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考核推荐方案

教师职称考核推荐方案
教师职称考核推荐方案

教师职称考核推荐方案

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工作,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22号),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教师职称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等教师职业道德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备岗位所需的身心条件、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教育教学工作达到学校要求,任现职或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达到75%以上。

3.具有一定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评聘一级教师以上职务,要有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先队、课外活动辅导员及学校领导干部等,下同)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以上。

4.继续教育达到相应要求。每年应完成继续教育90学时以上。

5.具备相应的普通话水平。从2019年1月1日起,中学语

文教师和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取得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其他教师应取得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作此要求。

6.具备相应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应取得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

(二)正高级教师的具体条件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出色地完成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从教以来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8年以上,任现职以来获得1次以上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奖励)或2次以上市级奖励,年度考核“优秀”(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获得县教体局每学年评定的教育质量考核等级奖,当年的年度考核视为“优秀”。下同)2次以上,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在本市同类学校同学科中处于前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承担市级以上的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任现职以来1项以上教育教学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或2项以上获市级二等以上奖励,完成1项以上省级教研课题,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水平论文或出版教育教学专著2篇(部)以上。

4.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三)高级教师的具体条件

1.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学生思政教育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从教以来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5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在本县同类学校同学科中处于前列(即近五年教学成绩在全县的占位比率平均不大于0.6;中心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办公室主任、总务处主任以教体局对其年度目标考核在26个乡镇中心校的占位比率视为当年的教学成绩占位比率,下同);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承担县级以上的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对村小教师,可适当放宽至承担县域一定范围内(指片区研训组)的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任现职以来1项以上教育教学成果获县级以上奖励,或者完成1项以上县级以上教研课题,或者在县级以上教研活动中书面交流本专业高水平教研文章,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水平论文或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篇(部)以上。

4.能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的作用,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

教师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以下学段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2次以上。

(四)一级教师的具体条件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学生思政教育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比较扎实地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专业知识技能较强,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在本乡或者本县同学科中处于前列(初中部、小学部教师近三年教学成绩在全乡或者全县的占位比率平均不大于0.65;龙池片村小教师不大于0.75;溪鸣片教师不大于0.85)或者提升幅度较大(在上学年基础上提升5个百分点视为占位比0.8,每多提升1个百分点,占位比再减0.02);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

3.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任现职以来1项以上教育教学成果获乡级以上奖励,或者完成1项乡级以上教研课题,或者在乡级以上教研活动中书面交流本专业教研文章,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或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篇(部)以上。

3.初中以下学段教师,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

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4.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以下学段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以下学段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五)二级教师的具体条件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学生思政教育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教学效果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以下学段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以下学段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六)三级教师的具体条件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以下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以下学段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教师职称考核推荐办法

(一)建立教师职称推荐工作领导组和推荐委员会

1.中心学校建立教师职称考核推荐工作领导组,负责领导、指导、统筹、协调全乡教师职称考核推荐工作。

组长:中心学校校长

副组长:中心学校副校长

成员:中心学校各处室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教师职称推荐工作的日常事务。

2.推荐单位组建相应的推荐委员会(成员一般不少于7人),负责相应的教师职称考核推荐工作:

(1)中心学校组建高级教师职称推荐委员会,负责对正高级、高级教师申报人选的考核推荐工作。高级教师职称推荐委员会成员由中心学校教师职称推荐工作领导组在全乡高级教师中临时抽调组成。

(2)各岗位实施单位组建中级教师职称推荐委员会,负责对本辖区一级教师申报人选的考核推荐工作。中级教师职称推荐委员会成员由中心学校教师职称推荐工作领导组在各岗位实施单位的一级以上教师中临时抽调组成。

(3)各学校组建初级教师推荐委员会(成员数为3-5人),负责对二级、三级教师申报人选的考核推荐工作。

(二)考核推荐程序

1.任职条件审核和业绩贡献公示

推荐委员会核实申报人选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照考核推荐条件(申报人选应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相应教师岗位的具体条件),进行任职条件审核。

经推荐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在相应范围内进行业绩贡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教学能力测评

