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的宪政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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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政——曲折而凄惨的开篇

袁伟时

宪政,这是人类文明的共同财富,现代文明的标志之一。中国宪政的历史是从晚清开始的。百年前,慈禧下令“预备立宪”;五年后,武昌城头的枪声敲响了这个老大帝国的丧钟,历史翻开新的一页,宪政依然有名无实。这是一个曲折

而凄惨的故事。

(一)代价惨重的播种和起步

任何社会行动都以思想为先导。中国宪政的第一粒石子,是1835年7月由外国传教士投下的。1833年7月,德国传教士郭实猎(1803-1851)在广州创办了中国内地第一份现代期刊:《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1835年6月,它披露了一节《新闻》:“英吉利国之公会,甚推自主之理开诸阻挡,自操权焉。五爵不悦,争论不止。倘国要旺相,必有自主之理。不然,民人无力,百工废,而士农商工,未知尽心竭力矣。是以英吉利良民不安,必须固执自主之利也。” 它宣扬的是国家要兴旺发达,国会和自由(自主)这些宪政基本

要素是必不可少的。

1837年7月,它又刊登文章介绍美国的宪政:“容个人任言莫碍……每省良民立公会,自选人才忠烈缙绅代庶民……首领主在位四年遂退。倘民仰望之,欢声载道,复任

四年……民齐平等……个人随意图利……效死执自主之理,

由是国之列邦而兴也。”

1838年更是连篇累牍发表介绍和赞扬宪政的文章。先是在四月那一期上,以《自主之理》为题,肯定自由和法治是“国基”。“英民说道,我国基为自主之理。……自主之理者,按例任意而行也。……自帝王至于庶人,各品必凛遵国之律例。……设使国主任情偏执,藉势舞权,庶民恃其律例,可以即防范。倘律例不定人之罪,国主也不能定案判决矣。”“欲守此自主之理,大开言路,任言无碍。” 接着连续四期连载《英吉利国政公会》和《北亚默利加办国政之会》,详细介绍了国会的起源、运作的具体状况,并比附管子、孟子,而归结为“公会总摄之务,为英国自主之理。”“秉政之列位……所说之话,所办之事十耳所听,十手所指,难逃民之鉴矣。由是观之,其民摄总政,且操权焉。”

这些文章正确地介绍了:(1)公民的个人自由(自主)是宪政和现代国家立国的基础。(2)保障自由的基本途径是法治。(3)国会是推行宪政的中枢。(4)政府领导人选举产生,并接受民众监督。(5)言论自由是宪政不可或缺的条件。(6)宪政是国家兴旺发达的基础,也是使官员真正置于民众监督下、民众真正成为国家主人的基本制度。

不过,这个石子丢到大清帝国的水面,只激起轻微的涟漪。魏源和徐继畬都读过这份刊物,并在十多年后编纂《海国图志》和《瀛寰志略》中大量选用了其中的文章。魏源读了有关材料后,讴歌美国的民主宪政:“其章程可垂奕世而无弊……皆旷代所未闻。” 可是,作为中下级官员,人微言轻,对实际政治生活毫无作用。从地方督抚到皇帝,《海国图志》出版二十多年后讨论何以自强,却不知道这部为国家发展指出康庄大道的书!此后,要求学习西方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呼声不绝如缕,但统治者都视若罔闻。

文祥(1818-1876)从1858年起任军机大臣,1861年起兼任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是位高权重的满族大臣。死前不久,光緒元年(1875)上《密陈大计疏》指出:“说者谓各国性近犬羊,未知政治,然其国中偶有动作,必由其国主付上议院议之,所谓谋及卿士也;付下议院议之,所谓谋及庶人也。议之可行则行,否则止,事事必合乎民情而后决然行之。”认为这样的制度,清帝国“势有难行,而义可采取”。这是中国最高领导层第一次议论吸取民主宪政制度的精神,

改进本国的施政。

1884年,两广总督张树声在自己的《遗折》中把意见说得更为明白:“夫西人立国,自有本末,虽礼乐教化远逊中华,然驯致富强,具有体用。育才于学堂,论政于议院,君

民一体,上下一心,务实而戒虚,谋定而后动,此其体也;轮船、大炮、洋枪、水雷、铁路、电线、此其用也。中国遗其体而求其用,无论竭蹶步趋,常不相及,就令铁舰成行,铁路四达,果足恃欤!” 这已把西方的政治制度作为救国的

根本上达朝廷了。

启蒙思想家郑观应在1894年即甲午战争那一年出版《盛世危言》,愤懑溢于言表:“或谓‘议政院宜西不宜中,宜古不宜今。’此不识大局,不深知中外利病者之言耳。……今日本行之亦勃然兴起,步趋西国,陵侮中朝。而犹谓议院不可行哉?……噫!傎矣!” 不幸,这些无知傎言根深柢固,郑观应的诤言随风飘逝了。

直到1900年义和团闯下弥天大祸,231位外国人和数以十万计的中国人被杀,招致首都北京再次被列强军队占领,慈禧仓惶逃亡后,才痛感非学习西方无以救亡图存。1901年1月29日,朝廷发出学习西方变法的“上谕”,迈开了十年新政的第一步。1906年9月1日,终于宣示:“时处今日,惟有及时详晰甄核,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 虽然大清帝国统治者对宪政的理解稀里糊涂,但宪政毕竟由禁忌话语转变为合法语言,中国宪政史翻开了新的一页。

为这个迟来的宪政宣示,中国人付出了什么?在鸦片战争后60年间,主要由于不肯打开国门、认真改革腐朽透顶的专制制度,引发多次内外战争和饥荒,一亿多即四分之一中国人死于非命;给列强的赔款高达七亿多两,相当于十多

年的全国财政收入。

(二)清政府对宪政的理解和路径选择尽管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大清帝国的高层还是没有学到足够的东西。简短宣布预备立宪的上谕,明确说明他们所理解的宪政是“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这个结论与西方传教士在中国播下的宪政种子相距甚远。与其说这是宪政,毋宁说这不过是开明专制的外衣。

于是,当时的革命党人便斥之为“假立宪”;并且不惜

破坏有关的活动。

1905年9月24日,清政府派出载泽、徐世昌等五位大臣出国考察政治,火车正要启动,革命党人吴樾引爆炸弹,在轰然巨响中,死伤十余人,送行的各界人士纷纷逃命。这次

考察被迫推迟。

这些激进分子不分青红皂白的破坏活动,日后还在延续,而且对其他反对专制的党派非常不宽容。1907年梁启超、马相伯等立宪派在东京成立以实行宪政为宗旨的政党——政闻社,10月17日举行成立大会。同盟会会员张继等十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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