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的宪政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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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政治改革与社会革新

清朝的政治改革与社会革新

清朝的政治改革与社会革新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自1644年建立以来,经历了将近300年的统治。

在这段时间里,清朝经历了许多政治改革和社会革新的探索和实践。

本文将探讨清朝政治改革和社会革新的一些重要方面,以及对清朝历史进程的影响。

首先,清朝的政治改革主要集中在统治结构和法律制度上。

清朝初年,为了确立统治地位,清朝采取了“正朔行宪”的政策,以获得民众的支持和认可。

这项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巩固了清朝的统治,为后来一系列的政治改革奠定了基础。

清朝秉持“满汉合一”的思想,实行了多数民族共治的政策。

尤其是康熙、雍正、乾隆这几位能君之君的皇帝,采取包容和开明的治国策略,使清朝成为具有较高政治稳定性的王朝。

在政治改革方面,这几位皇帝推行了许多革新举措,如提拔贤能之人、严惩官员贪污腐败、修缮国家经济和社会秩序等。

这些改革不仅提升了清朝政府的效能,还为后来的政治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除了政治改革外,清朝还进行了一系列的社会革新。

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是废除典籍禁令,推行新学。

这项改革鼓励人们研究和传承古代文化,为社会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此外,清朝还致力于提升社会福利,鼓励人们参与农业生产,并推行了一系列的农业改革。

这些措施使得农业生产得到提升,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改善。

值得一提的是,清朝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中国传统文化,并与西方文明进行了融合。

乾隆时期是中国文化艺术的鼎盛时期,诗词、书画等文艺形式都取得了很高的成就。

同时,清朝也积极吸收西方科学技术,推动了一些科学研究和技术发展。

清朝的这种文化兼容并蓄的态度,为后来的中国文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然而,尽管清朝进行了一系列的政治改革和社会革新,但这些改革的成效却并不显著。

清朝政府的腐败问题始终无法根除,官员们普遍贪婪,压迫百姓。

国内经济的发展也受到了种种局限,无法引领社会向着现代化和工业化的方向发展。

这些问题最终加速了清朝的衰败和灭亡。

总而言之,清朝的政治改革与社会革新虽然带来了一些积极的成效,但在终局上并未能解决清朝面临的根本性问题。

清政府的“新政”和“预备立宪”

清政府的“新政”和“预备立宪”

■清政府的“新政”和“预备立宪”
⑴新政
①目的:挽救清朝统治
②时间:1901年开始
③措施:
改革官制,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列六部之首。

改革兵制,编练新军。

改革学制,废科举,设学堂,奖励留学。

改革经济,保护奖励工商业。

④作用:推动近代化进程,有利于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增加捐税,激化矛盾。

⑵预备立宪
①原因:遏制革命形势;资产阶级上层立宪派的推动。

②过程
1905年,派大臣出洋考察“宪政”。

1908年,清廷宣布以9年为预备期,并颁布《钦定宪法大纲》,效法日本宪法,将立法、行政、司法大权统归于皇帝,一定程度上认可人民权利和政治地位。

1911年,成立“皇族内阁”
③影响:立宪派分化;汉官离心;革命党趁机发动革命。

○阅读思考:从19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初,中国历史上依次出现了洋务新政、戊戌新政和清末新政。

从这三次新政的从主要内容来看连续性,它们均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军事四个方面的改革,在不同程度上促进了中国的早期的现代化,并且都是在重要的对外民族战争以后出现的。

这是三次新政的共性所在。

三次新政推行过程中,它们都涉及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军事等内容的改革,并且有不少内容是前后相继不断深化。

洋务新政的主观目的是“自强”“求富”,从军事工业到民用工业的创办是这方面的最好体现。

洋务派的“自强”观和“求富观”始终没有冲破“中体西用”的藩篱,尽量以“西用”来引进西学,这有助于摆脱顽固派的阻挠,却也限制了洋务新政的深化与发展。

洋务新政的推行启动了中国的早期现代化,并促进了中国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但是洋务新政未能使中国真正走上富强之路。

中国近代宪政体制变迁及其历史意义

中国近代宪政体制变迁及其历史意义

中国近代宪政体制变迁及其历史意义近代以来,中国经历了多次政治、社会变革,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就是宪政体制的变迁。

作为一种现代政治制度,宪政体制的建立,标志着国家治理体制由传统统治方式向现代化政治体系转变的重要标志。

本文就从中国宪政体制的变迁历程和其历史意义两方面,来探讨中国宪政体制的变迁过程。

一、中国宪政体制的变迁历程1.清朝晚期的宪政改革尝试清朝晚期是中国尝试引进西方宪政的阶段,以满洲贵族为主的清廷屡次进行宪政改革尝试,不断借鉴西方国家的宪政模式。

1898年,清政府在戊戌变法时期通过颁布皇帝诏书,制定了实行宪政的“大憲章”,废除了科举制度,试图引进民主制度。

但是,由于阻力极大,动摇了封建统治的根基,遭到了顽固势力的反对和遏制。

戊戌变法失败,洋务派的改革同时也结束了。

2.民国时期的宪政实践民国时期,各种思想和政治力量持续发生着激烈的碰撞,宪政理念逐渐成为主流。

1912年,辛亥革命爆发,民主革命推翻了清朝的统治,宣告中华民国成立。

此后,孙中山在国内推行宪政改革成为了当时的重点,他奋斗了一生,成为宪政实践的代表人物。

1924年,孙中山在广州制定了“临时大宪法”,梳理了国家机构和权力关系,并在北伐战争中得以初步实施。

随着国共合作的结束和蒋介石的崛起,国共内战空前激烈,宪政建设陷入停滞,遂至1949年共产党开展胜利后,宪政体制被彻底打破。

3.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宪政建设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宪政建设历经了多个阶段,其中较为重要的是1982年宪法的颁布和实施。

该宪法明确了国家的宪政模式,规定了权利和义务的界定,确立了人民民主制度,全面奠定了中国现代化宪制的基石。

二、中国宪政体制变迁的历史意义1.夯实国家政治基础中国宪政体制的建立,是中国历史上政治体制的一次较为彻底的革新,这次革新夯实了国家政治的基础。

中国从传统的封建政治体系走向了现代化,实现了对国家统治和治理模式的更新和转化。

中国现代国家政治制度也开始初具规模和雏形,这是中国宪政体制变迁的一个重要历史意义。

20世纪初清政府的新政和预备立宪的内容

20世纪初清政府的新政和预备立宪的内容

20世纪初清政府的新政和预备立宪的内容1 清朝末期改革20世纪初,清朝末期,以韩非子为总负责人,开始了一系列改革方案,以便重新修复帝国。

被称为“新政”的改革实质上是一场彻底的现代化和西化运动,它的目的是促进政治的现代化和经济的现代化,最终实现对西方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完全同步。

