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XX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1.坚持公正、公开和集体决议,维护教育公平;2.体现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3.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4.注重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人才培养能力相匹配,确保学校整体人才培养质量;5.依据申请学生学业情况、综合素质情况等因素,接收专业择优接受学生转专业申请;6.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二、适用范围、条件及方式(一)申请转专业的范围和条件凡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均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转专业的方式转专业分为集中转专业和即时转专业两种方式。
凡有特殊专长、或因疾病、或参军入伍复学者,可在学籍注册四学期内申请即时转专业。
其它情况均在一年级下学期集中进行。
(三)不可转专业的情形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可申请转专业:1.教育部、XX省教育厅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者;2.未报到入学、注册取得学籍或入学未满一学期者;3.学籍注册时间超过四学期者;4.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者;5.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治安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6.低批次录取专业学生申请转入高批次录取专业者;7.专升本、中职本学生。
三、转专业工作程序(一)集中申请转专业1.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办学条件,于春季学期确定当年各专业可接收集中申请转专业人数,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由各学院发布接收名额和要求,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2.申请者根据各专业招生情况和本人志愿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陈述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者所在学院审核。
所在学院接受申请后,出具学院意见(包括对申请内容的审查情况、学生在校期间表现等)。
4.教务处汇总相关材料,网上公布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
5.组织考核。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参加申请专业组织的考核,各学院需组成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小组,制定考核方案,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综合能力考核。
申请者第一学期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转换为百分制成绩)占比7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比30%,择优确定拟录取的转专业学生名单。
大学在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大学在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为更好地满足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和专业特长需求,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1.学生自愿原则。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2.双向选择原则。
学生提出申请,各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确定接收其他专业转入学生。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建立公平、公正的标准和程序, 健全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
二、申请对象在籍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习年限未超过3年者。
三、限制条件1.艺术、体育特殊类型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出艺术、体育类专业。
2.申请转入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学生,应通过艺体类专业水平考核。
3.申请转入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应参加相应外语测试。
4.申请转入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的学生,应参加相应美术测试。
5.申请转入专业学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转入专业的体检要求。
6.在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含委托培养、单独招生或学校招生章程已明确约定)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四、工作程序本科生转专业在每学年集中开展一次,主要工作环节包括:1.各学院根据教学资源及专业发展阶段等情况,确定当年各专业年级转入学生计划。
2.转入学生计划经学校审核后,在各学院网站公告。
3.各学院分别制定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并公布实施,明确对拟转入专业学生已学课程的认定细则和后续课程要求。
4.学生填报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经在读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核实登记,连同已学习课程成绩单,递交到转入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5.各学院开展转入学生考核工作,学院认定拟转入学生已学习课程,公示拟转入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以公文方式报教务处。
6.教务处审批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学籍管理.已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应完成本学期已选课程的修读和考核。
1.已批准的转专业学生按教务处通知到新专业报到,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校组织的下学期新专业的课程选课。
兰州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兰州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适应学校教学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健全学生注册管理制度,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以及接受非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注册管理是指: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学生实施基本信息登记和在学资格认定的管理,是对学生学籍有效性的认可。
注册是学生在籍期间必须履行的一项学籍登记手续,分为入学注册和学期注册两种。
入学注册是按国家招生规定复查合格后的新生进行学籍登记、取得学籍的一种手续;学期注册是在籍学生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进行学期登记、延续学籍的一种手续。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生注册中心是全面负责在籍学生注册工作的管理机构.第五条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学生注册工作的具体实施,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学生注册情况向学生提供应享有的各项服务。
第六条学生注册中心、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实施学生注册的组织体系。
