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07 128 关于变更 、洽商、零工签证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工程变更、签证、联系单及签批流程的管理办法
关于工程变更、签证、联系单及签批流程的管理办法关于实行新的工程变更、签证、联系单表格及签批流程的通知各参建单位、指挥部各处室:对于前一阶段工程变更、签证等事项签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经指挥部研究决定,特制订了新的签证表格及签批流程,望各参建单位及指挥部各处室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安洛燃气管道项目工程指挥部二O一O年六月二十四日关于实行新的工程变更、签证、联系单表格及其签批流程的管理办法各参建单位、指挥部各处室: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结合安—洛天然气管道工程施工情况,为规范工程变更、签证、联系单的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是指施工单位根据设计、监理单位签发的变更指令进行的、在合同工作范围内的各种类型的变更,包括合同工作内容的增减、合同工程量的变化、因地质原因引起的设计更改、根据实际情况引起的管线更改等。
1、工程变更的提出:(1)、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均可提出变更;(2)、业主、监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均须设计单位认可;(3)、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事前须征求业主单位意见。
2、变更的原则:(1)、设计文件是项目建设、组织施工及投资控制的重要依据,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2)、工程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在确保工程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对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等方面有显著效益以及设计与实际不符的情况下应予变更。
3、工程变更的办理程序及方法:(1)、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执行程序为设计(工程变更联系单)——业主工程技术处——监理——施工单位执行;(2)、业主单位提出的变更,执行程序为业主各部门——业主工程技术处、设计(工程变更联系单)——监理——施工单位执行;(3)、监理单位提出的变更,执行程序为监理(工程变更联系单)——业主工程技术部、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执行;(4)、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执行程序为施工(工程变更联系单)——监理——业主工程技术部、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执行。
(5)、对急需处理的变更,由业主工程技术处组织设计、监理、施工、业主相关处室四方现场决定变更方案,并签署工程变更现场处理卡(业主工程技术处),施工单位先行组织施工。
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管理措施
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管理措施一、目的与范围本管理措施旨在明确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的管理职责、流程和要求,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控制工程成本,提高工程质量。
本管理措施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程项目的变更、洽商和签证管理。
二、职责与分工1.项目管理部: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管理措施,对项目变更、洽商和签证进行审核和批准,确保工程变更、洽商和签证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设计单位:负责提出设计变更方案,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评估和经济分析,并提交项目管理部审核。
3.施工单位:负责提出施工洽商方案,按照项目管理部的要求进行实施,并提交相关资料。
4.现场签证负责人:负责办理现场签证手续,核实签证内容,及时上报项目管理部审批。
三、变更申请与评估1.施工单位应提前向项目管理部提交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原因、影响范围、技术方案和成本预算。
2.设计单位应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评估和经济分析,评估其对工程进度、质量和成本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3.项目管理部应对申请进行审核,评估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决定是否批准。
四、洽商记录与审批1.施工单位应详细记录施工洽商内容,包括洽商原因、方案、实施过程和结果等,并及时提交给项目管理部。
2.项目管理部应对施工洽商记录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3.重要或重大洽商应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五、现场签证办理流程1.现场签证应在发生前向项目管理部提出申请,填写相应表格,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
2.项目管理部应对现场签证申请进行审核,核实其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
3.经批准的现场签证应由签证负责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费用结算。
4.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后补办现场签证手续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向项目管理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办相关手续。
