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 医患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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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美国医院协会采纳了 《病人权利法案》. 1981年第三十四届世界医学会 通过了《病人权利宣言》. 1986年第三十八届世界医学会 通过的《医师专业的独立与自 由宣言》中也提到了病人的权 利。
“病人权 利法案” (美国 医院协 会1972)
1.病人有权利接受关怀和被尊重的照护。 2.病人有权利从其医师获知有关自己的 诊断、治疗以及预后情形,并且使用病人 可以了解的字句。如果基于医学上的考虑, 认为病人不宜知道上述消息,医师必须将 此消息告诉病人的重要亲属。此外,病人 也有权利知道其主治医师的全名。 3.病人有权利在任何处置和/或治疗前, 获知有关的详情,在未经病人同意时,不 可以妄予治疗,除非在紧急情况中。需要 告诉病人的项目包括特定的手术和/或治 疗,有关的医疗上的重大危险,以及可能 失去行动能力时期的长短。此外,当治疗 上有重要的改变,或当病人要求改变治疗 时,病人就有权利得到正确的讯息。病人 也有权利知道其处置和/或治疗者的名字。
二、 患者 权利
(一) 患者 权利 问题 的由 来
关于病人权利的讨论最早始于 法国大革命时期(“天赋人 权”)。在此以前,病人只是 同情和怜悯的对象。 1946年《纽伦堡法典》明确提 出了病人的知情同意权。1946 年,美国通过了一个要求医院 符合一定标准的法案,赋予州 在法律上有对医院的医疗质量 进行监督和保障病人权利的权 力。
8.只要与病人的治疗有关,病人即有权 利知道医院与其他医疗及学术机构的关系。 病人也有权利知道治疗他(她)的人彼此间 存在的职业关系。 9.如果医院计划从事对病人之治疗有影 响的人体实验,病人有权利事先知道其详 情,而且病人有权拒绝参加如此的研究计 划。 10.病人有权利获得继续性的医疗照护。他 (她)有权利知道可能的诊病时间、医师及 地点。出院后,病人有权利要求医院提供 一套联络办法,藉此,病人可获得在医疗 上需要继续注意的事项。 l1.不论病人付帐的情形如何,病人有权 利核对其帐单,也有权利在帐单上获得适 当的说明。 12.病人有权利知道医院的规则和规定。
道德 权利 与法 律权 利
道德权利是指能够获得道德辩 护的应有权利,狭义的道德权 利并不具有法律的外在强制力。 在法制的社会里,许多道德权 利都已经转化为法律权利,获 得了法律强制力的保障。
应有权利
相互 关系
法律权利
广 义 的 道 德 权 利
实有权利
权利 的演 变
对道德权利的认识是逐渐深化 的。伦理学曾长期关注义务问 题,引入“权利”概念只是近 代的事情。但与以权利为本位 的法律不同,道德往往更为强 调义务。 对实有权利的认识与评估会促 使人们根据道德权利来落实和 发展法律权利。 不符合道德发展要求的法律权 利会逐渐消亡。
案例
王先生的妻子生产。那天,医生手 里拿着一张纸说:“胎儿位置不正, 需要剖腹产,请你在手术同意书上 签个字。”妻子不知什么时候已在 上面签了字。手术同意书的内容令 王先生的心七上八下,无法平静: “术中、术后大出血,失血性休 克”、“新生儿窒息”、“术后伤 口感染”、“术后3年内不能再孕”, 最令他发怵的是上面还有一道选择 题:如手术发生意外,是保大人还 是保婴儿。王先生当时问:“非得 要选择吗?”医生说:“你不签字, 我们就不能动手术。”王先生最终 还是签了字。
4.病人有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拒 绝接受治疗,同时有权利被告知拒绝接受 治疗的后果。 5.病人在其个人的治疗计划上,有权利要 求隐私方面的关注。病例讨论会诊、检查 和治疗,都是机密的且应该审慎地加以处 理。与病人之治疗无直接关系者,必须取 得病人同意才可以在场。 6.病人有权利要求有关其治疗的所有容 及记录,以机密方式处理。 7.病人有权利要求医院在其能力范围内, 对病人要求之服务做合理的反应。医院应 依病况的紧急程度,对病人提供评估、服 务及转院。只要医疗上允许,病人在被转 送到另一机构前,必须先得到有关转送的 原因及其可能的其他选择的完整资料与说 明。病人将转去的机构必须已先同意接受 此位病人的转院。
由来:人体实验(1946《纽伦 堡法典》) 知情同意的证明:效用/自主性 知情同意的要素:信息的告知/ 信息的理解/自由的同意/同意的 能力 知情同意的例外:紧急情况例 外/病人放弃例外/治疗特权例外
患者 知情 同意 权的 “家 属化”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 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 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 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 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 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 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 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 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 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 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 批准后实施。”(《医疗机构 管理条例》第33条)
医疗 机构 如何 对待 无力 支付 费用 的患 者?
患者李某,40岁,患重症需要 长期住院治疗,但他和他的家 庭已无力支付以后的治疗费用。 此时,医院该怎么办?