2 预备立宪改革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政治,清政府于1906年发布《预备立宪ity改革方案》。

这一改革方案推出了议会制度,包括议会主席任期,及有权行使议会权力的委员会等。

此外,还规定议会会议由国务院任命的和由大臣投票选出的代表组成,旨在从政治和法律上保障各民族的平等权利。

同时,政府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实施这项改革,以实现公民的政治和经济权利的实行。

3 教育改革教育改革是“新政”重要的一部分,旨在改革传统的清朝学校,包括改革传统科目,重新设立理论教育、实践教育和职业教育三种基础教育模式,以及改善学校的管理制度。

另外,清政府还派给中国留学生去国外留学,让他们接受现代文化的西化教育,让中国的教育体系能够迎接来自西方的现代化文明。

4 经济改革清政府“新政”的经济改革是由韩非子的努力推动的,他的改革目标是改善中国的生产和贸易,以及改革中国的金融秩序。

清政府设立更宽松的财政政策,使人们可以更多地利用工业机械、提高贸易量,改善人民的生活;同时,还改革了金融体系,推行铸币与纸币现金兑换制度,减少流通中人们使用钱币对纸币的汇率,以便改善经济秩序。

5 运动及洋务两大改革末期清政府另外两大改革是根据洋务思想的“运动”和“洋务”。

“运动”的目的是使除封建官僚体系,使政府机构和官员能更好地维护生活和经济活动;洋务改革的目的则是使清朝的政府机构能够与西方政府机构相比,从而推动中国的现代化。

20世纪初清政府的新政改革,实质上是一股维护政府统治权威和西化运动,“预备立宪ity改革方案”是该改革的重要内容,它推出了议会制度,保障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同时,政府还改革了教育体系、经济体系,派给学生去国外留学,开放贸易,改善经济秩序;并且“运动”和“洋务”及时调整了政府机构,以便推动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完成西化文明。

清末宪政改革的形而上与形而下法意义

清末宪政改革的形而上与形而下法意义

【三、姜栋:清末宪政改革的形而上与形而下】——从清末地方自治运动谈起中国传统的封建君主专制统治制度,经过两千余年的传承与发展,直至清末,由于内外政治、经济和军事的窘迫,面临着深刻的民族危机。

此时,完备而历史悠远的皇权大一统制度,已无法依靠自身的力量拯救中国于危难之中,社会政治权力结构的重组,也已无法阻挡。

清廷不得不通过宪政改革以图自保,而清末的地方自治运动则是清末宪政改革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一、清末皇权一统天下的弱化与分解衍生了清末地方自治的发展,使宪政改革得以萌芽清朝末年,随着商品经济萌芽的发展、清朝内部矛盾的日益尖锐以及外国力量的入侵,导致了皇权的弱化与分离,出现了权力互相制衡的局面,最终产生了一场地方自治运动,客观上推动了清末宪政的发展。

正是地方自治运动的兴起,使得本来已经事实存在的皇权的分裂和弱化,取得了一个合法的认证,从而为以后宪政改革和宪政发展奠定了社会基础。

(一)清末地方自治运动兴起的原因清末地方自治运动的兴起,有着多方面的原因,是当时各种社会力量合力作用的结果。

1、清朝末年皇权的弱化为清末地方自治运动的兴起提供了可能皇权的弱化首先出现在军权上。

在军权方面,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后,湘军、淮军等地方性武装兴起。

这些地方性武装实际上是只对统帅一人效忠的私人军队体系。

同时,兵权和饷权都掌握在带兵统帅手中,更加深了军队的私人属性。

这样,湘军以及淮军、新军都变成独立于兵部的地方武装,中央军权开始旁落。

光绪年间担任兵部尚书的徐寿衡即说:“我兵部惟知绿营兵数,若其勇营练军,各督抚自为之,吾兵部安得之。

”康有为对此颇为感叹:“夫以兵部尚书而无由知全国兵数,况于调遣训练乎?”与此同时,1853年就地筹饷的厘金制度揭示了中央财权下移的趋势,最后出现了“厘金并不完全掌握在中央政府手里,地方当局扣留了厘金收入的大部分,上交北京的也许只占20%”的情况。

与此同时,原本由户、吏两部掌管,地方无权过问的捐纳权于1853年开始下放,一时“设局遍各行省,侵蚀勒派,私行减折,诸弊并作”。

近代中国的宪政运动与政治体制改革

近代中国的宪政运动与政治体制改革

近代中国的宪政运动与政治体制改革随着近代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与掠夺,中国社会出现了严重的危机,政治体制需要进行重大改革。

在这个背景下,近代中国出现了一系列的宪政运动,旨在推动政治体制改革。

清朝末年,中国出现了第一次宪政运动。

由光绪皇帝发起的戊戌变法尝试着对中国传统政治进行改革。

变法的核心是“仁政”,以改善民众生活为目标。

但是变法遭到了康有为、梁启超等人的抨击,并被保守派势力所推翻。

尽管变法失败,但它却掀起了一次宪政运动的浪潮。

随着清朝的逐渐衰落,新兴的民主派逐渐崛起。

1905年,中国第一个政党——同盟会成立。

同盟会旨在通过革命推翻封建帝制,建立一个共和国。

在同盟会的领导下,逐渐兴起了一系列的宪政运动。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清朝被推翻,中国成为共和国,这也标志着中国政治体制的巨大变革。

随后出现了“南北议和”、冯玉祥与张作霖的军阀混战等复杂的政治局面。

1919年,中国爆发了一次规模较大的运动——五四运动。

学生们在抗议巴黎和会上将中国的未来彻底拉向了民主革命的道路。

五四运动也标志着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兴起,正式进入了现代化的轨道。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开始了广泛的政治体制改革。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它将中国的民主革命同社会主义革命结合在一起,并开始在中国各地积极展开群众工作。

1924年,孙中山创建的中华民国政府公布了《中华民国宪法》,宣称“民主派”在新的政治体制中占据重要地位。

然而,国共两党在宪政问题上存在严重的分歧,使政治改革陷入了泥潭。

1949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成功地取代了中华民国政府,中国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建立了新中国后,中国共产党采用了一种全新的政治体制——人民民主专政。

