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准与法规--重点
食品标准与法规复习资料
1、标准: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程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2、法规:泛指由国家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是法律、法令、条例、规则和章程等的总称。
3、食品法律法规: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加强食品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为目的,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4、技术法规:指规定强制执行的产品特性或其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适用的管理规定)的文件,以及规定适用于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的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的文件。
5、我国食品法律法规体系:食品法律法规体系是指以法律或政令形式颁布的、对全社会有约束力的权威性规定,它既包括法律法规、也包括也技术规范为基础所形成的各种法规。
①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法律体系中法律效力层级最高的规范性文件,是制定其他文件的依据。
②行政法规:分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和地方性行政法规,按规定的全面系统化课分为条例、规定和办法。
③部门规章:包括国务院各行政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④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也不属于标准等技术规范,如一些通知、决定、管理办法、管理规定等⑤食品标准:标准是生产和生活当中,重复性发生的一些事件的技术规范。
该体系中法律、社会规范等级最低的是规范性文件,不是食品标准。
食品法律法规制定的原则:(1)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2)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的原则;3)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的原则; (4)坚持民主立法的原则;(5)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6)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原则; (7)预防为主的原则;(8)发挥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积极性的原则。
6食品法律法规的适用规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当不同位阶的食品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时,应当选适用位阶高的,即效率等级高的法律法规);同位阶的食品法律法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用);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不溯及既往原则(事件发生在法律施用前,则该法不适用,某些特别规定除外)。
食品标准与法规
食品标准与法规《食品标准与法规》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到食品及农畜产等各个门类,并贯穿食品及农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全部过程。
具有综合性,系统性,动态发展性的特点。
动态发展性包括产生、实施、反馈与更新三个阶段。
一条主线:食品法律法规-----食品标准------市场准入-------认证管理第一章基本知识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谐社会的稳定,政府和国家形象,尤其是国际形象。
以食品标准为准绳和以食品法律法规为支撑是提升现代食品工业的一项战略举措。
学习本课程的意义:1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2有效实施政府对食品质量安全与卫生管理监督 3 确保食品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 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和可持续发展以及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依据。
第一节法规与标准概论一法规与标准的概述(一)相关概念1标准: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结果所做的统一规定、指南或特性文件,该文件经过协商一致制定并经公认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共同效益为目的)标准的意义:标准是社会共同意识的体现,是进行社会调查、建立和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工具,标准是把双刃剑,还受到经济制度的制约,是一定经济要求的体现,同时标准作为社会文化现象,也有继承性,应用范围十分广泛。
2法规:由权利机构通过的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法律,条例,基准等)。
3 技术法规:为强制执行的、规定产品特性或相应加工和生产方法的、包括可适用的行政管理规定在内的文件。
(二)标准与法规的功能:1促进技术创新 2实现规模化,系统化和专业化 3 保证产品质量安全4 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信息5降低生产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三)标准与法规的研究对象1法规的研究对象:就是法律和法规(即法规的产生、规定要求、实施以及变化的规律等)。
2 食品法规研究对象:是专门研究与食品法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食品标准与法规复习材料
1、名词解释:(1)标准: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程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2)法规:泛指由国家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是法律、法令、条例、规则和章程等的总称。
(3)技术法规:强制执行的规定产品特性或相应加工和生产方法(包括可适用的行政或管理规定在内)的文件。
(4)标准化: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程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
(5)采用国际标准:是指将国际标准的内容经过分析研究和试验验证,等同或修改转化为本国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并按本国标准审批发布程序审批发布。
(6)国际标准:是指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目前共有39个)。
(7)食品标准:是指食品工业领域各类标准的总和,包括食品产品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分析方法标准、食品管理标准,如食品添加剂标准、食品术语标准等。
(8)加工助剂:加工辅助物,本身不作为食品配料用,仅在加工、配制或处理过程中,为实现某一工艺目的而是用的物质或物料(不包括设备和器皿)(9)保质期: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10)保存期: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预计的终止使用日期。
在此日期之后,预包装食品可能不再具有消费者所期望的品质特性,不宜再食用(11)食品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的部委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的名称为条例、规定和方法。
(12)食品法律法规: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加强食品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为目的,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3)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14)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规范
教学手段
教学方法:课堂讲授
教学手段:多媒体课件
本章思考题
试为某一企业撰写一个企业标准
主要
参考资料
《食品标准与法规》张建新,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食品标准与法规》艾志路,东南大学出版社
