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
申请单位(公章)
主管部门:
教育部批准开始
招收本科生时间
年月日填
填表说明
一、第3页:本单位现有教学科研人员限填本单位在编人员。

外聘兼职人员或返聘人员不计入。

二、第4页:
1、“专业名称”:按照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

2、“招生届数”和“招生人数合计”统计范围截止于2010年12月31日。

三、第5页:主要填写对本科生(不含成人)培养质量的评价。

四、第6-7页:填写的论文、专著、译著等应是作者(完成人)署名本单位发表的科研成果,本单位人员署名其它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计入。

五、除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止于2010年12月31日。

六、除已注明的栏目外,一律不得另加附页。

七、本表填写内容必须属实,字迹端正、清楚。

复制(复印)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纸张限用A4规格,装订要整齐。

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它封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