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见义勇为”和“见义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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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见义勇为”和“见义智为”

阎亚军教授是浙江大学教育系副教授、博士、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系分会理事、美国威斯康辛大学、德国基尔大学访问学者。5月17日的上午,在浙大紫荆校区,我们中原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综合素养提升研修班一起感受了阎教授带给我的心灵感触-----道德、人性与教育,一场关于提高道德教育时效性的讲座。

阎教授在这次讲座中,妙语连珠、深入浅出,每每说到大家的心里去,全场就会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对于这次讲座我也深有感触,特别是对于阎教授围绕着“利人”“利己”展开的讨论,感受到了真诚和非常大的收获。

我们以往对孩子们的教育总是见义勇为,而我们的学生才是小学生,大多数情况下,见义勇为的下场往往很可怕,见义勇为的“英雄谱”上镌刻的每个名字都散发着道德光芒,但这背后又都隐喻着一个共同而沉重的命题:见义勇为、挺身而出是正直勇敢的表现的表现,但“救人”或“助人”除了“舍己”就别无他法了吗?“见义不为、见义勇为和见义智为三者相比,最高境界是后者,用自己的智慧既抢救了别人也保护了自己,这是应该大力提倡的”。这也传递给我们一个“隐约而又分明”的讯号,在倡扬见义勇为的同时更要引导公众见义智为。

2016年6月30日北京青年报报道,葫芦岛市连山公安分局,近日通过电视台进行治安预报时对市民提出的忠告:“发现有人入室盗窃,不要鲁莽行事,要采取开灯等方式将盗贼吓跑,然后报警……”

这条消息最引人关注的是,警方没有像过去那样,提倡市民勇斗盗贼,而是告诫人们首先考虑自己的生命安全。这种“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值得赞许。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热衷于“奋不顾身”、“临危不惧”的宣传,热衷于“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越是艰险越向前”壮举的学习,让一些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儿童学习和效仿,出现了一批“小烈士”。

虽然我们不能做“事后诸葛亮”,以对逝者不敬之心去权衡被偷钱财与生命的价值孰重孰轻,但笔者还是认为,在见义勇为、见义敢为的道德基石之上,还是要懂得规避风险,“胳膊拗不过大腿”力量悬殊时最好要有所防范。毕竟,钱财被偷还可破案找回,生命一去就不复返。

在美国学校,发生火灾,奋不顾身冲进火海救人,不仅不“表扬”,不“追认”,反而会因为校方没有教会学生如何逃生的方法而受到处罚。最近,《北京市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将沿用了20多年的“遇到坏人坏事要主动报告、敢于斗争”中的“敢于斗争”去掉。有的地方

和学校也把“敢于斗争”改为“机智斗争”,告诉学生遇到火灾要及时拨打火警电话,遇到坏人要机智逃离、求助警察叔叔或报警等,这种修改是非常必要的。

我们并不是说不要鼓励见义勇为,只是见义勇为、勇斗歹徒应该讲究策略,见义不但要勇为,而且还要智为,这样才不会作出无谓的牺牲。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财物丢了,可以再获得,人的生命失去了,是无法挽回的。生命是道德的载体,社会主义道德大厦的构建只有在“生命教育”的基础上才能建成。没有生命,自然无道德可言。我们要引导学生淡然看待人生的得失、荣辱和成败,有效地将“勇为”和“智为”结合起来,既起到震慑和惩罚犯罪分子的作用又不作无谓的牺牲。

事实上,被大家众口传颂的“司马光砸缸”就是见义智为的成功典范。见人落水了,很多人情急之下会跳进缸里,后果或恐是不仅没救到人反搭上自己。在千钧一发之际,临危不乱搬石砸缸才是明智之举。而我们对于孩子们教育中要多强调这种聪明的做法,也应该让孩子们知道,多向家人警察周围的大人们求助不是可耻胆小的做法,而是机智的好少年!我想从我做起,多进行这样的教诲,让正义的鲜血少流一些,让孩子们的天空多一些保护伞,就达到听这节讲座的目的了。

最后再次感谢教师进修学校为我们提供了这一次学习的机会,让我们获得了极大的提升。

XXX小学XXX

20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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