5.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现场签证申请,项目管理部有权不予批准,并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重新办理。
六、变更实施与跟踪1.经批准的工程变更、洽商和签证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并确保实施质量符合要求。
设计变更与洽商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和洽商管理制度1总则1.1为加强对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及建筑运用功能,特制定本规定。
1.2设计变更、洽商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随时发生问题的文件记载,其目的是弥补设计的不足及解决现场实际状况。
凡施工过程中遇到做法的变动、材料代用、施工条件发生变动或为订正施工图中的错误等状况,均应通过设计变更、洽商予以解决。
1.3设计变更由设计提出,对原设计图纸进行的局部修改。
洽商分技术洽商和经济洽商二种,经济洽商是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纯粹的经济协商条款,是工程结算的依据。
1.4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是工程施工、验收和改建、扩建和修理的重要依据,是施工设计图纸的补充,和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设计变更、洽商的办理2.1设计变更、洽商的提出有: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变更要求三种状况。
2.2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是指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对原设计图纸所作的局部修改。
设计单位下达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
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
2.3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要求,是指建设单位基于某种想法,要对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管理规定项目进行局部变更。
此时变更一般必需通过设计,并经各方签字生效。
2.4施工单位提出变更要求,是指施工单位针对原设计图纸中某些冲突处的更正,或在满足设计的前提下,因现场施工条件变更或受施工实力限制而对原设计提出的技术洽商。
2.4.1技术洽商一般由施工单位栋号技术负责人经办,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上报监理、设计和建设单位。
但对于重要技术洽商,如影响主要结构和运用功能内容的洽商,应上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办理。
2.4.2办理技术洽商时,经办人应综合各专业、各部门状况,谨慎从事。
当某专业的项目变更对其他专业有影响时,必需事先和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协商,各专业本着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便利施工的原则,共同确定变更方案。
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一、前言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对于建设项目来说,是常见的管理活动。
设计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与设计文件不符合或不满足实际施工要求的情况,需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的活动。
工程洽商是指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合同各方对工程进展和技术问题进行交流和协商的活动。
现场签证是指在施工现场对于设计文件的变更进行确认和登记的活动。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施工质量的达标,有必要对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进行管理规范。
二、项目设计变更管理规定1.变更管理程序(1)变更需求提出:由项目经理或其他相关负责人提出变更需求,并以书面形式向总包单位提出。
(2)可行性分析:总包单位应对于变更需求进行可行性分析,并评估变更对工期、造价和质量的影响。
(3)变更评审:总包单位应召开相关人员评审变更需求,分析各项影响因素,并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设计变更。
(4)设计变更编制:总包单位根据评审结果,编制变更设计文件,并向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
2.变更管理原则(1)合理性原则:设计变更应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进行。
(2)效益原则:设计变更应在保证施工效益的前提下进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4)特殊性原则:设计变更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殊性进行,避免盲目变更和不必要的设计修改。
三、工程洽商管理规定1.应洽商事项范围(1)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方案制定。
(2)工程进度的调整和变更。
(3)工程造价的调整和变更。
(4)合同履行中的其他问题。
2.洽商方式(1)召开工程洽商会议:由总包单位组织召开,邀请各方参会,并在会议上就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和讨论。
(2)书面洽商:一些问题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洽商和沟通,各方在书面文件上签字确认。
