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诚信缺失症结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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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缺失:症结与对策

■黄珍

企业诚信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证,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石。然而,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以来,企业诚信

缺失的现实情况不容小视,严重危害经济社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甚至危及到社会稳定。文章就企业诚信

缺失原因进行分析,认为激励企业诚信要树立诚信意识,明晰和完善产权制度,创新和完善诚信管理制度,

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增强执法能力,以维护企业诚实守信。

[关键词]诚信;企业诚信;成本收益;机会主义

[中图分类号]F27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18X(2011)07-0201-04

黄珍(1963—),女,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企业管理。(北京100048)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和契约经济高度发达的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其本质就是诚信。西方有“信誉就是金钱”的商业经营理念,中国自古有“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商业信条。同仁堂秉承“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位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理念诚信经营,经历风雨三百多年而不衰,“同仁堂”被视为中药的代名词。诚信作为企业的一种特殊的资源,是参与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是比有形资产更可贵、潜在价值更大的无形资产。

然而,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以来,企业诚信缺失的现实情况不容小视,诸如,南京冠生园的“月饼门”、河北三鹿集团的“奶粉门”、紫金矿业的“污染门”、双汇集团的“猪肉门”等一系列的失信事件让人触目惊心,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等方方面面。道德信念的扭曲,价值观念的错位,若干个失信行为形成的累积效应,对社会意识造成极恶劣的影响,使社会充满了“整体信用危机”。事实上,诚信缺失的企业不仅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而且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恶化了市场经济环境,极大动摇和危害了整个社会的诚信,严重危害到了国家经济运行的基石和社会稳定。一个诚信缺失的社会环境,必然会失去经济发展的活力,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诚信及企业诚信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历来被看做是立身处世、社会交往、治理国家的基本准则之一,其基本内涵包括“诚”和“信”两个方面。“诚”,主要是指道德主体内在的一种品质、信念,表现为真诚、诚实等,它偏向行为主体,即“内诚于心”。在儒家思想中,“诚”更是被看做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最高道德范畴。《孟子·离娄》中说:“诚者,天地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信”,主要是指道德主体在社会生活中与他人或社会整体交往时所表现出来的具体行为及其价值指向,表现为讲信义、守信用、重承诺,它偏向行为表现,即“外信于人”。《论语·为政》中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信”合起来,则有诚实守信、表里如一、道德品质与道德行为相统一的丰富内涵。

企业诚信是建立在诚信概念基础上的企业的诚信,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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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社会科学2011.7

即企业诚实守信。企业作为经济运行过程中直接参与市场竞争的微观经济主体,企业诚信蕴藏着多元化的内涵:诚信是企业的经营理念和道德价值观,以诚信为荣,以失信为耻。诚信是企业的行为准则,应以诚实守信约束自己的行为。诚信是企业信守承诺的社会责任,著名管理学家克拉伦斯·沃尔顿曾说:“企业经理人应该用一种全局观念来看待企业的责任。因为在这种观点之下,企业被看成是讲诚信、讲声誉、讲道德的组织而不是赚钱的机器。”

二、企业诚信缺失原因分析

(一)成本收益核算导致行为主体选择守信或失信的不同行为取向

行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是否恪守诚信契约,关键在于守信或失信可能给他带来的成本收益预期。当主体守信的收益大于守信的成本,则选择守信,反之,则选择失信;当经济主体失信所得到的收益大于失信的成本则选择失信,反之,则宁愿守信。

直接成本收益分析。直接成本是制假售假等失信行为中所付出的直接成本。失信者通过违法手段,采用劣质的原材料或零配件,使用淘汰的机器设备,以次充好,因此存在着明显的成本优势,在超额利润的诱惑下,实现了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于是,铤而走险选择失信成为可能。

潜在风险成本收益分析。潜在风险成本是失信被社会舆论谴责、被查处罚没、判刑等的惩戒成本。失信的直接成本一定的情况下,社会对失信的惩处越严厉,潜在的风险成本就越高,失信的最终成本越高,选择守信成为可能。惩处越宽容,潜在风险成本越低,则守信遭到普遍排斥,不守诚信的机会几乎无处不在。即使失信被查处,与所获取不当收益相比损失太小,大有机会卷土重来,重新获取超额利润。最终,社会上会出现诚信缺失成风,无法治理的局面。

(二)信息不对称的劣驱优行为

企业诚信有三种境界:第一为信守契约的诚信,是指交易双方真实全面的完整履行承诺;第二为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诚信,是指信息处于优势的一方,不以优势作为谋利的手段,不设信息陷阱,向对方公开披露相关的信息;第三是为对方利益着想的诚信,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另一方的利益。

企业在经济交易或经济活动过程中,交易双方应信守契约、履行承诺。即使由于环境的变化,原来的真实信

息可能发生变化,使原先的承诺可能无法执行也应该为交易对方利益着想,善意告诉对方新情况的出现,以维护和保证对方的利益。在实际经济交易时,由于信息不对称,不知道对方会采取守信还是失信的行为取向,为防止对方失信并规避自己守信可能带来的损失,主动采取失信行为,这种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人们采取“舍优取劣”的行为取向以保证经济交易时收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就是劣驱优行为。如果这种行为取向的结果是失信行为获得较大收益,守信行为遭受损失,其导向是守信者逐渐减少,失信者逐渐增多,失信者逐渐把守信者驱逐出市场。

(三)重复博弈减少

经济学认为,若博弈会重复发生,人们会更倾向于相互信任。但今天,随着商品经济发展,人们的经济活动范围扩大、交易对象众多,交易主体之间重复博弈次数减少,甚至有由重复博弈向一次性博弈演变。在诚信体系尚未完善之前,在一次性博弈中,交易双方都缺乏信守承诺的激励,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选择失信行为成为相对“明智”之举。只有当重复博弈增加或当目前进行的交易行为成为未来交易的一个组成部分的时候,双方才有可能采取相互合作守信的态度和行为。重复博弈减少是一些企业存在极其明显的短期化行为的根源之一。

(四)机会主义行为

美国经济学家奥利弗·威廉姆森(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新制度经济学”的命名者),在人的有限理性假设的基础上分析认为,人有做出对自己有利而有可能使对方收益减少的机会主义行为。即,人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会产生强烈而复杂的行为动机,包括有目的、有策略地利用信息并按照个人的目标对信息加以扭曲和筛选,置对方利益于不顾,违背对未来的承诺,力图逃避责任。可以推论:只要人的有限理性这一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机会主义行为就不可能根除。与此同时,可以看到,人理性地追求效用最大化是在一定约束条件下进行的,这些约束条件是人们“发明”或“创造”的一系列行为规范、规则等制度。也就是说,尽管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不可能根除,但是,可以通过制度创新和加强制度约束来最大限度地遏制当事人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

(五)确定效应和损失规避的引导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丹尼尔·卡尼曼的“前景理论”指出,在处于风险和收益这两种不同状态时,人们的行为往往表现出一种不对称性。在涉及收益时,人们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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