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档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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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
目录
一、基本情况
1、企业简介
2、生产基本情况
3、生产工艺流程图
4、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
5、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名册
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记录
1、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职业健康监护年度计划
4、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劳动者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及记录
7、企业法定代表人职业病防治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表(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
3、职业病检出复查、诊断和职业禁忌内容
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请在方框内打√选择
单位属性
□中央在京企业□市直属非工业系统企业
□市直属工业系统企业□区县属企业□其他企业申报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行业分类
全年总产值万元全年总利税万元年末职工人数生产工人数
存在职业病危害
因素名称及来源
接触职业病危害其中接触职业病
因素总人数危害因素女工数
应建立职业健康实建立职业健康
监护档案数监护档案数
应急救援设施配备
行业分类:煤炭; 石油; 电力; 核工业; 冶金; 有色金属; 机械; 电子; 兵器; 船舶; 化工; 医药; 铁道; 交通; 建材; 建设;
地质矿产; 水利; 农业; 森林工业; 轻工; 纺织; 航空航天; 商业; 邮电; 司法; 石化工业; 其它
生产基本情况表
产品名称年产量主要原、辅材料及中间品年产量
主
要
产
品
需注明接触职业病岗位及危害因素
各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填表人签字:审核人签字:
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法人):
成员:部门经理/主管
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监督人员:
成员:
职务:
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
1、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开展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2、积极组织劳动者进行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
3、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和职业卫生档案。
4、负责职工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名册
编号姓名岗位体检日期体检结果
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保护员工健康,促进企业发
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1、年月日成立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依法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长:
成员:
2、组织员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增
强企业和员工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员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员工认真贯彻执行。
4、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现有接触
职业病有害因素()的员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
今后坚持做到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
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记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如
实告知本人。
5、对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工会积极配合开展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举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方面的答卷考试。
单位(盖章)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公司的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市、区预防职业病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责,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三、凡从事接触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要认真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四、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如不适应,及时调离本岗位。不安排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接触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如实记录员工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
六、工会组织配合本单位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并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认真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对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研究,积极整改。
单位(盖章)
年度劳动者健康监护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四项:“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的相关规定,确保劳动者的心
理和生理健康,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厂实际情况,为劳
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同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一、设置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管理专(兼)职人员:
二、负责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和日常管
理工作,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存档备查。
三、对企业采用的新技术、工艺、材料,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
因素检测及评价结果如实登记入档,以备存查。
四、对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场所工作岗位工作
的人员,要登记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
病诊疗等资料,做到档案内容齐全,并案规定期限妥善保存。
五、当劳动者离开企业时,要准确无误的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
成件,提供给本人,并加盖公章签字。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