3.洽商结果确认(1)洽商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各方在文件上签字确认。
(2)洽商结果反映到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中,并进行合同的修改和注册。
1.现场签证程序(1)需求提出:由项目经理或其他相关负责人提出变更需求,并书面向总包单位提出。
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三方)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第一条:分包人对于发包人正式发出的变更、洽商、签证,应及时、完整地执行,并保证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要求;发包人应按照变更、洽商、签证的内容及其完成情况,及时确认变更、洽商、签证结算资料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人变更、洽商、签证的价款。
第二条: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定义(一)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对已经交付给发包人的施工图纸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以及根据我公司要求的功能改变所做出的相应变更。
(二)技术洽商:由非设计单位(即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对已经接收的施工图纸及非设计原因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以及根据功能改变所做的相应变更。
(三)现场签证:分为经济签证和见证签证,其中1)经济签证:是指由于施工现场的某种特殊原因而造成合同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的增加,对增加的工作内容、工程量等由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的文件,包括签字认可的合同界面遗漏或施工界面调整签证、非合同项目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样板点评或开放日后新增工作内容签证、新增零星工程签证等。
费用大于5万元时应转成补充协议或签订合同。
2)见证签证:对合同范围内的、须现场确认工程量的工作内容所做的签认证明。
(属于因设计变更、技术洽商造成现场工作增加的,如拆除原已完成的施工内容,按照变更、洽商规定的内容重新实施的,应归属于对应的设计变更、技术洽商中,在签署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时应将需拆除的原已完成的施工内容附图并清楚标示拆除范围。
)第三条:关于变更、洽商、签证办理的约定(一)发包人发出的变更、洽商、签证通知单,以本合同指定的发包人代表签字生效,否则分包人可以不接受。
需纳入竣工备案的变更、洽商将在竣工备案时由发包人统一补盖发包人公章。
(二)合同履约中,双方填制的变更、洽商、签证单都应使用标准表格,否则发包人可以不予审核费用,分包人可以不予接受。
(三)双方均应对变更、洽商、签证通知单分专业连续编号、妥善保存;双方都应设置变更、洽商、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交付对方单据时应要求对方签收,接受方不得拒签。
工程洽商变更管理规定
工程洽商变更管理规定因工程洽商变更对工程建安成本影响较大。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管理,有效控制工程建安成本,保证项目预期收益。
合理控制工程洽商变更,减少因设计变更而带来的造价增加、施工工期的延误等不利影响。
因此,为了规范和完善洽商变更的管理,现就包括附属单项工程在内的工程洽商变更特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涉及工程造价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甲方指令审批规定:1、提出部门是指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审批单的提出部门;书面内容由公司工程部或监理公司或施工单位提出。
2、设计变更:由设计院提出的设计变更:①均应由工程部和监理公司进行分析后转至采购预算部;②由采购预算部从成本角度进行分析设计变更内容后,签署意见;然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涉及到材料变更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甲方指令,由采购部签署意见。
③审批同意后由采购预算部将审批单转至工程部;④工程部依据审批意见,通知设计院出具正式设计变更,并附审批单抄送采购预算采购部。
3、工程洽商:由施工单位或监理公司提出的现场工程洽商:在通知设计院之前应按本规定第一条第2款第②项的办理审批手续。
施工单位如果提出降低成本的工程洽商,公司将适当给予奖励。
4、甲方指令:由工程部现场发出的甲方指令:在正式发出前同样按第一条第2款第②项的办理审批手续。
5、突发情况:现场如有突发情况,工程部可应变处理,但应及时通知采购预算部现场见证施工过程,并在事后按此程序补办审批手续。
工程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应加强工作的计划性、预见性,尽量避免上述突发情况的发生。
6、结算依据:签证手续齐全的洽商变更,在结算时将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如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甲方指令无审批单,则洽商签证无效,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7、单价合同:单项分包工程的单价合同应由工程部和采购预算部同时确定,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8、洽商调整范围、原则及依据:洽商变更的调整范围由合同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以《武汉市建设工程2003年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定额》为计价依据的:确定单项洽商变更的单个定额子目的定额直接费在元以内的不进行调整,超过元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调整,并且根据投标时让利比例进行让利。