这种政治体制注重民主集中制,以人民为中心,广泛吸收和凝聚各个社会力量,形成了新的政治体系。

总体来说,近代中国的宪政运动和政治体制改革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

尽管中国政治制度始终没有完全走向民主,但每一次宪政运动都激发了人民的民主意识和民族精神,在政治体制改革的长河中留下了重要的印记。

清末预备立宪的内容

清末预备立宪的内容

清末预备立宪的内容清末预备立宪。

清朝晚期,中国面临着内忧外患的严重局面,国家经济落后、政治腐败、社会动荡不安,外国列强则纷纷侵略中国领土,使得清朝政府不得不面对国家危机,寻求变革之路。

在这一背景下,清朝政府开始着手进行预备立宪的改革探索,试图通过立宪来振兴国家,实现国家现代化的目标。

预备立宪是指在实行宪政制度之前,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和试验性的改革探索。

清朝预备立宪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体制改革、法律制度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等方面。

其中,政治体制改革是最为核心和关键的一环。

清政府试图在保留封建专制统治的基础上,引进西方的宪政制度,以期实现政治体制的现代化和民主化。

在这一过程中,清政府成立了许多新设的官员职位,试图通过这些新设的官员职位来实现政治改革的目标。

同时,清政府还试图通过设立宪政学堂,培养宪政人才,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

在法律制度改革方面,清政府试图通过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来逐步调整和改善国家的法律制度。

同时,清政府还试图通过改革司法体制,提高司法公正和效率,以期实现法治国家的目标。

在教育体制改革方面,清政府试图通过推行新的教育政策,改革教育体制,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国家所需的人才,以期实现国家的现代化目标。

然而,清朝预备立宪的改革探索并未取得成功,最终以失败告终。

这主要是由于清政府在进行预备立宪的改革探索时,面临了许多内外部因素的阻碍和挑战。

首先,清政府在进行预备立宪的改革探索时,面临了封建专制统治的巨大阻力,使得政治改革难以推进。

其次,清政府在进行预备立宪的改革探索时,还面临了外国列强的压力和干涉,使得国家改革难以顺利进行。

最后,清政府在进行预备立宪的改革探索时,还面临了社会动荡和民族矛盾的严重局面,使得国家改革难以取得社会的支持和认同。

总的来说,清朝预备立宪的改革探索虽然以失败告终,但却为中国近代化进程的推进,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和经验。

预备立宪的改革探索使得中国人民开始意识到了现代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中国近代化的进程,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清末新政与君主立宪制的尝试

清末新政与君主立宪制的尝试

清末新政与君主立宪制的尝试
清朝晚期,面对外敌入侵和国内动荡,清政府开始进行改革,试图推行新政以振兴国家。

君主立宪制度的尝试也成为当时政治变革的重要一环。

清末新政的背景
清朝晚期,国家面临严重危机,内忧外患,社会动荡不安。

为了挽救国家危局,清政府开始尝试实行一系列变革措施,即所谓的“清末新政”。

这些措施旨在改革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以重振国家实力。

君主立宪制的尝试
君主立宪制是一种君主与议会共治的政治体制,旨在实现君主与宪法、法律共治。

在清末,君主立宪制度的尝试体现了一种政治改革的探索。

这一制度试图赋予君主一定的权力,同时限制其专制权力,以建立更加民主的政治体制。

清末新政与君主立宪制的关系
清末新政和君主立宪制的尝试都是为了应对当时社会危机,推动国家现代化进程。

清末新政试图从政治、教育、军事等多个方面进行改革,而君主立宪制的尝试则是试图在政治制度上进行根本性的改革。

两者共同构成了当时政治变革的重要内容。

清末新政和君主立宪制的尝试是清朝晚期政治变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这些尝试并未取得最终成功,但它们为中国近代政治制度的演进奠定了基础。

这一时期的改革探索为后来的政治变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清末新政和君主立宪制的尝试体现了当时中国政治改革的努力和探索,虽然并未取得最终成功,但为中国近代政治体制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这一历史阶段的政治探索对中国政治制度的进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晚清时期的政治改革与变革

晚清时期的政治改革与变革

晚清时期的政治改革与变革晚清时期,中国面临着严峻的内外压力,政治制度也呈现出一片混乱和不稳定。

政治的改革与变革成为了当时的热门话题,也是许多思想家们探讨的重点。

一、背景描绘在19世纪末以及20世纪初,中国正面临着列强的侵略和划分势力范围,许多城市沦为战场,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到巨大的损失。

同时,政治制度也处于一种尴尬的局面,因为实行的是闭关锁国的政策,使得国与国之间联系的纽带非常薄弱,所以许多先进的思想和文明不得不经过长时间的滞留才得以传播。

这样,政治体制就变得越来越落后,不仅各级官员腐败严重,而且国家的治理能力也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二、政治思潮的兴起在这种大背景下,中国的各级民间智囊、学者、政治家和文化名人们开始大力呼吁改革,提出一系列重要的政治观点。

其中,最为有代表性的要数光绪年间的戊戌变法了。

戊戌变法,即光绪二十二年8月29日(1898年)底 ~ 光绪二十四年4月21日(1900年)期间,清政府在慈禧太后驾临国外时,蒋春雷、谭嗣同、唐才常等人主张对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进行宏观调整,反对维护“封建传统”而主张现代化。

这次变法,虽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但中西合璧的思想充分展现出当时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和智慧。

尤其是它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近代化的进程,影响到了后来的政治改革和经济转型。

三、政治改革探索的尝试在戊戌变法的政治思潮影响下,清朝政府也尝试着进行了一些政治改革探索。

例如,1906年光绪帝颁布的《宪政皇法大纲》,标志着清朝政治思想正式走向机构化。

这部法典规定了各级政府机构、法律程序、行政程序等一条条政治条款,明确声明了清朝政治结构已经不再局限于一个王朝之内,而要转向依法治国的方向。

同时,当时还有很多知识分子、有识之士也在进行自己的改革尝试。

例如,《新民丛报》就是推动变法运动的重要载体,它不仅是一个报纸,更是一种意识形态的表达和文化、思想资源的流通平台。

四、政治改革与变革的启示虽然最终,晚清中的政治改革并没有成功,但它对后来的中国政治和社会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也汲取了很多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晚清新政-“假亦真来真亦假”

晚清新政-“假亦真来真亦假”

