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舞蹈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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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舞蹈室管理制度
一、音乐舞蹈室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开放。
二、舞蹈器材设备应规范摆放整齐,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设备登记。
三、乐器设备由保管人员定期检查、校验、维修,乐器要经常擦试,使用后一律入保管箱,防止沾染灰尘。
四、室内卫生由管理人员组织学生定期清理,达到整洁、卫生、通风。
五、上课、排练节目,学生要有序进入室内,服从辅导老师的安排。室内保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走动、打闹。
六、爱护音乐舞蹈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如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七、音乐舞蹈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八、每次活动完,管理人员要检查器材摆放,关好窗、锁好门,注意防火、防潮、防盗。如失职造成损失,按程度追究事故责任人、负责人责任。
音乐舞蹈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学校音乐、舞蹈室管理人员,应热爱音乐、舞蹈事业,认真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尽职尽责做好音乐、舞蹈室的管理工作:
一、执行学校有关音乐、舞蹈室的工作计划,负责音乐、舞蹈室内设备的具体管理工作。
二、每学期应根据教育和教学的需要,配合学校订购必要的音乐器材及相关书籍。
三、配合学校对音乐教师进行乐器培训工作。
四、有责任对进入音乐、舞蹈室内的一切人员进行登记及监督,对损坏室内设备的行为及时制止。
五、严格遵守学校音乐、舞蹈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音乐、舞蹈室内软硬设施的防火、防盗、防潮、防晒、防尘、防虫、防毒和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学校音乐、舞蹈室的绝对安全和整洁。
六、严格遵守音乐、舞蹈室及音乐器材的借用手续,严禁不经批准将室内器材借出音乐、舞蹈室外。
七、接待经允许进入音乐、舞蹈室的人员,要热情周到,举止大方,注重衣着整洁和仪容端庄。
八、音乐、舞蹈室每次活动后,应认真整理使物品归类,并把地板清理干净。
九、学生离室后,应认真检查电源关闭情况。
十、学生在室内活动要组织有序,教育学生不大声喧哗,不乱蹦跳,学生活动时,音乐音量要适中,以免影响其他部门的正常工作。
十一、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加强学生练功时的教育和保护工作。
十二、及时认真填写活动纪录。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办理交
接手续
音乐、舞蹈室器材管理制度
一、负责管理音乐、舞蹈室器材的教师应按有关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向学校领导申购需添置器材及设备,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二、建立音乐、舞蹈器材的总帐和明细帐,随时记录器材的变动情况和原因,做到账、账;账、物一致。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对音乐、舞蹈器材的管理、帐物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列入负责管理器材教师的年度工作考核。
三、乐器与器械应按其性能、形状分类,整齐入橱、架存放。要做好器材的防潮、防尘、防蛀、防晒、防高温变形等工作,确保器材常处可使用状态。要妥善保管好演出服装。
四、定期检查物品,及时办理易耗物品的注销手续。器材报损必须办理报批手续,经分管领导报批后才进行帐面处理。损坏可修器材,应及时送修,确保教学中使用。
五、因课外活动、兴趣小组、校内外演出等情况需外借器材、设备、服装时,应由任课教师履行借用登记手续,归还时要核对物品名称、数量,检查完好情况后予以注销。
六、学校教师课外借用大件器材,应经分管领导同意。管理教师在外借、归还器材要及时清点数量查看有无损坏。一旦发生损坏、丢失情况,应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视情况进行赔偿。
七、任课教师应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器乐、舞蹈器材教育。如学生在使用器材不当造成损坏,要进行批评教育。对
有意破坏者,要根据损害程度进行赔偿。
音乐、舞蹈室学生活动守则
一、学生进音乐、舞蹈室上课,应排队有序进入教室,做到不嬉闹不喧哗,下课时依次离开教室。
二、学生应爱护器乐和舞蹈器材,养成音乐、舞蹈器材用前、用后应整齐规范摆放的好习惯。音乐、舞蹈教室乐器与器械应在任课教师指导下使用,未经许可不随意动手。
三、音乐、舞蹈室应常保持清洁卫生。不在室内乱扔纸屑、杂物,不准在桌椅、墙壁乱刻乱画。
四、上课、排练节目, 学生要着装整洁。在教师指导下按要求认真上课,排练节目。
五、未经教师许可,不随意使用乐器、音响等教学设备。违者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六、每次活动结束由学生课代表、任课教师按程序检查电源、关闭门窗做好防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