第三章注册管理第七条凡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以及接受非学历教育的研究生,每学期开学时,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第八条新生入学注册时间为入学复查结束后一周内,复查时间以学校的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为准;在籍学生各学期注册时间为学校校历规定时间。
在学校规定的注册期内,学生在学院等学生注册中心授权的部门办理注册手续;因特殊事务在规定注册期之外的注册手续,学生必须到学生注册中心办理,或经学生注册中心特别授权的部门办理。
第九条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第十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经学校批准保留入学资格的,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需办理注册手续。
待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经本人申请,学校招生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同意重新入学的,再按本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已经拥有正式学籍的学生,经学校批准予以保留学籍的,在保留学籍期间不需办理注册手续;期满按规定办理复学手续之后,再按本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予注册:(一)不再拥有学籍的;(二)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的;(三)超过学习年限规定的。
大学转系有什么要求(一篇)
大学转系有什么要求(一篇)大学转系有什么要求 1进入大学转专业需要什么条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转专业、转学:(一)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特长的;(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学习的;(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的;(四)本科学生学习确有困难,要求转入专科学习的;(五)根据就业形势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学校认为确实有必要调整少量学生专业的。
哪些条件不得转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得转专业、转学:(一)由一般院校转入重点院校(包括省级重点院校);(二)由专科转入本科或“专升本”;(三)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四)对口招生转入统招,或虽同属对口招生但入学考试科目不一致者;(五)实行学年制的,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或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者;(六)学科跨度较大者;(七)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专业当年最低录取分数线者;(八)停学保留学籍、休学期间或退学试读的。
转学有哪些程序(一)由本人向所在系(部、院)提出申请。
(二)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经所在系(部、院)及拟转入系(部、院)审核同意,由学校审批,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学生在本省范围内转学,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审核同意,由转出学校报省教育厅审批。
(四)本省高等学校学生向外省(__区、直辖市)高校转学的,须经转出学校同意,连同转入学校接收函件,报省教育厅__同意,并由省教育厅与拟转入学校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联系,由该主管部门审批。
(五)外省(__区、直辖市)高等学校学生拟转入本省高等学校学习的,须经转出学校及转入学校同意,转出学校报其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__同意后,由转入学校报省教育厅审批。
(六)转学批文应抄送学校所在地__门。
跨省(__区、直辖市)转学的,由转入省(__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__门。
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尊重学生的志向、爱好,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因材施教,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转专业包括跨学院转专业和学院内转专业。
一年级学生可申请跨学院转专业,也可申请学院内转专业;二年级学生只能申请学院内转专业。
第二条学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一)学生确有专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二)经学校确认学生有特殊困难或某种疾病,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第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一)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二)国家或学校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者。
(三)申请转专业前所修公共基础课程有1门(含1门)以上考核不合格者。
(四)本科三年级以上者(含三年级),“2+2”人才培养模式除外。
(五)在校期间受到过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六)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者.第四条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一)本科新生,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如下:1。
本科新生在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简称“入学”,后同)后2周内由学生本人向招生办公室提交转专业书面申请,并附上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出版专著或医学诊断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
招生办公室在新生入学后第4周内,根据学生转专业申请材料制定转专业审核标准,经与学生转出、转入学院协商后形成转专业初步方案,并将方案报送学校审核。
3.新生转专业方案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在新生入学后第5周内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制发文件。
(二)已取得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如下:1。
各学院应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1周公布接收转专业学生数量及接收方案。
2。
拟转专业的学生应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2周向所在学院提交《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1)、学习成绩单和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3.所在学院根据第三条内容进行审核,不得以第三条内容以外其他理由限制学生申请;所在学院在转专业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兰州大学本科生选课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1:特殊类型学生补退选课工作程序一、选课步骤学生参照个人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安排,确定需补退选的课程,之后查看该课程的信息(课程号和课序号)和课程安排情况,核查是否与已选课程时间冲突,如有冲突则需办理自修申请手续,否则不予添加。
二、课程信息查询方法(两种)(一)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点击“公共查询”链接,弹出课程查询页面,可根据课程名称或教师姓名进行课程信息查询。
如遇课程信息显示不全,可将两种方式结合使用。
(二)登录系统后,点击“学生选课”链接,进入选课页面。