晚清新政:“假亦真来真亦假”说起1901~1911年清政府宪政改革,历来是有两种看法。

一种认为清政府所谓的新政与改革不过是敷衍、搪塞国内外舆论,骨子里想的仍然是如何保住爱新觉罗一家一姓的荣华富贵,所谓皇族内阁就是最好的证明。

这种看法自1911年辛亥革命以来一直是颇为主流的观点。

然而,随着近年学术风气的日趋自由,不少学者以及非体制内的研究者提出了另一种看法:清政府与满族皇室确实是真心实意改革,只不过由于各种原因,步子迈得太快,最终不但政权改没了,还开启了近代中国纷乱之源。

这两种看法都有道理,可都难免给人非此即彼的感觉。

其实,历史没那么简单,晚清最后十年宪政改革也没有这么简单。

1901~1911这十年清政府所进行的改革大约可以用“假亦真来真亦假”来形容。

满族皇室与清政府高层在真心为中国寻找出路的同时也在为自己的利益寻找保障和出路。

在这里,我们简单梳理一下晚清十年改革历程,看看清政府是怎样进行这场真真假假的改革的。

满族皇室知道宪政改革的后果吗?很多人认为,晚清最后十年之所以慈禧与后来的载沣愿意改革,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认为宪政改革可以保证“立宪一事,可使我满清朝基永久确固”。

可梳理史料,这种认识难免失之偏颇。

不错,在慈禧以及载沣等满蒙贵族的许多发言里,确实有许多关于宪政改革成功后可永保皇室地位的记录。

可是,这并不代表满蒙贵族们不知道宪政改革对于一个少数民族政权来说,究竟代表着什么。

事实上,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慈禧以及清王朝上层对立宪后所存在的危险是有着充分的认识的。

比如,日本法学博士中村进午就很明确地向清政府高层点出了立宪后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作者说:“满人汉人之争阋,由来久矣。

立朝者,或欲因立宪以弭此争端,不知在他国所谓保守、进步主义之争,在清国议会,即成为满汉两族之争。

满人若以为藉自己立宪之功,为能得亿兆之心,必有感戴讴歌之报,其愚遂不可及矣。

选举之结果,议员之多数为汉人所占无疑,然则立宪之结果,于满人有何利益?诚不待智者而后决也。

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辛亥革命

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辛亥革命

观点一:新文化运动中提出的口号“打倒孔家店”,是反 封建的需要。 观点二: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 思想,不能全盘否定,泼洗澡水不应把孩子一起泼 掉。 对上述两种观点你怎么看?
解题关键:如何正确评价儒家传统文化。 思路引领:正确处理批判和继承的关系。 答案提示: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核是儒学,它由于 适应了中国封建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的需要,受到 历代封建统治者的重视,成为维护封建统治的工 具,它承载了很多封建思想。因此,在新文化运 动中,批判儒学是必需的。但是,儒学毕竟是中 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其中有很多我们民族几 千年的优秀文化积淀,不能全盘否定。
二、“预备立宪”(1905-1911年)
“预备立宪”目的遏制发展的革命形势 维护清政府专制统治
“预备立宪”内容 1908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 成立“皇族内阁”
骗局
结果:清政府预备立宪的失败,使社会各阶层都产生 了要求变革现状的强烈愿望,人们越来越相信革命派反 清革命的宣传和主张。清政府试图通过预备立宪来消弭 革命,但事实上却适得其反,反而推动了革命形势的发 展,加快了自身灭亡的步伐。
而“预备立宪”是从政治上向近代化方向迈进。
P71维新变法思想在近代中国社会发展中起了什 么作用? 答案:激发人民的爱国思想和民族精神,是一次 思想解放潮流,起到思想启蒙作用,促进人民的 觉醒。
讨论一下慈禧太后一直被认为是晚清封建顽固派 的最高代表,可她为什么支持洋务运动? 答案:辛酉政变后刚刚上台的慈禧太后,在内外 交困的形势下,要保护清朝的统治地位,必须依 靠拥有实力并得到外国侵略者赏识的洋务派,因 此她采取了暂时支持洋务派的策略。 “中学为体, 西学为用”的实质维护清统治,而得到慈禧太后 的支持。
晚清预备立宪这项政治活动有着保守性和欺骗性这场宪政改革涉及的内容极其庞杂触动了社会的方方面面预备立宪的措施加剧了中央与地方满汉之间阶级之间的矛盾引起了社会的极大混乱加速了它的覆灭

清朝时期的政治体制与改革

清朝时期的政治体制与改革

清朝时期的政治体制与改革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其政治体制与改革在历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清朝政治体制的基本特点、改革的背景与内容以及改革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清朝政治体制的基本特点清朝政治体制的基本特点是封建专制。

皇帝是统治者,拥有绝对权力。

政府组织以六部为核心,分别是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负责管理各个方面的事务。

此外,还有内阁、都察院等机构。

政府官员的选拔主要依靠科举制度,通过考试选拔优秀人才,但这也导致了官员的普遍腐败。

二、改革的背景与内容清朝时期,由于政治腐败、社会动荡等问题的存在,政府开始尝试进行一系列的改革。

首先是康熙帝时期的“康熙新政”,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改革税制、农田水利、加强军队管理等,以巩固清朝统治。

然而,由于改革力度不够大,改革的效果并不明显。

随后,乾隆帝时期也进行了一些改革,如加强对官员的监督、推行“巡抚制”等。

乾隆帝还注重农业发展,提倡种植新作物,改善农民生活。

然而,由于改革的局限性和官员的腐败,改革的成效依然有限。

三、改革的影响清朝时期的政治改革虽然效果不明显,但仍然对中国历史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首先,清朝的政治改革为后来的近代化改革提供了经验和启示。

其次,改革的尝试使得社会问题得到了一定的缓解,为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奠定了基础。

再次,清朝政治改革的失败也让人们认识到了封建专制制度的弊端,为后来的革命运动提供了动力。

总之,清朝时期的政治体制与改革是中国历史上的重要一环。

封建专制的政治体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会的发展,而政治改革的尝试则为后来的变革提供了经验和启示。

虽然改革的成效有限,但其对中国历史和社会的影响仍然是不可忽视的。

评述清末宪政改革

评述清末宪政改革

评述清末宪政改革经历了渐渐成长起来的外国恶狼的侵袭,中国这只沉睡四千年的狮子终于苏醒了。

中国开始进行清末改革,而宪政改革作为其政治改革的核心,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宪政改革虽然以失败告终,但是它对于整个世纪的政治观念和制度变迁具有重要的影响,也对以后中国的政治现代化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和启示作用。

