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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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总结
大洼县被确定为全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对城乡一体化工作高度重视,迅速统一思想,积极行动,扎实推进,开局良好。
一、县域基本情况
大洼县位于辽宁省西南部,地处环渤海经济圈东北部,是联结辽南、辽西与辽中三大经济板块的重要节点,也是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辽宁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区域之一。县域辖区总面积1683平方公里,全域为国有农场,全部为国有土地,下辖15个镇(农场),总人口40万,农工已纳农垦职工养老保险体系。
201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280亿元,增长55.6%,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有望进入全国百强县(市)行列,被列为全省唯一的全域城镇化试点县。
长期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土地管理、耕地保护等工作,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批、供、用、补、查”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在破解用地瓶颈、推进经济快速发展上,用实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逐渐探索出了符合大洼实际的利用增减挂钩统筹城乡发展的路子。
二、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情况
为有效解决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用地瓶颈问题,我们在用足用活政策,多方增加建设用地指标和积极对上争取土地指标的前提下,突出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一)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基本情况
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启动工作始于2009年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小城镇建设项目,到目前,经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批准五个批次、十五个项目区,累计批复挂钩周转指标904.3107公顷,项目区共涉及拆旧区总面积1057公顷,规划区内拆旧户数10160户,拆迁人口35679人、拆迁村屯85个。
(二)主要工作做法
1、思想认识到位
经过学习和引导,全县上下思想高度统一,一致感到增减挂钩政策是我县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必须牢牢把握,这样才能拉大发展空间,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可以说,增减挂钩是我县城乡一体化的发动机,增减挂钩的作用和意义不仅仅在于争取多少建设用地指标,而是通过挂钩规划的实施,可以大手笔地谋划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布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维护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三次产业形成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真正使统筹城乡一体化实现跨越式发展。
作为全省唯一的全域城镇化试点县,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建设“两城两区五园”和推进“三化一业”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思路(即按照“全域城镇化”的理念,从规划上把大洼看作一个整体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逐步形成“两城两区五园”和“北商中居南工”的发展空间格局。“两城”即大洼温泉生态新县城、大洼临港生态新城;“两区”即红海滩湿地生态旅游度假区、北部综合商贸服务区;“五园”即石油管材机械加工产业园、数字印刷包装产业园、精细化工产业园、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鸭业循环经济产业园。“三化一业”即工业集群化、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就是人往“两城”集中,商贸物流往“两区”聚拢,工业项目往“园区”摆布。为有效解决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用地瓶颈问题,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以保护资源、保障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科学编制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合理布局项目建新区和拆旧区,扎实做好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工作,同时把增减挂钩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农垦职工危房改造结合起来,避免了城乡建设中的二次拆迁。
2、组织领导到位
为推进我县增减挂钩工作,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各位政府领导任副组长,国土、发改、财政、环保、住建、农经、水利等相关部门和各镇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兼任,具体负责增减挂钩、统筹城乡一体化工作的规划编制、统计汇总、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并层层分解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此基础上各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县委、县政府对城乡一体化工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县长多次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深入现场调研,解决实际问题,并对规划和政策制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县里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座谈会和研讨会,听取各镇和相关部门关于用好增减挂钩、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加快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为详实地掌握工作推进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调度拆旧复垦区农民回迁摸底调查进展情况,每两周召开一次项目建设进度汇报会,每月对新居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一次跟踪督察,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3、政策制度到位
好的政策只有坚持到底才能发挥最大效果,朝令夕改只会事倍功半。我县在推进增减挂钩试点、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上的各项政策措施始终秉承前后一致的原则。2010年县委、县政府制定印发了《大洼县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大委发〔2010〕6号)和《大洼县推进城乡一体化若干规定(试行)》(大委发〔2010〕7号),在此基础上,2011年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大委发〔2011〕6号)。在制定《实施细则》之前,我们多次组织召开农民群众座谈会,充分了解群众需求,为政策制定提供了可靠依据,也为农民群众认可城乡一体化政策打下了良好基础。《实施细则》是对《实施方案》和《若干规定》的延续和细化,把各项原则具体为操作办法,避免了政策制定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群众容易接受、容易理解,从制度上对增减挂钩工作每一步的要求都用县委、县政府的文件进行了明确。对每个部门、每个镇应承担的职责、工作任务,每个建新区内新居工程建设项目,拆旧区内复垦项目等都提出明确的时限和要求,保证了增减挂钩试点、城乡一体化工作的顺利推进。
同时,根据工作进程,县委、县政府制定完善了相关配套政策。先后出台了《中共大洼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共大洼县委大洼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业集群化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