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必须知道的“三包”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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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必须知道的“三包”知识
2013年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
三包规定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就在离三包正式施行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多家车企争相宣布抢先执行三包。
而对于车主及准车主而言,最关心的问题还是汽车三包有什么功能、对汽车的保修保养有什么影响、对于汽车投诉类问题解决有无作用……本期腾讯汽车知识讲堂就来讲讲汽车三包的知识。
汽车三包将实施消费者退换车并非无偿
距离“汽车三包”实施还有一个月的时间,不少消费者在纠结是等到十一之后“汽车三包”正式实施再买车、换车,还是在9月就出手呢?现在可以明确告诉您,如果您不是十分着急用车,买车、换车不如等到十一后!如果您想享受“汽车三包”带来的诸多保障,那么您必须得了解“汽车三包”!“汽车三包”法则的核心内容规定了包修的条件和换车、退车的条件。
在实际生活中,光知道“汽车三包”的法则是远远不够的,比如“汽车三包”法则中提到的主要零部件是哪些、怎么解释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怎么通过技术专家解决纠纷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汽车三包”的相关技术标准和配套文件来解读,并指导“汽车三包”在实际中具体操作。
如果真遇到了退换车的情况,那么您也应该知道退换车不是无偿的,另外您也需要了解,退换车涉及的号牌、保险、购置税等问题如何解决。
根据汽车三包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本规定更换或者退货的,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车产品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销售者依照本规定应当免费更换、退货的除外。
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
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使用时间、使用状况等因素在
0.5%至0.8%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
据业内专家介绍,n这个系数数值越小消费者就越划算,比如一辆10万元的汽车,行驶10万公里时,n值为0.5时,消费者需要补偿5000元;而当n值为0.8时,消费者需要补偿8000元。
业内专家表示,对于消费者来说按照0.5的值更加合理些,n值需要由厂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消费者需要特别注意。
需要注意的是,在60天或3000公里之内出现质量问题退换车的,消费者不需要支付费用。
但支付使用费用与退换车不作为相互条件,并不是说消费者不支付使用费用,经销商就可以不履行三包了,这需要协商解决。
不过这一点不强制的条款,或许也为未来退换车时增加了困难。
比如如果消费者拒不付车辆使用费用,经销商的利益谁来保护?
●新闻背景●
消费者需要保留好维修单据
消费者需要保留好维修单据,这其中的维修时间、维修项目等都十分重要,一旦发生汽车质量纠纷,争议处理的技术专家可以有初步的判断,这是解决争议的重要证据。
消费者退车可办号牌变更手续
根据《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部令第124号)和《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公交管[2012]333号),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可申请变更登记;因质量问题退车的,可申请注销登记,需提供“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对于北京等限牌摇号的城市,更换汽车时,可以办理号牌变更手续;退车时,应办理注销登记。
而且,机动车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条件是:转移或注销登记6个月内,拥有原机动车3年以上)。
具体可查阅各地《机动车注
册登记》、《机动车变更登记》、《机动车注销登记》相关规定。
预计三包实施后,还会有更加明细的相关规定。
退车时保险可以部分退款
对于保险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四条,“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所以,退车或换车时,如果需要退保险,可以依据《保险法》和保险合同进行操作。
退车时购置税每年扣减10%
关于税费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5]47号)的规定,因质量问题退车的,已缴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税款全额退税。
退换车修复后可当二手车卖
在实际操作中,退车或换车时,通常由经销商或主机厂将原车购回,此时就不涉及退保险费和车辆购置税的问题。
对于三包退换车,可以在修复之后按二手车销售。
再次销售时应当向购买者明示该车为三包退换车,并且应当说明退换的原因。
其三包责任可以由双方协商后在购车合同中确定。
●汽车三包核心条款●
包修期:不低于3年或6万公里
三包期:不低于2年或5万公里
包修期是指经营者因家用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对汽车产品提供免费维修或更
换零部件等服务的期限。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自购车发票开具之日算起,不低于3年或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三包有效期是指经营者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依照法定的条件和要求,向消费者提供免费修理、更换或退货服务的期限。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自购车发票开具之日算起,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也就是说,自购车之日起,在2年或5万公里的包修期之内,经营者按三包规定对汽车质量问题承担修理、更换或退货三种责任,而从第2至第3年或第5万至第6万公里之内,经营者对汽车质量问题只承担修理责任。
四种情况可以退、换车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两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修车超35天或5次可换车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发动机、变速器可单独更换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
修车超5天可得代步车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本版文/本报记者王晓坤
●消费提醒●
消协可接受消费者投诉
对于汽车三包争议,消费者可依法向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调解解决。
这里,“依法”主要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主要是指各省市县的消协。
消费者如果对于双方协商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当地消协进行投诉,请求消协出面进行调解。
消协调解的具体程序可拨打当地的投诉电话12315咨询。
今后,可能还会有其他一些社会中介机构能够参与这样的调解。
汽车三包只适用于家用车
汽车三包的范围只适用于家用汽车,而出租车、公务车、工程机械车辆等均
不在三包范围之内。
同时,有一个尴尬的问题,一些用于运营的“黑车”如何界定呢?这些车辆遭遇了质量问题时,显然不应该得到汽车三包的保障,但界定黑车也是个麻烦事。
微面享受“三包”还得等一年
质检总局2013年第9号公告——家用汽车产品中的短头乘用车自2014年10月1日起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
短头乘用车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微面”,它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位于车辆前风窗玻璃最前点以后,并且方向盘的中心位于车辆总长的前四分之一部分内。
买车时别忘了查看三包凭证
在三包凭证正面,应当包括产品信息、生产者信息、销售者信息、三包条款(修理者信息可另附资料列出)。
背面应当包括主要零件种类范围、易损件种类范围及质保期、退换车使用补偿系数n和公式、VIN码定制的特殊零件。
以后消费者买新车时别忘了仔细查看三包凭证。
●汽车三包知识●
“三包”与“召回”有五大不同
“汽车召回”是指生产者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选择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措施消除其产品缺陷的过程。
“汽车三包”是指销售者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通过修理、更换、退货的方式解决汽车产品质量问题的过程。
两者都是汽车产品“后市场管理”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起着相互支持、相互补充完善的作用,但也有五大不同。
第一,责任性质和责任主体,汽车召回“属于行政责任范畴,责任主体是生产者”。
汽车三包“属于民事责任范畴,责任主体是销售者,销售者在承担三包责任后有权按照合约约定向生产者追偿”。
第二,调整的汽车产品范围不同。
召回涉及所有汽车产品,三包则面向家用车。
第三,解决的产品质量问题的性质不同,“汽车召回”解决的是普遍性、安全性的产品质量问题;“汽车三包”要解决的是个案性的产品质量问题。
第四,涉及的产品质量问题期限不同。
”汽车召回”没有期限限制,而“汽车三包”有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三包期。
第五,解决问题的方式和程序不同。
对于“汽车召回”,生产者必须按《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向主管部门备案召回计划,然后按照召回计划实施召回,包括通知每一位缺陷汽车的车主,向社会公布召回信息,向主管部门提交阶段性报告和总结报告等。
对于“汽车三包”,销售者主要是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情况和修理情况等,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要求进行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如果与消费者之间有异议,主要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申诉调解、仲裁和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