本文将着重对清末宪政改革进行探索。

㈠中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对宪政改革的阻碍。

经济与文化环境因素是政治发展的重要影响变量,因而宪政改革不能不受到社会经济与文化因素的影响。

同时政治发展离不开既有的历史背景。

因此清末宪政改革必然受到中国传统政治形态的影响。

首先评述经济因素对清末宪政改革的制约。

中国长期以来实行重农抑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政策,农民只是满足于在自己的土地上发展小农经济,这样的经济体制注定要阻碍农业的商品化进程,更是极大限制了工商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出现。

但是清朝受到帝国主义几次疯狂地侵略损失惨重,渐渐意识到进行改革的必要。

于是在洋务运动是,清廷开办一些近代军事、民用工业,但对民间兴办实业基本持限制政策。

甲午战争后,清廷为了解决空前的财政危机,被迫进一步采取经济改革措施,如建立近代银行,设立商务局和工农商局,兴办路矿实业,颁布经济法规,鼓励和扶植民间工商业的发展。

清廷的经济改革促进了清末商品经济的发展,造就了一群近代商人,他们成立清末宪政改革的金本支持力量,但是受传统保守思想的影响,广大农民尚未具备民主的政治意识和开放的经济思维,同时由于晚清政府财政危机严重没,而且商品经济发展和缓慢,于是对百姓大肆搜刮,但由于民穷财尽和官吏借机中饱私囊,清廷不但未能搜集到资财,却激发了民众对清廷和宪政改革的抵触情绪。

这种状况使得在中国实行民主宪政制度的社会基础相当薄弱,从而制约了清末宪政改革的顺利进行。

由以上分析可见,宪政改革必须具备优良的经济环境,也就是说繁荣的市场经济必须代替落后的小农经济成为宪政改革的前提。

国家建设视野下的清末宪政改革

国家建设视野下的清末宪政改革

国家建设视野下的清末宪政改革郭绍敏光绪三十二年七月十三日(1906年9月1日),清廷发布“宣示预备立宪先行厘定官制谕”,这一谕令不仅昭示了清末宪政改革的方向,而且体现了清政府建设现代国家的决心:光绪三十二年七月十三日内阁奉上谕:朕钦奉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寿恭钦献崇熙皇太后懿旨,我朝自开国以来,列圣相承,谟列昭垂,无不因时损益,著为宪典。

现在各国交通,政治法度,皆有彼此相因之势,而我国政令积久相仍,日处阽险,忧患迫切,非广求智识,更订法制,上无以承祖宗缔造之心,下无以慰臣庶治平之望,是以前派大臣分赴各国考察政治。

现载泽等回国陈奏,皆以国势不振,实由于上下相暌,内外隔阂,官不知所以保民,民不知所以卫国。

而各国之所以富强者,实由于实行宪法,取决公论,君民一体,呼吸相通,博采众长,明定权限,以及筹备财用,经画政务,无不公之于黎庶。

又兼各国相师,变通尽利,政通民和有由来矣。

时处今日,惟有及时详晰甄核,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

但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若操切从事,涂饰空文,何以封国民而昭大信。

故廓清积弊,明定责成,必从官制入手,亟应先将官制分别议定,次第更张,并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而又广兴教育,清理财务,整饬武备,普设巡警,使绅民明悉国政,以预备立宪基础。

著内外臣工,切实振兴,力求成效,俟数年后规模粗具,查看情形,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视进步之迟速,定期限之远近。

著各省将军、督抚晓谕士庶人等发愤为学,各明忠君爱国之义,合群进化之理,勿以私见害公益,勿以小忿败大谋,尊崇秩序,保守平和,以豫储立宪国民之资格,有厚望焉。

将此通谕知之。

钦此。

〔1〕“现在各国交通,政治法度,皆有彼此相因之势……”表明了清末国家建设的国际背景。

十九世纪五十年代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在全球的扩展不仅意味着经济和军事的霸权,而且意味着制度和文化的霸权。

以民族国家面目出现的西方列强对清帝国的统治造成极大的冲击,它迫使古老的中国进行自我改造,即从传统的多元帝国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型。

清朝的政治改革及其效果

清朝的政治改革及其效果

清朝的政治改革及其效果在中国历史上,清朝被人们视为封建专制的代表,这也导致人们对清朝的评价往往是比较负面的。

然而,在清朝的近代史上,还是有一些政治改革的尝试,这些尝试虽然并没有完全成功,但是却为中国的近代化进程奠定了一些基础。

一、中法战争后的政治改革中法战争(1856-1860)结束后,清朝面临了巨大的外交压力和国内压力。

这时,清朝政府开始进行政治改革,试图加强中央集权,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

1.置制部清朝政府在1861年设立了制部,主要负责搜集各地的情况和制定治理政策。

制部的设立有效地提高了中央政府的行政管理能力,对于加强中央集权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科举制度改革清朝政府在1870年进行了科举制度的改革,通过新设考试科目和提高考试难度等措施,试图选拔更加优秀的人才。

科举制度改革的尝试虽然受到了不少批评,但是也为后来的教育改革和人才选拔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二、戊戌变法戊戌变法是清朝末年的政治改革尝试,它的目的是改革中国的政治与社会制度,加强国家实力,实现近代化。

1.新政戊戌变法实行的新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货币、税收、教育等方面的改革;第二阶段则主要是涉及法治、政治体制等方面的改革。

新政的主要内容包括设立各省咨议局,向外国派遣留学生,还有颁布新的民法典等。

2.变法失败然而,戊戌变法并没有取得成功,主要原因是因为清朝政府没有真正地落实变法,也没有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

同时,变法派与保守派的矛盾也使得变法的尝试遭到了失败。

三、政治改革对中国现代化的影响尽管清朝的政治改革尝试并没有完全成功,但是它们仍然为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奠定了基础。

首先,政治改革的尝试改变了传统的政治制度,推动了政治体制的现代化。

其次,政治改革的尝试为中国吸收西方现代文明提供了条件。

最后,政治改革还推动了教育、经济等方面的改革。

总之,清朝的政治改革尝试虽然并没有完全成功,但是它们为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奠定了一些基础。

在今天,我们也需要在尊重民主、法治等原则的基础上,不断推动政治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为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贡献自己的力量。

清末法制改革的立法成果

清末法制改革的立法成果

清末法制改革的立法成果引言清朝末年,中国法制面临着严重的滞后和不完善的问题。

为了推动现代法制建设,清政府进行了一系列的法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立法成果。

本文将从宪政法制、刑法、民法等多个方面,全面、详细、完整地探讨清末法制改革的立法成果。

一、宪政法制改革1. 制定《大同宪法草案》•在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清朝制定了《大同宪法草案》,这是清末宪政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