申报人选通过一堂课的教学设计、说课、讲课的形式现场展示教学能力。由推荐委员会成员综合申报人的教学设计、上课效果、说课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并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进行评定。

凡教学能力测评不达标者(正高级教师优良率达到85%以上,高级教师优良率达到75%,一级教师达优良率达到65%,二级、三级教师合格率达到60%)取消本次申报资格,终止后续评审。

3.民主推荐测评

推荐委员会组织申报人选所在学校教师对申报人选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当场公布民主测评满意率。

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不达标者(正高级教师达到85%以上、高级教师达80%、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达75%)取消本次申报资格,终止后续评审。

4.量化打分

推荐委员会对具备申报资格的人选按以下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

(1)任职年限得分:按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等次计分(每年计1次)。

“优秀”(不含视为“优秀”)计5分,“合格(称职)”计3分,“未确定等次”、“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计0分。

(2)教育教学质量:按县教体局(教育局)每学年评定的教育质量考核等级(含实名通报的教学质量管理奖、教师教学质量奖、

教研质量奖)计分(限任现职以来,一年计1次)。

一等计5分,二等计3分,三等计2分,未获奖计0分。

(3)教学能力测评得分(20分):按推荐委员会成员对申报人教学能力现场展示评定的优良率(优秀与良好等次所占比率)计分。

教学能力测评得分=优良率×20%

(4)民主推荐测评得分(20分):按任职学校教师对申报人民主测评的满意率计分。

民主测评得分=满意率×20%

5.专家评议

推荐委员会成员集体研究,原则上依据量化评分结果和中心学校教师职称推荐工作领导组事先公示的推荐名额提出推荐意见。如果出现评分相等的情况,按以下顺序依次推荐:(1)距离法定退休年龄短的(按去尾法取整数);

(2)任职年限得分高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平均得分高的。

6.确定推荐人选

推荐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相应辖区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工作纪律

(一)严肃申报纪律

1.凡在评审推荐整个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取消申报人选当年申报资格外,5年内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教师职称:

(1)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的;

(2)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相关规定的。

2.中心校、乡初中、乡小学教师可于每年8月25日前申请到缺编学校任教,经中心校批准后可到缺编学校任教并参与职称申报(即跨校聘用)。

(二)严肃推荐委员会纪律

1. 教师职称考核推荐是对教师职称岗位的竞争推荐,是对相应职称等级人选的品德、知识、专业水平和业绩贡献是否达到相应标准条件的综合评审,是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因此教师职称考核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实行同行专家评审,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推荐委员会必须从师德、能力、业绩、贡献等方面对申报人选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推荐意见。

2.推荐委员会应在规定的评审权限范围内开展评审推荐工作。凡超越权限、扩大范围的,其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3.推荐委员会成员应严格执行职称推荐条件和办法,遵守回避、保密等评审工作纪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对不按规定开展评审工作或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应予以严肃处理。

4.推荐委员会成员应独立行使评审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予以干涉。

四、本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由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教师职称工作考核聘任方案(样本)

xxxx中学 教师职称工作考核聘任方案根据《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申报审核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曲教体[2020]56号)文件精神,按照罗平县教育体育局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工作,为确保我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成立xxxx中学教师职称工作考核聘任小组,负责本校职称考核聘任工作。 一、考核聘任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xxx 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xxx 学校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 成员:xxx 办公室主任 考核聘任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办公室,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x、xxx、xxx为办公室成员。 二、专业技术人员民主推荐 按照县教育体育局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对符合教师职称晋升条件的老师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结果现场公布。推荐工作程序及会议时间如下: (一)民主推荐时间:拟定于xxxx年xx月xx日教职工大会上专业技术人员民主推荐。 (二)推荐程序: 1.根据会议时间提前5个工作日向罗平县教育体育局报备并经同意方可进行。