点击“已选课程”按钮,进入已选课程页面,点击“全校开课查询”查看全校开课列表,输入课程号或者课程名称查询当学期开课信息和课程信息。
输入前,请参照教学计划,确保课程号以及课程名的准确无误。
另外,也可通过选择具体开课学院进行查询。
三、特殊类型学生课程调整及选课办法(一)转专业、降级、班级调整、校际交流学生的课程调整因转专业、降级、班级调整、校际交流导致课程变动、冲突或不能进行网上选课的学生,须在开学后两周内找学籍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办理课程的调整。
(二)休学后复学、赴国外交流学生的选课因休学后复学或赴国外交流等原因需要补修相关课程的学生,可携带休学、复学文件的复印件或赴国外交流证明于开学后两周之内到学籍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办理课程的补选。
(三)提前毕业学生的选课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因选课限制不能自主在网上选修非当前学期课程的,可向拟选课程任课教师提交《兰州大学本科生补退选课审批表》(格式见附件),征得任课教师同意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开学后两周之内到学籍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办理课程的补选。
(四)高水平运动员补退选办法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籍信息未在所属学院的高水平运动员,如需添加本学院专业课,请先根据教学计划和学院要求查询需选专业课程(上课时间不得与已有课程和训练时间冲突),再找专业所属学院的教学秘书进行添加。
教学秘书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通过“选课管理-名单维护-按课程维护”的方式,对选课学生进行添加。
大学转专业需要什么条件
大学转专业需要什么条件大学转专业需要什么条件很多同学因为服从调剂被自己不喜欢的专业录取了,那么上了大学想要转专业需具备什么条件呢?转专业对学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大学转专业需要的条件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学转专业的条件是什么(一)申请转专业(系)的条件:在校本科生在完成大学一年级课程,进入二年级之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1、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
2、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3、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成材,且参加学校的选拔,选拔合格者。
(二)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1、新生入学未满一年者;2、二年级及以上者;3、各类委培,代培生未经委托单位同意转专业者;4、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跨文、理科类别转专业者;5、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者;6、已办理试读手续者;7、曾转专业或转学者;8、专科升入本科者。
但是,转专业是要看大一成绩的,也要考试,竞争很大,不容易。
大学生转专业好转吗转专业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1、学生转专业每学年集中审批一次,申请时间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最后两周。
2、教务处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末,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文、理科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
3、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原则上参加选拔后各专业转出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所在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5%,转入人数不得超过转入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5%。
4、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
5、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申请人(不包括满足转专业条件第1、2条者)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文、理科选拔考试。
考试内容:理科为数学、英语。
文科为英语,有的大学再加政治,有的加考计算机。
测试成绩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并根据排序的结果由申请人依次挑选自己要求转入的专业。
转专业可以转几次通常来讲,转专业需要两三个月的运作时间。
学校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学校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一、总则1. 为充分尊重学生兴趣和个性发展,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1. 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 学生已修满一年级课程,且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
3. 学生转专业前,应充分了解所申请专业的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就业方向等,确保转专业是基于自身兴趣和发展需求。
4. 学生应具备转入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要求。
5. 学生在原专业就读期间,无纪律处分记录。
三、申请程序1.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 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进行初审,包括审查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转专业理由等,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3. 教务处对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面试或考核。
4. 教务处公示转专业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 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包括变更学籍、调整宿舍等。
6. 学生转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补修相关课程,补修课程的成绩计入学生总成绩。
四、其他规定1. 学生转专业后,不再享受原专业的奖学金、助学金等荣誉和资助。
2. 学生转专业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成功后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3. 特殊情况下的转专业,如学生身体原因、家庭原因等,由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4.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五、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2. 本办法的修改和废止,由学校教务处提出,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兰州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
兰州大学文件校教[2020] 12号兰州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的规范性及科学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兰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教〔2018〕95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课程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所要求的课程和相关教育教学环节,适用于兰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含交流生等)。