•《大同宪法草案》提出了立宪君主制的构想,主张国家权力应当受到法律的制约,确立了国家的基本法源地位。

2. 兴办宪政机构•清政府在推行宪政改革的同时,相继设立了宪政机构。

•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清政府成立了宪政机构“直隶总督衙门”,代表了在实践层面上的一种宪政思维。

3. 参与国际法制活动•清政府积极参与国际法制活动,为中国法制改革注入了一股新的力量。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清政府派遣全权代表团参加了海牙第一次和第二次和平会议,进一步推进了国际法的引进和法制建设。

二、刑法改革1. 《大清律例》的制定•在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清政府颁布了《大清律例》,这是清末刑法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

•《大清律例》统一了刑法的适用标准,增加了刑法的可预见性和统一性,对清末的刑事审判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 废除“枪决”刑•为了使刑罚更加人道和文明,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清政府废除了对重刑犯的“枪决”刑。

•这一改革举措使得刑罚执行更加符合法治原则,体现了清末法制改革对人权保护的关注。

3. 加强司法体系建设•清末法制改革还注重加强司法体系的建设,以提高司法公正和效率。

•清政府兴办了法学专科学校,培养了一大批法学人才,为中国的法制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三、民法改革1. 《大清民律》的制定•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清政府颁布了《大清民律》,这是清末民法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

•《大清民律》对婚姻、家庭、财产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民事关系的调整提供了依据。

清末预备立宪的内容

清末预备立宪的内容

清末预备立宪的内容清末预备立宪。

清朝晚期,中国社会面临着严重的危机,内忧外患,国力日衰。

为了挽救国家危亡,清政府开始进行改革,其中预备立宪成为了当时的重要议题。

预备立宪,即在清朝进行宪政改革,实行君主立宪制度,以期实现国家现代化和政治体制的改革。

这一时期的预备立宪运动,对中国近代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内在的历史价值和意义也是不可忽视的。

首先,清末预备立宪的背景是十分复杂的。

在外部压力方面,列强的侵略和侵略扩张,使得清政府在外交上陷入被动局面。

在内部方面,社会矛盾日益尖锐,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交织在一起,社会动荡不安。

因此,清政府迫切需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以解决国家危机。

其次,清末预备立宪的意义在于,它为中国政治体制的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在中国传统政治体制下,封建专制统治已经无法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而君主立宪制度的实施,为中国政治体制的现代化提供了可能性。

它为中国政治体制的变革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和途径,为中国近代政治变革奠定了基础。

再次,清末预备立宪的意义还在于,它为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打开了一扇窗户。

预备立宪的运动,推动了中国社会的思想解放和政治觉醒,激发了人民的民主意识和民族自豪感。

它为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为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最后,清末预备立宪的历史价值在于,它为中国政治体制的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尽管清末预备立宪最终未能成功,但它为中国政治体制的变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这些经验和教训,对于中国政治体制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对于中国政治体制的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总之,清末预备立宪是中国近代史上重要的政治运动,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价值。

它为中国政治体制的现代化奠定了基础,为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打开了一扇窗户,为中国政治体制的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和理解清末预备立宪的重要意义,珍惜历史经验,不断推进政治体制的现代化进程,实现国家的繁荣和富强。

清政府怎样走宪政之路

清政府怎样走宪政之路

清政府怎样走宪政之路清政府之所以实行预备立宪,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

从国际环境看,19世纪末20世纪初,经过中日甲午战争和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帝国主义进一步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步伐。

但是,1900年的义和团运动粉碎了他们企图瓜分中国的迷梦,迫使他们转而采取“保全”、扶植清朝傀儡政权,实行“以华治华”,从而维护其殖民利益的政策。

从其自身利益出发,他们要求清政府披上“民主宪政”的外衣。

就国内形势而言,19世纪晚期,中国的经济结构和阶级结构已发生了明显变化,资产阶级旧民主主义革命正在兴起,封建经济制度与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矛盾、封建专制的政治制度与不断高涨的民主思潮的矛盾,都已十分尖锐;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反清民主革命蓬勃发展,而代表资产阶级右翼和一部分地主官僚的君主立宪派也积极活动,企图通过立宪分得一点权力。

不愿接受任何变革的清朝统治集团,在义和团运动的沉重打击下和资产阶级革命的震撼下觉察到,如再不作任何“革新”的表示,势难保持危在旦夕的统治地位。

对于立宪活动得以展开的一个直接原因却是1905年的日俄战争,日本以君主立宪小国战胜俄国那样一个专制大国,给清廷上下以很大震动。

“日俄之胜负,立宪专制之胜负也”。

[1]朝野上下普遍将这场战争的胜负与国家政体联系在一起,认为日本以立宪而胜,俄国以专制而败,“非小国能战胜于大国,实立宪能战胜于专制”[2]。

于是,不数月间,立宪之议遍于全国。

因为日本于明治十五年曾派员赴欧洲考察宪政。

清廷遂于1905年派载泽、端方等五大臣出洋考察。

次年,五大臣先后回国,上书指出立宪有三大利:“一曰皇位永固,二曰外患渐轻,三曰内乱可弭”,[3] 建议进行“立宪”。

但是,他们指出,“今日宣布立宪,不过明示宗旨为立宪预备,至于实行之期,原可宽立年限。

日本于明治十四年宣布宪政,二十二年始开国会,已然之效,可仿而行也。

”[4] 清朝统治者看中的正是“预备”两字。

1906年9月1日,清廷颁发了《宣示预备立宪谕》,“预备立宪”由此而来。

清朝的政治改革及其成果

清朝的政治改革及其成果

清朝的政治改革及其成果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它的终结标志着中国历史进入了现代化阶段。

中国自入清以来,封建制度一直占据主导地位,这种制度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弊端,包括地方官僚的贪赃枉法、人民负担加重等。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清朝的政治改革成为了必然的选择。

清朝的政治改革从乾隆年间开始,到该朝末年,历经近百年。

这期间,清廷对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民生制度等进行了全面的改革,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提高了国家的治理效率,使清朝在当时的世界上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首先,政治改革对清朝的政治制度进行了改良和完善。

政治制度是国家制度中的核心,它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清朝对政治制度的改革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改革省级和县级官员的选举机制,从而提升了地方政府的效率和公正性。