2.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云人社发〔2016〕99号、曲人社〔2016〕139号、曲教体字[2020]56号文件中的申报条件、评审条件及其他要求。 3.申报教师个人述职。 4.发放推荐表。 5.专业技术人员无记名投票。 6.公布推荐结果。 7.教师职称工作考核聘任小组签字确认。 三、考核聘任工作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工作职责及程序 (一)工作职责 1、统一领导学校教师职称推荐及考核聘任工作。(责任人:xxx) 2、审核教师履现职期间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责任人:xxx、xxx) 3、审核教师担任班主任、年级主任工作经历。(责任人:xxx、xxx) 4、审核教师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工作经历。(责任人:xxx、xxx) 5、审核教师各类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责任人:xxx、xxx) 6、撰写教师申报表中的基层单位意见。(责任人:工作小组全体人员) 7、组织专技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做好宣传、布置等会议记录。(责任人:xxx、xxx) 8、采集录入上报各类信息。(责任人:xxx) 9、整理装订盖章报送。(责任人:办公室工作人员)

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细则

怀化市宏宇小学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实施方案 (经宏宇小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根据怀化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有关文件精神,参照怀化市教育局职改办关于申报教师职务的评分细则,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评聘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校领导班子成员为主的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操作由教务处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办公室负责材料审核报批,教研督导室、德育安全处、后勤总务处等部门参与考评。 二、申报晋升资格 1、申报小学高级:起始学历中师以上小学一级教师任职满5年的,起始学历本科以上任教满1年以上的。本人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合格证、信息技术培训等级证、继续教育证、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等相关证件。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有一年以上农村从教经历的在编在岗教师。 2、申报初任小一:中师以上学历,从教一年以上并转正定级的教师。 三、申报程序 本人申报→按评审细则自评→职称领导小组评审计分→公示初评排序计分信息→参评对象根据相应指标填表整理材料→上报材料参评 四、评审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评分细则打分排序。 2、公示评分结果,严格按分数确定参评对象,严禁插队,徇私。 3、需下乡支教的老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参照评分细则打分排队,经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依序安排支教。 3、方案、细则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因政策原因若有调整改动,需由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告师。 4、如有违规违纪受处理或通报批评的,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

怀化市宏宇小学 2013年5月制怀化市宏宇小学专业技术教师申报职务晋升评分细则

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

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工作 方案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 根据区教育局的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我园严格按照公开考核、注重实绩、择优评定的原则,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园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评审条件 1、具有较强的教师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2、比较扎实的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专业知识技能较强,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在相关刊物有发表或者获奖文章。 4、取得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2个模块的合格证,符合免试条件除外。 5、申报一级教师职称(职务)者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分别

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中等师范学校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承担过各年龄段幼儿教育教学工作。工作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着,在幼儿道德启蒙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有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经历;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每学年均能承担园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教师评仪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三、破格条件对业务水平高,业绩能力强的优秀教师,课不受学历、任职时间的要求,在符合业务条件的基础上,并满足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上一级职称。二级教师符合下列两项条件者,可破格申报一级教师。 (1)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着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 (2)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四、其它条件 1、持后取的大专或本科学历参评,均须与所教专业一致或相近。持后取大专学历参评,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9年,方可申报一级教师职务。 2、以管理为主的教学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 3、计算机免试条件:申报一级教师、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需参加国 家计算机应用能力2个模块的考试,考点设在咸阳人才学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计算机免试:(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者;(2)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

XX中学教师职称评定考核方案

XXX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搞好我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将评审工作纳入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确保评审工作能够在平稳中运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原则 1、评审工作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2、参评人员推荐原则及方法:教师申请、客观、民主择优。凡符合资格报名时须提交所有的有关证件和材料,然后按方案逐项审核计分,最后按得分的高低排名,按照分配指标确定人选。 三、成立工作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室,负责整个考核工作的运行情况。 2、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总组长: 具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所有职称评定工作的资格认定、量化打分、汇总公示等相关的所有工作。 另外,为了更好的利于职称工作的实施,做以下工作的分组,来配合总组长工作。 中学部组长:(负责“中一”工作的组织) 副组长: 组员: 中心完小和村小组长:(负责“小高”工作的组织) 副组长: 组员:中心完小的校级领导和各村小校长。 考评工作小组设在中学部会议室,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方案进行量化评定,并负责实施操作过程中按上级日程安排填写材料、上报等工作。 四、教师职称评定具体措施(100分) (一)、常规工作60分 1、常规教学40分: 参评教师需提供近三年来任意一个学期的备、教、批、辅,教学资料(含

