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政策法规第5章
《旅游学概论》笔记_学习笔记
《旅游学概论》笔记第一章:旅游学基础1.1旅游的定义与特征1.2旅游的历史与发展1.3旅游的类型与分类1.4旅游的社会经济影响第二章:旅游市场与需求分析2.1旅游市场的概念与构成2.2旅游需求的特点与影响因素2.3旅游者行为分析2.4旅游市场细分与目标市场选择第三章:旅游资源与产品3.1旅游资源的分类与评估3.2旅游产品的概念与特征3.3旅游产品的开发与管理3.4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第四章:旅游业的组织与管理4.1旅游企业的类型与功能4.2旅游业的管理模式与结构4.3旅游业的人力资源管理4.4旅游业的营销策略第五章:旅游政策与法规5.1旅游政策的制定与实施5.2旅游法规的内容与作用5.3旅游安全与风险管理5.4旅游可持续发展政策第六章:未来旅游发展趋势6.1数字化与智能旅游6.2生态旅游与可持续发展6.3文化旅游与体验经济6.4全球化对旅游业的影响第1章:旅游学基础1.1旅游的定义与特征旅游是指人们为了休闲、观光、探险、文化体验等目的,暂时离开通常居住地,前往其他地方并返回的活动。
旅游的定义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目的性:旅游是有明确目的的出行。
过程性:包括出发、旅程和返回的全过程。
临时性:旅游者在目的地停留时间相对较短,通常不超过一年。
动态性:旅游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受时间、空间及个人因素影响。
旅游的特征:文化性:旅游活动常常涉及不同文化的交流与体验。
经济性:旅游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社会性:旅游活动通常是人与人之间的互动。
休闲性:旅游旨在放松身心,享受生活。
旅游者的分类:按目的:休闲旅游、商务旅游、探险旅游、宗教旅游等。
按出行方式:跟团旅游、自助旅游、背包旅游等。
旅游的价值:文化价值:促进文化传承与交流。
经济价值: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社会价值:增进人际关系与社会和谐。
1.2旅游的历史与发展旅游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旅游形式不断演变。
原始社会:人类为生存迁徙,旅游活动以寻找食物和栖息地为主。
旅游政策与法规教案
旅游政策与法规教案第一章:旅游政策概述1.1 旅游政策的定义与功能1.2 旅游政策的主体与类型1.3 旅游政策的重要性及其对旅游业的影响第二章:我国旅游政策体系2.1 旅游宏观政策2.2 旅游行业政策2.3 旅游地方政策与微观政策第三章:旅游法律法规基本概念3.1 旅游法律法规的定义与特征3.2 旅游法律法规的分类与体系3.3 旅游法律法规的作用与重要性第四章:旅游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4.1 旅游经营与管理法规4.2 旅游安全管理法规4.3 旅游服务合同法规4.4 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第五章:旅游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5.1 旅游违法行为的种类与特点5.2 旅游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5.3 旅游纠纷的处理与法律责任追究第六章:旅游行业管理政策与法规6.1 旅游行业管理概述6.2 旅游行业管理机构与职能6.3 旅游行业管理政策与法规的主要内容第七章:旅游市场监管政策与法规7.1 旅游市场监管概述7.2 旅游市场监管机构与职能7.3 旅游市场监管政策与法规的主要内容第八章:旅游权益保护政策与法规8.1 旅游权益保护概述8.2 旅游权益保护机构与职能8.3 旅游权益保护政策与法规的主要内容第九章:旅游税收政策与财政政策9.1 旅游税收政策概述9.2 旅游税收政策的类型与内容9.3 旅游财政政策概述9.4 旅游财政政策的内容与影响第十章:旅游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10.1 旅游发展规划概述10.2 旅游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10.3 旅游政策法规在旅游发展规划中的作用10.4 旅游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的衔接与协调重点和难点解析重点环节1:旅游政策的定义与功能补充和说明:旅游政策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为引导和调控旅游业发展而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旅游政策的功能包括指导旅游业发展、保障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等。
了解旅游政策的定义与功能对于理解和把握旅游业的宏观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重点环节2:旅游法律法规的分类与体系补充和说明:旅游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旅游经营与管理法规、旅游安全管理法规、旅游服务合同法规、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等。
《旅游政策与法规》精讲:第5章第1节旅游标准
《旅游政策与法规》精讲蔡正敏主讲乐清市雁荡山旅游学校副校长(《旅游政策与法规》,浙江省旅游局编,2014年5月第4版,中国旅游出版社。
)第五章旅游标准第一节旅游标准一、旅游标准的含义与地位(一)旅游标准的含义1.标准的含义标准是人类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综合的产物,它规定了活动或活动结果的规则、导则或特殊值,供共同和反复使用,以实现在预定领域内最佳秩序的效果。
2.旅游标准的含义旅游标准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的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旅游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二)旅游标准的地位旅游标准实际上是落实旅游法律和政策的一种技术手段,也是实现依法治旅和依法兴旅的重要抓手。
二、旅游标准的属性标准属性是标准本身所固有的性质,是标准必然的、基本的、不可分离的特性,是标准在质方面的表现。
(一)旅游标准具有统一性旅游标准是对旅游行业相关的、重复性的事物和概念所作出的统一规定。
从旅游标准的实施来看,旅游标准在其适用范围内也是统一的。
统一性既有利于相关人员进行旅游标准的贯彻落实,也有利于相关部门对旅游标准贯彻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统一性是旅游标准最重要的属性,保证了标准化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旅游标准具有法律性从内容上讲,旅游标准是一种“技术法规”。
而技术法规既有法律、法规的内容,也有技术标准,是由政府主管部门和标准化机构共同制定的。
(三)旅游标准具有社会性1.从标准的制定来看2.从标准的实施来看3.从标准的内容来看三、旅游标准的分类在我国,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标准化组织参与的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三类。
(一)国家标准1.国家标准是适应于一个国家行政区域范围的标准,由主权国家标准化组织对需要在本国范围内统一的对象制定的标准。
2.我国的国家标准(GB)是指对全国范围内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标准。
(二)行业标准1.行业标准也称协会标准,是指由行业协会组织或政府部门对行业范围内需要统一的对象制定的标准。
旅游政策与法规 第5章 旅游安全及保险法律制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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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理时需注意的问题
