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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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切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x精神,按照区、市、县党委、政府安排部署,深化“先照后证”改革,推动“照后减证”,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使企业办证更加便捷高效,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二、改革任务
(一)清理规范各类许可。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强化市场准入管理。按照《x县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表》,及时调整事项表内容。做好前置审批目录、后置审批目录的更新和发布工作。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科技局、政务服务中心、各园区
完成时限:x年5月底前
(二)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设置“证照分离”专窗。将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许可合并设立“证照分离”专窗,对
于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后还需办理食品类许可证方可经营的企业进行合并办理,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缩短办理证照时间,让企业和群众切实体会到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便利。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国税局、地税局
完成时限:x年12月底前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推进综合监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信息共享与交换、信用约束与联合惩戒等协同联动监管为核心,建设完善协同监管信息平台,制定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统一归集公示涉企信息和企业自主公示相关信息的“双公示”机制,推动实现取消审批或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等事项部门间联合监管执法常态化。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科技局、政务服务中心、各园区
完成时限:x年12月底前
2.强化信息共享推送工作。“证照分离”事项中,属于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履行好“双告知”职责,对于不属于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事项但与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事项,可按审批、主管部门要求实现信息互通共享,通过协同监管信息平台,统一归集公示各部门登记、许可、备案等准入、准营
信息和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违法失信“黑名单”等监管信息,探索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以信息互联共享推动业务协同、执法联动和社会共治,实现涉企信息归集覆盖率100%。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科技局、政务服务中心、各园区
完成时限:x年12月底前
3.实施联合惩戒。不断完善企业经营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基于事中事后协同监管信息平台,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和案件协查移送机制,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实时共享。探索对特定的“黑名单”市场主体在相关领域的准入环节启动实质性审查,增加失信者进入市场的成本。实现登记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100%和记载于企业名下归集覆盖率100%。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科技局、政务服务中心、各园区
完成时限:x年12月底前
4.创新管理模式。以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信息为基础,整合市场监管、消费维权、行政执法信息,以及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信息,形成事中事后监管大数据资源体系,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决策支持,对于取消审批或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等事项,
要强化日常监管,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确保无缝衔接、不留死角。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依法积极创新探索完善与“证照分离”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措施。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科技局、政务服务中心、各园区
完成时限:x年12月底前
三、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与其他各项改革
(一)与“多证合一”改革统筹推进。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证照,只要符合“多证合一”整合原则,可继续按照“多证合一”标准和要求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取消审批的事项,不再纳入“多证合一”范围。
(二)与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统筹推进。不断完善平台相关功能,建立健全全程电子化工作制度,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做到申请、受理、审核、发照、公示的全流程网上办理,更大程度利企利民。持续做好全程电子化的宣传解读演示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应用率。推进全程电子化系统与政务平台、监管平台进行衔接,推进业务协同联动。
(三)与电子营业执照改革统筹推进。落实统一制定的电子营业执照签发、管理和应用规范,做好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管理工作。强化宣传引导,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的受众面和影响力,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方面的应用,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网上办事、身份核验、网上亮照等功能的完善和使用。
(四)与注册登记便利化改革统筹推进。要认真贯彻落实x 工商局关于优化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经营范围登记管理等工作制度。推进统一建立的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基础数据和经营范围规则基础信息库的有效应用,为企业提供智能化、标准化、规范化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登记服务。加强对“证照分离”改革涉及到的各行政许可项目的研究,明确、规范各行政许可事项的表述。
四、做好“证照分离”改革的基础工作
(一)统一规范营业执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登记职能,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统一核发营业执照,确保营业执照由法定机关签发,确保营业执照签发机关与营业执照加盖印章一致,不得擅自调整营业执照版式或者增减营业执照记载事项。
(二)统一规范业务流程。严格执行统一的工商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文书规范,不得随意添加、修改或减少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文书材料。
(三)统一规范窗口建设。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注册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增加窗口人手,优化人员配置,加强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