建设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制度9.1 目的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制定本管理规定。
9.2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子公司及各项目,应当遵守本办法。
9.3 定义9.3.1设计变更: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经协商一致须变更原有施工图等设计文件资料,由设计单位发出并由前述四方共同签字确认的设计文件。
9.3.2 工程洽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经协商一致调整原施工合同中的非设计文件事项,在无需另签订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的情况下,根据建设单位的书面指示,由施工单位发出并由前述四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
9.3.3 现场签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已按施工图纸完成了施工内容,且工程质量合格,但建设单位又发生了设计变更,导致实际施工现场已完工程拆除,根据设计变更或建设单位的书面指示,由施工单位发出并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核实现场后共同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
9.4 内容要求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内容要求9.4.1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内容的描述要客观、真实、准确。
9.4.2 工程洽商、现场签证要附上简图,标明部位、项目、作法,标明几何尺寸,并且附图需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确认。
现场签证内容首选示意图、简图或草图,其次用计算公式表述。
确实不适合采用示意图及公式时,用实测数据加文字说明予以表述,但监理及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需明确实测数据已现场核实。
9.4.3 工程洽商、现场签证涉及材料设备的需注明材质、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涉及机械运输需注明运距、车型、载重或载荷体积,涉及人工搬运需注明难易程度、运距。
9.4.4 工程洽商、现场签证涉及零星用工,除按合同约定及有关定额含量核定实际用工量外,还应注明用工类别及人工工日标准。
9.4.5 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应量价分离。
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发生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和成本管理人员共同确认现场的工程项目、内容、工程完成的形象进度,由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在《工程洽商记录》《现场签证记录》中签字确认,并及时督促监理、业主签字确认。
变更签证洽商管理办法
一:关于对甲方的变更、工程洽商的管理办法为了更好的完成项目部成本管理目标,规范变更、工程洽商管理程序、提高全员成本管理意识,结合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指定本办法。
项目施工过程中,凡出现技术变更、工程洽商及索赔事宜时,项目部均按以下流程进行管理。
(一)、发生设计变更、洽商:1.当甲方、监理提出设计变更、洽商时,技术室及时反映给项目各科室,并组织工程室、技术室、预算室会审,对其经济性、操作性、技术性进行分析;2.会审完毕后总工程师确定如何编制设计变更、洽商技术内容;3.由技术室办理相关的技术变更、洽商文件(签字齐全),并将有效力的文件交存资料室:4.资料室收到变更、洽商文件后及时下发给预算室,涉及专业同时发专业工程师;5.预算室及专业工程师收到变更、洽商文件后对因此发生的经济费用进行计算,三天之内完成预算书的编制6.形成变更、洽商费用确认单报项目成本经理审核;7.成本经理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核;8.审核完预算室将变更、洽商费用确认单上报监理、甲方(确保收到变更7日内预算书上报甲方);9.预算室负责向监理、甲方催批《设计变更、洽商费用确认单》。
10.甲方签字批准后将有效文件存档,同时通知工程室实施变更。
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1:需办理签证的主要工程项目需要办理签证的主要工程项目包括:甲方委托项目、设计变更项目、设备缺陷处理项目、图纸中不函的项目、甲方改变设计标准的项目、非我方原因重复施工的项目、按甲方要求进行的超出文明施工标准而进行的文明施工项目、按甲方要求发生的零星用工项目、非我方原因造成的设备二次以上倒运项目、非我方原因造成赶工及窝工的情况、非我方原因造成工期增加的情况等实际发生但是不在我方合同范围内全部项目。
2:办理签证的基本要求2.1签证的办理要及时:对于已施工完成且需要办理签证的项目,技术人员要做好现场记录,留存现场照片等证据便于签证及时办理;2.2签证内容要全面:能绘制图纸的尽量画出图纸,现场实量的内容工程量要准确,文字描述要明确。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签证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签证管理制度前言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签证工作是工程施工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发生的时间长,成本控制难。
重视和做好这项工作是我公司正确确定工程造价、控制投资的依据。