1、报告。
发生单位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 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
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部门。
• 目前国家旅游局正在就《旅游者安全保障办法 (初稿)》公开征求意见,如该办法发布,则上 世纪我国的旅游安全法规将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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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方针
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的方针
• 在旅游服务活动中,对安全工作不得懈怠,没有 安全,就没有旅游业的发展
• 在旅游全过程中,管理部门、企业、从业人员切 实做到“预防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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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掌握:对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 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按下列程序处 理: 1、陪同人员应当立即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 应当及时报告归口管理部门; 2、会同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严格保护现场; 3、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抢救、侦查; 4、有关单位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5、对特别重大事故,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特 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 •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伤,或
经济损失在1万元至10万(含1万元)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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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或旅 游者重伤致残,或经济损失在10万元至100万 (含10万元)元者。
•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多 名,或者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或者性质特 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者。
4、协同公安、卫生、园林等部门开展对旅游安全环境的综 合治理工作,防止不法行为的发生。
第5章 旅行社管理法律制度 《旅游法规实务》PPT课件
国家旅游局: 《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关于外国旅行社在中国设立旅游常驻机构的审批管理办法》等规章,与《旅行社条例》共同作为旅行社法规制度施行。 2013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出台, 对旅游社经营设立专章加以规定,主要针对旅行社 的设立、旅行社的业务、旅行社的经营规则和合同 履行义务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旅行 社的经营提供了法律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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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的设立条件
旅行社的申报审批
旅行社变更事项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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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旅行社的设立与管理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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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分支机构的管理
旅行社公告制度
一、设立旅行社的条件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4、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章
第一阶段:一类、二类、三类旅行社 第二阶段:国内旅行社、国际旅行社 第三阶段:没有严格分类 旅行社按照经营业务范围,分为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 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也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
中国
第五章
《条例》所称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提供的相关旅游服务,主要包括: (一)安排交通服务; (二)安排住宿服务; (三)安排餐饮服务; (四)安排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服务; (五)导游、领队服务;(六)旅游咨询、旅游活动设计服务;(七)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代订交通客票、代订住宿和代办出境、入境、签证手续等;(八)接受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为其差旅、考察、会议、展览等公务活动,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务; (九)接受企业委托,为其各类商务活动、奖励旅游等,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观光游览、休闲度等。
旅游政策与法规教学大纲
《旅游政策法规》教学大纲所属学院: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先修课程:导游业务、旅游学概论等适用专业:旅游管理专业一、概述(一)课程性质《旅游政策法规》是旅游管理专业的必修课程,属于专业主干课程,是导游资格证考试的课程。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具备从事旅游行业的基本政策与法规知识,并着重培养学生运用旅游政策与法规知识解决实际从事旅游行业工作的中所遇到的业务问题。
(二)课程基本理念与设计思路按照“以岗位能力为核心,以工作过程为主线,创新双证融通的课程体系,实现综合素质高,职业能力强的人才培养目标”的课程体系建设目标,并结合我国及本地区旅游行业岗位需求现状与发展趋势,本课程采取以能力培养与证书考试为中心来构建课程内容。
课程围绕导游人员的职业特点与知识要求,立足导游人员职业能力的培养,理论与操作实例紧密结合。
