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教学环境检测技术(标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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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4检测方法(GB/T 5699-2008) • (1)室内照度:选择教室内光线最差的课 桌面测量照度。用中心布点法,将教室划 分成2m ×2m的矩形网格,在每个矩形网格 中心点用照度计测量课桌面照度,每个测 量点测量1次。单侧采光时应在距内墙1米 处设测点,双侧采光时应在教室横剖面中 间设测点。取室内桌面照度的最低值为室 内照度值。
• ≥80%(10分),79-40%(5分),<40%(0分)
• 课椅分配符合率≥80%。
• ≥80%(10分),79-40%(5分),<40%(0分)
表1 学生身高与课桌椅分配符合评价表
课桌椅型号 桌面高 cm 76 73 70 67 64 61 58 55 52 49 座面高 cm 44 42 40 38 36 34 32 30 29 27 学生身高范围 cm 173~ 165~179 158~172 150~164 143~157 135~149 128~142 120~134 113~127 ~119
测量时应注意: • (1)学生身高与课桌椅型号测量尺为折叠尺, 使用时必须打开呈直线,不能弯曲。 • (2)测量学生身高时,应让学生保持正确姿 势:立正,上肢自然下垂,足跟并拢、足尖分 开呈60度,躯干自然挺直,头部正直,两眼平 视前方。 • (3)课桌高度测量点:课桌近胸缘上缘与地 面垂直高度。 • (4)课椅高度测量点:课椅座面前缘中点与 地面垂直高度。
• 计算公式:按式(1)计算。 S1=S2/a----------------------------------(1) 式中: S1——人均面积; S2——被测教室面积; a——该教室学生人数。
5.2课桌椅分配符合率 5.2.1评价标准(GB/T 3976-2002) • 每人一席; • 课桌分配符合率≥80%;
1号 2号 3号 4号 5号 6号 7号 8号 9号 10号
5.2.2 仪器设备:学生身高及课桌椅型号测量 尺:该尺按课桌和课椅的高度(cm),标有 相应的号数,测量时可直接读出被测桌椅号, 同时也可(cm)。也可用普通测量尺测量学 生身高及课桌椅的高度。
5.2.2检测方法(GB/T 18205-2012) 在抽样教室中,测量教室内在座学生 (随机抽取不少于10名学生)身高及相应课 桌椅高度,按照GB/T 3976规定的课桌椅各型 号的身高范围进行评价,被测课桌椅号数在 使用者身高范围内,则分配符合。
5.4.2采光系数: 5.4.2.1评价标准(GB 7793-2010、GB 50992011) 采光系数≥2.0% (≥0.20不得分) 。 5.4.2.2 仪器设备: 激光测距仪或钢卷(直)尺; (光)照度计。
5.4.2.3 检测要求:(GB/T 5699-2008) • (1)天空条件:全阴天或晴天。 • (2)一般选择当地时间上午10时至下午2时, 一天内照度相对稳定的时间内进行测量。 • (3)操作人员应着深色衣服,并远离接收器, 以防止对接收器产生遮挡和反射。 • (4)测量室内照度时,应熄灭人工照明。 • (5)测量前接收器须曝光2分钟。 • (6)室外照度与室内照度的测量应同时进行。
5.3 黑板 5.3.1 黑板尺寸、表面状况 5.3.1.1评价标准(GB 28231-2011、 GB 7793-2010 、 GB50099-2011) • 黑板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小学不宜小于3.60m; • (2)中学不宜小于4.00m。 • 黑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00m。 • 黑板下边缘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小学宜为0.80m~0.90m; • (2)中学宜为1.00m~1.10m。 • 无破损及眩光。