由于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而调整的工程造价,占整个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的比例较高,所以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签证的管理是项目成本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1、为规范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签证管理工作,有效降低工程成本,明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签证的办理程序、内容及其文件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凡本公司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以合同方式约定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工程特征、合同价款发生变更均须按照本管理制度办理相关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签证文件,并与工程合同基础文件共同作为工程管理、施工、监理、结算的依据。
第二章适用范围1、修正图纸错误,补充设计缺项,优化完善设计。
2、建设单位改变设计图纸、建设标准、使用功能,调整施工范围和工程内容导致施工图内容产生变更。
3、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确定或改变材料、设备从而导致施工图内容产生变更。
4、施工图设计无法满足施工方案或施工工艺要求导致施工图内容产生变更。
5、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施工过程中,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它技术措施等导致施工图内容产生变更。
6、已施工部位不可更改,导致施工图内容产生变更。
第三章术语和定义1、设计变更:指对施工图本身的变更、修改、补充,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并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的文件。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错误和遗漏;(2)使用功能的改变;(3)不可预见的地下条件的发现及处理;(4)业主对已完工程实体提出修改;(5)设计认为有必要的修改及补充。
2、现场签证:指甲方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乙方施工的零星工程。
3、工程洽商: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的,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书面说明。
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洽商、设计变更、零星用工管理程序
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洽商、设计变更/零星用工管理程序一、对甲方合同的洽商、设计变更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量增减等洽商内容,须及时组织项目有关人员对目标成本进行调整(技术、预算):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洽商、设计变更的经济洽商要及时核算工程量与费用,监利洽商/变更台帐。
及时按照施工合同要求上报甲方遗迹完成审核(技术、预算)。
二、对分包合同的洽商变更分包合同的洽商变更也应及时核算工程量与费用,要统计分包洽每月商变更情况,填写零工洽商统计表,于次月10日前报公司经营部备案。
(一)分包合同洽商变更的确认程序1、已经于公司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单位,单位负责任有权审批,且须以现场实际发生及项目管理人员(预算、技术、材料人员)签字确认的票据凭证为准。
2、未与公司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单位,金额在5000元以内,项目经理有权审批,且须以现场实际发生及项目管理人员(预算、技术、材料人员)签字确认的票据凭证为准;金额在5000元外的,须上报公司经营系统审批确认(审批时需提供现场实际发生及项目管理人员(预算、技术、材料人员)签字确认的票据凭证)。
(二)时间要求1、由于施工变更或增(减)项引起的合同内或合同外项目,分公司/项目部与分包方之间,须先确认价格后再进行施工。
若有特殊情况,经项目经理书面批准后可先施工,施工开始后七天内双方须确认价格,并于次月10日前报公司经营部备案(即零工洽商统计表)。
2、每月10日前各项目须将上月发生的且项目部与分包方双方确认的变更或增(减)项单价上报公司经营部备案,逾期不报则视该单位当月未无变更或增(减)项发生。
由此增加的费用公司不予支付,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三、对分包零星用工的管理(一)计价在施工过程中,零星用工主要是用于一些有突发性的二外工作。
由于时间紧,任务急,导致零工费用的确定存在一定的难度。
为了达到方便、快捷的计算零星用工费用,各单位签署的零星用工单据上要注明实际的工作内容和发生日期,用工人数、用工方式(定额工或者零星用工)、工时、折合工日,以及用工单位,以便于结算计价。
5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索赔、签证、派工单的管理规定
中建建筑承包公司合约手册5-1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索赔、 签证、派工单的管理规定1 目的 规范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索赔、签证及派工单的管理,确保工程 质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2 2.1 2.2 3. 3.1 3.2 编制依据 公司《分包商选择程序》 公司《过程控制程序》 职责 合约估算部归口管理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索赔、签证及派工单。
各项目合约商务经理分别负责本项目发生的工程洽商、设计变更、 索赔、签证及派工单的工作。
管理程序 工程洽商 工程洽商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根据实际及需要,经监理单 位通知项目, 项目再转发给相应分包商具体实施的工程变更; 另 一种是项目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所提出的, 需经业主(或 监理)批准的工程变更。
4.1.2 4.1.2.1 由业主提出的工程洽商 项目接到业主经监理传送来的工程洽商后,由资料员进行收文登 记,加盖收文章后交项目经理批处。
