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科教学(音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师范大学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教学(音乐)】

(专业代码:045111)

培养单位:音乐学院;修订时间:2017年10月18日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先进教育理念、扎实理论素养、知能并举、教研兼长的高素质的中小学音乐课程专任教师。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二)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音乐学专业基础,了解音乐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了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趋势,掌握音乐课程改革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三)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音乐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新媒体技术,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教育教学工作。

(四)具有发现和解决问题、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掌握音乐教育教学研究方法,具备开展校本研究和撰写教研论文的基本能力。

(五)能运用一种外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初步具备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六)身心健康,具备适应社会和岗位环境的基本能力,具有良好的集体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年限

学制为2年,可延长2年。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等四类。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一)学位基础课(12学分)

1.外语(2学分)

2.政治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2学分)

3.教育原理(2学分)

4.课程与教学论(2学分)

5.教育研究方法(2学分)

6.心理发展与教育(2学分)

(二)专业必修课(10学分)

1.音乐课程与教材研究(2学分)

2.音乐教学设计与实施(2学分)

3.音乐教育学理论与教学实践(4学分)

4.声乐演唱技能与表演(1学分)

5.钢琴演奏技能与表演(1学分)

(三)专业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

1.专业理论知识类课程

(1)中国音乐史论(2 学分)

(2)外国音乐史论(2 学分)

(3)文献研究与科研方法论(2 学分)

(4)音乐学概论(2 学分)

(5)音乐史学研究(2 学分)

(6)中外经典音乐作品分析与名家研究(2 学分)

2.教学专业技能类课程

(1)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Ⅰ(2 学分)

(2)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Ⅱ(2 学分)

(3)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Ⅲ(2 学分)

(4)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Ⅳ(2 学分)

(5)电脑音乐制作与剪辑(2 学分)

(6)合唱指挥基础(2 学分)

(7)钢琴伴奏基础(2 学分)

(8)音乐听觉及复杂节奏训练(2 学分)

3. 教育教学管理类课程

(1)校本课程开发与管理(1学分)

(2)班级及课堂管理艺术(1学分)

(四)实践教学(8学分)

1. 校内实训(2学分):包括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课例分析、教育调查、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内容。

2. 校外实践(6学分):包括教育见习(1学分)、教育实习(4学分)、教育研习(1学分)等。

五、培养方式

(一)紧贴中小学音乐教育与教学改革的需求,注重知识运用力、实践创新力和职业发展力的

培养。充分利用中小学教育实践基地,按计划组织与实施教育教学实践活动。

(二)成立导师组负责研究生的指导。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聘任经验丰富的中小学教师或教研员担任校外指导教师。校外导师参与课程教学、专业实践指导和毕业论文指导等环节的工作。

(三)采用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小组合作学习、自主探究学习、实践研究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培养研究生的学习能力和教研探究能力。

(四)区分音乐学专业领域的师范类生源和非师范类生源、跨专业生源、已有教学经历的生源,开设三类专业选修课,满足个性化需求,实行分类培养。

六、实践教学的实施

实践教学不少于1学年,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到实习基地学校进行集中实践不少于1学期。

(一)校内实训:在第一学年完成。依托学校教学技能实训室完成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课例分析等实训内容,使研究生熟练掌握基本的和课改倡导的音乐课堂教学设计及实施技能。校内导师负责管理及评价反馈。

(二)教育见习:教育见习安排在在第一学期国庆假期之后15天内完成。依托教育实习基地完成课堂观察量表的使用、听评课的程序与方法等课堂观察能力训练内容,通过见习使研究生掌握音乐课堂教学观察与评价的基本技能,初步掌握中小学校园文化和教学管理的观察方法。由校内导师督促撰写见习报告。

(三)教育实习与研习:在第二学年完成,共1学期。教育实习与研习采用“1+1双导师制”。聘请教育实践基地学校的教学名师作为该专业研究生的实践导师,实践导师参与“导研”与“导学”。在双导师指导下完成课标学习、教材解读、教案和导学案的设计、教学技能训练、课堂教学组织、教学反思等实习内容,以及研习选题、设计与实施教育调查等研习内容,从而培养和提高研究生的教学实践能力和教育研究能力。研究生要完成“五个一”的教育实习和研习要求,即磨好一篇教学设计,上好一节示范课,组织好一次班队活动,提交一份研习报告,撰写一篇研究论文。教育实习与研习采用双导师制的管理与评价方式。教育实习结束时,按要求提交过程性材料,作为实践教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课程考核

课程学习考核注重对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评价,以撰写文献阅读报告、调查报告、教学设计、教学观摩、反思报告等形式加强过程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通过课程学习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学分。

八、学位论文与答辩

(一)专业学位论文必须符合教育硕士学位专业方向(音乐)的培养目标要求。选题应紧密联系我国音乐课程改革导向与教育教学实践,来源于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中的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