二、课程目标(一)总目标通过该课程的学习,理解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熟悉我国旅游立法、旅游法律关系、旅游合同法律制度;熟悉与掌握宪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民族区域自治法》;掌握旅行社管理法律法规制度、导游人员管理法律法规制度、旅游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制度、旅游保险法律法规制度、旅游出入境法律法规制度、旅游交通运输法律制度、旅游食宿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制度、旅游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度、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法律制度、旅游投诉管理法规制度等法律法规知识,为参加导游资格证考试打下良好政策法规基础,同时提升学生在今后从事旅游事业时的知识积淀与解决问题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地方旅游事业。
(二)分目标第1 页1、知识水平: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掌握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政策与基本理论知识;能够掌握旅游业所涉及的基本法律知识。
2、能力目标:培养运用法律法规知识解决旅游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根据所给案例进行法律与政策分析;培养学生的自我学习与创新能力。
3、情感与态度: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更加热爱祖国、热爱内蒙古、热爱旅游事业;能够在不断的讲解训练中逐渐学习与养成良好的旅游职业道德。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件:第5章第3节我国旅游标准化的实践
• 2013年,淳安县共接待国内外游客908.18万人次, 实现旅游经济总收入81.1亿元,同比增长13.61% 和15.52%,游客综合满意度达到98%,投诉量下 降27%,导游被投诉率下降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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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与练习
• 1.什么是旅游标准?旅游标准的属性有哪些? • 2.简述国家标准的含义。 • 3.什么是旅游标准体系?旅游标准体系编制 原则有哪些? • 4.什么是旅游标准化?旅游标准化的作用有 哪些? • 5.我国旅游标准化存在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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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旅游标准化对推动全域旅游发展有何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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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 旅游标准化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手段, 是提高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 场秩序、强化行业监督管理、推动旅游产 业转型升级、提升旅游产业总体素质和国 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旅游业落实科 学发展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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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4年3月,浙江省已发布并仍在有效 实施的旅游业地方标准共有1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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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03年,沪、浙、苏三省(市)区域旅游标准 一体化正式启动,初步形成了长三角旅游标准化 建设合作机制。 • 随后,长三角区域旅游标准一体化工作不断深化, 安徽省也加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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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饭店管理法律制度-2022年学习资料
1、了解旅游饭店的概念及特征。-2、明确旅游饭店合同的签订、旅游饭店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知识目标-3、熟悉我国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标准及评定要求、掌握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的基本内容-5、掌握旅游饭店经营管理的相关制度-能力目标-1、能够梳理我国旅游饭店的法律法规-2、能够给入住酒店游客提供 些旅游饭店法律知识-3、能够为星级酒店评定提供一些法律帮助-素质目标-1、树立法律观念,今后入住酒店时可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2、树立法律意 ,在今后工作中可以为游客提供法律帮助
【案例解析】-。张某在上海四星级酒店登记住宿,是一种消费行为,张某依法享有在该酒店的人-身和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该饭店有依法保障客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义务。在案-例中,当张某在遭受陌生人殴打时,酒店未能有效的阻止事件的发生,使张某受-到了人身伤害,酒店的不作为违反了法律对酒店规定的义务并使张某的 法权益-受到损害,因此,酒店对自己的过错要承担赔偿责任。-张某受到的是人身伤害,酒店所承担的是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而精神损害赔偿-是当事人人格受到 法侵害时候,侵权人应该承担的一种民事责任。在此案例中-y-张某的人格虽然受到了一定的侵害,但尚不能构成精神损害,所以要求的精神-损害赔偿是缺乏法律 据的,不会得到支持。
【案例解析】-江苏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取消35家酒店的星级资格的依据是2011年1月1日-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 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从必备项目检查表,设施设备评分表和饭店运营质量评价表三个方面来进行-评定。-江苏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自2011年9月至1 月对全省891家星级酒店(五星级-56家,四星级186家,三星级400家,二星级249家进行了复核。依据检查结果,-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对达不 相应星级的饭店作出了处理决定。
第五章 旅游者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_旅游法规
旅游法规
出入境管理及交通法律制度
四、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制度
(一)国家开办出国旅游的方针 (二)出国旅游管理制度 (三)组团社和旅游者的职责
旅游法规
出入境管理及交通法律制度
国家开办出国旅游的方针
有计划 有组织
国家制定出国旅游年度计划——外汇收入大于外汇支出 自费出国旅游以团队形式进行
有控制
总量控制、配额管理、对旅行社(经营出境游)审批和数量控制
请问:旅行社有哪些违规行为,该如何承担责任?
