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奖励在xxxxxxxxxx(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充分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技兴企战略的实施,体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精神,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学技术奖励,每年评审、授奖一次。奖励范围包括以科研项目、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学术著作、专利、省市级科技进步奖的奖励。

第三条公司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贯彻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涉。

科学技术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注重科学技术水平和经济、社会效益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管理工作。

公司设立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和专业评审组,按照本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开展成果评审工作。

第二章奖励办法

第五条科研立项及成果奖励标准:

一、科研立项奖励

(一)获国家级科研基金立项,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计划基金、国家支撑计划基金等:按申请获得的基金资助额度的20%奖励给项目负责人。

(二)获省级立项:按申请获得的基金资助额度的15%奖

励给项目负责人。

(三)获市级立项:按申请获得的基金资助额度的10%奖励给项目负责人。

二、科技成果奖励

凡以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级三大科技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奖的成果给予如下奖励:

(一)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一等奖100万元,二等奖50万元,三等奖30万元。

(二)获省科技厅科技进步奖的,一等奖3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2万元的奖励。

(三)获市级科技进步奖的,一等奖0.5万元。

三、专利奖励

凡以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为专利所有单位,以第一发明人申请的专利给予如下奖励:

(一)申请成功1项发明专利,奖励2万元。

(二)申请成功1项实用型专利,奖励2000元。

四、SCI文章奖励

(一)凡以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为第一完成单位,以通讯作者发表论文,给予如下奖励:

发表一篇SCI文章:奖励2万元;

1.影响因子在4.0以上:奖励总额4万元;

2.影响因子在6.0以上:奖励总额6万元;

3.影响因子在8.0以上:奖励总额8万元;

4.影响因子在10.0以上:奖励总额15万元。

(二)以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上述奖励金额减少30%。

(三)国家顶级杂志

《中国科学(C辑)》或《科学通报》发表一篇文章:奖励

2万元。

五、国家科技核心期刊文章奖励

凡以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为第一完成单位,以通讯作者发表国家级核心期刊,每篇论文奖励2000元;发表在医学会中华系列杂志的,每篇论文奖励5000元。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呢,上述奖励减少30%。

六、开发新产品、新技术

1.开发新产品或新技术1项(如培养出一种新的细胞产品),新产品应用到市场上,创造出经济效益,即年收入在100万元以上者,当年奖励该项目组1万元;如果年收入在300万元以上者,当年奖励该项目组2万元。

2.开发新技术1项(如利用不同方法或材料来源培养出的细胞,节省了原材料、提高了劳动效率,降低了成本,提高了产量等),上述新技术应用到市场上,创造出经济效益,即年收入在100万元以上者,当年奖励该项目组1万元;如果年收入在150万元以上者,当年奖励该项目组1.5万元;如果年收入在100万元以上者,当年奖励该项目组2万元。

第三章奖励申报程序和分配办法

第六条凡符合本办法奖励标准所规定条件的人员应书写《科学技术奖励申请书》并上报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负责验证及审核各申请人的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审议各项申请并决定奖励金额,由总经理批准执行。

第九条奖励项目的申报和奖励资金的发放以项目组为单位,由项目负责人(或通讯作者,如没有通讯作者则由第一作者)根据项目组成员对成果贡献的大小进行分配并予以实施,并将分配结果报综合办公室备案。上级科技主管部门发放的奖励资金按

此管理办法进行发放。

第十条上述奖励措施在每年的12月中旬实施奖励。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 13 年7月1 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2013 年6月1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