一个学年的教学计划、总结、足数完整的教案、作业批改记录、学生辅导记录、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听评课笔记、集体备课本。)根据实际进行考核。如以上资料缺一样扣4分,以此类推,累计扣分。如缺4样资料(包括4样)此项记0分。此资料由本人和各学校签字盖章认定提供,由考核小组量化评分。 2、教学成绩20分: 以2013年上期的期末统考教学成绩为依据(教务处提供依据),教学成绩合格率90﹪计满分,合格率80﹪以上计18分,合格率70﹪-80﹪计15分,70﹪以下计13分。 (二)、政治思想(10分)一学年无违纪事件、无师德师风问题计满分。(三)、出勤情况(20分)以2013年上学期考勤为依据,请事假一天扣0.5分、请病假一天扣0.2分、旷职一天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升旗旷会一次扣1分(借用人员按借用前的一个学期考勤为依据)。 (四)、学生测评(10分)非常满意90﹪计10分,85﹪以上计8分,70﹪以上计6分,69﹪以下计4分。教辅人员取参评人员平均值后,加1分。(由各学校提供) (五)、加分(所加分项目应是任现职以来所获得各项荣誉和奖励,有另外说明强调的除外) 1.综合荣誉:指被市政府(市教育局)、区政府、区教育局、镇政府以上部门表彰的。镇级2分、区级4分、市级6分、省级8分、国家级12分。同一种荣誉在一年中就高不就低,部门荣誉按以上标准降低一半进行计算。 2、教师参加教学比武获奖,镇级1分、区级3分、市级5分、省级8分、国家级15分。 3、教龄:每年0.5分,任职年限:每年0.5分。 4、学历:小学专科以上(不含专科)加1分、初中本科以上(不含本科)加1分。 5、论文(必须在ISSN和CN刊物上或者正规教育刊物上发表或获奖):区级0.5分、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4分(合著论文按人数平分)。每人每年加分论文全年不得超过6篇(任现职以来)。(教育通讯按照一半加分)。 6、课题研究成果:区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 7、近五年来,教研组长每年加0.5分、班主任每年加1分、中层干部每年加1分、副股级以上每年加1.5分。任职期间取最高职务并以任实职为准进行加分。 8、支教:到边远学校(近三年)到东波、雅市村小支教,每年加5分。 9、任现职来,在东波、雅市村小任教的教师每年加1分。 10、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国家级20分、省级15分、市级10分、区级5分。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资料

沙河乡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 为深化和推进职称工作改革,规范职称聘任工作,实现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相关部门关于岗位聘任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聘任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根据2009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数额,按照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间(聘任)或聘任时间(拔高)、教龄为主,行政职务、荣誉称号及论文(仅取最高等级计分)分值不宜过高的原则,实行竞聘。 二、聘任条件及期限 (一)聘任范围。 截止2013年1月1日,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中、高级技术职务资格的符合聘任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竞聘。 截止2013年1月1日,已经聘任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拔高”聘任。 (二)聘任条件。 参照2009年《济南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专业技术等级岗位首次聘用指导标准(试行稿)》,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聘任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职业道德考核合格以上(无严重的教学事故);

(3)、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所需资格; (4)、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5)、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水平、业绩和聘任年限。 2.竞聘条件 (1)、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年以上,近六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五级岗位; (2)、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年以上,近六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六级级岗位; (3)、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六年以上,近六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八级岗位; (4)、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九级岗位; (5)、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基本任职年限,聘任助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三)聘任期限。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实行聘期管理,聘用期限为3年;本次聘任后,聘期为2013年1月-2015年12月。 三、聘任办法 (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资格)年限,一年2分(满半年计2分,不满半年计1分); (二)、教龄年限赋分(以教龄为准,不以参加工作时间为准),一年

中学职称评审实施方案(2020版)