第三条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学生课程考核成绩和学分获得情况记入学生成绩单,归入学生档案。
第四条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工作须坚持公平、公正、严谨、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课程考核方式第五条课程考核应坚持知识考核与能力考核相结合、过程性考核与总结性考核相结合,相对性评价与绝对性评价相结合,引导学生开展自主性学习、探索性学习、实践性学习。
第六条课程考核分为考试、考查两种形式,可采用闭卷考试、开卷考试、非标准答案考试、口试、在线考试等方式。
课程考核一般由过程性考核和总结性考核两部分组成。
过程性考核可根据课程特点灵活采用单元测试、课外作业、课堂辩论、撰写论文等方式,每学期一般不少于四次。
总结性考核一般在学期末以考试、考查的形式进行。
在满足考核要求的前提下,鼓励任课教师结合课程实际创新考核方式方法,加强对学生的过程性考核。
总结性考核占总成绩比例一般不超过50%。
第七条课程考核方式、考核标准、成绩构成比例等由任课教师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以及学校和学院(含教学单位,下同)的规定和要求制定,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实施,由任课教师在第一节课明确告知学生并严格执行。
第八条同一课程的平行班应统一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标准等。
第三章考核资格认定第九条学生成功选课并完成课程要求的各教学环节学习任务,即获得该门课程的考核资格。
不具有考核资格而参加考核的,考核成绩无效。
第十条无故旷课达到该课程6学时(迟到两次折合1学时)的、或无故旷课和请假达到该课程开课学时1/3的,或缺交作业(含实验报告)达到该课程1/3的,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课程成绩记为“0”分。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XX 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便于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结合我校本科教学运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我校按照规定录取的统考统招、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本科学生的转专业管理。
第三条本方法不适用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外合作办学工程和来华留学本科学生。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提出申请转专业:(一)通过原录取专业培养计划中已开设的全部必修课和限选课;(二)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专长,如创新创业类成果、证书等能够充分说明自己专长的材料;(三)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四)因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那么无法继续学习。
第五条学生转专业应满足以下条件:(一)积极向上,老实守信,学风端正,无未解除的违纪处分;(二)在读大一或大二的本科生,到达专业准入课程学分和成绩要求。
第六条以下情况之一,不接受转专业申请:(一)参加高考文科考试学生申请转入只招收高考理科考生专业者;(二)艺术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者;(三)普通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者;(四)外国语中学保送录取的学生申请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生;(五)入学未满一学期者;(六)学生所在专业为招生时有明确限制的专业;(七)跨地区转专业;(八)属联合培养、委托培养、定向学生;(九)正在休学或保存学籍的学生;(十)应予退学的学生。
第七条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可以在急需人才的专业,面向全校在校本科生公开征招,并为通过考核的学生调整学习专业,这类学生原那么上也应首先满足第五条、第六条要求。
第八条学校优先考虑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经本人自愿申请,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第三章管理与实施第九条教务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管理、协调;学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精神,深入推进教学改革,全面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根据《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申请转专业基本条件(一)在籍全日制一、二年级本科生。
(二)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申请转专业方式及资格条件(一)全校范围内转专业第一学年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30%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二)其他方式转专业1.循环协议转专业:在一年级期间,在个人自愿,并作出承诺的情况下,两人之间或多人之间一对一互相交换循环转专业。
2.学有特长转专业:在一年级、二年级期间,学有特长的学生(即在全国或国际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可视具体情况转入相关专业。
3.学习困难转专业:在一年级、二年级期间,学习确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可在学校规定的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理工类专业可转文、经、管、法类专业,工科类专业可转理科类专业,文、经、管、法类可转文科类专业。
对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成绩不低于拟转入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
)4.创新创业转专业:申报获批创新创业休学的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满2年及以上,且休学前学业GPA达到3.0及以上者,可申请转入与其创新创业项目相关的专业学习。
5.入伍退役转专业:退役后复学者,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2.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3.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学生;4.已达到退学标准的学生;5.无正当理由的学生;6.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学生。
三、转专业程序(一)全校范围内转专业工作程序1.公布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学生学籍管理中心协调、汇总并及时公布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计划数。
X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