《食品标准与法规》王世平,科学出版社
备注
第二章
食品认证
教学目的
和要求
了解食品企业认证的基本内容及我国食品企业认证的现状。熟悉绿色、有机、无公害三种食品认证的特点,掌握这三种食品认证的异同。
2.1.3认证的定义及类型
2.2绿色食品的认证 (1学时)
2.2.1绿色食品发展现状
2.2.2绿色食品的概念及分类
2.2.3绿色食品标志
2.2.4绿色食品标准体系
2.2.5绿色食品认证过程
2.3有机食品认证 (1学时)
2.3.1发展现状
2.3.2发展历程
2.3.3有机食品相关概念
2.3.4有机认证的分类
重点和难点
重点:食品法律法规的制定程序和原则
难点:产品质量立法的意义
“三基”分析
基本知识:食品法律法规制定的概念
基本理论:食品法律法规的制定程序和原则、食品标签法的基本内容、产品质量立法的意义
基本方法:无
教学内容与
学时分配
4.1食品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1学时)
4.1.1食品法律法规制定的概念
4.1.2食品法律法规制定的基本原则
《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规范
一、课程概况
课程号
HBX982089
课程名称
食品标准与法规
课程英文
名称
Food standards and laws
总学时数/周数
食品标准与法规 第1章 标准与法规基础知识
2020/10/7
南京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
7
2.统一化 (1)统一化的基本概念
统一化是把同类事物两种以上的表现形态归并为一种或限定在一个范围内的标准 化形式。
一类是绝对的统一。例如,各种编码、代号、标志、名称、单位、运动方向(开 关的转换方向、电机轴的旋转方向、交通规则)等。
一类是相对的统一,它的出发点或总趋势是统一,但统一中还有灵活,根据情况 区别对待。 (食品营养成分的含量设置上下限:婴儿配方奶粉蛋白质含量在10.0-
20.0g/100g) (2)统一化的一般原则
①适时原则:统一的时机要选准。 (检测方法和技术方面,红富士水果等;《食品工
业基本术语》统一了食品行业内的一些概念和认识)
②适度原则:要合理地确定统一化的范围和指标水平。(感官、理化、卫生指标统
一,标准数量、质量适度)
③等效原则:被确定的“一致性”与被取代的事物之间必须具有功能上的可替代性。
•毒理学指标15项、放射指标2项,是 为了保证水质对人不产生毒性和潜在 危害; •细菌学指标3项是为了保证饮用水在 流行病学上安全而制定的。
③确定参数系列。
2020/10/7
南京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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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编制系列型谱 系列型谱是根据市场和用户的需要,依据对国内外同类产品生产状况的分析,对基本
参数系列所限定的产品进行型式规划,把基型产品与变型产品的关系以及品种发展的总 趋势,用图表反映出来,形成一个简明的品种系列表。(产品不断升级换代)
国内外产需发展趋势的预测,结合自己的生产技术条件,经过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将
产品的主要参数、型式、功能、基本结构等作出合理的安排与规划,使某一类产品系统
的结构优化、功能最佳。 (如:哇哈哈饮用水系列有:纯净水、大桶纯净水、矿物质水、
食品标准与法规复习
食品标准与法规复习材料名词解释有机食品有机食品是指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即在原料生产和产品加工过程中不使用化肥、农药、生长激素、化学添加剂、化学色素和防腐剂等化学物质,不使用基因工程技术。
并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畜禽产品、蜂蜜、水产品、调料等等。
食品安全食品安全(food safety)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肯定列表制度”(Positive list system) 是日本为加强食品(包括可食用农产品,下同) 中农业化学品(包括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下同) 残留管理而制定的一项新制度。
该制度要求:食品中农业化学品含量不得超过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对于未制订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其在食品中的含量不得超过“一律标准”,即0.01ppm。
HACCPHACCP表示危害分析和临界控制点。
确保食品在消费的生产、加工、制造、准备和食用等过程中的安全,在危害识别、评价和控制方面是一种科学、合理和系统的方法。
标准标准是经有关方面协调一致而形成的一种统一的规定,在约定条件下也起着协调社会活动和调整社会关系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PDCA循环PDCA是英语单词Plan(计划)、Do(执行)、Check(检查)和Act(纠正)的第一个字母,PDCA循环就是按照这样的顺序进行质量管理,并且循环不止地进行下去的科学程序。
GMP食品企业卫生规范GMP -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技术标准技术标准是指重复性的技术事项在一定范围内的统一规定。
行政制裁国家行政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依照行政法规或内部规章对违法乱纪,但尚未构成犯罪的法人或公民的处罚或处分。
食品标准与法规第一章 绪论
1)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凡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 的企业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2)对出厂产品实施强制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3)对检验合格的食品加贴市场准入标志,及QS标志,承诺“ 质量安全”
第一节 标准与法规概述
第一章 概 论
(六)标准化活动的基本原则 1、超前预防的原则
2、协商一致的原则 3、统一有度的原则(在一定范围、时期、条件下,对标准化
定,国家标准的有效期为5年,企业标准为3年。
第一节 标准与法规概述 第一节 标准与法规概述
第一章 概 论
4.强制性
标准是一种规范性文件,是一种约束、指导人们
行为的准则和依据。标准中不允许有任何含糊不清的解
释。标准不仅有“质”的规定,还要有“量”的规定,
不仅对内容要有规定,对形式和对其生效的范围也要作
举例 GB/T29890-2013粮油储藏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粮油储藏的术语和定义、粮食与油料 储藏的总体要求、仓储设施与设备的基本要求、粮食与油料 进出仓、粮食与油料储藏期间的粮情与品质质量检测、粮食 与油料储藏技术、储粮有害生物控制技术。
GB/T21118-2007小麦粉馒头 本标准规定了小麦粉馒头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
第一章 概 论
(二)标准的基本特征
1.科学性
标准的内容并不是由制定者随心所欲决定的,而是根据 一定的科学技术理论并经过科学试验制定出来的。它反 映了某一时期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高低。
2.统一性 标准的本质反映的是需求的扩大和统一。简化和优化是
统一的过程,秩序化是统一的结果。 3.时效性 标准颁布以后,并不是永久有效的。根据我国的有关规
法律的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在调控社会生活方面发挥基础 的主导作用。
食品法律法规重点
名词解释:1.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2.食源性疾病: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疾病以及其他疾病。
3.食物中毒: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不利于人体健康的物品而导致的急性中毒性疾病,4.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良好作业规范,是一种特别注重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对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
5.无公害产品: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产品标志的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
6.绿色食品: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成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证,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7.有机食品: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并通过有资质的有机认证机构认证的食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禽畜产品.蜂蜜.水产品及调料等。
8.食品安全标准:是判断某一食品被食用后对人类健康有没有直接或潜在的不良影响的标准。
