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P冷藏药品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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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冷藏药品经营管理操作规程编号:XY-DS-GC-12
目的:制定冷藏药品经营管理操作规程,以保证冷藏类药品的质量合格。
适用:冷藏药品的经营管理。
执行:业务部、质量管理部、储运部。
容:
1.术语
1.1.冷藏药品是指对药品贮藏、运输有冷处等温度要求的药品。
1.2.冷处是指温度符合2℃~10℃的贮藏运输条件。除另有规定外,生物制品
应在2~8℃避光贮藏、运输。
1.3.冷链是指冷藏药品等温度敏感性药品,从生产企业成品库到使用前的整个
储存、流通过程都必须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下,以保证药品质量的特殊供
应链管理系统。
1.4.控温系统包括主动控温系统和被动控温系统。主动控温系统是指带有机电
仪表元器件控制温度的设施设备,通过程序运行来调节、控制药品的贮藏、
运输温度在设定的围。被动控温系统是指通过非机电式方法控制温度的设
备,如保温箱等。
2.冷链设施设备管理
2.1.冷库具有温度自动监测、显示、记录、调控、报警的功能,有备用发电机
组和制冷机组。
2.2.冷库实行动态八区管理(合格品区、发货区、出库复核区、包装物料预冷
区、待验区、退货区、待处理区、不合格区)。
2.3.运输冷藏药品使用冷藏车或冷藏箱、保温箱运输,冷藏车、冷藏箱具有自
动调控温度的功能,冷藏车的配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冷藏车厢具有
防雨水、不透气、不易燃、耐腐蚀等性能;保温箱箱体采用吸水性低、透
气性小、导热系数小、具有良好温度稳定性的保温材料。
2.4.冷藏车、冷藏箱、保温箱配置温度自动监测系统,可实时采集、显示、记
录温度数据,可通过计算机读取和存储所记录的监测数据。冷藏车还须配备GPRS系统,远程实时传送温度数据。
2.5.保温箱所用的冰袋应置于冷冻箱,在-10℃以下环境中连续冷冻24小时以
上备用。
2.6.每周对冷库、发电机、冷藏车、冷藏箱、保温箱进行清洁、检查和维护并
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7.冷库、冷藏车、冷藏箱、保温箱及温(湿)度监测系统使用前、停用超过
1年再次启用进行验证。当相关设施设备及系统改变、超出设定的条件或用途,或发生设备严重运行异常或故障时,应进行专项验证。依据验证确定的参数和条件制定设施设备的操作标准和使用规程。
3.人员培训管理
从事冷藏药品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运输配送等岗位工作的人员,应接受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相关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以上人员每年接受冷链管理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
4.采购管理
4.1采购冷藏药品时,与供应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要明确运输方式、保温包装、
温度保证及运输责任等事宜。发货前,与供货单位沟通,保证采取正确有效的保温措施,明确到货时间。
4.2及时向储运部门、质量管理部门传递到货信息并跟踪到货情况。
5.收货管理
5.1.冷藏药品收货时应检查是否使用符合规定的冷藏车或冷藏箱、保温箱运输
药品,对未按规定使用冷藏设施设备运输的药品不得收货;
5.2.检查到货时温度,查看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确认到货温度及运输全程温
度数据符合要求后,将药品搬运到冷库待验区;从收货到转入冷库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5.3.对温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拒收,保存采集到的温度数据,将药品隔离存放
于符合规定要求的温度环境中,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5.4.对销后退回的药品,要严格检查温度控制状况,售出时间较长的,要求退
货方提供温度控制说明文件及售出期间相关温度控制数据,不能提供相关文件及数据的,不得收货。
5.5.收货拆包装检查应在冷库进行。
5.6.对收货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容包括:药品名称、数量、生产企业、发货
单位、发运地点、启运时间、运输方式、温控方式、到货时间、温控状况、运输单位、收货人员等。
6.验收管理
6.1.冷藏药品验收应在冷库进行。
6.2.验收冷藏药品应做好验收记录,至少保存5年。
7.储存、养护管理
7.1.冷藏药品储存的温度应符合说明书上规定的贮藏温度要求。
7.2.药品码放应留有一定的距离。药品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少于30
厘米,与库房控温设备的间距不少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冷库制冷机组出风口100厘米围以及高于冷风机出风口的位置不得码放药品。
7.3.冷藏车厢,药品与厢前板距离不小于10厘米,与后板、侧板、底板间不
小于5厘米,药品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制冷机组出风口下沿,确保气流正常循环和温度均匀分布。
7.4.冷藏药品应进行重点养护检查并记录,养护检查记录至少保存5年。
7.5.冷库运行期间,24小时连续、自动进行温湿度监测和记录,每30分钟记
录一次温湿度,每1分钟更新一次温湿度数据。温湿度记录数据每周下载至本地电脑保存并备份到可移动硬(U)盘上,至少保存5年。
7.6.冷库制冷设备的停机温度设置:4℃,启动温度设置:7℃,报警温度上限
8℃,下限2℃;相对湿度上限75%,下限35%。在临界状态下报警,冷库保管员应及时处置,并做好温度超标报警情况的记录。
7.7.在储存过程中,由于设备或停电等故障出现温度异常或不保温的情况,应
按《冷藏药品储存及运输应急方案》及时报告并处置。
8.出库发货管理
8.1.冷藏药品应指定专人负责冷藏药品的发货、装箱、装车工作。
8.2.冷藏药品运输应根据发货量选择适合的运输方式。量较少的可使用冷藏箱
或保温箱运送。量大的使用冷藏车运送。
8.3.拆零拼箱、出库复核应在冷库进行。
8.4.使用冷藏车配送的,冷藏车应预冷至符合冷藏药品贮藏温度要求,并按《冷
藏车使用管理操作规程》的要求装载药品,冷藏药品由库区转移到冷藏车的时间,不得超10分钟。
8.5.使用冷藏箱、保湿箱配送的,应在冷库装箱。并按《冷藏箱、保温箱使用
管理操作规程》的要求装载药品。装箱完毕后,在箱上标明冷藏药品标识,特别注意冷藏药品装箱应在发运前。
8.6.与运输人员办理交接。
9.运输管理
9.1.出车前,对冷藏车、保温箱、温度记录仪的性能及温度情况进行检查,确
认所有的设施设备正常并符合温度要求后放行。
9.2.在运输过程中连续、自动监测和记录温度,每隔5分钟自动记录一次实时
温度数据。温度数据应每月下载至电脑中保存并备份。记录至少保存5年。
9.3.冷藏车制冷设备的停机温度设置:4℃,启动温度设置:7℃。温湿度记录
仪中设置报警温度上限8.0℃,下限2.0℃;在临界状态下报警,运输人员应及时处置,并做好温度超标报警情况的记录。
9.4.采用冷藏箱、保温箱运输时,根据冷藏箱、保温箱的性能验证结果,在冷
藏箱、保温箱支持的,符合药品贮藏条件的保温时间送达。
9.5.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车辆或设备等故障出现温度异常或不保温的情况,应
按《冷藏药品储存及运输应急方案》及时报告并处置。
10.退货管理
10.1.除质量问题外,冷藏药品销后概不准退货。确需退货的,退货方需提供温
度控制说明文件及售出期间相关温度控制数据,经质量管理部审核和评估,质量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接受退货。
10.2.接收冷藏药品退货时,必须使用冷藏箱或冷藏车运输,温度保持在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