中学职称评审实施方案 根据xx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注重传承性、引导性、激励性的考核原则,力求推荐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公开、准确,结合我校具体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就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结合上级文件学校做出如下规定: 1、本科及受聘年限要求: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的人员,必须在获得本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4年以上;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申报中学高级教师的人员,必须在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后,受聘一级教师5年以上。小教转评人员须延期一年申报。 2、“四统一”要求:凡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必须坚持所学专业,所从事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达到四个统一。(如不统一需单独咨询) 3、年龄限制要求:41周岁及以下的报正高级、36周岁及以下的报高级、31周岁及以下的报一级的同志需单独咨询。 4、资格证书要求:应具备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1996年及以前的资格证书,学段为本级及以上学段,学科不限)资格证书等级:高可报低,但低不可报高。 5、计算机证书要求:应具有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可免考。 6、继续教育要求:公需科目:高级、一级都要完成72学时(XX继续教育平台)专业培训:按照(X教规XX1号文)。在各级各类寒暑假培训中,迟到、早退5次者或无故缺席3次者或请假达4次者,学校认定其继续教育为不合格。 7、教育工作要求:

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可视为符合职称评审中关于担任学校管理工作的要求条件: (1)任现职以来担任校中层及其以上管理工作达两年的; (2)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达两年,其中至少有一次被校级及以上表彰为先进工作者、先进班主任或所在班级被评为先进班集体;(报高级必须获得校级以上表彰2次以上) (3)任现职以来担任年级长达两年,其中至少有一次被校级及其以上表彰为先进工作者或所在年级被评为先进年级组; (4)任现职以来担任教研组长达三年,其中至少有一次被校级评为先进教研组或个人至少一次被校级及以上表彰为先进工作者; (5)任现职以来担任备课组长达三年,其中至少有一次被校级表彰为先进备课组或个人被校级及其以上表彰为先进工作者; (6)从教以来担任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学生管理工作4年以上,其中任期内担任上诉工作3年以上。 (7)任现职以来主动承担校本课程的研发工作达两年,且课程开设计划合理、次数充足(学期次数不少于周数二分之一)落实到位、效果显著; 8、教学工作要求: (1)从事过一定年级段的循环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是指要高于校平均工作量)。因学校客观原因课时偏少的学科老师必须从事其他教育教学工作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2)拟报人员自工作以来,必须已经胜任过初中或高中三年循环教学,因学科特点下列专职老师(初中地理、生物;高中信息)只要循环至初二或高二即可。或任现职以来连续任教高三、初三基础学科教学达三年的学科老师; (3)报一级教师者,任现职以来必须有校级以上公开课教学5次以上(申报当年必须至少有1次),其中校际间2次或县(市)级1次以上。获得评优课(基本功竞赛)校级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县级三等奖。

中学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方案

中学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方案 中学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办法》、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聘用制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按编按岗全面推进教师聘用合同制,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宗旨,推进教师聘任制,建立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教师管理机制,充分调动个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爱岗敬业、与时俱进的教师队伍,努力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 二、成立领导机构 经校级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并通过全体教职工会议表决同意,成立xx中学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聘用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定编定岗聘用的原则。 (三)坚持只有胜任教学工作方能聘任的原则。

(四)坚持本校在职教职工优先聘用的原则。 (五)坚持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聘任的原则。 (六)应聘教师要服从学校的考评结果,无故闹事者,后果自负,构成重大影响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聘用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生,师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团结协作,教风端正,为人师表,无违背《中小学教师十不准》的行为。 (三)对所教学科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胜任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四)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和其他社会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帮助初级职称的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五)担任学校行政工作,能尽职尽责,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六)无违法违纪现象,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七)学校聘用教职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 五、竞聘对象:全校具备中学高、中级教师职务条件的教师。 六、聘用办法与程序 (一)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通过教师职称聘任领导小组名单。 (二)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评。 (三)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做出最后评议。

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2016年教师职称改革方案:2016年教师职 称评定标准 2016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为三级 8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会议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 一、是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 二、是修订评价标准,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 三、是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并公示结果、接受监督。 四、是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016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 健全制度体系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 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明年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

