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激励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保安员激励制度
为加强保安队伍建设,鼓励保安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在有效实施培训考核制度的基础上,应制订相应的激励制度。
1.奖励
(1)直接奖励
1)在管理区域内发现并抓获盗窃汽车者,经公安机关确认属实,奖励1000元。2)在管理区域内发现并抓获盗窃摩托车者,经核查属实,奖励200元。
3)在管理区域内抓获盗窃自行车者,奖励100元。
4)在管理区域内抓获入室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分子者,经公安机关确认属实奖励500元。
5)拾金不昧者,视金额大小或物品价值给予适当奖励,并在管理处内部通报表扬。6)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造成损失者,奖励100~500元。7)在小区内抓获未经许可乱发广告者,一次奖励20~50元。
8)及时发现配电房、电梯机房、水泵房、发电机房有异常情况,避免事故发生者,经确认属实每次奖励50~100元。
9)及时发现并通报住户门窗有被盗痕迹者,核查属实每次奖励50元。
10)对公司/分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奖励20~200元。
11)受到业主到管理处进行口头表扬或写表扬信一年超过3次以上者奖励100元。
评
说明:1.本表1-4项及综合评定分数满分分别为100分。
2.考核得分×权重分=最后得分,计分必须按此计算。
3.如无2、3项考核内容,不需要计算权重分,满分为100分。
4.第4项为加分项,对当月工作有突出贡献的进行加分,满分10分。
2.惩罚
惩罚由管理处保安主管、班长监督执行,较大项处罚由管理处组织召集各部门主管集体讨论实施。
(1)值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责任范围内发生案件或事故者,给予如下处罚:
1)在车道口因未查出入证或未刷卡,造成汽车被盗,罚款1000元或予以辞退。2)摩托车被盗,罚款200元。
3)自行车被盗,罚款100元。
4)对外来人员没按要求登记,造成不良后果者,罚款100元。
(2)参与赌博活动,或在社会上聚众闹事,给公司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0元以上或予以辞退。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1)值班时在岗位睡觉。
2)值班时擅离岗位。
3)酒后执勤造成不良影响。
4)执勤中不按规定着装。
5)未按时交接班、迟到、早退。
6)无假外出或夜不归宿。
7)下班后在岗亭内聊天。
8)上班时不服从班长正常调配。
9)无正当理由擅自不参加训练、学习和集体活动。
10)对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未能如期完成。11)车场出口不执行有关规定不收费、少收费或收费不给票。12)车管员对车辆状况不做记录。
13)收受业主/住户财物。
14)因交接班时交接不清而造成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