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至南锣鼓巷历史街区保护若干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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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至南锣鼓巷历史街区保护若干问题分析
鼓楼至南锣鼓巷历史街区保护若干问题分析
摘要:北京历史街区的保护始终在艰难与曲折中前行。对于历史城区的保护,要同其所处的环境相结合,在城市的布局、街巷的肌理、建筑的平面构成、体量、色彩、高度、整体协调等方面加以规范,以继续保障历史城区成为“有规划的整体”。
关键词:老区改造;历史街区;环境;文化遗产保护
中图分类号:TU-856 文献标识码:A
北京被称为世界城市史上的“无比杰作”,是中国古代都城建设的“最后结晶”。今天,北京又是千百万民众生活于其中,充满活力的大都市,因此肩负着“保护”与“发展”的双重任务。几十年来,在处理城市化发展与保护文化遗产之间关系的方面,我们没有能够充分认识到历史性城市是我国文化遗产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人类共同的宝贵财富,同时又是不可再生和无法代替的文化、经济资源。1因此,北京历史街区的保护始终在艰难与曲折中前行。在本文中,笔者将以鼓楼至南锣鼓巷一带的历史街区保护为例,重点分析该地区历史街区保护的若干问题。
总结该地段历史街区保护所面临的问题,首先要回顾著名的“梁、陈方案”。当年,梁思成、陈占祥先生在《关于中央人民政府行政中心区位置的建议》的最后,一连用了八个“为着”的排比句来表达他们的殷切愿望:“我们相信,为着解决北京市的问题,使它能平衡的发展来适应全面性的需要……为着适宜地保存旧城以内的文物;为着减低城内人口过高的密度;为着长期保持街道的正常交通量;为着建立便利而又艺术的新首都……”2今天,距离上述八个“为着”的论断提出已经过去了半个多世纪,北京历史街区的保护与发展的实际情况,与梁思成、陈占祥先生的美好愿望相悖,出现了许多他们预料中的问题。笔者通过走访鼓楼至南锣鼓巷地区的居民,整理调研一手资料,归纳出以下几方面:
一、老区改造过于随意,缺乏对“整体环境协调性”的认识。
在调研过程中,笔者发现此地带大部分老房子的改造都以商业用途为主,其中许多门脸装璜过于强调突出个性,随意改变墙的颜色,加盖屋顶,树立过大的广告牌……,破坏了整个历史街区的外观协调。此举实则违背了国际宪章中关于“建筑与环境”的相关规定。如ICOMOS在1979年颁布的澳大利亚保护具有文化特征的场所的《巴拉宪章》,其中第八条和第二十二条分别对“环境”和“新工程”做了如下阐述:
第八条环境
保护应当保留适当的直观环境和其它对该地点文化意义有帮助
的部分。(直观环境包括用途、选址、大小、外观、规模、特征、颜色、质地和材料。其它关联部分,诸如历史联系,可能有助于对该地点的理解、评估、欣赏或体验。)
第二十二条新工程
22.1在不歪曲或淡化一个地点之文化意义,或不贬低其鉴定和鉴赏价值的情况下,新工程也是可以接受的,诸如添建一些建筑结构。(新工程在其选址、大小、形式、等级、颜色、结构以及材料上要与现存构件和谐一致,但是要避免模仿。)
《巴拉宪章》虽然是针对澳大利亚地区的文化遗产保护而颁布的,但对我国的历史街区保护同样具有指导意义,同时,此问题也反映出我国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薄弱的事实。在澳大利亚,许多私人公寓、乡间别墅和工业厂房的遗产价值为全社会承认,却仍然被业主继续使用,这些私人资产的保护与开发,与所有公有遗产一样,要遵循《巴拉宪章》。业主要做修理、改建,即使是一项很小的项目,也要看看宪章怎么说。这样的法规执行力难道不值得我们反思和借鉴吗?
