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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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济教行字[2012]4号
【发布部门】济南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2.03.27
【实施日期】2012.03.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教行字〔2012〕4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成教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各院校(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全市教育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全市教育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全市“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推进大会精神,高质量完成今年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今年要紧紧围绕大会提出的“积极办好各级各类教育,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确保乡镇中心幼儿园规范率达到60%,实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的工作任务,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分步实施,重点推进三个方面的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市教育局党委的领导下,成立加快推进教育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权责明确、齐抓共管、协调联动、运转高效地推进。
组长:陈东生
副组长:胡晓卉、张克明
组员:朋星、黄祖杰、王春光、陈敏、任泽焕、刘堃、杨全海
下设重点工作综合督查办公室,由办公室、宣传法规处、督导室组成。负责领导小组计划制定、日常工作调度、会议筹备和领导活动安排,信息、通报、综合材料的起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专项督导和督查。
二、责任分工
根据年初工作要点和工作职能,围绕推进三个方面的教育重点工作,成立12个工作组,在加快推进教育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办好各级各类教育
1.深化德育工作组
责任人:王春光
协作人:黄祖杰、刘堃
责任单位:基础教育处、团委、学前教育处、职业教育处、市教学研究室,各县(市)区教育局
工作任务:制定《济南市学校德育工作评价体系》、《济南市学校德育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全员育人机制。以学雷锋道德实践活动为抓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重点,在全市中小学生中深入开展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职业学校以“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职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全面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强化德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学生明是非、辨美丑、识善恶、知荣辱。
2.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工作组
责任人:王春光
协作人:胡晓卉、张克明
责任单位:学前教育处、人事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审计处
工作任务:积极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年内新建、改扩建100处幼儿园,其中新建40处(含乡镇中心园20处),改扩建60处(含乡镇中心园7处);加大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和指导力度,确保60%的乡镇中心幼儿园通过省级认定。
3.基础教育发展工作组
责任人:王春光
协作人:张克明、朋星
责任单位:基础教育处、财务审计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工作任务:加大规范化学校建设力度,争取全市中小学创建省级规范化学校的达标和复评合格率90%以上。将特殊教育学校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由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至9000元,补助、免收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学习及生活费用,实现公办特殊教育学生高中阶段全部免费就读。不断提升民族教育质量,到2014年,民族学校通过市
级规范化学校达标验收新增5所,通过省级规范化学校达标验收新增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