9.保健食品: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其生产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10.产品质量法:指调整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用户及消费者以及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1.标准化: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
简答1.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定的依据?(1)宪法是食品立法的法律依据(2)保护人体健康是食品立法的思想依据(3)食品科学是食品立法的自然科学依据(4)社会经济条件是食品立法的物质基础(5)食品政策是食品立法的政策依据。
2.标准与标准化的基本特征?(1)经济性:标准和标准化的经济性,是由其目的所决定。
食品标准与法规重点
食品标准与法规重点单选、多选、名词、简答、问答1.什么是食品安全事故3.什么是认证4.什么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内容?6.标准的必备要素食品术语标准,食品图形符号、代号标准、食品分类标准、食品标准的编写标准11.食安法应用范围20.国家标准体系存在的问题21.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有何标准22.修改采用的含义?(国际标准)23.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宪法是建设市场经济法规体系的依据和基础市场主体法25.德国食品标准情况如何27.禁止销售农产品情形28.食品安全标准里危害食品安全的限量指标29.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内容?30.资料性概述要素包括?第一章绪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这门课程研究内容以食品法律法规、食品标准及食品的市场准入和认证管理为主线,分别介绍了食品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中国的食品法律法规,国际与部分国家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法律法规,食品标准化基础知识与标准编写,我国的食品标准,食品国际标准及采用国际标准体系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认证管理等。
.什么是标准?法?标准:为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的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规范性文件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9.什么是强制性标准?具有法律属性,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手段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15.标准与法规的功能(绪论、问答题)1)促进技术创新: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技术创新的重要环节,通过技术标准的实施,可以占领技术制高点,提高国家的竞争力,使国家经济利益最大化。
2)实现规模化、系统化和专业化:通过制定和使用标准,来保证各生产部门的活动,在技术上保持高度的统一和协调,以使生产正常进行。
运用技术标准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标准成为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桥梁。
3)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没有标准就没有高质量产品。
标准称为质量工作的基石。
4)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信息:判断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教学大纲
《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名称:食品标准与法规(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in Food)课程编码:6321Z019 学分:2 总学时:36说明【课程简介】《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是我国高等院校食品科学专业的重要专业基础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加深理解和巩固理论知识,并能初步掌握与食品相关的国内外标准与重要法规,使学生对食品行业标准及法规有不同程度的了解,并应用于实践当中分析处理实际问题。
【课程性质】专业核心课【适用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食品标准、标准化、法规、认证等的基本概念,理解制定我国食品标准和法律法规的方法,了解并熟悉我国和发达国家的食品法律法规体系、标准体系,食品质量管理体系、食品认证程序和要求等,并能够根据所学具有分析和处理食品违标违法事件的基本能力。
【先修课程要求】本课程要求学生先修《食品企业管理》、《食品包装学》、《食品添加剂》等课程。
【能力培养要求】要求学生掌握食品的标准和标准化基本原理以及国内外食品法律法规体系,具有运用标准化方法进行企业管理的能力,运用食品标准与法规进行食品生产过程和质量与安全的监督管理的能力,并且能够能对现实中涉及食品质量与安全事件案例进行分析和判断,以便在将来能够比较好地适应实践工作和有关理论研究的需要。
【学习总量】总学时36学时,其中理论32学时,实践4学时。
学生自主学习学时自行安排。
【教学方法与环境要求】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自主研究法等。
环境要求:理论教学采用多媒体教室辅助教学;实验教学以学生操作为主,教师讲授、指导为辅,需要多媒体教室和标准化学实验室。
【学时分配】【教材与主要参考书】教材:《食品标准与法规》,张建新陈宗道,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7年1月,第二版参考书:[1]《食品标准与法规》,彭珊珊,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2年2月,第二版[2]《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吴鹏,化学工业出版社,2010年2月,第一版[3]《食品标准与法规》,胡秋辉,中国计量出版社,2013年9月,第二版大纲内容第一章绪论【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标准与法规的战略地位;理解: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的发展趋势,食品标准与法规的学习方法;掌握:标准与法规的研究对象,食品标准与法规的研究内容;运用:标准与法规之间的相互关系。
《食品标准与法规》教学大纲
《食品标准与法规》教学大纲一、课程简介食品标准水平决定食品质量与安全性的高低,食品质量与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近几年来一直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以食品标准为准绳和以食品法律法规为支撑是提升现代食品工业的一项战略举措。
本课程主要介绍食品的标准和标准化,以及国内外食品标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学习能够了解和掌握国内外法律法规的知识,能对现实中的案例进行分析和判断。
二、教学目标及任务食品标准与法规是食品科学与工程和生物工程专业的选修课程,是研究食品与农产品生产加工、贮运、销售和配送等全过程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一门综合性学科。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食品标准、标准化、法规、认证等的基本概念,制定我国食品标准和法律法规的方法,了解并熟悉我国和发达国家的食品法律法规体系、标准体系,食品质量管理体系、食品认证程序和要求等,并能够根据所学具有分析和处理食品违标违法事件的基本能力。
三、理论教学安排及学时分配第一章绪论【教学目标】通过本章学习,掌握标准与法规的基本概念,理解食品标准与法规的作用,明确学习目标和学习方法。
【授课内容】第一节概述第二节标准与法规的作用第三节课程目标【本章重点和难点】(1)重点:标准与法规的概念标准与法规的联系(2)重点:难点:标准与法规的联系【思考题】1、以实例表述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管理的重要性2、现代食品质量管理的方法有哪些?第二章食品标准的制定和编写【教学目标】通过本章学习,熟悉标准的分类,理解标准制定的原则和程序,掌握食品企业标准制定的程序和企业标准的编写方法。
【授课内容】第一节概述第二节食品标准制定的程序第三节食品标准的结构第四节食品标准要素的编写第五节包装材料的卫生【本章重点、难点】(1)重点:理解标准制定的原则和程序,标准要素的编写。
食品标准与法规章节总结---顾仁勇老师
食品标准与法规小结1、对待食品安全的原则:市场准入制度与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召回实施,包括主动召回、责令召回和召回结果评估与监督以及召回食品后处理,以及法律责任。