在之前的朝代,地方政府的官员由上级官员任命,这样容易导致行政效率低下、官员腐败等问题。

而在清朝,整个国家分为18个省,每个省设有一名巡抚,县一级则设有知县。

这些官员都是通过科举选拔的,这样不仅增加了政府官员的竞争,也使政府更加准确和公正。

其次,改革传统法律制度,增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力。

在过去的朝代中,地方官员会经常苛待人民,使中央政府难以做出任何反应。

而清朝的政治改革加强了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职权,从而使地方政府不得不向中央政府负责,并受到中央监管。

其次,清朝的经济改革有助于推动贸易和商业发展。

在过去,中国对外贸易受到很多限制,主要是由于旧时代的观念问题和政治制度的限制。

然而,清朝意识到开放贸易可以促进经济发展,政治改革中大幅度拓展了贸易和商业的空间。

清朝为了打破束缚经济的旧观念,停止了孔子思想对经济发展的干扰,积极引进西方先进技术和商业思想。

例如中国最早的钢铁工业就是在此时兴起。

政治改革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商业的监管,有助于推动商业发展,提高人民地位,从而在经济上建立了一些基础。

必须指出的是,清朝的政治改革既有成果,也存在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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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政——曲折而凄惨的开篇袁伟时宪政,这是人类文明的共同财富,现代文明的标志之一。

中国宪政的历史是从晚清开始的。

百年前,慈禧下令“预备立宪”;五年后,武昌城头的枪声敲响了这个老大帝国的丧钟,历史翻开新的一页,宪政依然有名无实。

这是一个曲折而凄惨的故事。

(一)代价惨重的播种和起步任何社会行动都以思想为先导。

中国宪政的第一粒石子,是1835年7月由外国传教士投下的。

1833年7月,德国传教士郭实猎(1803-1851)在广州创办了中国内地第一份现代期刊:《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

1835年6月,它披露了一节《新闻》:“英吉利国之公会,甚推自主之理开诸阻挡,自操权焉。

五爵不悦,争论不止。

倘国要旺相,必有自主之理。

不然,民人无力,百工废,而士农商工,未知尽心竭力矣。

是以英吉利良民不安,必须固执自主之利也。

” 它宣扬的是国家要兴旺发达,国会和自由(自主)这些宪政基本要素是必不可少的。

1837年7月,它又刊登文章介绍美国的宪政:“容个人任言莫碍……每省良民立公会,自选人才忠烈缙绅代庶民……首领主在位四年遂退。

倘民仰望之,欢声载道,复任四年……民齐平等……个人随意图利……效死执自主之理,由是国之列邦而兴也。

”1838年更是连篇累牍发表介绍和赞扬宪政的文章。

先是在四月那一期上,以《自主之理》为题,肯定自由和法治是“国基”。

“英民说道,我国基为自主之理。

……自主之理者,按例任意而行也。

……自帝王至于庶人,各品必凛遵国之律例。

……设使国主任情偏执,藉势舞权,庶民恃其律例,可以即防范。

倘律例不定人之罪,国主也不能定案判决矣。

”“欲守此自主之理,大开言路,任言无碍。

” 接着连续四期连载《英吉利国政公会》和《北亚默利加办国政之会》,详细介绍了国会的起源、运作的具体状况,并比附管子、孟子,而归结为“公会总摄之务,为英国自主之理。

”“秉政之列位……所说之话,所办之事十耳所听,十手所指,难逃民之鉴矣。

由是观之,其民摄总政,且操权焉。

”这些文章正确地介绍了:(1)公民的个人自由(自主)是宪政和现代国家立国的基础。

(2)保障自由的基本途径是法治。

(3)国会是推行宪政的中枢。

(4)政府领导人选举产生,并接受民众监督。

(5)言论自由是宪政不可或缺的条件。

(6)宪政是国家兴旺发达的基础,也是使官员真正置于民众监督下、民众真正成为国家主人的基本制度。

不过,这个石子丢到大清帝国的水面,只激起轻微的涟漪。

魏源和徐继畬都读过这份刊物,并在十多年后编纂《海国图志》和《瀛寰志略》中大量选用了其中的文章。

魏源读了有关材料后,讴歌美国的民主宪政:“其章程可垂奕世而无弊……皆旷代所未闻。

” 可是,作为中下级官员,人微言轻,对实际政治生活毫无作用。

从地方督抚到皇帝,《海国图志》出版二十多年后讨论何以自强,却不知道这部为国家发展指出康庄大道的书!此后,要求学习西方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呼声不绝如缕,但统治者都视若罔闻。

文祥(1818-1876)从1858年起任军机大臣,1861年起兼任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是位高权重的满族大臣。

死前不久,光緒元年(1875)上《密陈大计疏》指出:“说者谓各国性近犬羊,未知政治,然其国中偶有动作,必由其国主付上议院议之,所谓谋及卿士也;付下议院议之,所谓谋及庶人也。

议之可行则行,否则止,事事必合乎民情而后决然行之。

”认为这样的制度,清帝国“势有难行,而义可采取”。

这是中国最高领导层第一次议论吸取民主宪政制度的精神,改进本国的施政。

1884年,两广总督张树声在自己的《遗折》中把意见说得更为明白:“夫西人立国,自有本末,虽礼乐教化远逊中华,然驯致富强,具有体用。

育才于学堂,论政于议院,君民一体,上下一心,务实而戒虚,谋定而后动,此其体也;轮船、大炮、洋枪、水雷、铁路、电线、此其用也。

中国遗其体而求其用,无论竭蹶步趋,常不相及,就令铁舰成行,铁路四达,果足恃欤!” 这已把西方的政治制度作为救国的根本上达朝廷了。

启蒙思想家郑观应在1894年即甲午战争那一年出版《盛世危言》,愤懑溢于言表:“或谓‘议政院宜西不宜中,宜古不宜今。

’此不识大局,不深知中外利病者之言耳。

……今日本行之亦勃然兴起,步趋西国,陵侮中朝。

而犹谓议院不可行哉?……噫!傎矣!” 不幸,这些无知傎言根深柢固,郑观应的诤言随风飘逝了。

直到1900年义和团闯下弥天大祸,231位外国人和数以十万计的中国人被杀,招致首都北京再次被列强军队占领,慈禧仓惶逃亡后,才痛感非学习西方无以救亡图存。

1901年1月29日,朝廷发出学习西方变法的“上谕”,迈开了十年新政的第一步。

1906年9月1日,终于宣示:“时处今日,惟有及时详晰甄核,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