旅游法规
出入境管理及交通法律制度
第二节 外国人入出境管理制度
1
外国人入出境的原则及有效证件
2
外国人入出境检查制度
3
外国人入出境权利、义务及其限制
4
违反《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的处罚
旅游法规
出入境管理及交通法律制度
一、外国人入出境的原则及有效证件
(一)原则 1.主管机关许可的原则
第五章
出入境及交通法律制度
旅游法规
出入境管理及交通法律制度
出
入
有效证件
境
及办理
度
海关检查
中国公民出入境法律制度
权利、义务 及限制
出国旅游管 理制度
边境旅游管 理制度
外国人入出中国国境管理法规制度
居留住宿管理
入出境检查 权利义务
入出境检查制度
边防检查
安全检查
卫生检疫
动植物检疫
交通法律制度(自学)
旅游法规
出入境管理及交通法律制度
二、外国人入出境检查制度
我国法律规定对外国公民进行“一关四检”的检查制 度。
(一)海关检查 (二)边防检查 (三)安全检查 (四)卫生检疫
旅游政策与法规教案
旅游政策与法规教案第一章:旅游政策概述1.1 旅游政策的定义与作用1.2 旅游政策的主体与分类1.3 旅游政策的制定与实施1.4 旅游政策评估与调整第二章:旅游法律法规体系2.1 旅游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2.2 旅游法律法规的构成与层次2.3 旅游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2.4 旅游法律法规的遵守与维护第三章:旅游行业管理政策与法规3.1 旅游行业管理的基本原则与任务3.2 旅游经营者资质与管理3.3 旅游服务质量管理3.4 旅游安全与突发事件处理第四章:旅游市场秩序与监管政策4.1 旅游市场秩序的重要性4.2 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的内容与方法4.3 旅游市场违规行为的查处4.4 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第五章:旅游者权益保护政策与法规5.1 旅游者权益的保护范围与内容5.2 旅游者权益受损的救济途径5.3 旅游者法律责任的认定与追究5.4 旅游者权益保护的制度创新与实践第六章:旅游产业发展政策6.1 旅游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与政策导向6.2 旅游产业政策的内容与实施机制6.3 旅游产业扶持政策与优惠政策6.4 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效果评估与调整第七章:旅游环境保护政策与法规7.1 旅游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与原则7.2 旅游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与实践7.3 旅游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政策规定7.4 旅游环境污染的防治与法律责任第八章:旅游人力资源开发政策8.1 旅游人力资源的现状与需求8.2 旅游人才培养与引进的政策措施8.3 旅游人力资源开发的体系建设8.4 旅游人力资源的激励与保障机制第九章:旅游税收政策与财政支持9.1 旅游税收政策的作用与类型9.2 旅游税收政策的内容与实施9.3 旅游财政支持政策与资金渠道9.4 旅游税收政策与财政支持的效应分析第十章:旅游国际合作与交流政策10.1 旅游国际合作的意义与领域10.2 旅游国际合作的主要机制与组织10.3 旅游国际交流的政策措施与项目10.4 旅游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挑战与对策第十一章:旅游信息化政策与法规11.1 旅游信息化的重要性与趋势11.2 旅游信息化政策的内容与目标11.3 旅游信息化建设的政策支持与实施11.4 旅游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的政策法规第十二章:旅游市场营销政策12.1 旅游市场营销的重要性与策略12.2 旅游市场营销政策的内容与方法12.3 旅游市场营销计划的制定与实施12.4 旅游市场营销效果的评估与优化第十三章:旅游标准化政策与法规13.1 旅游标准化的概念与作用13.2 旅游标准化政策的内容与体系13.3 旅游标准化制定的程序与实施13.4 旅游标准化评价与监督的政策法规第十四章:旅游规划与管理政策14.1 旅游规划的原则与方法14.2 旅游管理政策的内容与实施14.3 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政策14.4 旅游危机管理与风险防范政策第十五章:旅游政策与法规的未来发展15.1 旅游产业发展的新趋势与政策调整15.2 旅游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与发展15.3 旅游政策创新与实践探索15.4 旅游法规教育与公众意识的提升重点和难点解析本文主要介绍了旅游政策与法规的相关内容,共分为十五个章节。
5第五章旅游饭店管理法规制度
次日凌晨,上海东家瀛大酒店与原告协 商,一次性支付4000元医药费,原告被诊断 为右手腕,腰部脊骨裂,即日返回安福入院 治疗,并评定为九级伤残,原告的各种损失 为60265.78元,扣除上海东家瀛大酒店已支 付4000元,余款56265.78元,原告向安福春 秋旅行社索要,被拒绝,原告将被告安福春 秋旅行社及具体负责人彭庆诉到法庭,法院 立案后,追加上海东家瀛大酒店,中国人民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州支公司为本案的 第三人。
(二)对违反消防管理要求的处罚. 情节较轻的,由经营或使用单位给予经济
处罚、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公安 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 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旅游住宿酒店滑倒 无人担责诉至法院
2008年11月17日,原告王二英参与被 告安福春秋旅行社组团华东五市单飞六日旅 游。并与安福春秋旅行社签订《江西省国内 旅游合同》,旅行责任险为80000元/人, 2008年11月23日晚,旅行团一行8人由被告 方导游带领入住上海东家瀛大酒店,原告在 洗漱时,因穿酒店提供的一次性拖鞋在卫生 间摔倒受伤,当即送往上海红和医院救治。
近日,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会同渝中区公安分局、江北区 公安分局、沙坪坝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 理处罚法》、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企事业单 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相关规定,对5家旅馆进行了处罚 ,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4家、停业整顿1家。
重庆晨报 (记者 杜海 实习生 董志慧)
重庆希尔顿酒店被责令停业整顿
安福县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原告参加组团旅
游,与被告安福春秋旅行社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 原告在旅游中入住第三人上海东家瀛大酒店,在洗 脚时意外摔倒受伤,是发生在旅游合同履行期间, 被告春秋旅行社、第三人上海东家瀛大酒店应承担 相应的责任,上海东家瀛大酒店征得原告同意,自 愿赔偿4000元,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认可。 原告对余款56265.78元选择要求被告安福春秋旅 行社承担,其请求依法有据,但本案被告安福春秋 旅行社与第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 州支公司所订立的旅行责任险为第三人利益而订立 的合同,对本案原告发生效力,第三人中国人民财 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州支公司应负有向第三人履 行的义务。
