行獨立的精神鑑定。 本嚴重病況只適用於診斷當日為香港居民並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明文件的受保 人。 本嚴重病況承保範圍於受保人年屆18歲時終止。
結核桿菌感染的腦膜炎而導致嚴重發炎及腦功能障礙,有關診斷必須由註冊腦神 經科專科醫生證實,並必須經腦脊液(CSF) 或神經掃描確診。還必須為永久性神 經系統受損引致運動神經功能缺損或顱神經功能障礙,有關情況於診斷後至少3 個月持續出現。 27. 運動神經元病
由註冊腦神經科專科醫生明確診斷為患上運動神經元病,而且有適當及相關的神 經病徵狀作為決定性的證明。
由註冊腦神經科專科醫生證實的嚴重腦質發炎,並導致嚴重及永久的神經病後遺 症。 25. 嚴重頭部創傷
意外的頭部受傷導致殘餘腦部損傷,達到持久性神經系統缺陷的程度,並引起重 要的功能損害。「重要的功能損害」指受保人被註冊腦神經科專科醫生以格拉斯 哥之頭部損傷結果尺度(Glasgow Outcome Scale of Head Injuries)的第8.0版本 評估而獲得5分或以下,或於獲醫學文獻接受的類似尺度中表示相等程度的功能 損害。 26. 腦膜結核病
29. 肌營養不良 由註冊腦神經科專科醫生證實為遺傳性肌營養不良,導致在沒有協助的情況下無 法完成3項或以上的日常活動。
30. 癱瘓 由於意外或疾病引起的癱瘓,兩條或以上肢體完全及永久喪失功能。
1.2. 要符合在嚴重疾病額外保障下獲得賠償的資格,受保人必須於在生時符合 以下的情況。
所有轉移至遠處器官的美國癌症聯合委員會(AJCC)第四期惡性腫瘤,但並 不包括只擴散至淋巴結者。診斷惡性腫瘤必須有組織化驗作憑證。任何在 人類免疫缺陷病毒存在的情況下出現的腫瘤均不承保。
1.3. 指定期間指由組織學或病理學診斷首次確診患有本嚴重病況當日起計的 24個月內,而癌症於該段期間惡化至符合上述第1.2所規定的情況,又或 是新癌症出現並且符合上述第1.2條所規定的程度。
一種神經系統疾病,屬致命的海綿狀腦病,伴有以下的症狀: 不受控的肌肉痙攣或震顫;及 嚴重進行性痴呆;及 小腦功能障礙;及 手足徐動症。
克雅氏病必須由我們可接受的註冊腦神經科專科醫生作出診斷,並必須經腦電圖 (EEG)、腦脊液(CSF)、電腦斷層掃描(CT)及磁力共振掃描(MRI)確診。由瘋牛症 引致的變種克雅二氏症亦為受保項目。 24. 腦炎
2. 原位癌
癌細胞的局部自行生長而沒有浸潤正常組織。「浸潤」是指浸潤透過上皮基膜。 就基本計劃而言,原位癌只限於發生在: 子宮頸(程度須為CIN III,並為病理組織學所確認為原位癌); 乳房; 子宮; 卵巢; 輸卵管; 陰道; 睪丸; 大腸及直腸; 陰莖; 肺; 胃及食道; 泌尿道;或 鼻咽。
15. 阿耳滋海ຫໍສະໝຸດ Baidu氏症
15.1. 根據臨床狀態及認可的標準問卷或測試證實因患上阿耳滋海默氏症(腦退 化性疾病)引起的智力衰退、喪失或行為異常,或不可復原的機能退化失 調而導致精神及社交功能明顯減退(但不包括神經官能病及精神病),使 受保人需要持續接受照料。
15.2. 要符合在本嚴重疾病額外保障下獲得賠償的資格,受保人必須於在生時及 年屆60歲或之前確診患有阿耳滋海默氏症。
CCCL3MDD06-07/2014