” 虽然大清帝国统治者对宪政的理解稀里糊涂,但宪政毕竟由禁忌话语转变为合法语言,中国宪政史翻开了新的一页。

为这个迟来的宪政宣示,中国人付出了什么?在鸦片战争后60年间,主要由于不肯打开国门、认真改革腐朽透顶的专制制度,引发多次内外战争和饥荒,一亿多即四分之一中国人死于非命;给列强的赔款高达七亿多两,相当于十多年的全国财政收入。

(二)清政府对宪政的理解和路径选择尽管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大清帝国的高层还是没有学到足够的东西。

简短宣布预备立宪的上谕,明确说明他们所理解的宪政是“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

这个结论与西方传教士在中国播下的宪政种子相距甚远。

与其说这是宪政,毋宁说这不过是开明专制的外衣。

于是,当时的革命党人便斥之为“假立宪”;并且不惜破坏有关的活动。

1905年9月24日,清政府派出载泽、徐世昌等五位大臣出国考察政治,火车正要启动,革命党人吴樾引爆炸弹,在轰然巨响中,死伤十余人,送行的各界人士纷纷逃命。

这次考察被迫推迟。

这些激进分子不分青红皂白的破坏活动,日后还在延续,而且对其他反对专制的党派非常不宽容。

1907年梁启超、马相伯等立宪派在东京成立以实行宪政为宗旨的政党——政闻社,10月17日举行成立大会。

同盟会会员张继等十多人人竟然冲进会场,厉声咒骂,大打出手,并用草鞋击中梁启超的面颊;直至日本警察出面,才将这些暴徒逐出会场。

平心静气地说,用一个假字全盘否定清政府的立宪,未免过于简单。

清政府1901年4月21日下令设立“督办政务处”,1905年11月又在其下设立考察政治馆,并于1907年改为宪政编查馆,确实为筹划政治体制改革、预备立宪做了许多切实的工作。

(1)清政府认为教育是宪政的基础。

义和团之灾结束,立即推动各地创办新式学堂。

1905年9月又采纳袁世凯、张之洞、端方等督抚的建议,从下一年开始废除科举,把新式教育确立为培养人才的主要渠道。

废除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意味着中国青少年的知识谱系从四书五经的束缚下解放出来,为接受现代学术文化奠立了基础。

(2)毅然制定《新刑律》、《新民律》和《民事刑事诉讼法》,以西方的大陆法系取代实行了二千年的中华法系;同时推行司法体制改革,接受司法独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等现代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建立法治国家的观念。

尽管要把这些原则和观念真正变为日常运行机制还很艰巨,毕竟以此为制度变革的目的,无疑与废除科举一样,是震古烁今的改革。

作为预备立宪的重要措施,这些成果一直被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历届政府沿用或承认。

(3)清政府根据各国经验认识到,推行地方自治是预备立宪非常重要的一环。

1905年8月朝廷接纳刑部侍郎沈家本等人的奏请,下令奉天和直隶试办地方自治;总结经验后,又于1909、1910接连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城镇乡地方自治选举章程》和《京师地方自治章程》、《府厅州县地方自治章程》、《府厅州县议事会议员选举章程》。

这些章程规定各地分设选举产生的议事会和董事会,实行民主自治。

辛亥革命前,很多省区省级以下(不包括省)的地方民主自治机构已经成立过半,有些省(如浙江)的城镇乡议事会成立已超过90%!加上法律和司法体制改革,三权分立的雏形在各地显现。

清帝国的政权一直以来都是到县或相当于县的机构(如直属厅)为止,县以下没有政府官员。

以三权分立的自治体为社会的基层,这是一个非常有远见的选择。

对一个古老的宗法专制帝国说来,不能不承认这是翻天复地的变化。

(4)改革官制,向现代行政体制转变,也是预备立宪的重要一步。

中国传统的六部制被内阁制取代,尽管出现了“皇族内阁”的逆流,但制度框架已经确立。

(5)影响十分深远的是清政府全面启动了全国性的宪政研究和宪政教育。

地方自治局、自治研究所、自治讲习所等官方机构遍布全国,培训了一大批推行民主选举的骨干。

派出官员和士绅到西方和日本考察宪政、地方自治蔚然成风。

官方大量收集、翻译和出版了各国实行宪政的资料和书籍,并且宽宏大度允许报刊宣扬宪政,讨论预备立宪中遇到的各项问题。

总的说来,当时出现的全国性的民主宪政教育的热潮,主要是立宪派的功劳,但很大程度上是官方支持和参与的。

(6)1909年9月各省谘议局陆续成立;第二年9月“豫立上下议院基础”的全国资政院也成立了。

尽管清政府把他们规定为谘询性的机构,但议员们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加上报刊跟踪报道,引起各方强烈关注,中央和地方议会雏形已经浮现。

百年回首,这些行动岂能以一个假字了得?从路径选择的角度看,其中不乏值得认真研究可供后人吸取的经验教训。

(三)内外压力下的选择不能把清末预备立宪看作是清政府单方面的行动。

清政府所以要走到这一步是多种力量博弈的结果。

首先是列强环伺,俄罗斯赖在东北不肯依约撤兵,华侨在各国饱受欺凌,俄日竟把中国的领土作为战场,英国则趁机入侵西藏,如此等等,激愤难平。

在日俄战争中,后起而号称实行宪政的“蕞尔小国”日本打败了专制的俄罗斯这样的老大帝国,也给仍在泥淖中挣扎的中国人极大的刺激,觉悟到政治体制对国家盛衰的作用。

尽管当时中国的经济在高速发展,但是,这个广土众民的国家太落后、太贫困了,增长的速率掩盖不了满目疮痍;而内政腐败,官员贪黩,更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障碍。

众多因素汇合,前景渺茫。

加上进入20世纪,大批士子和士绅或东渡日本,或负笈欧美,对比强烈,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救国的激情让各方人士无法沉默。

三种力量在博弈:守旧,改革,革命,此消彼长,决定着中国之命运。

首先是政府内部不同声音在激辩。

出使各国大臣梁诚、汪大燮等人对世界发展大势和中国远远落后于列强有深切的感受,他们联名上书朝廷:强调“保邦致治”,“全出宪法一途”,为此应从三事着手:“一曰宣示宗旨……将朝廷立宪大纲,列为条款,謄黄刊贴,使全国臣民,奉公治事。

一以宪法意义为宗,不得稍有违悖。

”“二曰布地方自治之制。

”“三曰定集会、言论、出版之律。

集会、言论、出版三者,诸国所许民间之自由,而民间亦以得自由为幸福。

”甚至地方督抚和朝廷高官也不再缄默。

八位总督中有五位奏请立宪。

出国考察政治的大臣也异口同声,一致赞同立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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