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虚假诉讼的刑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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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来概括,并据此构建理 论模型。 这种现状导致理论研究不能呼应实践需求 ,各说各话 , ① 有论者
收 稿 日期 :2 1 — 1 0 0 0 0 一i
作者简介 :李杰文 ,上海 市青浦 区人 民法 院法官 。 ① “ 诉讼欺诈”概念在德 、日刑 法理论 中早 已存在 , 新加坡 、 意大利等 国家还 在刑法 中明确规定 了诉讼欺诈罪 , 并且 “ 欺诈” 诈骗”在我 国也 成为明确 的法律用语 ,故学者们 在研 究中都不约而 同地使 用 了 ‘ 、“ ‘ 欺诈’或 ‘ 诉讼 ’ ‘ 诉讼
的诉 讼形 式 , 使法 院作 出错误 裁 判 , 而达 认
故 很难被识 破 。此 时 人 民法 院常常 被 当事 人 “ 弄于股 掌之 间” 玩 ,严重 影 响 了司法 权威 ,玷 污 了社 会
信用, 损害了第三人合法权益 , 危害很大 。 由于法律缺位, 此类行为违法成本很低 , 骗局被揭穿后往 往只是警告、 罚款了事 , 有时只是裁定驳回起诉 , 当事人被司法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少之 又少 , 导致虚假诉讼行为愈演愈烈 , 在某些领域甚至达到了泛滥程度。 因此如何遏制虚假诉讼已成为
第 2 卷第 2 5 期 21 年 3 00 月
法 治 论 丛
Th l fLa Fo u e Ru e o w r m
VO . 2 . No. 1 5 2 Ma . 2 1 r . 00
● 洁 孝 论 坛
论虚假诉讼的刑法规制
李 杰 文
( 海市青 浦 区人 民法 院 ,上 海 2 7 上 1 0) 0 0
讼诈 骗” 在概 念上 具有 重合 之处 , 但并 不完 全相 同。目前 关于虚 假诉 讼 较为 明确 的概 念 是浙江省 高级
人 民法 院 关于 在 民事 审判 中防范和 查处 虚假诉 讼 案件 的若 干意 见 中的表述 :“ 意见所 指的虚假 本 诉讼, 是指 民事诉 讼各 方 当事 人恶意 串通 , 采取虚 构法律 关 系 、 捏造 案件 事实 方式提 起 民事诉讼 ,或
问题的提出
当前 , 民事诉 讼 中存 在一 类 异常 现象 ,即当事 人双方 恶意 串通 , 构 民事 法律 关 系 , 在 虚 并采用 虚
假证据 向人 民法 院提 起 诉讼 , 利用 法 院的 审判权 和 执行权 实 现 自己不合法 的动机 和 目的。 类行为 多 这
发生在离婚 、民间借贷、 企业破产等案件 中, 当事人一般假借诉讼来转移财产、 逃避债务 , 损害第三 者合法权益。 虚假诉讼形式繁多 , 方法多样 , 并且原被告双方对案件事实 、 证据及诉讼请求争议不大 ,
矛盾 。 长远 来看 ,我 国 应 该 通 过 立 法 将 虚 假 诉 讼 行 为 犯 罪化 , 明确 设 立 虚 假 诉 讼 罪 。
关键词:虚假 诉讼 ; 诉讼诈骗 ; 刑事违法性; 刑事归责
中图 分类号 :D 7 F 2 文 献标 识码 :A 文章 编号 : 1 0- (0 0 — 2- 7 8 4 2 2 1) 2 0 1 0 0 55 0
诈 骗 ”这 一 概 念 。
甚至直接将 虚假 诉讼 等 同于 “ 诉讼欺 诈 ” ,在论 证时直 接套 用诉讼 欺诈 相 关理 论 ,造 成概念混 用 。因 此 ,应该 进一 步 明确 两者 的 区别 ,在理 论 和实践 之 间搭 建对话 平 台 。笔者 认为 ,“ 虚假诉 讼”与 “ 诉
者利用 虚假仲 裁裁 决 、 公证 文 书 申请 执行 , 使法 院作 出错误 裁判 或执 行 , 以获 取非法 利 益的行为 ” 关 。
于诉讼 诈骗 的概 念 , 具有广 义 和狭义 之分 。 广义 的诉讼诈 骗 是指欺 骗法 院 , 对 方交付 财物或者 财产 使 上 利益 的一切行 为; 狭义 的诉讼 诈骗 是 指行 为人将被 害人作 为被 告人 而 向法 院提起 虚假 的诉讼 , 使法 院产生 判断上 的错误 , 而获得 胜诉 判决 , 进 使被 害人 交付财 产或者 由法 院通 过 强制 执行将 被害人 的财
摘 要 : 当前 ,虚 假诉 讼 愈 演 愈 烈 ,严 重破 坏 了正常 的 司法秩 序 ,损 害 了司 法权 威 。 虚 假诉 讼 行 为具
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 当受到刑事处罚。由于我 国刑法没有对此作 出明确规定,理论界和实务界意见不
一
,
但 无论 是 以诈 骗 罪 、 敲诈 勒 索罪 、抢 劫 罪还 是 妨 害作 证 罪 来 处罚 虚假 诉 讼 行 为 , 都会 产 生 难 以避 免 的
产转移 给行 为人 或者第 三人 所有 。 目前 ,理 论界一 般采 用狭义概 念 。①
通过对 比可以看出, 虚假诉讼和诉讼诈骗至少有两点不同: 首先, 虚假诉讼 的参与主体为原、 被
告双方 当事 人 , 们恶 意 串通 , 同欺 骗法 院 , 诉讼 过程 中具有 非对 抗性 , 他 共 在 即使对 抗也 是虚假对抗;
各级 法院共 同 关心 的重 要 问题 。
二 、虚假诉讼的概 念
如上所 述 ,“ 假诉 讼 ”只 是 司法 实务 部 门根 据有 限事 实所 做 的总 结 ,并非法 律 用语 ,没有形 成 虚 稳 定的含义 。法学 理 论 界则 很 少使 用 “ 虚假诉 讼 ”这一概 念 ,相 关现 象都 用 “ 诉讼 欺诈 ”或 “ 诉讼 诈
而诉 讼诈骗 是一 方 当事 人 的行 为 , 讼 中原被告 双方对 抗严 重 。 次 , 诉 其 虚假 诉讼 损 害的是第 三人 的合
法权益 , 并且 往往 是预期 利益 , 具有 现实性 和确定 性 , 不 而诉讼 诈骗直 接 侵害 的是对 方 当事人的 利益。 但也有 学者将 诉讼 诈骗 解释 为 “ 讼参 加人恶 意 串通 , 构 民事法 律 关系 或法 律事 实 , 诉 虚 通过符合 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