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9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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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2019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目录

一、项目范围 (2)

二、任务目标 (2)

三、重点工作任务 (2)

附件2-1.2019年XX省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 (9)

附件2-2.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 (9)

附件2-3.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9)

附件2-4.XX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核心专家库成员 (9)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9〕52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医疗卫生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府办〔2019〕5号,以下简称“改革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范围

全省所有县(市、区)内常住人口(指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及以上的人口,含户籍人口、流动人口以及持有居住证的人口),按规定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任务目标

按照2019年中央转移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整体绩效目标和区域绩效目标,我省确定了2019年基本绩效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9号),结合实际,我省确定了推荐绩效目标(见附件1)。2019年以各地级以上市为单位,应达到基本绩效目标;有条件的地市力争达到推荐绩效目标。目标完成度将作为2020年补助资金分配的绩效因素之一。

三、重点工作任务

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按国家和省各专项实施方案执行。各市、县要对新划入项目明确相关业务科室和专业机构的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措施,加强专项指导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具

体项目内容见附件2)。对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下同),各地要进一步明确职责,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理顺管理权责。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项目办)对原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根据服务标准、人力成本、资源消耗、风险和难度合理核定项目补助标准,按照当地镇、村两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制定镇、村职责分工方案,逐步提高交由村卫生站承担的基本公卫服务任务比例,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及时拨付相应补助资金。各地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列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的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原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主体,要切实落实我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的意见》(X人社函〔2018〕250号),进一步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确定补助标准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村卫生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诺制”,由乡村医生根据自身实际,承诺完成可承担的项目任务,乡镇卫生院按月/季度对乡村医生任务完成数量和质量情况进行验收并发放相应经费补助。

3.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相关机构要认真履行业务指导、培训等职责,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指导,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服务水平。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专家团队,制定辖区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方案,县(市、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季度至少指导1次。

(二)加强资金管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省级以上补助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根据各地2017年末常住人口数(省统计局口径)、国家基础标准、中央和省财政分担比例、2018年度省级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进行分配(详见X财社〔2018〕273号、X财社〔2018〕278号、X财社〔2019〕92号、X财社〔2019〕107号)。各地要根据“改革方案”确定市、县两级财政支出责任,确保项目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统筹使用各级补助资金,根据绩效目标和项目方案,做好预算分配和绩效管理。各地应根据辖区服务人口合理确定预算分配额度,不能简单地按照常住人口的统计数据进行分配,要兼顾群众就医习惯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地点、提供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采用标化工作当量法对资金进行精细化管理。2019年原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在各地的到位和使用情况将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单列填报。

201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69元,其中:从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平移经费按照9元/人测算(含省本级留用经费),用于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按照人均60元测算(其中新增5元/人的经费全部用于村和社区),务必让基层群众受益。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9〕107号)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地区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按程序报上级备案。

(三)加强电子健康档案质量管理。

各地要结合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尽快实现免疫规划、妇幼健康、精神卫生等现有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联通整合,要加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与各级医疗机构、体检中心等疾病诊疗信息、健康体检信息的联通对接,提高居民健康档案的覆盖率、完整率、准确率和利用率。省卫生健康委将持续推动省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深化应用,力争在2019年12月底之前实现与省妇幼健康平台的对接。各地要加强电子健康档案质量管理,积极推动将电子健康档案相关数据整合到区域全民健康信息综合平台。电子健康档案已向个人开放的地市,由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评估达到相关要求后,可取消相应的纸质档案,并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四)推广高血压、糖尿病医防融合服务模式。

以高血压、糖尿病健康管理为突破口,优化慢性病管理服务模式。各地要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的双向协作和转诊机制、信息互通机制,推广“三师共管”的健康管理模式,由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健康管理师共同完成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建档、随访等健康管理工作。家庭医生团队应发挥全科医生的主导作用和护士、公卫人员的协同作用,为签约居民提供诊疗服务的同时,将健康档案管理、慢病随访、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整合在诊间开展。深圳、珠海市继续做好国家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试点,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继续开展基层慢病防控管理专项能力建设工程-糖尿病管理专项工作。其他地区可参照《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2018)》开展医防融合工作。2019年,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部署,我省将启动基层糖尿病医防融合试点工作。

(五)提高绩效评价效率和质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落实为基层减负的工作要求,对2019年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省级绩效评价以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据,必要时增加现场调研核实。采用独立系统的地市,要按照省评价指标体系在2020年1月底前将有关信息导入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各地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电子居民健康档案的数量和质量、项目效果、群众满意度等将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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