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选官”的腐败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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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选官”的腐败

•03月18日 10:15 南方网讯本来是大学校园里优秀群体的学生干部却被自己的同学冠以“小衙内”、“新兴贵

族”之类的绰号,因为这些掌握着一定资金和权力的学生干部

也存在是否清廉的问题,这是记者从一些高校了解到的情况。

案例一:

花几百元请“吃”当干部

李某是北京一所大学99级法律系的学生,2001年当选了班长。谈起自己当选的经历,李某毫不避讳:“学生干部的选拔采取公开选举制,我当时为了拉选票,请了不少同学吃饭。我从来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别人也这样做,我只不过是提前了一步而已。”李某还有些自得地说:“我觉得有的同学在选举演讲时许下的那些承诺多数都是空口白话,最后真能实现的很少,绝对不如我请他们吃饭来得实惠。我估计同学们也都明白,要不然怎么选上我了呢!”

李某说他请客大概花掉了几百元,他觉得很值。他认为,现在毕业分配时,不少单位挑人的时候都看你是不是学生干部。他说:“我这是作长线投资。”

记者了解到,由于学生干部比一般同学有组织经验和领导能力,

很多用人单位在接受大学生时,已经将此列为优先录取的标准之一,这一就业市场行情的改变,使以往吃苦受累没人愿意当的学生干部,成了大学生争抢的热门。

但有的同学反映,李某当选了学生“领导”后,马上对同学的态度就变了,同学需要复印纸、彩笔等用品,他一句“找不到”就不管了,对学生干部的分内工作并不尽职。

案例二:

活动费“差额”不明不白

某大学2000级经济学专业的陈某,是自己组建“动漫社”的社长,他管理着30多名社团团员。2001年,社团招募了一批新人,组织了几次规模不小的漫画比赛,由于有公司赞助,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说到赞助费的去向,知情人揭出了内幕:比如与赞助商商定的活动预算金额是5000元,但在运作过程中,一些如奖品、场地费之类的金额都可以减免,因此,上报给学生会的金额就只有3000元,这样就出现了2000元的差额。至于这笔差额的去向,陈某表示这笔钱还是公款,主要用于社团的活动经费。社团有时活动时间晚了,大家一起出去吃个饭,供报销用。可是“动漫社”的团员却说,这种“饭局”他们从来也没有参加过,只见过忻某和几个要好的哥儿们出去“大撮”。

案例三:

利用职权犒劳“乡党”

某大学目前正担任学生会干部的崔某向记者说,他进学生会之所以顺利,主要是外联部长和他是同一个系的。据了解,在学生会干部的选举中,同系或者同乡等“亲缘”关系是互相提携的一个重要条件。崔某说:“因为是熟人,以后办事会比较方便,就算是以后毕业了,也会在同一个行业里,现在的友情到时候就能用得上。”

学生会干部崔某,目前手中正掌握着学生部分“勤工俭学”工作的推荐权。有学生告诉记者,相对轻松的“勤工俭学”工作,总是会被分到与崔某关系较好、有“亲缘”关系或请他吃过饭的人手中。对于这一情况,崔某也向记者表示:“我承认有时我也会磨不开面子,分一两个好工作给关系好的同学,但绝大部分工作的分配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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