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钢环保搬迁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钢环保搬迁工程施工招投标治理方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环保搬迁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方法》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公司环保搬迁工程中所涉及的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重钢集团公司环保搬迁指挥部工程治理部作为工程施工的职能治理部门,经授权代表投资人负责开展工程施工招标治理工作。托付重庆三环监理公司为指定招标代理人。指挥部下属各专业项目部负责所辖区域工程施工内容招标资料申报,参与

工程施工招投标。

第二章招标

第四条为了节约施工费用,提高工程质量,实现进度目标,环保搬迁工程中所涉及的工程施工项目首选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并按《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6第91号)的规定,在《重庆商报》和“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上公布招标公告。

第五条关于技术难度特不大或有专业专门要求的工程项目,能够采纳邀请招标方式。由项目部书面提出,经工程治理部核实并报指挥部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执行邀请招标。关于邀请招标的工程,项目部必须同时推举拟邀请的投标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原则上许多于3家。

第六条施工过程中的新增工作量若与原主体工程密不可分,且主体工程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由项目部书面报工程治理部批准后仍托付主体工程承包人实施。

若新增工作量相对独立,不阻碍主体体工程质量且时刻紧迫来不及招标或施工要紧技术采纳专有技术的施工项目,由项目部报工程治理部核实,经指挥部分管领导批准后可采取直发包方

式。

第七条环保搬迁工程施工招标由重庆三环监理公司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公布招标公告,组织资格预审,招集投标单位踏勘现场等。

第八条工程治理部负责托付和督促工程施工招标,并负责提供招标所需资料及要求。其中各项目部所辖工程施工内容由相应项目部负责进行标段划分,并提出对应招标内容及要求,经工程治理部审核后转三环公司组织招标。三通一平等公共区域工程施工内容由工程治理部统一治理,并负责提出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九条工程施工招标选择资格预审方式,未经资格预审或资格预审不合格的单位不得参与工程施工投标。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由三环公司组织,应包括工程治理部,财经部,相应项目部以及集团公司监察处等相关治理人员。

第十条重庆三环监理公司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后,送工程治理部组织讨论和确认,再返回三环公司形成正式文本。

第十一条由重庆三环监理公司组织招标会,宣读和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期间若发生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应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日往常由三环公司书面发送各投标单位。各项目部发生的澄清或修改均应严格遵守现在间要求,并报经工程治

理部核实后转三环公司。

第三章投标

第十二条投标时刻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按国家规定不得少于20日。工程治理部负责督促各项目部依照工程施工进度打算提早作出招标安排,保证工程施工按进度打算实施。

第十三条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同时向财经部提交投标保证金,财经部向工程治理部和三环公司出据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未按本方法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为废标。

第十四条投标保证金按投标总价的2%收取,最高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按本标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十五条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刻前递交到规定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日期提交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三环公司应当拒绝接收。

第十六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前前,投标人能够补充,修改,替换或撤回其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三环公司。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环公司应妥善保管,对投标人所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负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