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货币理财计划日积月累系列-产品说明书(机构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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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货币理财计划之日积月累(AMRJYL01)

产品说明书(机构版)

特别风险提示:

本理财计划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债券回购;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本行发行的风

险评级不低于本产品的其他理财产品以及其他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如出现前述金融工具未

按时足额支付本息或产品提前终止的不利情况,则本理财计划将有收益为零或本金损失的可能。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按照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本着尽职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投资者的理财资

金。理财计划相关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承担,相关的投资收益由投资者获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不对投资者的理财本金和收益进行任何保证。投资者在首次申购本产品前应认真阅读本产品说明

书。

下面产品评级描述,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资料,仅供投资者参考。

风险评级 B 本产品的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投资者的理财本金较为安全,理财收益

水平有一定的波动性。

流动性评级高本产品每日可以申购赎回,能够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

一产品概要

1 投资者类型: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2 产品名称:中银货币理财计划之日积月累。

3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4 理财计划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销售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投资目标:运用尽可能保证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策略,获取稳健收益。

7 投资范围: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债券回购;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其他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其中现金比例不低于净资产的10%;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合计占净资产比例为0-30%;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合计占净资产比例为0-90%。由于申购赎回造成理财计划资产配置超过上述限制,理财计划管理人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整。

8 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当且仅当本产品所涉及的所有当事人——理财计划管理人、其他交易相对人等均完全履行了其各项义务和责任、且未发生任何争议或任何其他风险的前提条件下,理财计划管理人按照当前已知信息进行测算得出本产品的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理财计划管理人根据市场利率和投资标的收益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并至少于新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启用前一个工作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以2009年8月18日为例,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为1.58%。

9 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测算:以2009年8月18日为例,银行间7天拆借利率约为1.29%,六个月期国债和中央银行票据收益率约为1.3%-1.7%;银行承兑汇票收益率约为1.8%-2.3%;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收益率因具体情况而异。扣除理财计划管理人固定管理费率0.2%,客户预期可获得最高年化收益率约为1.58%。

10 投资管理费:固定管理费率0.2%(年率),超过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的收益作为理财计划管理人的浮动管理费。申购、赎回费无。

11 投资币种:投资本金和收益币种均为人民币。

12 理财计划份额面值:1元。

13 申购和赎回:本理财计划每个交易日开放申购和赎回,具体请见本文“二申购和赎回”部分。

14 交易日: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除周六、周日、中国法定假日以外的工作日为该理财计划开放申购、赎回的交易日。

15 收益支付方式:请见第五“理财计划收益支付方式”部分。

16 募集规模上限:100亿。

17 理财计划存续期:无固定期限。

18 理财计划成立日:2009年4月8日。

19 投资收益分配日:每月15日为当月的投资收益分配日(逢节假日顺延),分配上月投资收益分配日(含)至当月投资收益分配日(不含)的投资收益。

20 投资收益到账日:投资收益在投资收益分配日后2个交易日内到账,投资收益分配日至到账日期间不计利息。

二申购和赎回

1 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每个交易日开放申购和赎回。

2 受理时间: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可在每个交易日的受理时间内(9:00-14:00)提出申购或赎回本理财计划,申购和赎回即时生效。

3 申购和赎回价格:每份理财份额为人民币1元。

4 清算时间:申购资金从客户账户中实时扣除,赎回理财计划本金部分(投资者申请赎回的理财计划份额×1元)实时返回客户账户,当月未分配收益于投资收益分配日统一清算。

5 申购和赎回的金额要求:首次申购起点金额5万元,高于起点金额以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追加申购金额以及赎回金额均为1000元的整数倍;投资者可选择全部或部分赎回,部分赎回后投资者持有本理财计划的实时剩余份额不得低于5万份,对于实时剩余份额低于5万份的部分赎回申请,理财计划管理人有权为投资者办理强制性全部赎回;单一机构投资者累计持有理财计划份额上限为5亿份。

6 申购和赎回的费率均为0。

7 大额赎回: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若当日理财计划累计净赎回申请份额超过本理财计划上一交易日份额的20%时,即为发生大额赎回。此时理财计划管理人有权暂停接受当日赎回申请,下一交易日

继续接受赎回申请。

8 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若本理财计划实时份额超过理财计划规模上限,理财计划管理人有权暂停当日申购,视情况决定何时恢复申购,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予以公告。

9 在理财计划存续期内,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出现重大变更或者其它突发事件和因素引起金融工具价格的大幅波动或流动性不足,或者其它原因导致理财计划管理人认为继续打开申购或赎回将损害理财计划投资者利益时,理财计划管理人有权暂停理财计划的申购或者赎回,但赎回应在暂停情形消灭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恢复,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予以公告。

10 自理财计划管理人宣布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之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或赎回申请。

三提前终止

1 在理财计划存续期内,如果连续30个交易日本理财计划剩余份额低于1亿份,理财计划管理人有权宣布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

2 在理财计划存续期内,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出现重大变更或者其它突发事件和因素引起金融市场情况出现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原因导致理财计划管理人认为理财计划已经不适合继续帮助投资者实现投资目标的,理财计划管理人有权宣布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

3 理财计划管理人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予以公告,并在提前终止日后5个交易日内将理财资金划入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提前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不计息。

四理财计划收益

1 当日理财计划收益率(年率):理财计划管理人于每个理财计划交易日计算并公布理财计划上一交易日的理财计划收益率(年率)。

1.1 若理财计划资产实际投资运作收益足以支付按照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计算的投资者收益,则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即为当日理财计划收益率(年率)。

1.2 若理财计划资产实际投资运作收益不足以支付按照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计算的投资者收益,则当日理财计划收益率(年率)按照理财计划资产实际投资运作产生的收益计算。

2 非交易日的理财计划收益率适用上一交易日的理财计划收益率。

3 理财计划收益率的公布:每个交易日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予以公告上一交易日的理财计划收益率(年率)。

4 收益率计算基础:实际天数/365。

5 当日理财计划收益的测算方法:

5.1 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计划份额=投资者上一日持有的本理财计划份额+系统当日将该月投资

收益自动结转成的本理财计划份额+(投资者当日申购本理财计划的份额-投资者当日赎回本理财计划的份额)。

5.2 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计划份额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系统完成当日清算后记录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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