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哲学之经验论与唯理论 英国经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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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
一切观念来源于经验,经验就是对外部事 物的感觉和对内部心理活动的反省,它们 在心灵上留下的痕迹就是观念。
“观念”(idea)是洛克哲学中的一个基本 范畴,用以表示心灵所知觉、所思想的直 接对象、材料、基本元素。我们的一切知 识都是由观念构成的。
观念:简单观念与复杂观念
所谓“简单观念”就是由外部事物及其属性直接作用于感 官而产生的感觉观念,和心灵对自身心理活动的直接反省 而产生的反省观念。简单观念有两个基本特点,这就是被 动性和单纯性。
洛克 贝克莱 休谟
约翰·洛克 (John Locke, 1632—1704)
《人类理智论》
洛克哲学
一、白板说 二、经验--观念--知识 三、知识的局限性
经验
洛克批判了天赋观念论,他认为人的心 灵就如同一块“白板”(tabula rasa),上 面原本没有任何标记。后来通过经验便在上 面印上了印痕,形成了观念和知识。所以, 洛克哲学的基本原则是,“心灵是一张白 纸”,“知识源于经验”。
物体的性质区别为第一性的质(primary qualities)和第二性的质(secondary qualities)在当时机械自然观中是比较流 行的观念。伽利略、笛卡尔、霍布斯都有类 似的思想。
第一性的质
所谓第一性的质就是物体各部分的大小、 形状、数目、位置、运动和静止,这种性质 是物体的“原始性质”或基本性质,在任何 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是为物体所固有的、与 物体不可分离的性质。不论我们知觉与否, 这些性质都在物体之中。
感觉与反省:外感觉与内感觉
一切知识来源于经验,经验分为对外的感觉和对内的 反省,思维的全部材料即观念从这两者而来。感觉也被称为 “外感觉”。我们的感官在受到外部事物的刺激时,将对于 事物的知觉传达到心灵里,于是我们就得到了关于外部事物 的形状、运动、色、声、味以及一切可感性质的观念,我们 的观念的大部分来源于此。反省也被称为“内感觉”。我们 在运用理智考察它所获得的那些观念时,我们还知觉到自己 有各种心理活动。当心灵反省这些活动时,它们便提供给我 们另一类观念,这些观念是不可能从外部获得的。这类观念 有:知觉、思想、怀疑、信仰、推论、认识、意欲以及心灵 的一切作用。
第二性的质
所谓第二性的质则是物体中的一种“能 力”,它可以借物体各部分的大小、形状、 组织和运动等,在我们心中产生色、声、味 等感觉。所以,我们所感觉到的物体的第二 性的质并不是它们的真实存在方式,只不过 是第一性的质的变形而已。这种性质依赖于 第一性的质的变化,又叫做“附属性质”。
第一性的质的观念是对物体性质的真实反映,两者之 间的关系是“原型”与“摹本”的关系。第二性的质的观念 就不同了,这类观念尽管也是由物体中的运动刺激感官而产 生的,然而在物体中却不存在它们的“原型”,所以只是心 灵对物体性质的主观反映。换言之,物体中确实存在着第一 性的质,但是并不存在色、声、味等第二性的质,与之对应 的是引起色、声、味等感觉观念的“能力”。 当然,第二 性的质的观念象一切简单观念一样,并不是心灵主观、任意 的虚构,因为它们的确是由刺激我们感官的一些外界原因而 产生的。
所谓“复杂观念”就是由几个简单观念所组成的观念。心 灵虽然在获得简单观念时完全是被动的,但是它也有自己 的作用:它能够以简单观念为材料和基础来构成其他的观 念,这样组成的新观念就是复杂观念。心灵利用简单观念 来构成其他观念的能力和作用主要有“组合作用”、“比 较作用”和“抽象作用”。
物体的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
求助于上帝
一切简单观念都是与事物符合一致的。 因为它们不是人心自己能够创造的,所以它 们一定是各种事物通过自然途经在人心上产 生了作用的结果,而各种事物之所以能够产 生那些知觉,只是因为上帝凭借其智慧和意 志,把它们造得特别宜于产生那些知觉罢了。
除了实体观念之外,一切复杂观念都是与自身 相契合的。因为复杂观念是理智组合简单观念时创 造的,所以不存在与外部事物是否符合的问题。我 们的一切复杂观念(实体观念除外)都是心灵自己 的产物,它们自己就是“原型”,而不是其他什么 事物的“摹本”,所以不存在与事物符合一致的问 题。因此,我们在这些观念方面所得到的知识都是 真实的,数学知识和道德知识就是这样的知识。
知识
所谓知识就是理智对于两个观念的契合或矛盾的一 种知觉,亦即对于两个观念之间关系的认识。因此,我 们的知识只与我们的观念有关,观念是知识的对象。知 识是对关于观念之间关系的认识,而观念之间的关系有 四类,这就是“同和异”、“关系”、“共存或必然联 系”和“实在的存在”。理智就是根据上述这四种关系 来组合知识的。观念之间的关系不同,知识的清晰程度 亦有所区别,这就形成了知识的等级。知识有三个等级, 它们从高到低排列为直观的知识、证明的知识和感觉的 知识。
洛克经验论的内在矛盾
洛克一方面主张我们大部分的观念来源 于外部事物的作用,另一方面却强调知识只 是关于观念之间的关系,从而将知识限制在 观念范围之内,构成了其经验论的内在矛盾: “心外有物”,而知识仅存于心中。
“显然,人心并不直接认识各种事物,它必然要 以它们所有的观念为媒,才能知道它们。因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我 们的知识所以为真,只是因为在我们的观念和事物 的实相之间有一种契合。不过在这里,我们拿什么 作为标准呢?人心既然除了自己的观念以外再不认 知别的,那么它怎么能知道它们是和事物本身相符 合的呢?这里虽然有一层困难,但我相信,有两种 观念是与事物相契合的。”
经验>观念>知识
乔治·贝克莱 (George Berkeley,一译巴克
莱,1685-1753) 《人类知识原理》
第十讲 英国经验论
与唯理论模仿几何学公理化系统的逻辑体系不 同,经验论的体系是以“心理论”的方式构建的- -从洛克的“白板说”开始,经验论者都是以经验 来说明观念,以观念的组合与分解来说明知识,这 个模式就是“经验--观念--知识”。其特点是, 它既是“开放的”又是“封闭的”,由于近代哲学 的二元论立场,这两者必然发生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