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与办法

-- -- 一、晋升条件 1、中学高级教师: 大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大专二十五年以上;任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 级)五年以上, 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职称以上并且近五年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优 惠政策: 在县以下乡镇第一线累计工作三十年以上成绩显著的师范类中专生、 二十年以上的 大专生, 任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并且近五年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论文要求: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在聘任中级职务以来,须有由本人独立撰写或做为第 一撰写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 ,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 副刊、专刊、专辑)或在正式出版的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2、中级职务 ①中学一级教师:大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大专七年以上;中专十五年以上。 ②小学高级教师: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高中毕业十五年以上、初中 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八年以上, 且有大专基础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 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近四年年度考核成绩应达到称职以上并且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县直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以上职务者,须符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3、初级职务 ①中学二级教师:大学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大专毕业工作满三年以 上,可不受低一级职务及任低一级职务年限限制;中专毕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任中学三级教师满四年以上 ②中学三级教师:大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③小学一级教师:中专毕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任小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④小学二级教师: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以上, 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八年以上, 且取得全省统一组织的大专水平基础理 论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 初级职务晋升,任低一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应达到“称职”以上。 二、职称晋升评定办法 每年职称晋升时,由各单位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对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以基本项、加分 项、民主测评成绩、 职业道德积分四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测算出同一职务符合晋升条件人员的成绩,并按成绩排名,根据分配的限额数确定本单位某一职务的推荐人员名单。

学校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

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 为深化和推进教师职称工作改革,规范职称聘任工作,实现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县教体局《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指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供讨论修订后实施。 一、聘任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数额(2013年新标准),按照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间(首聘)或聘期(拔高)、教龄为主,综合考虑荣誉称号及论文(仅取最高等级计分)、远程研修、教师交流、班主任等因素,实行竞聘。 二、聘任条件及期限 (一)聘任范围 截止到2016年1月1日,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中、高级技术职务资格的符合聘任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竞聘(首聘)。 截止到2016年1月1日,已经聘任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拔高”聘任。 (二)聘任条件 符合2009年《济南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专业技术等级岗位首次聘用指导标准(试行稿)》执行。 1、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职业道德考核合格以上;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所需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合格以上;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水平、业绩

和任职年限。对50周岁以下的教职工的使用普通话、规范字和用语情况同考核、评优相挂钩,凡被通报批评两次的教师,该学年度不能评为优秀;被通报批评三次或以上的教师,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同时取消职称评定、晋级的资格,限期不能整改的,将不再聘用。 2、竞聘条件 (1)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五级岗位; (2)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七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六级岗位; (3)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九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八级岗位; (4)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十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九级岗位; (5)聘任助级专业技术职务十二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十一级岗位。 (6)2016年1月1日前,按规定取得相应中、高级技术职务资格的符合聘任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十级、七级岗位。 (三)聘任期限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实行聘期管理,聘用期限为3年,本次聘任后,聘期为2016年1月—2018年12月。 三、聘任赋分 (一)、首聘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限为1年2分。(满半年计2分,不满半年计1分)。

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青海省职称工作要点》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2018年我校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必须符合《青海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要求,详见《青海省职称工作要点》,包括基本条件、业绩能力水平和任职资历等。 二、评审方式 职称评审采取个人申报、单位组织推荐委员会推荐、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审查、审核的办法进行。 (一)成立评审委员会 我校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部分不参加评审的中层领导干部、教研组长、骨干教师代表组成7人评审委员会(其中教师4人,领导3人),其中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比例不超过50%,具体组织本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评审委员会: 组长: 成员: (二)宣传政策及表决方案 1.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解读职称评审相关问题。 2.公布我校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和分配名额。

3.对本方案进行表决。 4.方案上报审批。 (三)组织竞争推荐 1.公布各层次评审数额及申报条件; 2.个人向学校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各类证件。 3.学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量化考核。 4.学校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组织相关人员填写材料。 5.公示无异议,报上级审核。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评审 1.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2.已脱离原专业技术岗位从事非专业技术工作的; 3.离职进修、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6个月不能坚持工作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等查证属实的; 5.触犯刑律保留公职的; 6.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7.职称评审时提供虚假材料被通报未满五年的;9.其他不符合职称评审规定的。 (五)考核打分方案 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业绩、荣誉及获奖情况和其他加分项目。 a.教育教学业绩 中级以近4年我校教职工考核成绩的平均分折算得分