旅游法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
地接社、履行辅助人导致违约 或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索赔
委托
住宿经营者提供住宿服务义务的规定
【第七十五条】住宿经营者应当按照旅游服务合同的约定为团队旅游者提供住宿服务。 住宿经营者未能按照旅游服务合同提供服务的,应当为旅游者提供不低于原定标准的住宿服务,因此增 加的费用由住宿经营者承担; 但由于不可抗力、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采取措施造成不能提供服务的,住宿经营者应当协助安排旅游者 住宿。
旅游者将自身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 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第六十四条】
合同
小王
老王
旅游者任意解除合同的规定 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第六 十五条】
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 旅游行程安排
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 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 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用餐次数、 地点、标准
币种、交付期限 、交付方式、结 算方式等
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详细说明前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所载内容。 【第五十八条】
境内旅游提前七日
出境旅游提前三十日
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组团社对旅 游者承担责任,受委托的旅行社对组团社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第六十三条第二款 】 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第六十三条第三款】
最新全国导游考试科目一《政策与旅游法规》考点精讲第5章 侵权责任法律制度
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 31 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
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
必 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减免情形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历年真题
【2017 年真题·单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下列承担 方式中不属于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是( )。 A.停止侵害 B.返还财产 C.赔偿定金 D.消除危险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15 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 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 原状;(6)赔偿损失;(7)赔礼道歉;(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历年真题
【2017 年真题·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因紧 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 )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31 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 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历年真题
【2017 年真题·单选】某通讯公司甲为铺设地下管线,在步行街路面挖一深坑, 并设
不可抗力 正当防卫
第29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30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 责 任。
第31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紧急避险
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件:第5章第2节旅游标准化
• 从对标准化的各种定义中,可以看出旅游 标准化具有以下两个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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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旅游标准化是一个过程
• 旅游标准化是围绕旅游标准所展开的一系 列过程,包括标准的起草制定过程、征求 意见过程、审查发布过程、实施和评价过 程,以及标准实施后的修订和持续改进过 程等。 • 旅游标准化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循环、螺旋 上升的运动过程。
一、旅游标准化概念
• (一)标准化的概念 • 1.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的定义
– 针对现实与潜在的问题,为制定供有关各方共 同重复使用的规定所进行的活动,其目的是在 给定范围内达到最佳有序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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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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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有两个重要内涵:
• 其一,标准化是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的 活动,这充分说明了标准化的性质; • 其二,标准化主要作用是改善产品、生产 过程和服务对于预定目标的适应性,这充 分说明了标准化的作用。
旅游政策与法规
授课人 蔡正敏 雁荡山旅游学校副校长
授课教材: 浙江省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教材《旅游政策与法 规》,浙江省旅游局编,2014年5月第4版,中国旅 游出版社。