)2、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供给与消费的可靠程度。
两层含义:一是食品数量的安全问题;二是食品质量的安全问题。
1、标准: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2、标准的特点:①非强制性:是一种规范,本身不具备强制性;所谓的强制性标准,其强制性由法律赋予。
②应用的广泛性和通用性:应用广,影响面大,涉及各种行业和领域。
③标准与贸易的双向作用。
④标准的制定出于合理目标。
⑤标准对贸易的壁垒作用可以跨越。
3、技术法规:技术法规指规定强制执行的产品特性或其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适用的管理规定)的文件,以及规定适用于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的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的文件。
这些文件可以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也可以是其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经政府授权由非政府组织制定的技术规范、指南、准则等。
4、技术法规的特点:①强制性。
②对贸易的影响大而直接。
③约束范围广。
技术法规既可以规定产品的特性,诸如产品的大小、形状、功效和性能,甚至包括对出售之前加贴标签、标志的样式和包装的方式等多方面的内容做出规定,还可以对产品生产的相关工艺和方法,包括管理规定进行约束。
④表现形式多样。
包括国家法律、政府法令、部门规章条例以及其他强制性文件。
⑤壁垒作用隐蔽性强。
5、技术法规的类型:规定性技术法规(特定性)和功能导向型技术法规(灵活性)。
6、合格评定程序:是规定直接或间接用来确定是否达到技术法规或标准的相应要求的任何程序。
7、合格评定程序的类型:第一方评定:供应商自行完成合格评定程序(证明符合技术法规和标准而进行的第一方自我声明;第二方评定:买方或一合格评定机构以其自己的名义完成合格评定程序(验收);第三方评定:独立于供应商和买方的机构完成合格评定程序(认证以及认可活动)。
食品标准与法规--第2章食品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
• 正式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
具有法律效力。 • 1、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地方人 大常委会等所做的解释; • 2、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 所做的解释; • 3、行政解释: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地方人民政 府等所做的解释;
• 非正式解释可分为学理解释和任意解释。
• ★联合执法主体: • 根据有关单行法律、法规规定,由食品监督管理 部门会同其他部门如质量技术监督机关、公安机 关、工商管理机关等共同进行食品行政执法时, 这些部门、机关就成为联合执法主体,或者称为 共同执法主体。
• 三、食品行政执法监督
• 1、概念 • 是指有权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等,依法对 食品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是否 合法、合理进行监督的法律制度。 •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活动必须依法而行, 并且受到有关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 ★食品卫生行政机关:
• 卫生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和行政组织法规定而设 立的履行卫生行政职能的国家行政组织,是最主 要的食品卫生行政执法主体。 • 我国的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卫生行政主 管部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地(市)卫生计生委, 县(县级市、区、旗)卫生计生委和卫生局。
• 一、食品法律法规制定的原则与依据
• 1、制定的基本原则:是指食品立法主体进行食品 立法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是立法指 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重要体现。 • 包括以下基本原则: • (1)遵循宪法 • (2)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不得随意立法 • (3)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 统一和尊严
• (4)坚持民主立法,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 • (5)从实际出发,立足我国国情 • (6)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最大限度保证食品安 全 • (7)预防为主 • (8)发挥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积极性的原则
完整版-食品标准与法规考试重点整理
食品标准与法规Food standards and laws第一章绪论一、全球三大权威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IEC)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国际电信联盟(ITU)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二、技术法规的定义及特点定义:规定强制执行的产品特性或其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适用的管理规定在内的文件,以及规定适用于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的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的文件。
特点:(1)强制性:只有满足技术法规要求的产品方能销售或进、出口。
凡不符合这一标准的产品,不予销售或进出口。
(2)约束范围广:包括产品的具体特性,生产工艺,生产方法等。
(3)表现形式多样:国家法律,部门条例,政府法令,强制性标准等。
三、我国食品标准与国外食品标准相比存在的问题1.食品标准数量不少,但结构不合理,系统性较差;2.标准的更新滞后,先进性程度和实用性较差;3.食品标准体系不尽完善,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基本概念(食品法律、食品法规)食品法律:与食品相关的法律,属于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是所有与食品相关的活动的法律依据,包括食品生产、经营、检验和监督管理等。
《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
食品法规:行政法规、技术法规和部门规章第二章标准化与食品标准一、标准和标准化标准的定义: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的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的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注: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共同效益为目的。
标准化的定义:标准化是为了所有有关方面的利益,特别是为了促进最佳的全面经济,并适当考虑产品的使用条件与安全要求,在所有有关方面的协作下,进行有秩序的特定活动所制定并实施各项规定的过程。
自考《食品标准与法规》重点习题及答案
自考《食品标准与法规》重点习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代码填入题干后的括号内)1.制定我国《食品安全法》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其前提是(A,保证食品安全B.保障食品生产C.保护食品经营D.严惩违法行为2•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由()负责。
A.工商行政部门B.质量监督部门C.卫生行政部门D.农业行政部门3 •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由()负责。
A.工商行政部门B.卫生行政部门C.质量监督部门D.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4.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由()负责。