2019年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

2019年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2017年最新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消息5月17日,省人社厅对外公布了《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系列配套办法,明确了改革的目标、范围和具体时间表。 改革范围 此次改革的实施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州)、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小学校)。民办中小学校教师也可以参照实施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此次改革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 统一中小学职称设初中高级职称 据悉,此次改革的重点之一,是我省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包括: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

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 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 一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 二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 三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完善评价标准,适当倾斜农村教师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评价标准要体现不同类型、不同地域学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并向农村教师适当倾斜。 在评价机制上,将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实现形式,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在水平评价中,将全面实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 此次改革,将实现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按照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

汕头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汕头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直以来,在教师职称评定中,唯资历、唯论文、唯学历等职称评定中的弊端一直受到诟病。下面搜集了《汕头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一起了解一下吧! 汕头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79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印发的《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XX〕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管理体制和扩大学校(单位)用人自主权,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 2.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 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4.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5.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二、改革的范围 改革范围为我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的在编在岗教师。 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和其他在岗中小学教师可参照本实施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加快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1.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XX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施办法

教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 XX小学 2020年9月

XX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 一、参评资格: 1.经考评小组考察任现职年限及“硬性条件”(业绩要求)符合上级文件要求。 2.调入本校一年以后有参评职称资格,特殊情况另行考虑。 二、工作业绩: 1、教龄分:教龄×1分 2、任现职年限分:任现职年限×2分 3、业绩分(国家级、省级、市级二、三等奖降级加分)。业绩共三项,必须每项符合条件,每占一项加5分。 第一项: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以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为准)加分标准:获国家、省、市、区、校优质课教师称号者分别加8、6、4、2、1分。(同节课只取最高奖加分) 第二项:表彰(以政府部门组织的为准) (1)综合表彰 加分标准:获国家、省、市、区、校综合表彰者,分别加9、7、5、3、2分。 (2)单项表彰 在某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名师、学科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德育先进等)获国家、省、市、区、校单项工作奖者,分别加7、5、3、2、1分。

第三项:实施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 加分标准: (1)课题、社团活动: 获国家、省、市、区、校级奖者,分别加8、6、4、2、1分。(国家、省、市级课题前3名一个等级,后3名降1分;社团活动国家级、省级、市级二、三等奖降级加分,最低为2分) (2)CN刊物、论文(教育主管部门) 获国家、省、市、区级刊物、论文,分别加5、4、3、2分。(同一篇论文只取最高奖加分,合著各占一半分) (3)学科竞赛获指导奖者 国家、省、市、区级分别加5、4、3、2分。 三、能力经历(所有校级荣誉必须有学校的证书) 1、校优秀班主任1分。 2、校优质课(包含队课)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 3、校教学常规(教案作业评比、论文、学科辅导)、教师基本功比赛,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 4、阳光体育(运动会)团体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精神文明奖0.1分,组织者享受一等奖分值0.3分。 5、大型文艺节目(国庆节、六一)一等奖0.5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2分,精神文明奖0.1分,组织者享受一等奖分值0.5分。

教师职称评审考核方案定稿版

教师职称评审考核方案精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宁条梁镇中心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了避免在教师职务评审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全面评价教师在教育教学和学校其他各项工作中的成绩,进一步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细则)。 二、基本程序 个人申报晋级等次----学校单位审查----报县教育局初审----公示考评细则和初审名单----评审推荐小组按考核细则考核排队----公示排队结果和个人资料----评审领导小组投票决定推荐人选----领导小组审查推荐人选并公示----写出公示综合意见和推荐意见----向县局报送材料。 三、量化考核标准 1、思想政治(10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等重要思想,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3)遵纪守法,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4)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服从领导,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5)在学校进行的业务检查或抽查中,出现一次通报批评或专门谈话的,每次扣除1分; 由师德考核小组根据参评人员的工作总结进行得分(优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6--7分),凡学期考核中有一次C者,本项得分扣除2分。 2、教师培训(10分):按教育局或学校的要求,按时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参加公需课培训并合格得5分;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课时达标得5分;以上两类培训缺一不得参与评定;学校举行的校本培训,每缺一次扣除得分1分,扣完为止。 3、出勤(10分):参评者提供三学年来出勤册或学校出勤证明,全勤得10分;病假一天扣0.2分,事假一天扣0.5分,扣完10分为止;任现职期内,请假天数合计超过一学期以上,此项不得分,并推迟职称评审1年。 4、班主任工作(10分): 1)担任班主任年限: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每满一学期,计1分,担任教研组长,连续满2年,加2分,中层以上干部任职满一年加1分,薄弱学科(音体美微机劳技等)教师,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相当于一年班主任,参与活动课指导的教师,一年加1分。 2)班主任工作成绩:班主任工作获省、市、县、镇、校级奖励的,以最高获奖层次为准,加相应分值,不重复计分。即,省级3分、市级2.5分、县级2分、镇级1.5分、校级1分。 3)申报职称当年,担任班主任且满一学年的,另加2分。