4 4.1 4.1 .15-2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索赔、鉴证、派工单的管理规定4.1.2.2所有工程洽商文件必须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与项目合约 商务经理评审后批转。
评审方式可为:传递评审和会议评审。
传递评审:项目经理在签署栏中确定传递评审的人员,而后有关 人员分别评审,并在收文章上签名;若有疑议,应在文件上简单 注明问题所在。
项目经理汇总各位的评审意见,并做出结论:若 无问题将其返回资料员;若有问题,项目经理批示做进一步处理。
会议评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合约、物资等管理人员共 同对工程洽商进行评审, 并填写评审记录 (参见 《合同管理程序》 。
) 评审内容 评审内容见《合同评审程序》4.1.2.2.14.1.2.2.24.1.2.34.1.2.4 4.1.2.4.1评审后处理 对于评审后有疑议,由技术负责人编制回复函,经项目经理和合 约商务经理联签后,与监理(业主)交涉解决。
4.1.2.4.2对于评审后无疑议的,资料员依据《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规定 按受控文件登记发放至有关人员和分包商执行。
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变更洽商签证管理,促进工程项目进展顺利进行,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工期,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工程项目中进行变更洽商签证管理的工作。
三、工程项目变更洽商签证管理流程1. 变更申请:项目组成员及相关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并填写变更申请表。
2. 变更分析:项目组成员根据申请内容,对变更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初步意见。
3. 变更洽商:项目组成员与相关单位进行变更洽商,协商确认变更内容、影响及补偿等事项。
4. 变更签证:变更洽商达成一致后,由相关单位出具变更签证,确认变更内容及责任。
5. 变更执行:项目组成员按照变更签证的内容及要求进行工程实施,保障施工质量。
6. 变更验收:项目组成员对变更部分进行验收,确认变更达到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要求。
7. 变更审计:项目组成员对变更工程进行审计,确认变更费用及效益,并做好记录。
四、责任分工1. 项目组成员:负责申请变更、进行变更分析、参加变更洽商、执行变更、完成验收及审计等工作。
2. 相关单位:负责出具变更签证、参加变更洽商、协助项目组成员完成变更及验收等工作。
五、变更签证管理1. 变更签证应明确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变更影响、变更费用及变更责任等事项。
2. 变更签证应盖章、签字、日期,并由相关单位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签字确认。
3. 变更签证应及时传达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以便工程实施。
六、保密制度本制度内容为公司内部机密,未经允许不得向外泄露。
对于违反保密制度的人员,公司将视情况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负责人拥有。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制度,希望各位员工能认真遵守,确保工程项目能顺利进行。
如有任何建议或意见,请随时提出。
感谢配合!。
制度规定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的管理规定
制度规定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的管理规定1. 引言制度规定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的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设计变更能够在规范的程序下进行洽商,并在现场签证过程中进行有效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控制。
2. 背景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可能需要对设计进行变更。
为了避免设计变更对项目质量和进度造成不可预测的影响,需要建立一套规范的制度来管理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的过程。
3.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过程。
4. 定义4.1 设计变更: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需要对原有设计进行调整、修改或改动的情况。
4.2 洽商:指设计变更工程实施前,相关各方对设计变更内容进行协商、沟通并取得共识的过程。
4.3 现场签证:指设计变更工程实施过程中,对现场施工方案的审查、确认和批准的过程。
5.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程序5.1 变更申请 5.1.1 变更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将设计变更需求书面提交给工程项目负责人。
5.1.2 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在收到变更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评估,并决定是否召开洽商会议。
5.2 洽商会议 5.2.1 洽商会议应由工程项目负责人召集,并邀请相关项目负责人、设计师、监理工程师等参加。
5.2.2 洽商会议应记录参会人员、洽商内容、意见和决策等信息,并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5.2.3 洽商会议应在变更申请提交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召开,并在会议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发布会议纪要。
5.3 设计变更方案的编制 5.3.1 设计变更方案应由设计师编制,并根据洽商结果进行调整和修改。
5.3.2 设计变更方案应包括变更内容的描述、影响范围分析、施工方案调整等内容,并应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和确认。