A.工商行政部门B.卫生行政部门C.质量监督部门D.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5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记录制度,进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oA. 1年B. 2年C.3年D. 4年6•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oA. 1年B. 2年C.3年D. 4年7.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除应当标明《食品安全法》第42条第一款内容外,还应当标明()oA.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B.功能主治C.用法用量D.适用8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oA.药品B.中药材C.化合剂D.增白剂9•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未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义务,在本市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oA.承担连带责任B.及时报告事故情况C.应当作出自查报告D.应当承担刑事责任10.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A.出口国食品安全标准B.我国食品安全标准C.国际食品安全标准D.第三国食品安全标准11.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最高可受到货值金额()处罚。
A.2倍罚款B.3倍罚款C.5倍罚款D.10倍罚款12.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食品标准与法规复习重点
第一章1.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委员会成立的时间地点1985年10月,北京2标准的基本特征:科学性统一性时效性强制性3.标准化的作用[1]现代大生产的必备条件[2]实行科学管理和现代化管理的基础[3]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保证[4]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和新技术的桥梁[5]国家对企业产品进行有效管理的依据[6]可以消除贸易障碍,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4.标准按照约束力分类[1]我国的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2]世界贸易组织的技术法规和标准[3]欧盟的新方法指令和协调标准5.法律的基本特性[1]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2]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社会规范[3]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并具有广泛约束力的社会规范[4]法律是规定了人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5]法律有其确定的体制和表现形式6.我国的立法体制7.我国的法律渊源P-52法律渊源是指法的“形式渊源”,指那些来源不同制定法与非制定法、立法机关制定与政府制定等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以宪法为核心的制定法形式,我国的法律渊源可以分为以下几类:①宪法:具有最高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它规定了我国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准则;主要由两个方面的基本规范组成: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其他附属的宪法性文件;②法律: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③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④地方国家机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文件:地方立法权: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⑤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部门规章一般在全国范围内有效;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⑦特别行政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⑧国际条约8.我国食品法律法规体系包括,举例说明9.法律法规与标准的不同之处[1]标准是以法律规范为依据的,但是法律和法规在低位上高于标准[2]标准主要是在技术层面,而法规涉及各个方面[3]法律法规是比较客观的,标准相对而言比较微观和具体[4]法律法规较稳定,标准又是需要补充和修改[5]法律法规属于规范性文件,标准有时是文字的,有时是实物第二章1.食品标准制定的的意义[1]保证食品卫生与安全[2]国家管理食品行业的依据[3]食品企业科学管理的基础2.我国食品标准建设与国外的差距,举例说明1食品标准体系不完善我国现行食品标准虽由国家标准委统一发布,但标准起草部门众多,加之审查把关不严,致使我国的食品标准不够协调,国家标准之间不统一,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之间层次不清;2部分重要产品标准短缺标准中某些技术要求特别是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如农兽药残留、抗生素限量等指标设置不完整甚至完全未作规定;生产者无标准可依,消费者更觉无所适从;3标准复审和修订不及时现行国家标准标龄普遍偏长,平均标龄已超过10年,有的甚至20年4食品标准的编制仍有许多不规范之处标准编写的格式不规范,技术要求的制定不科学,技术要求中项目的单位不符合要求,标准未能按要求定期修定或确认,企业标准的管理措施不完善等方面;5部分标准的实施状况较差由于历史原因、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较低、宣传不到位,导致我国食品行业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不高;6标准意识淡薄普通消费者甚至相当多的企业对标准了解甚少而无法辨别真伪;标准化意识淡薄还表现为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标准化工作缺乏权威性且执行能力不足; 解决办法1加大食品标准的宣传力度配合普法宣传,利用各种途径积极宣传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重要性,使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有关管理部门各司其职,促进我国食品工业快速、有序发展;2统一食品标准管理体系食品标准体系出现的诸多问题,很大程度上跟目前食品标准管理体制的不合理有关;做到“统一计划、统一审查、统一编号和统一批准发布”国家标准的四个统一管理职能;3完善食品标准体系“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这就意味着以后的食品标准主要由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两类构成,大大避免了标准重复的可能性; 4加强培养高素质的制标、修标技术人员食品标准是一个国家的科技水平的体现5推动食品标准的国际化进程应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参加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使食品标准尽可能与国际接轨;6强化食品标准信息服务体系加强对标准信息服务机构的政府投入,支持其结合本国产业特色广泛搜集有关国际组织、达国家、出口目标国的农业标准、食品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食品添加剂标准、食品检验方法标准、食品包装材料与容器国家强制性标准代号:GB推荐性标准:GB/T4.食品基础标准主要包括[1]名词术语类、图形符号、代号类标准[2]食品分类标准[3]食品标签标准[4]食品检验规则、食品运输、包装、物流标准[5]食品标准化、质量管理标准5.食品产品标准概念[2]反映对健康可能有一定危险性的间接指标,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3]反映卫生状况恶化或对卫生状况恶化具有影响的指标,如酸价、水分7.举例说明食品卫生标准检测指标分类及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类别8.食品添加剂概念及3个主要特征为改善食品色、香、味等品质,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合物或者天然物质特征:一是为加入到食品中的物质,因此它一般不单独作为食品来食用二是既包括人工合成也包括天然的化合物三是加入到食品中的目的是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第三章1.企业标准体系的主要三个内容技术标准体系、管理标准体系、工作标准体系2.企业标准体系的基本特征目的性、集成性、层次性、动态性、阶段性3.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之间的关系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内统一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对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国家鼓励企业制定过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4.