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解读《企业年金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社部解读《企业年金办法》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人社部、财政部2017年12月18日印发

《企业年金办法》。近日,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参加人社

部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时表示,对比2004年的《企业试行办法》,

《企业年金办法》主要有八个方面的变化,包括弱化企业年金的自

愿性质,下调筹资规模上限,适当放宽待遇领取条件,扩大适用范

围等。

聂明隽介绍,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合理区分政府、单位和职工的养老责任,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保险制度

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其中,企业年金指企业及其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

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聂明隽称,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颁发,截至2016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7.6万户,参加职工2325万人,企业

年金基金积累额1.1亿万元,相较2007年建立企业3.2万户,参加

职工929万人,积累基金1519亿元,有了一定程度发展,初步显现

了补充养老的作用。同时,《企业年金试行办法》施行10余年来,

也显现出一些问题,如部分条款不适合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与现

行政策不平衡、不利于保护职工企业年金权益、覆盖面偏窄等。

聂明隽强调,制定出台《企业年金办法》,是贯彻落实全面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进一步完善企业年金制

度的内在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激发企业及其职工建立和参加企业年

金的积极性,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有利于促进企业长期发展,以及

更好地保护职工的企业年金权益;有利于适应市场发展需要,促进企

业年金市场健康发展。

聂明隽介绍,对比2004年的《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办法》

主要有八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弱化了企业年金的自愿性质,鼓励引

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二是下调了筹资规模上限。企业

缴费不超过年度工资总额的8%(《试行办法》为8.33%),企业和职

工缴费之和不超过年度工资总额的12%(《试行办法》为16.67%)。

三是对企业缴费分配差距作出限制。企业当期缴费分配至职工个人

账户的最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四是增加了企业年金方案

变更、终止,以及中止和恢复缴费的内容。五是明确了职工企业年

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的归属规则。六是适当放宽

了待遇领取条件。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七是完善了待遇领取方式。职工达到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

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八是扩

大了适用范围。《企业年金办法》不仅适用于城镇各类企业,参加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可以建立企业

年金。

对于“建立企业年金对企业及其职工有何益处”话题,聂明隽表示,一是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企业年金所具备的延期支付功能、

可以适当向关键岗位和人才倾斜的灵活的分配办法、权益归属规则

所具备的约束功能,能够较好满足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稳定职工

队伍的需求。二是有利于提高职工退休后收入水平。职工参加企业

年金,和企业共同向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缴费,通过长期积累和

投资运营,可以实现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的有效增值,有利于退

休后在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一块收入,提高生活水平。特别是企业年金遵循信托法原则,基金具有独立性,运营严格

规范,能够保证职工在达到条件后领取待遇,不会被企业或者管理

机构等挪作其他用途,也不受企业解散、撤销、破产等情况的影响。三是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符合国家规定的缴费部分,企业

缴费可以在税前扣除,个人缴费可以从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已经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如何做好相关衔接工作?聂明隽介绍,对于已经生效的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办法》设置了一年的变

更过渡期限。在《企业年金办法》出台后,已经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其企业年金方案内容与《企业年金办法》要求不一致的,应当

变更企业年金方案,将变更后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重新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企业年金办法》将于2月1日施行,下一步将如何推动企业年金发展?聂明隽表示,一是多种途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企业年金知识的普及,提高企业年金影响力。二是推动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尝试,鼓励和引导更多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三是指导各地人社行政部门认真细致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