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加快培育领军企业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提升农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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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加快培育领军企业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提
升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意见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牧业管理
【发文字号】兴署发[2015]90号
【发布部门】兴安盟行政公署
【发布日期】2015.06.30
【实施日期】2015.06.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加快培育领军企业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提升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
意见
(兴署发〔2015〕90号)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领军企业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提升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意见》(内政发〔2015〕2号),结合我盟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以建
设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促进农牧民增收为目标,以龙头企业为主体,通过政策扶持、项目带动、行业整合和品牌运营等措施,培育产业领军企业,打造优势龙头企业集群,实现农牧业产业集聚和规模发展。
(二)工作目标
1.领军企业培育目标。到2017年,销售收入5千万元以上企业由2014年的37家发展到50家,全盟农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销售收入由2014年的96亿元增加到150亿元左右,年平均增速保持在12%以上,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较2014年提高3个百分点。培育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龙头企业1家,培育年销售收入5亿元至10亿元龙头企业5家,培育年销售收入0.5亿元至5亿元龙头企业44家。
2.农畜产品生产目标。到2017年,粮食播种面积1200万亩,产量600万吨,牲畜存栏1300万头(只),肉类总产量40万吨,牛奶产量60万吨。
3.重点产业发展目标。到2017年,力争建成国家级农牧业产业化示范园区1个,建成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示范园区3个,盟级农牧业产业化示范园区3个,培育1个销售收入20亿元产业集群、2个销售收入10亿元产业集群,分层次实现产业集群发展。20亿元产业集群:乳业调味品产业、粮油食品产业;10亿元产业集群:肉产业、饲草饲料(特色)产业。
4.品牌建设目标。到2017年,中国驰名商标达到6个,自治区著名商标达到25个,农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6个,无公害及以上食品标准认证基地面积达到140万亩,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生产企业达到30家。
二、推进产业集群发展
(一)肉产业。重点发展肉牛、肉羊、生猪和禽产业。加快建设一批现代化肉类加工厂,建设好扎赉特旗蒙羊肉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永胜食品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市蒙犇有限责任公司,科右前旗奇泊尔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突泉县福润禽业有限责任公司、安
达牧业有限公司、阿妈牧场有限责任公司等龙头企业。创建草原绿色品牌,大幅度提高肉类企业实际加工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对牛、羊、猪和禽类动物的下货开展精深加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使肉产业向精深加工方向发展。到2017年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40%,其中:肉牛实际加工5万头以上,肉羊实际加工生产能力达到600万只以上,生猪加工50万口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