再举两个发达国家的例子。例如在德国的许多小镇,整个历史街区少有比较突兀的建筑物出现,城区的外观协调有序,但非常注重建筑内部不同功能和风格的体现。又如在日本保护较好的历史街区,对建筑的改造有涉及色彩、材料、建筑高度、门窗样式和大小、广告牌占墙体的面积等多方面严格的规定。
然而值得欣慰的是,笔者在调研过程中也发现了几处保护较好的实例。最具代表性的便是位于鼓楼豆腐池胡同洪恩观东侧的
Contempio私人会所,这个会所从外部看与周围建筑物无异,很容易被路人忽略,但是内部装璜极为精致,甚至还完好的保存着一处元代的寺庙和建国初期的墙体,此例与发达国家的历史街区保护思路是一致的。
《城市意象》中说:“频繁的改建抹去了历史进程中形成的识别特征,元素自身,尽管它们一遍遍地修饰,试图表现华丽,但在表面上它们常常缺乏特征。3”这句话充分概括了北京历史街区改造的普遍现象。
二、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判定出现偏差,政府有效干预力弱,缺乏统一的负责机构,改造政策不透明。
鼓楼至南锣鼓巷一带有许多名人故居,譬如杨昌济故居、婉容故居等。笔者发现许多正面人物的故居保存现状较好,而像李莲英这样的负面人物的故居却被拆除。许多民居的产权属于国家公安部,由公安部卖给私人进行改造,这就导致了对文物保护单位判定的偏差和随意改造的现象。
三、街区保护的群众参与性较小,老百姓的意见无处反映,多数保护属于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私人行为。
除了上文中提到的Contempio私人会所之外,还有几处保护情况较好的老四合院。但是,此类保护行动大部分是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外国人承担的。一方面,我们应该感谢这些国际友人为北京历史街区保护所作出的贡献,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国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薄弱。
四、老区改造没有从根本上改善原住居民的生活质量,“面子工程”偏多。
许多民居的外立面都是新粉刷过的,然而,“涂脂抹粉”根本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多数民居内部生活设施极其简陋,物品随处摆放,还在使用蜂窝煤或煤气罐作为能源,太阳能的利用率低,墙面的劣质保温层容易脱落,随意停车导致本来就狭窄的通道更为拥挤……
我们辛苦赚的血汗钱给国家上税,然而大部分的资金却没有真正用在改善居民生活质量上,现在的危机在于:在西方往往只是书本、杂志或者博览会上出现的畸形建筑,现在在北京真正的盖起来了。中
国真正成为了“外国建筑师的试验场”,中央电视台大楼如此,国家大剧院如此……不堪设想的是,这些用中国人民的血汗浇注的摩天大厦起来之后,随着这建筑史短暂的一页翻过去,这些建筑将成为时代的“伤疤”,永远记录下有识者的伤痛。
五、建筑高度参差不齐,“平铺式”城市特色被破坏。
旧城传统的空间轮廓线正日复一日的遭到大批涌现的新建筑的
摧毁。旧城原建筑至高点景山万春亭和北海白塔的高度,均为63m,而目前旧城中突破原45m建筑高度控制的建筑物数不胜数,并已出现多座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如今,从万寿亭上远眺,故宫沦为“谷底”;50年代的天坛,走在祈年殿和圜丘之间如在天上,如今外望,已是高楼林立,北京的天际线早已被破坏了。
统观上述五类问题,究其根源,便是:日益沉重的经济发展压力、新旧混合的城市建设模式,从一开始便注定了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不可调和。以旧城为中心发展,结果是既无法避免在改造中对旧城造成程度不一的建设性破坏,同时仍不能满足它的日益发展的功能要求,而呼吁保护尽管努力实现,实际力量是很微薄的。文化遗产在保护的口号下无情的消逝,城市建设在控制的前提下贸然前行。正是由于我们没有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陷入盲目性,错误屡犯不止,“学费”屡交不止,这才导致了种种问题出现。所以,我们必须认识到,城市的生命与性格、历史与记忆存在于历史城区的每一方土地、每一寸肌理、每一道天际轮廓线中。对于历史城区的保护,要同其所处的环境相结合,在城市的布局、街巷的肌理、建筑的平面构成、体量、色彩、高度、整体协调等方面加以规范,以继续保障历史城区成为“有规划的整体”。
今天,“梁、陈方案”已经是一份永远不可能再实施的历史文献,已经被破坏了的历史城区风貌更难以再现。但是,“梁、陈方案”所传递的“发展新区,保护旧城”的战略思想仍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我们在处理历史街区保护与发展的问题上应该多一份科学理性的思考,多一份对历史传统的尊重,多一份留给未来的文化遗产。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