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首诊负责制与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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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医院

首诊负责制与操作流程

1、定义首诊负责制是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2、目的提高门、急诊医疗质量,防止推诿病人,保障医疗安全。

3、内容

3.1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首诊医师须及时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做出初步诊断和处理。诊断为本科疾患,首诊医师遇到诊治困难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及处理。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须请其它科室会诊,参照《会诊制度》执行,按会诊意见及时转至其它科室诊疗。

3.2两个或多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首诊医师及会诊医师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或本科主任。若双方或多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科室科主任或者首诊科室上级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和会诊意见确定主管科室,若有推诿,上报医务科或医疗总值班强制执行。

3.3接诊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患者,同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

3.4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相关科室须执行《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好病历记录(包括会诊记录)。

3.5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患者,不得因挂号、收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3.6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患者,在患者病情稳定之前不得自行决定转院。非本院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病人,须由高级职称医师亲自查看病人后,且征得科主任同意后转院。责任医师应认真做好有关告知谈话,征得患方同意,对病情进行记录,对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做好交待和妥善处置。涉及医疗保险的病人需转院时,应按医疗保险和医院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3.7遇到重大抢救或成批急诊患者时,首诊医师必须立即向科主任、医务科或医疗总值班报告。

3.8首诊医师接诊传染病、疑似传染病患者时,应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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