5.2.2.2 仪器设备:(光)照度计。 5.2.2.3检测方法(GB/T 18205-2012、GB/T 57002008) • 将黑板垂直分成四等份,取三条等分线的中点 为测定点。 • 选择不受直接光影响的被测表面位置,将照度 计的接收器紧贴黑板选定的测定点,读取照度 显示值,此时显示值为入射照度,然后将接收 器的感光面对准同一测定点,逐渐平移离开, 待读数稳定后,读取照度计显示值,此时显示 值为反射照度。
5.3.2.2 仪器设备 • 激光测距仪或钢卷(直)尺。
5.2.2.3检测方法
• 使用激光测距仪或钢卷(直)尺测量黑板 的高度与宽度,黑板下边缘与讲台面的垂 直距离。 • 观察黑板有无破损及眩光。
5.2.2黑板反射比(黑板反射系数): 5.2.2.1评价标准(GB 7793-2010) 黑板反射比 0.15~0.20 。
仪器(传声器)的校准: • 标准均规定噪声测量前后应对仪器 进行校准。
AWA6228声级计校准界面

测量前的校准为朔源性校准,应将 仪器灵敏度调整到仪器测量示值与 声校准仪器标称数值一致(应考虑 自由场修正)。
测量后的校准为检验性校准,只记 录校准状态下的显示值,不得对仪 器进行任何调整。 前后差值应小于规定值 (0.5dB)
5.5.2 黑板表面平均照度,黑板表面照度均匀 度。 5.5.2.1评价标准(GB 7793-2010) 黑板表面平均照度≥500lx; 黑板表面照度均匀度≥0.8 。 5.5.2.2 仪器设备: 激光测距仪或钢卷(直)尺; (光)照度计。
计算公式 按式(3)计算 • ρb=Ef1/ER1-------------------(3) • ρb——黑板反射比; • Ef1——黑板反射照度(lx); • ER1——黑板入射照度(lx)。 以三个测定点的平均反射比为代表值。
5.4 教室采光 宜采用南北朝向的双侧采光。教室单侧采光时, 光线应自学生座位的左侧射入。 5.4.1窗地面积比: 5.4.1.1评价标准(GB 7793-2010、GB 5099-2011) 教室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5。 5.4.1.2 仪器设备:激光测距仪或钢卷(直)尺 5.4.1.3检测方法(GB/T 18205-2012) 用测量尺测量教室窗洞口面积和地板的面积,计 算教室窗洞总面积为1,求出与地板面积的比例,以1 比多少来表示。
• (2)室外照度:在全阴天时,选择周围无遮 挡的空地作为测量点位置,距离应大于教学楼 高度的6倍,避免阳光直射;晴天时,应使用 表面涂黑的遮光球或遮光板(直径为8cm)挡 住直射光线,使照度计接收器刚好完全处于阴 影之中,遮光球或遮光板与照度计接收器距离 应大于0.5m,测量点位置同样应大于教学楼高 度的6倍。 • 在测量室内照度前后各测量一次室外照度,取 平均值作为室外照度值。
• • • • • • •
计算公式 按式(5)计算 X2=E反射/E入射-------------------(5) X2——反射比; E反射——反射照度(lx); E入射——入射照度(lx)。 以三个测定点的平均反射比为代表值。
5.5教室照明 教室宜采用控照式照明,灯桌间距不低于1.7m, 灯管排列宜采用长轴垂直于黑板面布置。黑板灯应平 行于黑板,且均匀分布。 5.5.1 照明检测要求:(GB/T 5700-2008) • (1)应在没有天然光和其他非被测光源影响下进 行,白天测量时应采取厚窗帘、遮光板等措施有效 遮蔽天然光。 • (2)现场白炽灯和卤钨灯累积燃点时间需在50小 时以上,并在至少燃点15分钟后进行测量。 • (3)操作人员应着深色衣服,并远离接收器,以 防止对接收器产生遮挡和反射。
• • • • • •
计算公式 按式(4)计算 X1=E室内/E室外-------------------(4) X1——教室采光系数; E室内——室内照度(lx); E室外——室外照度(lx)。
5.4.3后墙、侧墙反射比(后墙、侧墙反射系数): 5.4.3.1评价标准(GB 7793-2010、GB 5099-2011) 后、侧墙反射比宜为0.70~0.80 (<0.70不 得分) 。 5.4.3.2 仪器设备: 激光测距仪或钢卷(直)尺; (光)照度计。
5.4.3.3 检测要求:见5.4.2.3。 5.4.3.3检测方法: 选择不受光直接照射的被测墙面,将墙 壁分左、中、右,取3个点,选左、右墙壁, 离其相邻墙面相接10~20cm为测点,将照度计 接收器感光面朝上,置于测点,测其入射照 度,然后将接收器感光面对准同一被测表面 的原来位置,逐渐平移离开,待照度稳定后, 读取反射照度。