28. 多發性硬化症 28.1. 由註冊腦神經科專科醫生明確診斷,並經過影像掃描等現代化診症技術核 實,出現多於1次明顯的神經科徵狀,持續出現或涉及視覺神經、腦幹及 脊柱方面的症狀,並且有身體協調及運動、感官功能受損,但受保人不一 定需要受困於輪椅。 28.2. 要符合在本嚴重疾病額外保障下獲得賠償的資格,受保人必須於在生時及 年屆60歲或之前確診患有多發性硬化症。
癌症
嚴重病況之定義
以下定義適用於決定危疾終身保計劃和免費10年期危疾保的賠償。第1.2、1.3、7.2、 7.3、15.2、28.2、31.2、36.2及36.3條只用以決定嚴重疾病額外保障賠償,而其他條 款則用以決定嚴重疾病保障賠償和嚴重疾病保障預支賠償。
1. 癌症
1.1. 惡性腫瘤而具有惡性細胞失控的生長及擴散,並對人體組織浸潤,癌症包 括白血病(慢性淋巴性白血病除外),但不包括非浸潤性原位癌、任何在 人類免疫缺陷病毒存在下出現的腫瘤以及惡性黑色素瘤以外的任何皮膚 癌。
若要符合冠狀動脈血管成形術第二次索償的資格,除須符合上述冠狀動脈血管成 形術的條件外,有關治療的主要冠狀動脈的收窄或阻塞位置在此疾病首次索償時 的冠狀動脈造影顯示,其狹窄程度為不多於60%。
6. 需要進行外科手術的冠狀動脈病
對出現限制性心絞痛徵狀人士進行心臟外科手術,透過搭橋移植術以矯正1條或 多條冠狀動脈的收窄或栓塞,但不包括非外科手術技術,例如氣囊血管成形術或 以激光舒緩冠狀動脈栓塞情況。
4. 心肌病
由註冊心臟科專科醫生診斷為由病因不明的心室功能損傷引致的心肌病,而具永 久及不可復原的體能障礙,程度達紐約心臟協會心臟障礙級別的第4級。
本嚴重病況不包括因服用酒精或藥物直接引致的心肌病。
5. 冠狀動脈血管成形術
就一條或多條冠狀動脈的收窄或阻塞,以氣囊血管成形術、經皮穿腔性冠狀動脈 血管成形術 (PTCA)、冠狀動脈粥樣硬塊切除術或相類似動脈內導管操作法進行 治療。有關血管成形術必須獲註冊心臟科專科醫生認為屬醫療需要,並有血管造 影的證明有冠狀動脈病,其狹窄程度最少為50%。
受保人患上之轉移性腦腫瘤。診斷必須由註冊腫瘤科專科醫生或相關醫學範疇的 註冊專科醫生確實及以有效的病理報告證明。若臨床上未有指示病灶活組織檢 查,理賠必須有證據顯示腫瘤增大及神經功能障礙日益惡化。若受保人同時感染 人類免疫缺陷病毒(愛滋病病毒)或後天免疫缺陷綜合症(愛滋病),腦腫瘤擴 散將不為受保項目。
19. 細菌感染腦膜炎 因細菌感染引起腦膜或脊髓發炎,並導致永久性神經功能缺陷。有關診斷須由註 冊腦神經科專科醫生證實。
20. 良性腦腫瘤 非癌症的腦腫瘤。本嚴重病況不包括囊腫、肉芽瘤、腦動脈或靜脈內有關的畸形, 以及腦垂體或脊椎血腫及腫瘤。
CCCL3MDD05-07/2014
21. 腦部外科手術
CCCL3MDD02-07/2014
7. 心臟病發作 7.1. 因有關心肌供血不足而引致有關心肌部份壞死,並具備下列特徵: 典型胸痛病史;及 心肌梗塞特有的新的心電圖變化;及 心臟酵素上升。
7.2. 要符合在本嚴重疾病額外保障下獲得賠償的資格,受保人必須於在生時符 合以下的情況。 因有關部位供血不足導致心肌大範圍壞死。診斷必須符合下列所有屬於新 發及嚴重心臟病發作的準則: 典型胸痛病史;及 心肌梗塞特有的新的心電圖變化;及 心臟酵素CK-MB或心肌鈣蛋白(T或I)診斷值升高;及 急性心肌梗塞後最少30日由註冊心臟科專科醫生利用心臟超聲波或 另一可靠診斷方法量度發現射血指數持續低於30%,而具永久的體能 障礙,程度逹至紐約心臟協會心臟障礙級別的第4級。
16. 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