5.3.3 设计变更方案应在洽商会议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给工程项目负责人审批。
5.4 设计变更方案的审批 5.4.1 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对设计变更方案进行审批,并作出决策。
变更和洽商的管理办法_secret
变更和洽商的管理办法现场签证是承包人、业主双方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办理工程结算的重要凭证之一,是造价控制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现场签证一般分为工期签证和经济签证。
现场签证的起因:由非施工单位的原因引起的工期延长、工程量增加、费用增加或其他经济损失。
控制现场签证的原则就是首先要尽量避免签证,当签证无法避免时,应设法减少签证。
可从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现场施工管理等各个阶段通过各种措施去避免或减少现场签证。
对于不可避免的签证,都要按程序进行审批,做到所有审批出去的签证单都有充分的依据,准确无误。
通过规范签证尽量避免签证失误。
下面分别讨论如何把好现场签证管理关的几种方法,即如何避免签证、减少签证和规范签证。
2、避免签证的方法1) 搞清工程范围划分及其搭接关系,避免出现漏项或重叠工程。
从合同源头上避免现场签证,避免合同签证。
房地产项目因专业繁多,需要各种专业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如消防、电梯等,需要有专业资质的的施工单位施工。
房地产公司也习惯把环境景观工程、公共部分的二次装修工程等委托给园林公司和专业装饰公司施工,所以工程分包不可避免。
划分工程范围时,一个项目只有一个施工单位的,工程范围较好处理,只要注意不漏项就行了。
当一个项目有几个施工单位时,总包与分包、分包与分包之间的承包范围必须划分清楚。
比如土建与二次装修,水电安装与消防、空调,室内与室外工程等,签订施工合同时均应对承包范围反复检查,做到无缝对接,既不能重叠,也不能漏项。
重叠了必然造成工程造价重复计算,无端增加成本。
漏项了如果没有及时发现,等到施工条件变了,签证费用也必然增加。
另一种情况是因为漏项办理现场签证而造成工程量大幅增加。
例如某小区的室外给排水工程。
因为工程规模不一样,预期利润不一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成本都会不一样,所以由于招标时工程规模不一样,即使是同样的清单项目,投标人也会报出不同的单价,以致合同单价很可能不一样。
避免合同签证还可以从工程招标,签订施工合同时采取一些措施: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通常的做法是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工程情况,现场施工条件和投标人自身的情况进行报价,招标人对清单工程量负责,投标人对报价负责。
工程变更联系单签证管理办法
2工程变更联系单签证管理办法(已修改)(总1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工程联系单签证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工程变更联系单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就有关事项多方联络的技术资料,在建设过程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由于工程联系单涉及的内容广泛,有设计变更、施工技术处理、材料及价格变更、施工工期变更等等,而且绝大部分都与工程造价相关,许多工程由于现场签证的不合理、不规范,直接影响工程造价,造成许多不应有的经济损失。
为规范工程建设中各种工程联系单的签证,合理、及时地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工程量变化、施工进度变化以及建设和施工单位在履行合同中的纠纷等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签证,指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合同文件的模糊、工期变更、质量标准(要求)变化、设计图纸错误、增减工程量、价格调整等原因引起的工程条件和造价的变化,而发生的工程变更的申请、审核、核准等全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土建、安装、园林、绿化、附属、配套等工程建设。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我方和施工、监理以及设计等单位出具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质量、工期和造价等所有文件,均称为工程变更联系单。
一签证的核准第三条工程变更联系单分为工程变更(工期)联系单、工程变更(技术)联系单、工程变更(经济)联系单和工程变更(索赔)联系单四种。
第四条工程变更(工期)联系单:一、工程开、竣工报告:由施工单位提交,经现场主管人员审核,工程部经理审签,单位分管副总核准。
二、符合合同规定条件的工期顺延:1、工期延误连续未超过1天,由工程部经理核定;2、工期延误连续未超过3天,由单位分管副总核定;3、工期延误连续未超过10天,由单位总经理(常务副总)核定,报公司备案;4、工期延误连续超过10天,以工作请示单的形式报公司经管部审核后,分管副总、常务副总审签、公司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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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泰和
隆基泰和房地产开发总公司隆基泰和地产字 [2010] 第128号签发人:计友强
关于变更、洽商、零工签证管理规定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各分子公司:
为完善成本管控体系,加强对设计变更、现场洽商、签证的管理,保障成本控制目标的顺利实施,现对相关流程作如下规范:
1、设计变更审批及发放流程:
