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旧利废管理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降本增效和节能降耗的理念,鼓励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合理地节约,降低生产成本,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为进一步增强员工的节能降耗意识,充分调动检修员工对于修旧利废工作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节约开支,变废为宝,降低维修费用,从而降低生产成本,增加效益,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公司修旧利废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修旧利废领导小组:组长:机电副总
副组长:机电副总工程师
成员:设备动力部、各车间
领导小组下设修旧利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设备动力部,由设备动力部部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设备动力部成员及各车间机电设备主任担任成员。
二、职责分工
(一)修旧利废办公室是修旧利废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权限:
1.负责本规定的制(修)订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2.负责对修旧利废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对修旧利废物资的识别、鉴定工作;
(二)各车间是修旧利废的实施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各生产车间负责对修旧利废资分类、标识、归整、修复、保管、台帐记录等工作。
三、范围
(一)旧设备
1.因技术改造更换下来的设备,在原设计使用点已不再使用的。
2、库存时间较长,原有用途已变更,不再使用的。
(二)废设备
1.经长期使用或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基础件已严重损坏,修理后其技术性能也不能达到生产工艺要求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超过定额标准20%以上),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维修费用过高(一次大修超过原值50%以上),继续使用经济上不合算的。
4.机型已淘汰,性能低劣,又不能降级使用的。
5.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长期失修的。
6.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经济上又不合算的。
(三)废旧零部件
1.在检修设备时更换下来的零部件或未经修理不能继续使用的总成件。
2.库存时间太长的零部件。
(四)修旧利废的范围
1.生产系统更新替换下来的设备、电器及其元器部件的修复。
2.电气、仪表专业各类报废仪表的修复。
3.各类机器设备和备件的修复改造代用。
4.各类容器的修复改用。
5.各类阀门、管件及其附件的修复。
6.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延长设备、备件的使用寿命。
7.控制计算机、智能仪表、电动机励磁、微机保护器等已损坏单元插件的修复再利用。
8.废旧皮带、磨损皮带经修理、改造后再利用
9.其他有修旧利废价值的活动。
(五)不能列入修旧利废范围的
1.能够在日常检修中处理好,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的。
2.经过简单处理就能恢复设备、零部件技术性能的。
3.国家有关部门或行业规定的淘汰的机电产品。
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生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经济上又不合算的。
5.经检测确认不能再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等。
6.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负责人鉴定不在修旧利废范围内的。
(六)修旧利废的质量验收
1.修复的各类旧设备、总成件、阀门、流量计等用于在线工
作的设备、备件需经试验合格的,方能通过验收。
四、程序
(一)被列为修旧利废的机器、设备、电器、仪表及其元、器、部件,需由车间填写《废旧物资修复申请单》报修旧利废办公室,经审核鉴字,证实确为废旧品、且有修复使用价值方可进入修旧利废程序。
(二)按谁使用谁修理的原则,各车间要各自组织对废旧品的修复工作。
(三)废旧物资经修复后,由各车间负责验收质量并安排专人保管。使用前,车间需填写《废旧物资修复鉴定表》(见:附件二),向修旧利废办公室提出申请鉴定“投入使用时间”,使用到达质量保证期后或中途损坏的,车间需提出申请鉴定“实际使用时间”。各车间每月20日,将本月使用时间鉴定完毕的鉴定表集中交修旧利废办公室,由修旧利废办公司集中处理。
五、奖励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奖励办法
1.修旧合格件价值在5000元以下,按4%给予奖励。
2.修旧合格件价值在5000-30000元的,按3%+100元给予奖励。
3.修旧合格件价值在30000元以上的,按2%+200元给予奖励。
4、年终对各车间修旧利废工作进行统一评比,根据修旧利废
的项目和价值,对修旧利废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二)价值在5000元以下物资,修旧利废由修旧利废办公室确认后进行;价值在5000元以上物资,修旧利废申请必须经修旧利废领导小组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
(三)设备价值=物资原值-修旧利废消耗的材料价值。
(四)各车间在满足需求的情况下,须遵循优先使用修旧利废后的废旧物资,再使用仓库中的库存物资,降低成本。
(五)对于无法修复的物资,各车间应做好登记及保管工作,待上报设备动力部后统一处理。
(六)对修复合格的物品实行质量追究制。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质量问题对生产系统造成影响的,由修复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七)凡属外委修旧利废项目一律不参与奖励。
(八)修旧利废弄虚作假的,对相关车间及人员发现进行考核分析。
(九)对于价值(市价)较高、具有修复价值的零部件,不及时组织维修或管理不善导致没有修复价值或丢失的,对相关车间和人员进行考核。
(十)有条件实施而没有开展修旧利废工作的按月考核相关进行考核。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废旧物资修复申请单》
2.《废旧物资修复鉴定表》
3、《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修旧利废台帐》附件1:废旧物资修复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