第五章 旅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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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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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旅游标准化
201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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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旅游标准化的概念
• 旅游标准化是指对旅游行业的生产、经营、 服务、管理等活动中的重复性使用的事物 和概念,通过制定标准、贯彻实施标准和 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求得从整 体上提升旅游发展质量的动态过程。
2011旅游法规5章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
③安排餐饮服务; ④安排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服务; ⑤导游、领队服务; ⑥旅游咨询、旅游活动设计服务。 旅行社所接受的委托服务包括以下4个方面: ①接受旅游者委托,代订交通客票、住宿、出境入境、签证 手续等; ②接受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委托,为其差旅、 考察、会议、展览等公务活动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 等公务活动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务; ③接受企业委托,为其各类商务活动、奖励旅游等代办交 通、住宿、餐饮、会务、观光、游览、度假、休闲等事务; ④其他旅游服务
注意:旅行社代办出境、签证手续,应当由具备出境旅游业 务经营范围的旅行社代办。
《条例》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我国境内旅行社的设立及其经营活动,而香港和澳 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的旅行社, 参照适用《条例》。
二、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
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和 出境旅游业务三种。 国内旅游业务,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和接待中国内地居民 在境内旅游的业务。 出境旅游业务,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中国内地居民 出国旅游,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以及 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澳 门特别行政区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出境旅游的业务。
三、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设立
旅行社常见分支机构有旅行社分社和服务网点等,分社和服 务网点不具有法人资格,以设立分社、服务网点的旅行社( 称“设立社”)的名义从事规定的经营活动,其活动和后果 ,由设立社承担。 旅行社分社:持经营许可证副本到分社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 理分社设立登记;自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分社所在地 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质量保证金——国内游和入境游增存5万元/分社;出境游增 存30万元/分社。名称包含:设立社名称、分设所在地和 “分社”或“分公司”字样。分社设立不受地域限制,但分 社服务范围不得超出设立社的经营范围。 服务网点:专门招徕旅游者、提供咨询服务;网点所在地的 工商部门登记、旅游管理部门备案。服务网点的名称、标牌 包括设立社名称、网点所在地地名等,不得含有使消费者误 解为是旅行社或其分社的内容;不得从事招徕、咨询以外业 务。(接受旅行社的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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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导游管理法规
教学目标 : 1、了解导游人员的定义、条件、资格
要求及分类. 2.掌握导游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3.结合案例分析,提高解决实际问题
的能力 。
第一节 导游人员概述
一.导游人员的定义 导游是指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
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 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主要特征: 导游是依法取得导游证的人员; 导游是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服务的 人员; 导游是接受旅行社指派的人员;
主动出击,抢得先机,活动有序,提 高效率 。10:0 2:031 0:02: 0310: 0212/ 17/20 20 10:02: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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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 活动,欺骗、胁迫旅行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 者消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 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有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例中,导游员章某故意误导游 客消费,其行为违反了本条规定,应给予相应的罚款处罚;对委 派章某的旅行社给予警告处分。
第一节 导游人员概述
四、导游人员分类
(一)按导游的服务范围分类
1.海外领队
2.全程陪同导游
3.地方陪同导游
4.定点陪同导游
(二)按导游语言分类
1.外语导游
2.汉语普通话导游
3.中国地方语导游
4.少数民族语导游
(三)按隶属关系分类
1.专职导游
2.兼职导游
第二节 导游人员的管理
一.日常管理 强化导游责任,实行合同管理和登记制度; 提高导游素质,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 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对导游人员的检查与考核;
请问:导游员的说法对吗?为什么?如果不对应怎样处罚?
