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退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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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流程审批制度

为加强我司对各项目销售工作的管理,明确责任,使销售工作有序展开,特制定商品房退房审批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开发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项目的内部营销系统。退房审批流程:

一、规定签约时间内或因特殊原因未签订合同的退房

客户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认购协议》,在规定签约时间内以及因特殊原因(包括因个人原因无法贷款并无法接受一次性付款形式的情况、一次性付款但因支付能力有限无法接受分期付款方式的、缴纳订金大于房款总价值20%以上但无法补足剩余尾款的情况)经案场经理与购买客户进行多次沟通,购买客户扔坚持退房要求,销售现场负责人以及销售部门负责人核对实际情况,并逐级上报给公司各位领导,在公司领导同意后,购买客户填写《退房申请》(签字并按手印使所签协议具备法律效力),案场负责人收回客户手中《认购协议》后(交由财务部门备档统一管理,客户所退房源进行同步销售),由主管营销工作副总、财务副总以及总经理在《退房申请表》签字确认,财务进行房源相关费用退还,退还相关费用同时收回客户手中相关房源收据,并封档统一保存。

二、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客户提出退房要求,(如无我方违约等特殊原因)公司将不予退房。

退房审批流程图:

退房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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