有肌肉無力及萎縮為特徵,並有以下情況作為證明:脊髓前角細胞功能失調、可 見的肌肉顫動、痙攣、過度活躍之深層肌腱反射和伸肌足底反射、皮質脊髓束受 影響、構音障礙及吞嚥困難之跡象。必須由註冊腦神經科專科醫生以適當的神經 肌肉檢查如肌電圖(EMG)證實。
CCCL3MDD04-07/2014
10. 川崎病 川崎病是一種急性的、發熱的及多系統性的兒童疾病,其特徵為非化膿的頸部腺 炎、皮膚及黏膜損傷,診斷必須由註冊兒科專科醫生或註冊心臟科專科醫生證實 及必須由心臟超聲波掃描顯示有冠狀動脈擴張或形成冠狀動脈瘤內徑最少達5毫 米,此情況於最初急性病發後出現持續最少12個月。 本嚴重病況承保範圍於受保人年屆18歲時終止。
7.3. 指定期間指由首次診斷確診本嚴重病況當日起計的6個月內,而在此期間 心臟病發作惡化至符合上述第7.2所規定的情況,又或其後心臟病發作並 且符合上述第7.2條所規定的程度。
8. 心瓣及結構性手術 進行剖開式心臟手術以矯正心瓣及異常結構。
9. 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 特點為煩渴、多尿、食慾增加、體重下降、血漿胰島素含量低,出現間歇性酮酸 中毒和胰臟細胞的免疫性損害。需進行胰島素治療及調節飲食。依賴胰島素治療 必須持續不少於六個月。本嚴重病況不包括第II型糖尿病。診斷必須由註冊兒科 專科醫生或註冊內分泌科專科醫生確認。 本嚴重病況承保範圍於受保人年屆18歲時終止。
CCCL3MDD03-07/2014
與神經系統相關的 疾病
11. 原發性肺動脈高血壓
根據臨床及檢驗(包括心導管檢查)證實,並由註冊心臟科專科醫生診斷,並須 符合下列診斷標準: 呼吸困難及疲倦;及 左心房血壓上升(最少超越20個單位);及 肺阻力比正常水平最少高出3個單位;及 肺動脈壓最少為 40mmHg;及 肺楔壓最少為 6mmHg;及 右心室舒張末期壓最少為8mmHg;及 右心室肥大、擴張以及右心室出現衰竭及代償失調的徵狀。
原位癌必須由病理活組織檢測結果作證,並經相關醫學範疇的註冊專科醫生確 認。單憑臨床及細胞診斷將不足以符合本準則。
CCCL3MDD01-07/2014
與心臟相關的疾病
如要符合就同一嚴重病況獲發第二次賠償,有關原位癌必須位於上述器官其中之 一,而且與第一次索償並獲支付賠償的相關器官不同。若器官由左右兩部分所構 成(乳房、輸卵管、肺、卵巢及睪丸),則左右兩部分將被視爲一個及相同的器 官。
12. 風濕熱合併心瓣膜損害
由註冊兒科專科醫生根據已修訂Jones標準診斷證實患上急性風濕熱。並必須存 在著由於風濕熱引致一個或多個心瓣膜出現至少是輕度的瓣膜閉鎖不全,該病變 須由註冊心臟科專科醫生通過瓣膜功能檢查確認。瓣膜閉鎖不全情況必須持續至 少六個月。
本嚴重病況承保範圍於受保人年屆18歲時終止。
在全身麻醉下進行腦部顱骨切開手術。腦部外科手術包括鎖孔外科手術但不包括 所有不需手術切開或切除組織的治療如加碼射線、腦血管神經放射介入治療如栓 塞形成、血栓溶解及立體定位活檢。 因意外而需要進行的腦部外科手術亦同時 除外。有關手術必須獲相關醫學範疇的註冊專科醫生認為必須進行。 22. 昏迷
處於不省人事的狀態,對外界刺激或內在需要毫無反應,需要持續使用生命支持 系統最少96小時,並導致永久性神經功能不足。 23. 克雅二氏症
13. 大動脈外科手術
進行外科手術以矯正胸部或腹部主動脈的收窄、內壁分離或動脈瘤。
14. 激光心肌血運重建術