【由于设计不完善导致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提报经签字盖章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规划部组织并结合工程部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核,通过后由规划设计部填报《设计变更申报审批表》,同时由项目工程部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报价→按审批表中设定的审批流程签字审批(过程中如有反面意见驳回的停止审批流程)→凭签审完成的《设计变更申报审批表》,项目工程部经理在《设计变更通知单》上签字并由公章管理部门加盖技术专用章→由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在《设计变更通知单》上签字并加盖印章→按相应工程管理规定发放。
表格式样见附表1-1、1-2。
【实际施工中施工单位或项目管理人员提出的设计变更】提出人提出申请→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结合监理单位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需变更的向工程部经理请示确认后联系规划人员→规划人员与设计部门联系→不同意变更的,48小时内通
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同意变更的,由项目工程部填报《设计变更申报审批表》,同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报价,其后的审批流程和所用表格同由于设计不完善导致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签章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由规划设计部人员负责在三个工作日内取得,并及时转交给工程部门。
【实施过程中营销等部门人员提出的调整品质或布局类设计变更】提出人提出申请→总公司对口管理职能部门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需变更的向经营部提交→经营部组织工程、预算、成本、营销、规划部门和项目公司会议决策(提前估算涉及成本变动情况)→同意变更的由规划部与设计部门联系,取得《设计变更通知单》(如只是外部做法变化,不涉及设计单位的则不需取得)→由项目规划部填报《设计变更申报审批表》,同时由项目工程部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报价,其后的审批流程和所用表格同由于设计不完善导致的设计变更。
2、工程洽商审批及发放流程:
涉及工程洽商的,首先应与设计(如与其无关的可不必涉及)和监理单位沟通,没有疑义的,项目工程部通知施工单位提报价款,并将报价反馈预算部进行审核,然后填报《工程洽商申报审批表》→按审批表中设定的审批流程签字审批(过程中如有反面意见驳回的停止审批流程)→凭签审完成的《工程洽商申报审批表》,项目工程部经理在《工程洽商记录》上签字并由公章管理部门加盖技术专用章→由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工程洽商记录》上签字并加盖印章→发放。
表格式样见附表2-1、2-2。
3、工程零工签证确认流程:
涉及使用零工的,首先应由项目工程部与施工单位沟通报价,并将报价反馈预算部进行审核,然后填报《零工签订申报
审批表》→按审批表中设定的审批流程签字审批(过程中如有反面意见驳回的停止审批流程)→凭签审完成的《零工签证申报审批表》,项目工程部经理在《零工签证单》上签字并由公章管理部门加盖技术专用章→由施工单位在《零工签证单》上签字并加盖印章→按相应管理规定发放。
使用表格式样见附表3-1、3-2。
4、圈墙:以协议形式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单独报审。
5、所有变更洽商和零工签证必须先行审批完毕,凭审批通过后的审批单签署正式的变更、洽商或零工签证单,并加盖技术专用章(特殊情况加盖其它印章的需由集团成本控制部出据确认单方可进行盖章),再行下发,如有涉及抢险等特殊情况的,必须在事件发生后及时上报,并在工作开始进行一周内完成审批工作。
6、变更洽商签批确认后,预算部在1个月内(或涉及工作事项完成后7日,以较晚时间为准)内完成涉及金额的确认工作,表格见附件4。
7、各种审批表各一份,审批完成后由印章管理部门留存原件,财务部、成本控制部和提报部门留存复印件。
8、公司内部留存的三份工程变更、洽商、零工签证单由项目工程资料员、预算员和总公司成本控制部分别存档使用。
9、《变更、洽商价款确认单》一式肆份,由印章管理部门、预算部、成本控制部、项目工程部各留存一份。
10、《变更、洽商价款确认通知单》一式肆份,由档案室、预算部各留存一份,另两份发放给施工单位。
11、所有工程变更、洽商、零工签证的审批流转工作由提报部门负责。
12、每月15日前,由项目负责向集团预算部和成本控制
部提报上月所有涉及变更、洽商、零工签证事项的清单,必须由施工单位加盖公章,格式见附表5。
13、项目规划部负责对变更、签证通知单连续编号,并进行登记后发放,编号设定为XX(城市名称首写字母大写)—XXXX(项目案名首写字母大写)—XXX(顺序号)。
14、各部门、系统负责人如因工作情况授权代理人员负责审核签字的,需到行政管理部备案,无备案的不予认可。
经备案后,代理人所签署的任何相关文件和意见,均视为授权人同意和认可。
15、已经发生但未进入审批程序的变更、洽商和零工签证,一律按本规定执行,自下发之日起30日内上报并审批完毕,过后再发生的后补事项,公司不再签认。
如因此发生纠纷的,造成的影响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事项责任人承担。
16、奖罚:
(1)各审核负责部门应按各自审核职责对变更、洽商和零工签证认真审核,如有违规作弊现象,一经查出,依据实际情况给予主要责任人及相关人员通报、停职、直至开除处分。
(2)成本控制部以台帐记录所有项目的各种变更、洽商和签证,以开发项目为单位按月进行汇总和分析,依据准确度和及时性进行综合对比,并对排名前三名和后三名的进行奖惩。
本规定自2010年8月11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成本控制部。
特此通知!
成本控制部 2010年8月7日
主题词:变更洽商零工签证通知
抄报:集团各部门、各分子公司抄送:
隆基泰和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2010年8月7日印制
共印1份
附表1-1:
设计变更申报审批表
申报单位: 年月日
附表1-2:
设计变更通知单
编号:签发日期:
备注:此单一式六份,建设单位三份,施工单位二份,监理单位一份。
附表2-1:
工程洽商申报审批表
申报单位:
年月日
附表2-2:
工程洽商记录
编号:签发日期:
备注:此单一式六份,建设单位三份,施工单位二份,监理单位一份。
附表3-1:
零工签证申报审批表申报单位:
附表3-2:
零工签证单
编号:签发日期:
备注:此单一式五份,建设单位三份,施工单位二份。
变更洽商价款确认单编号:
变更洽商价款确认通知单编号:签发日期:
年月变更、洽商、零工签证发生确认单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