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环境行政执法的意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加强环境行政执法的意义
目前,我国尚没有通过行政程序法和环境行政法规定法定的、完整的、一般的环境行政执法程序,这是暂时现象,不能因此否认行政执法程序的重要作用。一般认为,之所以要强调和遵守环境行政执法程序,主要有以下理由。
1.环境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执法,是法律规定的职责,是依法行政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环境行政机关行使执法权的一种必要节制,有利于提高环境行政执法的水平、效率和效益。
2.法定行政执法总结了大量执法活动的经验和教训,具有确定性、连续性、期限性、实用性、易操作性、合法性等特点,考虑了执法机关和当事人的各种情况,理顺了执法活动中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按照法定执法程序执法,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执法失当和执法错误。
3.环境行政执法必须依照法定进行。这既是由行政执法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也是保障行政执法合法性、有效性和防止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被非法侵犯的重要条件。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环境行政执法行为这种具体环境行为是否合法的必要条件。如果不按法定程序执法,这种执法就是一种尊法行政行为;在司法审查时,法院就可以依法判决予以撤销、部分撤销棚发网重作。
4.按法定程序执法,这是环境行政执法的发展趋势和实践经验总结。从国外行政法的发展过程看,开始主要强调对行政机关的授权和司法审查,后来逐渐重视行政执法的程序保障,现在的焦点是行政机关在行使它们权力时所必须遵守的程序。美国大多数法学家力倡“政治程序”说,德国学者鲁曼大呼“程序正当化”的时代已经到来。行政程序理论促成了以美因为代表的制定行政程序法的潮流。如美国行政法就主要是关程序和补救的法,而不是实体法。从我国行政管理的历史看,过去一真存在着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倾向;一些行政领导和行政管理人员浮在着轻视程序问题,不按程序执法的不良习惯。在这种情况下,更有加强环境行政程序立法和重视环境行政执法程序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