X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2018版)为给学生提供更多更适合的选择发展空间,规范全日制本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转专业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 号)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经国家招生统一考试,按志愿录取的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转专业:(一)第一学年结束时,符合以下条件,参加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考核,并经学院和教务处审核通过而被录取者(简称考试转专业);1. 当学年入学的在籍在校学生;2.无纪律处分记录的学生;3.所学教学计划一年级的必修课和限选课平均学分绩点达2.0 及以上;(二)学生确有专长(须提供高中以来参加经学校认定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国际级或国家级重要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第一获奖人)的获奖证书,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SCI 收录,第一作者)及三名相关专业教授级专家推荐信等证明材料),经考核证实其申请转入专业确能发挥专长者(简称专长转专业);(三)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三级甲等医院或相关医院检查证明,并经学校医院复核,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指定的相关专业学习者(简称扶病转专业);(四)学生对所学专业不感兴趣,或者学习能力和基础与所学专业要求匹配较大,继续原专业学习确有困难,可申请转入学校认定的专业(每学年短学期学校公布可转入的专业及相关要求),学校考核通过而被录取者(简称兴趣转专业);(五)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进行专业调整(因专业类或专业调整或停办等),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简称调整转专业);(六)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进行专业调整(创业休学或应征入伍退役大学生复学等),学生可申请转入学校认定的专业,学校考核通过而被录取者(简称政策转专业)。
第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一)在校期间已成功转专业一次的学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扶病或调整转专业不计入);(二)新生入学未满一年或已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2 / 3 及以上的学生;(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可转专业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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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尊重学生的志向、爱好,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因材施教,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转专业包括跨学院转专业和学院内转专业。
一年级学生可申请跨学院转专业,也可申请学院内转专业;二年级学生只能申请学院内转专业。
第二条学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专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二)经学校确认学生有特殊困难或某种疾病,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第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二)国家或学校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者。
(三)申请转专业前所修公共基础课程有1门(含1门)以上考核不合格者。
(四)本科三年级以上者(含三年级),“2+2”人才培养模式除外。
(五)在校期间受到过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六)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第四条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
(一)本科新生,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如下:
1.本科新生在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简称“入学”,后同)后2周内由学生本人向招生办公室提交转专业书面申请,并附上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出版专著或医学诊断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招生办公室在新生入学后第4周内,根据学生转专业
申请材料制定转专业审核标准,经与学生转出、转入学院协商后形成转专业初步方案,并将方案报送学校审核。
3.新生转专业方案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在新生入学后第5周内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制发文件。
(二)已取得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如下:
1.各学院应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1周公布接收转专业学生数量及接收方案。
2.拟转专业的学生应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2周向所在学院提交《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1)、学习成绩单和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所在学院根据第三条内容进行审核,不得以第三条内容以外其他理由限制学生申请;所在学院在转专业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4.获得所在学院批准转出的学生应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3周将所在学院签署同意转出的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提交拟转入学院审批。
5.拟转入学院应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4周组织对拟转入学生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同意学生转入并告知学生本人。
由转入学院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对未获得批准转入的学生材料进行留存备案,对同意转入学生填写《兰州大学转专业学生一览表》(见附件2)连同申请材料于第15周报送教务处审批,并在材料交接时进行签字确认登记。
6.教务处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7周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制发文件。
7.批准转专业的文件发布后,学生须在第18周办理相关手续。
8.转专业名单一经发文公布,不得更改,请申请的同学慎重考虑填报。
第五条有关规定:
(一)转入专业的学生人数应控制在原专业人数10%以内。
(二)转入学院须对学生情况认真考核选拔,具体方案提前报教务处备案。
(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完成当学期原专业的学习任务。
无故缺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四)具有学籍的在校生转专业时,具体编入年级由学院结合实际的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和学生课程修读情况决定。
一般情况下,一年级跨专业类转专业的编入下一年级,不跨专业类转专业的编入同一年级;二年级跨专业类转专业的降两个年级,不跨专业类转专业的编入同一年级。
(五)学生转入专业学费标准不同于原专业者,则转专业后的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六)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所取得的公共课学分仍然有效,其余已取得学分的非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则按选修课记入本人成绩表;所缺转入专业的必修课、选修课必须补修。
第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
2. 兰州大学转专业学生一览表
二〇一六年四月
附件1: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
填
写
2.请附此前各学期学习成绩(单),成绩单须加盖学院公章并由具体责任人确认签字。
3.关于审批表及相关申请材料(简称“申请材料”)的存档管理:
(1)转出学生的申请材料
对获得批准转出学生的申请材料,由转出学院及时返还学生本人,并进行领取登记;
对未获批准转出学生的申请材料,在由转出学院通知学生审核结果后,统一留存,不再给学生返还。
(2)转入学生的申请材料
无论学生是否获得转入批准,均由转入学院通知学生本人审核结果,并将申请材料统一留存,申请材料不再给学生返还。
其中,对报送到教务处的批准转入学生的申请材料,由
教务处留存。
附件2:兰州大学年转专业学生一览表(学院公章)
经办人(签字):年月日学院领导(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