企业标准体系制定的原则[1]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强制性标准[2]充分考虑顾客和市场的需求保证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利益[3]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4]有利于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国际贸易,有利于促进新技术的发展和推广5企业标准体系的设计要求答:1已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企业应遵照执行;对尚无上级标准的,应当制定产品的企业标准2企业在确定生产项目或准备开发新产品项目制定标准前,进行必要的市场调研,看是否需要制定产品的生产标准3企业标准在国家标准发布之前,已按程序备案并在实施,需要与国家标准进行比较,与国家标准不一致的需要修订或者废止4参照执行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也可以根据本企业产品特点制定企业标准5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上级标准的企业标准;在制定产品标准时,要考虑选取可以达到的、较高的技术指标6不同种类、等级产品,其技术指标项目、要求不同,不同产品都应该具备科学合理的技术指标7国家如果已有强制性标准,企业标准中就不能随意对强制性标准项目和指标加以改动6.企业标准的体系的特性功能上的监控性状态上的稳定性时间上的先行性空间上的基础性7.企业编制生产计划的主要步骤[1]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内容包括国内市场对产品的需求分析,产品市场占有率,长远发展规划和近期销售情况,生产原料供应、设备检修、劳动力调配等方面信息[2]统筹安排:初步提出生产指标[3]综合平衡:确定生产指标[4]审定初步生产指标,确定生产计划[5]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8.物资储备定额按物资的储备形态构成分为经常储备、保险储备、季节储备、特种储备的定额第四章1.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的时间2009/6/12.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3.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P-1404.食品广告的要求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的预防、治疗的功能5.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以及赔偿P-1426.食品安全法的的意义[1]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是发展的具体体现,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成果[2]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改善民生的有效手段,是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3]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为系统有序地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4]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彰显了国家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决心和信心,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新起点7.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的异同[1]调整范围不同[2]前者进一步明确和完善食品安全的监管体制[3]统一食品国家安全标准,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4]生产经营者负食品安全第一责任[5]消费者可要求经营者假一赔十8.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工商,质监,食药监,卫生部门的监管范围和职责卫生部门: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质量监督部门:其职责主要包括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进行监管、对食品进出口进行监管、对食品检验机构进行资质认定管理等;工商:负责对食品流通环节进行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管;9.产品质量法的调整对象产品质量监督关系;产品质量责任关系10.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适用的主体为我国境内的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凡是在中国境内除台湾、香港、澳门外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以及个体工商业经营者;适用的社会经济关系,主要调整产品生产和销售两个环节11.不合格产品的分类:瑕疵、缺陷、劣质、假冒12.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是几年2年13.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设立2010/1/20,北京第五章1.引起国内外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有毒有害物质或疾病1. 加州李斯特菌奶酪污染事件这个事故发生在1985年的加州;当时很多孕妇和婴儿在食用了Jalisco公司生产的“墨西哥风味软奶酪”产品后出现了很严重发热、肺炎、腹泻等的症状;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单增李斯特菌污染所致;这是一种环境中广泛存在的食品致病菌,对孕妇、婴儿等免疫力低下人群十分危险;2. 德国 O104:H4 大肠杆菌感染事件从2011年5月份开始,德国很多人出现出血性腹泻症状,病情进展凶猛,一些患者很快就进展成溶血性尿毒症,有些患者因此死亡;医学研究表明,这种症状是由于一种新的大肠杆菌菌株所引起;以往这种菌株只会感染牲畜,而这次事件很有可能是因为这种菌株发生了变异,导致其获得对人类的感染能力;造成感染的源头可能是下萨克森境内比嫩比特尔一处农场生产的豆芽菜;3. 伊拉克麦粒汞中毒事件1971年,伊拉克甲基汞中毒事件;作为最严重的食物中毒事件之一,有650人因此死亡,受到影响的人甚至无法统计,最少估计有上万人;4. 中国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2008,中国事件的起因是多个婴儿发生肾结石症状,最后发现这些婴儿都食用了三鹿集团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对这些奶粉进行详细检测后发现,它们含有一种化学工业上常用的物质——三聚氰胺概念目的和重点研究内容GMP:为保障食品安全而制定的贯穿于食品生产的全过程一系列措施、方法和技术要求,也是一种注重制造过程中产品质量和安全卫生的自主性管理措施;实施目的:1、降低食品制造过程中的人为错误;2、防止食品在制造过程中遭受污染或者品质劣变3、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重点研究内容:1、确认食品生产过程安全性2、防止物理、化学、生物性危害污染食品3、实施双重检验制度4、针对标签的管理、生产记录、报告存档建立和实施完整的管理制度;3、GMP与一般食品标准的区别:性质:1、前者对食品企业生产条件、操作和管理行为提出规格要求2、一般食品标准是对食品生产的终产品提出量化要求侧重点:1、前者侧重在产品出厂前整个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2、后者侧重于终产品的判定和评价内容:1、前者包括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2、后者主要内容是产品必须符合卫生和质量指标4、HACCP的七个原理:危害分析、确定关键危害控制点、确定与各CCP相关的关键限值、确定CCP的监控程序,应用监控结果来调整以及保持生产受控、关键控制点失控时,建立纠偏程序、验证程序、纪录保持程序5、实施HACCP一般步骤:成立HACCP实施小组——产品描述——识别、确认用途及消费者——画出工艺流程图——现场确认工艺流程图——确定关键限制-—对各关键点的监控程序——建立纠正措施——建立验证程序——建立记录保存和文件归档制度——检查HACCP计划第六章1.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分别由质检局,工商局,食药监发放2.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基本内容和意义食品生产准入制度的基本内容:a)食品生产必须符合条件审查制度b)强制检验制度c)食品质量安全标志制度意义:a)是全国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b)是全国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重要体现c)是全面提升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有效性的重要举措3.