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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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政策解读
一、开展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的背景
全市现有村小(含完全小学)3472所,教学班14301个,现有村小学生39.3万人,在编教职工2.7万人。我市现有的农村小学教师编制不足,专业结构不合理,多数以语文、数学学科教师为主,同时兼任英语、艺体等学科教学,班级规模小,基本上是一师一班,教学质量普遍不高,素质教育推进较难。根据调研统计和需求分析,如按班师比配备,我市乡村教师缺口较大。通过培养和配备农村小学全科教师,从制度上保障农村小学教师的培养质量、人事编制、就业岗位、工作生活待遇等,不仅能使农村小学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也能让一批优秀的农村小学教师能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
二、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全科师范生经培养毕业后能够胜任小学阶段的所有学科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培养对象选拔条件为:
1.参加当年高考的高中毕业生;
2.热爱教师职业,志愿从事农村小学教育工作;
3.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成绩达重庆市本科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及以上;
4.面试合格,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发展潜能(面试内容包括仪容举止、五官四肢、动作协调性、语言表达、特长展示等,作为录取的附加参考);
5.体质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且按《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合格。
三、全科师范生优惠政策及承担义务
(一)享有优惠政策
1.全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费用由市财政承担;非义务性奖学金享受其他学生同等待遇。
2.根据当年全科毕业生数量,由有关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教育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照我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方式、程序和要求,定向考核招聘全科毕业生到本行政区域的农村小学任教服务。
3.将编制配备重点向农村小学倾斜,将空缺编制、自然减员编制指标优先用于本地区招聘的农村小学全科教师,确保每一位到校任教的农村小学全科教师有编有岗。
(二)应承担义务及违约责任
1.入学时签订《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服从签约区县安排,在农村乡镇以下小学从教时间不得少于6年。
2.全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校或转专业;延长修读年限期间费用自理。全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按协议规定向就读高校退还已享受免费教育费用,超过缴纳时限的还须支付滞纳金。(1)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校纪被开除学籍的;(2)自动放弃学籍的;(3)因自身原因学业成绩达不到培养规格要求,不能获取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的。
3.全科师范生毕业时不愿履行协议,不在签订协议区县(自治县)农村乡镇以下小学从事教育工作的,须报市教委审批并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50%违约金,超过缴纳时限,还须支付滞纳金。
4.全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任教服务期限内不能完全履约者,根据协议规定须按不足服务年限折算,向签约区县退还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50%违约金。
四、全科师范生培养质量要求
(一)精心设计定向培养方案
培养院校根据教育部《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培养规范要求,按照“本科定位、全科定性、小学定向”的培养方向,围绕农村小学优秀教师培养目标,立足农村小学教育实际与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精心设计培养方案。
(二)着力构建全科课程体系
按照“高等教育共性、高师教育个性、小学全科特性”三性一体的课程设置要求,建立“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和实践课程”有机结合的课程体系。强化师德教育和养成教育,注重培养全科教师所需的音体美素质。
(三)创新实施“3+1”培养模式
建立高等学校、地方教师研训机构和一线实践基地学校联合培养教师的新机制。全科师范生四年本科修业时间内,前3年在高校,注重课程学习,有计划安排见习;最后1年在教师进修学院研修和实践基地学校实习并完成毕业论文。落实高校教师与优秀小学教师或教研员共同指导师范生的双导师制,切实提高培养质量。
五、确保全科教师不流失的政策举措
(一)按政策规定落实好全科教师待遇。
(二)关心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工作和生活,各类教师培训向农村小学全科教师适当倾斜,搭建农村小学全科教师的成长平台,做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鼓励和支持其在农村小学长期从教。
六、政策咨询途径
重庆市教委师范教育处:黄家庆。办公电话:(023)63873664。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