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商所建立高效监管模式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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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基层工商所建立高效监管模式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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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基层工商所建立高效监管模式的途径
随着形势的发展,工商部门监管任务日益繁重,监管领域越来越宽,难度越来越大,原先的体制机制导致的监管力量不足、执法能力不强与实现职能到位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提高基层工商部门监管效率,增强工商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是摆在各级工商机关目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目前基层工商所的主要任务和特点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工商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基层工商所的监管内容不断扩充,监管任务更趋繁重。主要任务可归纳为个体登记、规费收缴、巡查监管、合同调解、执法办案及基层协会工作等六大类。其工作具有以下特点:
(一)职责多、任务重。基层工商所是综合执法部门,肩负的六大任务囊括了工商部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全部职能。既要开展对个体户开业、变更、歇业及注销的受理登记、年检换照和日常监管,又要承担企业、商标、广告、合同等多方面管理;既要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又要对市场主体及行为进行监管;既有“室内工作”(窗口受理),又有“露天作业”(日常巡查、经检办案等);既有商品准入任务,又有监管食品安全责任。工商部门的监管重任主要在基层。
(二)标准高、要求严。近年来,为适应新形势,各级对工商所体制和市场监管制度、方式进行了一些探索和改革,将相关登记审批权限下放;扩大工商所的执法权限;建立并运行“经济户口”监管系统,实行市场主体户籍化管理;推行市场巡查制,实行市场主体分类监管等等。基层工商所肩负的任务日趋繁重,标准要求越来越高。过去工商所只需初审,现在要审批把关;过去工商所的监管对象主要是个体户和集贸市场,现在监管对象则包括各类市场主体及其交易行为;过去实行的是静态的单一监管,现在为动态的综合管理。既要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又要全面巡查,落实长效管理。因此,不仅“苦在基层”,“难也在基层”。
(三)责任重、影响大。基层工商所位于基层第一线,既是工商部门监管执法的前沿阵地,又是为经营者、消费者服务的重要窗口,直接面对企业和群众。基层工商所的监管执法效能如何直接反映出工商部门职能是否到位;工商所干部素质的高低和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工商部门和政府形象。通过近几年系统开展“企业评工商”等“三评”活动中所反映出的问题看,突出问题大部分暴露在基层工商所。因此,“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热点也在基层”。
二、目前基层工商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职责权限认识模糊,工商所监管落实不到位。虽然工商所职责权限下放已经多年了,但部分干部对职责权限下放的目的、意义和目标不是很清楚,加之近几年对工商所要求的工作很多,干部在如何履行职能上更显得无所适从,是服务重要,还是办案收费重要,各项监管创新举措哪一项才是重点等等。正因为对职责权限没有清晰的认识,导致工商所在发挥职能上走了不少的弯路,从而在监管上存在浮于表面的现象。“天天打假,假货不断”,无照经营如割韭菜,查一批又出一批,行政处罚执行难等问题时常困扰着我们。
(二)科所队职责权限的关系协调处理不好影响工商所职能的发挥。从温岭现状来看,在工商所职责权限上,存在每一个科室对应的工作,在工商所都要求有相对应的业务。有的科室把自己单纯定位为“二传手”、“三传手”,只起简单的“传话筒”作用,对上级机关下达的文件、任务等,照本宣科地再下达分解到基层;一些科室间也存在职能交叉问题,有时出现几个科室向基层多头重复下达某项任务或对同一件事下达不同甚至相反的指令的情况,无形中增加了基层工作量,使基层疲于应付。工商所承担全局70%以上的办案任务,100%的收费指标和所有的辖区监管工作,而且在文明规范单位创建,党支部建设等方面工作一项也不能少。“小局大所”成为了简单意义上的任务下放,工商所很多时间是忙于应付检查和上报各类材料、统计报表数据,各项职能发挥停留于表面。
(三)基层工商所队伍素质不高制约了监管效能的提升。一是队伍文化结构不合理。目前,工商所干部中,大部分干部是在职进修的大专学历,而且法律、文秘、计算机、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人员缺乏,执法层次比较低,所查办的案件50%以上为无照经营,对很多领域的监管很难突破。二是学习氛围不浓、创新意识不强。工商所干部普遍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部分干部不爱学习、自我满足,工作缺乏主动性,争先创优意识较差,更谈不上创新思路、创新作为。三是服务艺术缺乏,执法手段不灵活。有些干部过去长期从事集贸市场管理工作,对监管复杂的经济主体和经营行为缺乏经验;有的只重服务内容,轻服务艺术,影响了办事效率、监管效果。四是干部敬业精神不强,部分干部争待遇,讲排场,工作中拈轻怕重,“打头阵”、“当先锋”、主动挑担的少。
(四)执法装备、监管手段落后阻碍了基层监管职能到位。以松门工商所为例,目前该所共有20名干部中,除登记室3人外,其余人员负责巡查监管、经检办案、投诉处理等多项“马路作业”,而执法车辆只有3辆。无论是集中行动还是分兵出击,交通工具都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障。另外基层工商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检查经营者的商品是不是假冒伪劣,一般还使用过去的老套套,即“手摸、眼瞧、耳听、对比”等,拿不出科学的数据。比较原始的
鉴别技术难以对付用高科技制造出的假冒伪劣产品,对商品质量的量化检测几乎是空白,遇到怀疑商品有质量问题的则只能送检,这些都制约了执法工作向高层次推进。
(五)系统内部“政出多门”、“文山会海”之类问题影响了工商所职能的正常发挥。比如建立企业信用分类体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在工商部门内部应统一收集整合,一个主体只要有一个A、B、C、D类即可,而不是目前的各行其是。那种给农资经营企业单独划类、给市场经营企业单独划类、给食品生产企业单独划类的做法无疑造成了重复劳动,导致效率低下。经过多年的清理,目前系统一些大小会议少了些,但仍显“臃肿”。在网络传输十分便利的今天,一些科室为布置任务、传达上级精神非要召集各所开会,有的一个月还不止一次。不仅会多,各所接受各类检查、考核、评比也多。这些不仅打乱了工商所已有的工作计划,还影响了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基层工商所建立高效监管模式的途径
(一)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转变工作作风。
1、真正按照“小局大所”和“工作重心下移、职责权限下放”的监管模式,明确科室队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保障”职能以及查办大要案等;基层所则承担具体的监管执法任务以及承办上级授权的一般违法经营案件。只要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各类经营主体的注册、商标、广告、动产抵押等登记审批事项以及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都要尽可能地从机关剥离出来,放权给基层,使基层对辖区享有充分的登记和监管权,从而有效避免以往常见的登记与监管脱钩现象。机关则从以往繁杂的具体性事务中解放出来后,就可以集中精力加强调研、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同时,还能腾出相当人员充实到基层一线,弥补基层监管力量不足问题。
2、彻底摒弃“文山会海”之类的工作作风。强化“实打实”、“亲历亲为”等优良作风,并针对“小机关”特点,辅以现代化工作手段,切实提高领导机关组织指挥和协调的效率。
3、尽快解决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内部“政出多门”的问题,理顺关系,为全面构建高效监管模式打好基础。
(二)着力抓好队伍建设。基层工商工作好坏关键在于有没有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选好一个班长,配备好一个班子,建设好一支队伍”是基层工商所建立高效监管模式的关键。
1、抓好工商所领导班子建设。首先,选准配强“班长”。实行竞争上岗,选拔一批德才兼备、有朝气、有活力、有思路、有闯劲的年轻优秀骨干担任工商所领导。其次,增强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