企业取得生产许可的一般步骤4.对企业生产许可不予受理情况a)申请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b)申请事项不属于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的职责范围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受理c)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生产许可的,生产许可证主管机关经查实后,应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一年内企业再次申请同一列入目标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不予受理d)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被吊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三年内企业再次申请同一列目录产品的工业产品许可证的,不予受理5.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3年标志含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第七章1.食品法典成立时间1961年2.食品法典委员的主要任务:食品标准的编制以及食品法典的出版3.食品法典的作用a)更迅速地提供食品法典的标准和专家的科学建议b)更多的容纳发展中成员国参与其制定进程,包括风险评估c)依据成员国的需要,及时的制定更为实用的食品安全标准d)为发展中国家食品控制系统提供更为有效的帮助4.国家标准化机构简称中央办事机构地点国际标准化机构简称ISO中央办事机构地点:日内瓦族的应用范围覆盖食品链的全过程,即种植、养殖、初级加工、生产制造、分销,一直到消费者使用,其中也包括餐饮;另外,与食品生产密切相关的行业也采用这个标准建立管理体系,如杀虫剂、兽药、食品添加剂、储运、食品机械设备、食品清洁服务、食品包装材料等;第十章1.有机农业有机食品有机食品: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有机认证标准生产,并经独立认证机构认证的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有机农业:按照特定的有机农业生产体系,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产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中农业生产方式;5.绿色食品等级绿色食品: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按照绿色标准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的绿色商标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等级:A级和AA级A级:在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操作规程生产、加工;AA级:在生产过程中不允许使用任何有害化学合成物质6绿色食品特征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是绿色食品的基本特征;绿色食品与普通食品相比较,具有以下三个显着特征:a)强调产品出自最佳生态环境b)对产品实行全程质量控制c)对产品依法实行标志管理7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技术标准、产品包装、标签及贮藏、运输标准;8无公害食品的核心是主要包括的三个内容无公害产品的核心:全程质量控制主要内容: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技术标准、产品标准2.有机食品的贮藏方式有机产品的贮藏不能采用辐射技术;除在常温下贮藏外,允许采用以下贮藏条件:空气调节、温度控制、湿度调节;3.有机产品的加工与贸易标准P-3034.国内有机食品认证1申请2预审并制定初步的检查计划3签订有机食品认证检查合同4实地检查评估5编写检查报告6综合审查评估意见7认证决定人员/技术委员会决议:证书有效期为一年8有机食品标志的使用9.我国从什么时候看是无公害食品认证2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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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准与法规1、我国当代法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国际条约。
2、食品法律法规:①定义: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加强食品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卫生与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为目的,通过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法律法规的总和。
②四大特点:权威性、职权性、程序性、综合性③效力范围:指食品法律法规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
包括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对人的效力。
时间效力:指食品法律法规何时生效、何时失效、对食品法律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和事件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
空间效力:指食品法律法规生效的地域范围。
对人的效力:指食品法律法规对哪些人具有约束力。
指食品法律法规的溯及力:新法颁布实施后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3、中国现行的食品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由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食品卫生法》自行废止。
《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04条。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第五章,食品检验;第六章,食品进出口;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
5、《产品质量法》是调整食品的生产、流通和监督管理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①.法律:②.行政法规;③.部门规章;④.规范性文件;⑤.食品标准。
7、与WTO相关的两项重要协定:《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
8、标准: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的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的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9、食品安全标准:为了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从农田到餐桌)食品链全过程中影响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各种要素以及各关键环节进行控制和管理,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的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10、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内容涉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调查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
11、标准化: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行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
12、标准分类:按标准效力性质分类:强制性标准、非强制性标准。
按标准层次分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按标准内容分类: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
按标准功能分类:产品标准、基础标准、方法标准、安全标准、卫生标准、环境保护标准13、我国食品标准分类: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食品添加剂标准、食品包装与标签标准、食品产品标准、食品卫生管理生产规范、食品检验标准14、食源性危害: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后果的因素,食品中具有的危害。