4.3.4 声级计:精密声级计或普通声级计,性 能应符合GB/T 3785的要求。声级计每年应校 验一至二次。在测量前,要对使用的传声器 进行校准,并检查声级计的电池电压是否足 够。测量后要求复校一次,测量前后传声器 灵敏度相差应不大于2dB,否则测量数据无效。 (GB/T 18204.22-2000)


4.3.5学生身高及课桌椅型号测量尺、钢卷 (直)尺、激光测距仪每年均应进行校验。
5 操作要点
5.1教室人均面积 5.1.1评价标准(GB 50099-2011) • 中学≥1.39㎡/每人
• ≥1.39㎡(10分),1.22-1.39㎡(5分),<1.39㎡(0分)
• 小学≥1.36㎡/每人
4 检测要求
4.1 抽样方法 按学校教室的结构、层次、朝向、单侧 采光、双侧采光的不同类型确定监测教室数, 抽取有代表性的教室作为样本进行检测。 (GB/T 18205-2012)
4.2 检测人员
• 检测人员应熟悉现场检测设备操作规程, 接受过专用仪器的技能培训,并经考试合 格后持证上岗。 • 应至少有2个检测人员参与检测,并填写检 测中的各项记录,记录由复核人进行核对。
4.3 仪器设备 检测仪器的精度和测量范围应符合标准 方法或相关检定规程的要求。
4.3.1照度计应不低于一级,量程应满足0.1lx—105lx,相对 示值误差≤±4%。(GB/T 5699-2008、GB/T 5700-2008) 正确使用校准证书中给定的修正因子。 • (1)校准证书中给定了线性方程,可将现场读取的检 测结果直接代入该方程修正; • (2)校准证书中只给定了标准值和所校准仪器的显示 值,使用该仪器时,应建立该标准值和仪器显示值的回 归方程,建立的回归方程相关系数至少在0.99以上。现 场读取的检测结果即可直接代入该方程修正。该方程随 着每年校准结果的不同应注意及时修正。 • (3)校准证书中给定的不同范围修正值,应根据实际 应用情况建立方程或应用插入法等方法使用。
• 检测方法和评价标准:
– 课桌椅
• 读数和记录
记录:
3 3
1:课桌号:4号 课椅号:4号
4
4
身高号:3/4号
5
5
2:身高号:4/5号
计算公式: 按式(2)计算 • M=c/b*100%-------------------(2) • M——课桌或课椅分配符合率; • c——课桌或课椅号与就坐学生身高相符合 的人数; • b——被测学生人数。
学校教学环境检测技术细则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吕若然
1 目的
规范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学检测工作,保 证检测数据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和可靠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 教室采光、教室照明、教室微小气候和噪声 的检测。
3 职责范围
负责及参与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学检测的 专业技术人员应严格遵照此细则进行检测。
• ≥1.36㎡(10分),1.15-1.36㎡(5分),<1.15㎡(0分)
5.1.2 仪器设备 • 激光测距仪或钢卷(直)尺。
百度文库
5.1.3检测方法(GB/T 18205-2012)
• 在抽样教室中测量教室面积及学生人数, 分别计算各教室的人均面积。测量教室边 长并计算教室面积。应注意激光测距仪本 身长度对测量数据的影响。异型教室不能 舍弃不规则边角的面积,测量时应在原始 记录中附草图,标注各部分测量值,并注 明计算方法。
照明检测结果修正方法
• 照明测量仪器要求:GB/T 5700-2008
– 光照度计 – 检定
• 合格 • 一级
– 修正
照明检测结果修正方法
• 修正:Y= 1.006X
4.3.2二氧化碳分析仪应不低于二级。(JJG 635-1999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红外线气体分 析器检定规程)
4.3.3温度测定的准确度为±0.5℃。(GB/T 17225-1998)温度计检定时应在10℃~40℃ 之间至少校准3~4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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