2.疾 病认 知权
疾病认知权是指患者从医疗机 构和医务人员处获得所患疾病 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安排 和预后情况等信息的权利。 告知的内容 语言和方式 无自主意识病人的告知(选择 恰当的代理人) 保护性医疗
医生(医院)对病人的告知应 做到: 全面告知 通俗告知 精确告知 真实告知
3.知 情同 意权
(Informed consent)
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在获得充分 的信息告知和医学指导后决定如 何行为的权利。 与疾病认知权的区别在于,知情 同意权更加强调的是患者同意或 拒绝的选择权利。 根据现代的法理精神,医生为患 者实施治疗、尤其是侵袭性治疗, 其行为由形式的不合法转化为实 质上的合法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 要件:(1)国家法律的许可和保 障;(2)具有治疗目的;(3)患 方的承诺。
《病 人权 利宣 言》 (19 81)
获得良好质量之医疗照护的权利 (Right to medical care of good quality) 自由选择医疗方式的权利 (Right to freedom of choice) 自主决定的权利 (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 获得个人病情信息的权利 (Right to information) 诊疗秘密被保守的权利 (Right to confidentiality) 获得卫生教育的权利 (Right to Health Education) 保有个人医疗尊严的权利 (Right to dignity) 获得宗教协助的权利 (Right to religious assistance)
贯彻 知情 同意 的目 的是 什么
误解1:要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是医院推脱责任的防范之举。 误解2: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贯彻 应该帮助患者解除医疗风险。 贯彻知情同意权的目的并不是 为了消除医疗风险,而是为了 使医患双方、特别是患者方面 对将要采取的治疗及其风险有 一个充分的了解,并在此基础 上做出尽可能合理的选择。
Code of Health and Disability Services Consumers’ Rights (New Zealand)
1.Right to be treated with respect 2.Right to freedom from discrimination,coercion,harassm ent,and exploitation 3.Right to dignity and independence 4.Right to services of an appropriate standard
(二) 患者 的权 利
基本医疗权 疾病认知权 知情同意权 保护隐私权 监督医疗权 责任豁免权 要求赔偿权
1.基 本医 疗权
基本医疗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它是 指社会成员要求国家和政府给予基 本医疗保障与医疗救济的权利。 对基本医疗权的承认已经成为文明 国家的共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 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 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 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 生事业。”(《宪法》第45条第1款)
对基 本医 疗权 的两 种误 解
误解一:承认基本医疗权意味 着国家负担社会成员的全部医 疗服务。 误解二:承认基本医疗权意味 着可以无偿的要求医疗机构满 足社会成员的医疗需求。
基本 医疗 权的 宏观 保证
基本医疗权的实现主要有赖于 一个国家在医疗卫生方面的宏 观保证。这包括: 制定、落实符合国情的、公正 的医疗卫生制度,保障卫生资 源的合理分配。 发展、完善广覆盖、多层次的 医疗救济制度。
案例 讨论
一对农村夫妇抱着白喉病患儿去医 院求治,患儿呼吸困难,医生决定 作气管切开,但患儿父母坚决不同 意。此时患儿面部紫绀,生命垂危。 急诊医生看到病情危急,将患儿强 行抱到手术室实施手术。患儿得救, 患儿父母给医生跪下致谢。问:急 诊医生做得是否对?这是否违反了 父母的知情同意权?如果听从父母 最初的意见,患儿死亡,医生是否 负有责任?如果强行手术中患儿仍 死亡,医生是否负有责任?
4.保 护隐 私权
保护隐私权是指患者要求医方 不得侵犯自身隐私的权利。 隐私:一个人不容许他人随意 侵入的领域(身体距离/私人信 息) 隐私范围的扩大:遗传信息 保护病人隐私的理由:尊重与 自主/有利于治疗(效用) 隐私的侵犯:无意/有意/强迫
教学医院里主任要巡病房,后 面跟着10医护人员,主任没有 告知女性病人,直接掀开被子, 讲解女性生殖系统的疾病。
基本 医疗 权的 微观 保证
在具体的医疗机构日常工作中, 基本医疗权也有所反映。比如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 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 急救处置。”(《执业医师法》 第24条) “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 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 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 时转诊。”(《医疗机构管理 条例》第31条)
tive communication 6.Right to be fully informed 7.Right to make an informed choice and give informed consent 8.Right to support 9.Right in respect of teaching or research 10.Right to complain
(二) 义务
义务是指依据法律或道德要求必须进 行的作为或不作为。 根据是否必须作为,义务分为命令性 义务与禁止性义务。 法律义务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不履 行法律义务会引发法律责任和法律制 裁。 义务是对自由的限制。因此法律义务 必须得到道德的辩护。 道德义务的强制力不是来自于法律, 而是来自于社会舆论和内在良心。 在今天,道德义务与法律义务相互补 充。
医患权利义务
医患 关系 与医 患权 义
医患权利与义务是医患关系的 重要内容,是医学伦理学的基 本范畴。 一般来说,医生的权利义务与 患者的权利与义务是基本对应 的。
一、 权利 与义 务
(一)权利 权利是指受到法律认可或道德辩护 的要求或利益。 权利是一种可能性和资格,它意味 着行为上的自由。通常,权利可以 行使,也可以放弃。 但有有一些基本的权利是不容许放 弃的,因而带有义务的特征,比如 生命权利、人格尊严的权利。
权利 与权 力的 区别
权利:Right 权力:Power 权利与权力经常被人混用,但实际 上二者有着重大的区别。 权利——自由/权力——支配 权利——义务/权力——服从 权利——正当性基础(道德与法律 理由)/权力——物质性基础(力量、 职权、专业) 权力具有自我膨胀的特性,因而常 出现权力压制权利的现象。 以权利制约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