案例(二)分析;
导游员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
1、《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导游人员应该严格按 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 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终止导游活动。”本案例中,导游 员章某的行为违反了本条的规定,未按照原定的旅游路线安排行 程,因此他的说法不正确。
政诉讼的权利;
第三节 导游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二.导游人员的义务: 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接受旅行社委派并严格按旅行社的接待计划安排
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 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 维护旅游者的正当权益;
案例(一):
1999年12月4日,徐某参加了导游人员资 格证考试,成绩合格。2000年3月,徐某领 取了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之后,徐某一直在南 方经商。2003年9月,徐某看到国内旅游市 场十分兴旺,于是又想从事导游工作。当徐某 带着《导游人员资格证》及齐全的有关材料去 申请领取导游证时,被当地旅游行政部门拒绝。 徐某对旅游行政部门的这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特向上一级旅游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思考题、讨论题、作业 :
1.解释概念:导游员、海外领队、全程陪同导游、 地方陪同导游、定点陪同导游。
2.如何加强对导游人员的管理?
3.简述导游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粗心大意是事故的温床,马虎是安全 航道的 暗礁。 20.12. 1720. 12.17 Thursd ay, December 17, 2020
第一节 导游人员概述
二、导游人员的条件 1、应具备的条件 2、导游证与资格证书的区别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颁发导游证: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 (4)被吊销导游证的。
第一节 导游人员概述
三、导游证取得资格 1.报名条件 2.考试科目及内容 3.教材、命题和考试时间 4.考前培训 5.考试组织和评卷 6.证书
案例(二):
为了过一个愉快的元旦,1998年1月初,张先生带着儿子 报名参加了由北京某旅行社组织的古城杭州5日游,并于1月8日 早晨乘火车抵达杭州。“5日游”的原定旅游路线包括游西湖、 白堤、岳飞墓、飞来峰、灵隐寺等风景名胜,然后去绍兴。当天 游完西湖后,已经是下午4点半了,大多数游客感觉比较累,可 是导游员章某却以这个时候灵隐寺景点游人少,路上不堵车,可 以节省时间为由,让游客去了原计划第二天才游览的飞来峰、灵 隐寺等景点,因天色已晚,游客不但无法照相留念,还有两名游 客因看不清道路而摔了跤,等大家回到宾馆时,已经是晚上8点 半了,游客们苦不堪言。第二天,章某又带领大家来到了仿古购 物一条街,竭力推荐这里的东西,让大家一个商店接着一个商店 地逛,占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不愿购物的顾客只好在车上休息 了半天。开车时,大家责问导游章某,他却振振有词地说:“行 程表上的安排仅供参考,导游有权调整参观时间和顺序。”
第二节 导游人员的管理
二.等级评定与考核 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 导游员等级考核评定办法; 导游员等级考核评定的组织管理;
第三节 导游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导游人员的权利: 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在紧急情形下,有调整或者变更接待计划的权
利; 对旅游行政处罚不服,依法享有申请复议和行
请问:徐某能不能申领到导游证?为什么?
案例(一)分析: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 “获得《导游人员资格证》3年未从业的, 资格证将自动失效。”本案例中,徐某于 2000年3月领到了导游人员资格证书,至 2003年9月期间,一直未从事导游工作, 因此,该资格证书已自动失效,徐某不能 申领到导游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