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外委项目质量控制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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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外委项目质量控制管理(暂行)办法
为确保外协、外委项目(部件)制作加工有序、高效、保质的交付到公司,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外协、外委项目的质量控制。
第二条职责
(一)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批准各外协、外委项目的合格供方的评价;
(二)管理者代表根据内外质量信息对外协、外委项目的合格供方有一票否决权;
(三)生产部负责公司本埠生产经营项目中外协、外包过程的控制;
(四)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负责公司产品安装现场制作及安装过程的外协、外委项目的控制;
(五)经营部负责部分成套设备的外围设备的外协、外委项目的控制;
(六)计检部对公司本部外协、外委项目入厂质量验证并按《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七)质量安全部对生产经营项目中外协、外委质量控
制过程有监督权。
第三条内容
(一)由技术部标注外委工序,生产部、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根据图纸技术要求为依据,提出总工艺路线安排外委项目。
(二)合格供方控制
1、生产部、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经营部汇同技术部、审计部、经理办公室、质量安全部共同对供方资质、过程能力、资源配备、服务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确认合格供方,并将结果呈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2、外协、外委制作和安装项目必须在确认的合格供方名录内选用,新增供方按质量体系要求汇同相关部门进行合格供方评价并纳入合格供方名录。
3、生产部、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经营部负责建立供方档案,并按要求报质量安全部备份。在协作过程中,随时对供方进行必要的评价,确保外委项目(部件)承包给合格供方制作加工。
(三)外协、外委实施
1、生产部、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经营部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实施的外委项目所需的明细、图纸、资料、质量要求等技术文件提供给承包方并要求和承包方进行产前技术交底,以确保外委项目(部件)符合图纸、技术要求。
2、生产部、安装工程部、经营部负责对外委项目的工程价格预算、召集合格供方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采取招标的方式公开招标,从中选取最佳合格供方单位为中标方。
3、生产部、安装工程部、经营部依据共同确定的中标单位履行合同,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和质量监督工作。外委项目价格执行公司价格申报审批管理制度。
4、技术部根据外协、外委项目确定重要性程度给出“关键件、关键程序”。
5、管理者代表组织技术部、质量安全部、计检部及外协、外委部门,根据技术部对外协、外委项目质量重要性分类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要求。
6、外委项目产品检验标准,供方所交付产品应符合图纸、技术要求、工艺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和《中钢吉电企业标准》,供方应对产品生产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负责生产过程检验并记录。产品需有明显标识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确保公司计检部验收时有充分的依据。
7、生产部、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经营部负责外委项目的监制,计检部依据供方提供的生产过程记录和出厂检验合格证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检查验收并负责保存供方提供的相关的记录、产品合格证等资料。
8、外协、外委项目批量生产的,必须严格执行首件“三
检”制度,并形成记录,全部制造完成后,生产部、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经营部应通知计检部或现场质量员对供方所交付的产品,依据相关标准和图纸、技术要求、工艺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开具公司产品合格证办理入库及报销手续。
(四)对合格供方在外域的单位应由委托部门按检查验收标准进行异地检验验收并按要求把供方生产过程记录、合格证等相关资料电传给计检部以备查。
(五)本制度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外委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