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 统筹兼顾 努力构建共建共享的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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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努力构建共建共享的和谐劳动关系
作者:乐益民
来源:《师资建设·理论与政策版》 2012年第1期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乐益民
浙江非公有制企业多、中小企业多、外来务工人员多,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共建共享,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使劳动纠纷“易发地”变为劳动关系的“和谐地”,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坚持加强领导协调,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全省普遍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我厅建立领导联系点制度,加强对各地劳动关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
2011年,我们探索建立了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把劳动关系细化为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23项一级指标、52项二级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每年一季度向全社会发布各设区市劳动关系和谐指数,既实现了对全省劳动关系运行的动态监测,又促使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这项工作。
二、坚持职工与企业双维护,有效化解劳动争议纠纷
这些年来,我们始终坚持职工利益和企业利益“双维护”,努力促进劳资共建共赢共享。
2008年到2010年,连续3年实施“五缓四减三补贴两协商”政策,累计减轻企业负担35.7亿元;广泛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和“企业服务年”活动,深入推进“共同约走行动”.引导广大职工与企业共克时艰、共渡难关,全力维护企业平稳发展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同时,高度重视劳动争议纠纷的调处工作,着力完善调解仲裁工作机制,所有市、县(市、区)都建立劳动仲裁实体化机构,97%的乡镇(街道)和60%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乡镇(街道)、村五级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体系,今年,全省劳动争议结案率超过95%,75%的案件以调解方式解决,通过纠纷化解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筑牢了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三、坚持调控和清欠两手抓,积极打造“无欠薪浙江”
这些年来,我们一手抓企业分配宏观调控,一手抓欠薪的预防和处置,全社会工资水平得到合理有序增长,企业拖欠工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十一五”期间,全省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10.13%。
积极完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制度,探索取消非国有企业工资增长上线,鼓励企业合理提高员工工资水平,指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
大力推广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不断扩大集体协商的覆盖面,企业职工工资的民主共决和正常增长机制初步建立。
从2008年起,省政府与各设区市,市与各县(市、区)每年签订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目标责任书,各级人力社保部门持续开展“三春”专项行动,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深入实施工资支付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农民工记工考勤卡“两金一卡”制度,健全工资支付长效保障机制,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确保不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打造“无欠薪浙江”取得积极的成效。
四、坚持强化基础源头,构筑和谐劳动关系长效机制
2010年以来,连续两次就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出台专门文件。
2010年开始,组织开展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2011年又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推广简易劳动合同文本,对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开展地毯式排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明显提高。
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创建活动从大型企业和工业园区向中小企业、乡镇和街道延伸,全省已有15万家企业、200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和工业集聚区加入创建行列,形成了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六级联动的工作格局,打造“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正成为广大企业自觉的追求。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