患者有頑固性心絞痛,儘管已進行最佳醫療程序,冠狀動脈搭橋手術及經皮血管 成形手術已失敗或被認為不適合,以致必須透過開胸手術進行激光心肌血管治 療。如已索償任何其他形式心臟血運重建治療,包括冠狀動脈搭橋手術及冠狀動 脈血管成形術,本公司不會額外支付本項保障。
17. 植物人 指腦皮質全面壞死,唯腦幹仍保持運作。植物人的確診必須由註冊腦神經科專科 醫生確認。有關症狀必須有註冊腦神經科專科醫生簽發有關情況已持續至少一個 月的醫學證明。
18. 自閉症 經註冊兒童精神科專科醫生作出明確診斷,此自閉症系列障礙屬嚴重類型,而有 關情況需在診斷後最少持續出現六個月,及受保人在為自閉症兒童而設的認可學 校内接受包括但不限於行爲治療、心理介入治療或特殊教育。必須由受保人的主 診註冊兒童精神科專科醫生證實其情況(根據《精神疾病診斷及統計手冊》 (DSM-5)) 並符合診斷性的條件: (a) 在多種環境下長期缺乏社交溝通及社交互動能力,並有以下的表現: • 言語及非言語的社交溝通技巧嚴重不足,導致功能上嚴重缺陷、在社交 互動中作出非常有限度的主動及對其他人的社交友好表示作出最小的 回應。 (b) 限制性、重複性的行爲、興趣或活動,並有以下的表現: • 行爲缺乏彈性、極度難於適應改變;或作出有限制性/重複性的行爲,嚴 重妨礙各種領域的功能發揮,對改變焦點或行爲時表示極度憂慮及困難 (c) 症狀在早期發展階段出現 (d) 症狀對社交、職業或其他重要範圍的現有功能在臨床上造成重要損害 當我們認為有必要確定受保人的自閉症狀態的診斷及嚴重程度,我們保留對受保 人進行獨立的精神鑑定。 本嚴重病況只適用於診斷當日為香港居民並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明文件的受保 人。 本嚴重病況承保範圍於受保人年屆18歲時終止。
結核桿菌感染的腦膜炎而導致嚴重發炎及腦功能障礙,有關診斷必須由註冊腦神 經科專科醫生證實,並必須經腦脊液(CSF) 或神經掃描確診。還必須為永久性神 經系統受損引致運動神經功能缺損或顱神經功能障礙,有關情況於診斷後至少3 個月持續出現。 27. 運動神經元病
由註冊腦神經科專科醫生明確診斷為患上運動神經元病,而且有適當及相關的神 經病徵狀作為決定性的證明。
由註冊腦神經科專科醫生證實的嚴重腦質發炎,並導致嚴重及永久的神經病後遺 症。 25. 嚴重頭部創傷
意外的頭部受傷導致殘餘腦部損傷,達到持久性神經系統缺陷的程度,並引起重 要的功能損害。「重要的功能損害」指受保人被註冊腦神經科專科醫生以格拉斯 哥之頭部損傷結果尺度(Glasgow Outcome Scale of Head Injuries)的第8.0版本 評估而獲得5分或以下,或於獲醫學文獻接受的類似尺度中表示相等程度的功能 損害。 26. 腦膜結核病
29. 肌營養不良 由註冊腦神經科專科醫生證實為遺傳性肌營養不良,導致在沒有協助的情況下無 法完成3項或以上的日常活動。
30. 癱瘓 由於意外或疾病引起的癱瘓,兩條或以上肢體完全及永久喪失功能。
1.2. 要符合在嚴重疾病額外保障下獲得賠償的資格,受保人必須於在生時符合 以下的情況。
所有轉移至遠處器官的美國癌症聯合委員會(AJCC)第四期惡性腫瘤,但並 不包括只擴散至淋巴結者。診斷惡性腫瘤必須有組織化驗作憑證。任何在 人類免疫缺陷病毒存在的情況下出現的腫瘤均不承保。
1.3. 指定期間指由組織學或病理學診斷首次確診患有本嚴重病況當日起計的 24個月內,而癌症於該段期間惡化至符合上述第1.2所規定的情況,又或 是新癌症出現並且符合上述第1.2條所規定的程度。
