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钢铁集团供应商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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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型钢铁集团供应商管理制度1

**钢铁集团

SG**.*.*.*-2010

供应商管理工作指引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为统一集团各成员企业对供应商的管理,指导成员企业与供应商建立基于长期、有效互动、互惠共赢的合作关系,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能持续满足成员企业的需求,特制定本《供应商管理工作指引》,供成员企业执行。各企业可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有关管理细则并予以实施。

本《工作指引》适用于本集团所属并直接管控的各成员企业。本《工作指引》所述之供应商不包括废钢供应商、钢坯供应商、设备检修委外服务商和项目施工单位。

2 名词解释

2.1供应商,是指与集团各成员企业发生贸易关系的有关产品或服务的提供商,其中产品供应商又分为生产商和贸易商。

2.2供应商管理,是指对供应商的寻找、选择、开发、培育、使用和控制等综合性的管理工作的总称。

2.3物代码,是指采购物料(或服务)的编码。

2.4采购物料组,是一个或若干个采购物料的组合,是供应

商管理的最小物料单元,是供应商引进、评价和淘汰的载体。

2.5采购物资分类,为在品目繁多的采购物资中,通过分析,找出主次,对“关键的少数和次要的多数”分类进行管控,将采购物资分为I、II、III 三类。

I类物资指品种数量少、资金占用大,对产品质量、生产控制、或安全、环境等起关键影响的物资。I类物资属关键重要物资,采购时应予以重点控制。

II类物资指品种数量较多、资金占较大、对产品质量、生产控制、或安全、环境等起一般影响的物资。II类物资属一般重要物资,应予以一般控制。

III类物资指品种数量繁多、资金占用较少、对产品质量、制造成本或生产安全等影响较小的生产辅助类物资。对III类物资一般应予以简单控制。

3供应商管理流程

供应商管理按图1所示流程进行。

图1 供应商管理流程

4 内容

4.3供应商寻找

4.3.1 各企业应成立专门的供应商管理部门负责供应商的寻找、审核、评价和沟通,该部门应独立于采购执行部门(可挂靠公司办公室或市场处)。

4.3.2 为保证竞争环境的充分性,供应商管理部门应保证各采购物料组合格供应商的质量,并确保供应商数量和可供产能的充足。

1)原辅料类采购物料组应保证合格供方与潜在供方不少于9个,其中合格供方不少于7个。同时应保证:

a、合格供方的可供产能应大于本企业需求的3倍。

b、每个采购物料组剔除供货能力最大的3家供应商之外的可供产能之和,应大于该企业正常需求量。

c、除初次供货外,可供产能原则上不由供应商自行填写,而应由我方人员参照其最近一年历史最高月供量进行维护。

2)办公与后勤类采购物料组应保证合格供方与潜在供方不少于5个,其中合格供方不少于4个。

3)其它类(耐材、五金、机电、备件、轧辊、油品等)采购物料组应保证合格供方与潜在供方不少于7个,其中合格供方不少于5个。

4.3.3对于特殊物料国内生产厂家很少,甚至独家供货的,可在公司主管领导确认的情况下,暂时性例外处理。但供应商管理部门应随时注意信息的收集,条件满足时,随时增加该采购物料组的供应商。

4.3.4供应商管理部门对供应商寻找、引进的数量和可供产能的充足性负第一责任,采购部门负第二责任,采购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在供应商的寻找、引进过程中提供信息支持和建议。

4.3.5采购部门认为某采购物料组现有的合格供方数量不足时,应及时提出增加供应商的报告,供应商管理部门在收到报告后,应在2个月内补足合格供应商。

4.3.6寻找供应商的途径包括:1)接受供应商主动自荐;2)网上查询;3)行业协会咨询;4)同行或老供应商介绍;5)媒体宣传;6)参加各类产品发布或产品展示会等;7)其它信息渠道。

4.3.7集团欢迎任何有资质的社会供应商加入各成员企业合格供应商队伍,并致力于建立公开、透明、畅通的供应商准入渠道,同时接受集团内外相关方的监督与申诉。

4.3.8集团供应商网上自荐平台应于显著位置标示供应商自荐流程,供应商管理部门联系电话,各成员企业纪检审计处和集团纪检审计部申诉电话等,以备供应商咨询和申诉。

4.3.9供应商引进应遵循集团有关规定。原则上不许本集团职工干部介绍其直系亲属、亲朋好友与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发生业务往来,若其直系亲属、亲朋好友经营或参股的企业确实信誉好、产品质量优、技术先进,可由该企业自行登录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提交自荐信息,严禁职工干部利用自己影响力向供应商管理部门打招呼。

4.3.10集团对供应商以综合实力作为唯一评价依据,严禁供应商管理部门或有关领导事先向供应商评价人员透露或暗示某供应商与领导之私人关系,避免该领导个人影响力间接对供应商评价的公正性产生干扰。

4.3.11在获悉某供应商与本企业任何领导有私人关系或疑似私人关系时,供应商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在该供应商资料中进行备案,该行为无需该领导的证实或确认。供应商管理部门明知而不备案的,应被追责。

4.3.12对与领导有私人关系的供应商,集团及各企业纪检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审计、监察,以确认供应商评价之公正性。

4.4供应商自荐

4.4.1社会供应商欲进入集团合格供应商库,必须登录电子商务平台,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提供有关证明性材料,经审核评价并获通过后,方可准入。

4.4.2自荐供应商首先应阅读《**集团成员企业供应商须知》,并将阅知并同意的确认材料盖公章反馈至供应商管理部门备案。

4.4.3《**集团成员企业供应商须知》应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关于供应商申请流程的告知

2)关于不公平对待的诉讼渠道的告知

3)关于诚信经营、廉洁交易的告知

4)关于安全/环境/质量相关要求的告知

5)关于供应商引入、淘汰机制以及评价指标和权重的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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