《辽宁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辽宁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2015年11月17日) 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基础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和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根据国务院相关部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作要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和思路,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

(二)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 (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四)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五)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实施范围 (一)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的教师; (二)设区的市和县(市、区)教学研究、电化教育、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可参照本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参加改革。 四、主要内容 (一)健全制度体系 1、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小学校职称评定方案

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职称评聘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职称评聘工作,鼓励和引导教师规范、有序、自主、专业发展,为学生健康发展,为学校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基础和保障。为了建立我校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贯彻国家省市区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内涵发展,人才强教”发展策略,依据市区有关教师职称评聘工作要求,加强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规范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构建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团结协作,支持共赢,积极向上教师发展团队,满足和引导社会对优质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需求,促进学校办学品质的不断提高。 二、工作思路及工作原则 (一)工作思路 进一步贯彻国家省市区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人为本,以教师持续专业发展为引领,立足学校教师队伍实际,开展教师职称评聘工作。依据有关文件要求,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专项工作方案,严格申报条件要求和工作程序,引导教师规范、有序、自主、专业发展,促进教师队伍建设。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以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健康发展为本,依据教师个性特点、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引导教师发展。 2专业发展原则。以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构建为原则,提高教师专业发展认识、专业发展策略和专业发展能力,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有序开展。 3.规范性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规范开展工作,为职称评聘工作提供规范、严谨、公正的工作氛围。 4.民主性原则。尊重每一位教师专业发展权利,加强民主监督,保障工作全过程一线教师参与,促进职称评聘工作公正、公开、公平开展。 5.稳定性原则。职称评聘工作是学校常规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工作开展要确保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6.自主性原则。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原则之一是自主性原则,通过职称评聘提高教师

2020年青海教师职称评审细则

2020年奔海教师职称评审细则 教师职称是教师的综合素质(包括教学能力、教研能力或突出贡献等)、实际水平的凭证及物化体现。下文是我收集的关于20xx年青海教师职称评定细则,欢迎阅读! 青海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高级职务资格评审条件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业绩,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结合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一章总则 一、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符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资历、业绩成果等要求,可申请认定或评审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坚持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原则。按照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各类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的意见(试行)》(青人事管字[20xx]541号)要求设置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并根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需求情况择优推荐,保持教师队伍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结构。 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 (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中学一级教师、小学(幼儿园)髙级教师。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中学高级教师。 四、本评审条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是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民办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事业单位管理的各级教研、教育督导、电化教

育、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及其他教育机构中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辅助人员。 五、评审条件主要包括职业道徳、学历、资历、岗位设置、考核等基本要求,资格审查由各级人事、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评审工作由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资格资历 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拥护宪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徳,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努力钻研业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贯彻实施素质教育, 努力掌握并积极运用现代技术教育,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师徳和教学水平考核在良好等次以上。每五年累计完成不少于240 学时继续教育培训。 七、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教师,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必须有一年以上基层(含本辖区薄弱学校)支(任)教经历,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支(任)教证明。在乡以下学校连续任教20xx年以上,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申报。 八、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须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免试按青海省人事厅有关规定执行。乡以下(不含乡)学校教师暂不作要求,需出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证明。 九、专业技术职务认定与晋升 (一)职务认定 取得国家承认的全口制普通高校毕业证的毕业生,实行见习期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办法。其它非全日制学历,其初级职称由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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