一種神經系統疾病,屬致命的海綿狀腦病,伴有以下的症狀: 不受控的肌肉痙攣或震顫;及 嚴重進行性痴呆;及 小腦功能障礙;及 手足徐動症。
克雅氏病必須由我們可接受的註冊腦神經科專科醫生作出診斷,並必須經腦電圖 (EEG)、腦脊液(CSF)、電腦斷層掃描(CT)及磁力共振掃描(MRI)確診。由瘋牛症 引致的變種克雅二氏症亦為受保項目。 24. 腦炎
2. 原位癌
癌細胞的局部自行生長而沒有浸潤正常組織。「浸潤」是指浸潤透過上皮基膜。 就基本計劃而言,原位癌只限於發生在: 子宮頸(程度須為CIN III,並為病理組織學所確認為原位癌); 乳房; 子宮; 卵巢; 輸卵管; 陰道; 睪丸; 大腸及直腸; 陰莖; 肺; 胃及食道; 泌尿道;或 鼻咽。
15. 阿耳滋海ຫໍສະໝຸດ Baidu氏症
15.1. 根據臨床狀態及認可的標準問卷或測試證實因患上阿耳滋海默氏症(腦退 化性疾病)引起的智力衰退、喪失或行為異常,或不可復原的機能退化失 調而導致精神及社交功能明顯減退(但不包括神經官能病及精神病),使 受保人需要持續接受照料。
15.2. 要符合在本嚴重疾病額外保障下獲得賠償的資格,受保人必須於在生時及 年屆60歲或之前確診患有阿耳滋海默氏症。
CCCL3MDD06-07/2014
28. 多發性硬化症 28.1. 由註冊腦神經科專科醫生明確診斷,並經過影像掃描等現代化診症技術核 實,出現多於1次明顯的神經科徵狀,持續出現或涉及視覺神經、腦幹及 脊柱方面的症狀,並且有身體協調及運動、感官功能受損,但受保人不一 定需要受困於輪椅。 28.2. 要符合在本嚴重疾病額外保障下獲得賠償的資格,受保人必須於在生時及 年屆60歲或之前確診患有多發性硬化症。
癌症
嚴重病況之定義
以下定義適用於決定危疾終身保計劃和免費10年期危疾保的賠償。第1.2、1.3、7.2、 7.3、15.2、28.2、31.2、36.2及36.3條只用以決定嚴重疾病額外保障賠償,而其他條 款則用以決定嚴重疾病保障賠償和嚴重疾病保障預支賠償。
1. 癌症
1.1. 惡性腫瘤而具有惡性細胞失控的生長及擴散,並對人體組織浸潤,癌症包 括白血病(慢性淋巴性白血病除外),但不包括非浸潤性原位癌、任何在 人類免疫缺陷病毒存在下出現的腫瘤以及惡性黑色素瘤以外的任何皮膚 癌。
若要符合冠狀動脈血管成形術第二次索償的資格,除須符合上述冠狀動脈血管成 形術的條件外,有關治療的主要冠狀動脈的收窄或阻塞位置在此疾病首次索償時 的冠狀動脈造影顯示,其狹窄程度為不多於60%。
6. 需要進行外科手術的冠狀動脈病
對出現限制性心絞痛徵狀人士進行心臟外科手術,透過搭橋移植術以矯正1條或 多條冠狀動脈的收窄或栓塞,但不包括非外科手術技術,例如氣囊血管成形術或 以激光舒緩冠狀動脈栓塞情況。
4. 心肌病
由註冊心臟科專科醫生診斷為由病因不明的心室功能損傷引致的心肌病,而具永 久及不可復原的體能障礙,程度達紐約心臟協會心臟障礙級別的第4級。
本嚴重病況不包括因服用酒精或藥物直接引致的心肌病。
5. 冠狀動脈血管成形術
就一條或多條冠狀動脈的收窄或阻塞,以氣囊血管成形術、經皮穿腔性冠狀動脈 血管成形術 (PTCA)、冠狀動脈粥樣硬塊切除術或相類似動脈內導管操作法進行 治療。有關血管成形術必須獲註冊心臟科專科醫生認為屬醫療需要,並有血管造 影的證明有冠狀動脈病,其狹窄程度最少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