15、《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16、食品许可证制度: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部门,为规范本国或本地区食品企业生产、保护消费者利益而采用的一种行政许可制度。
17、《食品安全法》强化了食品的许可证制度。
第二十九条: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
第四条:国务院质量监督对食品生产、工商行政管理对食品流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餐饮服务活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制定的职责实施监督管理。
18、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与监管,主要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执行,这两个文件均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并于2009年7月30日起施行。
19、餐饮服务许可证:是我国食品行业许可证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保证餐饮服务企业所提供的食品的质量安全,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实施的一项旨在控制餐饮服务企业生产、服务条件的监控制度。
20、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者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食品才允许生产销售的监督制度。
内容包括:食品生产许可、强制检验及市场准入标识标示。
21、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进入市场的食品企业及食品质量安全的常规监督管理主要有五项工作,包括日常监督检查、定期监督检查、产品监督抽查、年审和换证审查。
22、风险描述是风险评估的最后环节,主要通过对前面几个环节的结论进行综合分析、判定、估算,获得评估对象对接触评估终点中引起的风险概率,最后以明确的结论、标准的文件形式和可被风险管理者理解的方式表示出来,最终达到为风险管理部门和政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23、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的科学评估,是一种系统的用组织科学技术信息及其不确定性信息,来回答关于健康风险的具体问题的评估方法。
包括:危害识别、危害描述、暴露评估、风险描述。
24、危害:食品中可能导致一种健康不良效果的生物、化学、物理因素或状态。
25、风险分析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信息交流三部分。
26、食品召回:食品的生产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在获悉其生产、进口或经销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的缺陷时,依法向政府部门报告,及时通知消费者,并从市场和消费者手中收回有问题的产品,予以更换赔偿等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
实施食品召回制度的目的:jishi8收回缺陷食品,避免流入市场的缺陷食品对人身安全损害的发生或扩大,维护消费者利益。
27、食品召回的内容概述(△)①根据召回的方式不同进行分类管理,可分为主动召回与强制性召回。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通过自行检查,销售商、消费者举报、投诉或有关监管部门通知等方式,获知其生产销售的食品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隐患时,主动对某种产品进行的召回;当厂商恶意隐瞒不安全食品、拒不采取纠正措施时,由政府实施强制性召回。
②根据召回的范围不同进行分类管理,可分为批发级别召回,如对批发商、流通中心或进口商手中的食品进行召回;零售级别召回,如对超市、杂货店、餐馆等地方的食品进行召回;消费者级别召回,如对消费者手中的食品进行回收。
③根据缺陷发生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的评估进行分类管理。
召回可分为三个级别:一级召回,即针对那些极大可能引起死亡或疾病、造成严重伤害的产品所进行的召回,以及存在严重缺陷、已经构成潜在健康风险但未进行正确标注或者掺假的食品;二级召回,即针对那些有可能一起死亡或疾病、造成严重伤害或者有很大可能引起中度伤害、疾病的食品所进行的召回;三级召回,即针对那些引起死亡或疾病、造成严重伤害可能性极小,引起中度伤害、疾病的可能性不大或者不可能引起伤害和疾病,只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产品召回。
28、食品安全追溯制度:是从田园到餐桌对食品生产、流通过程中各关键环节的信息、加以有效管理,通过对这种信息的监控来实现预警和追溯,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出现,一旦出现问题即可以迅速追溯至源头。
29、追溯体系从信息流动方向上可以分为向下“追踪”和向上“追溯”两个过程。
30、常见的食品追溯技术有:①条形码标识技术;②电子射频标识技术(RF2D);③DNA标识技术。
31、认证:第三方依据程序对产品、过程或服务符合规定的要求给予书面保证或合格证书。
分为:①体系认证;②产品认证;③服务认证;④其他类似于认证的各种许可制度。
32、我国实行统一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是国务院授权的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的主管机构。
33、我国目前食品企业引入管理体系认证主要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等,均属于自愿性认证。
34、HACCP是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是控制食品污染的有效途径,是保证食品安全经济有效的管理体系,现已成为国际上共同认可和接受的用于确保食品安全的体系。
35、无公害食品:在无污染的生态环境中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生产或加工,农药、重金属、硝酸盐及激素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或残留量)控制在安全允许的范围内,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强制性标准,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优质农产品或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36、无公害食品行业标准:①无公害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②无公害食品生产技术标准;③无公害食品产品质量标准;④无公害食品包装储运标准;⑤无公害食品其他相关标准。
37、绿色食品: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产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38、有机食品:原料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或野生生态系统,根据有机认证标准生产、加工,而且经有资质的独立认证机构认证的可使用农产品、野生产品及其交工产品。
39、HACCP与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关系(△):HACCP作为一个系统化的方法,其作用是防止食品生产过程中食品有害物质的产生。
HACCP不是依赖队最终产品的检测来确保食品安全,而是将食品安全建立在对加工过程中的控制上,以防止食品产品中的可知危害或将其减少到一个可接受的程序。
ISO22000标准是一个适用于整个食品链工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框架。
它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从侧重对HACCP七项原则、GMP、SSOP等技术方面的要求,扩展到整个食品链,并作为一个体系对食品安全进行管理,增加了运用的灵活性。
它可以与企业其他管理体系相结合,更有助于企业建立整合的管理体系。
ISO22000标准和HACCP都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能使实施者合理地识别将要发生的危害,并制定一套全面有效的计划来防止和控制有害的发生。
二者的共同之处是方针、规划、实施和操作、绩效评估、改进、管理评审。
与HACCP相比ISO22000标准有以下不同:①标准适用范围更广;②强调了沟通的作用;③体现了对遵守食品法律法规的要求;④提供了前提方案、操作性前提方案和HACCP计划的重要性;⑤强调了“确认”和“验证”的重要性;⑥增加了“应急准备和响应”规定;⑦建立可追溯性系统和对不安全产品实施撤回机制。
40、前提方案:整个食品供应链中为保持卫生环境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和活动,它等同于食品企业良好操作规范。
41、操作性前提方案:为减少食品安全危害在产品或产品加工环境中引入污染或扩散的可能性,通过危害分析确定的基本前提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