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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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排水、采暖和通风空调专业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系统简介:
工程名称:吉信综合楼
建设单位:吉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吉林建工集团北大湖分公司
建筑地点:吉林市东昌街与解放东路交汇地块西南角.
建筑分类:一类三级.
建筑面积:43782㎡建筑高度:99.45m ,地上26层,地下2层,地下二为设备用房及车库,1-4层为商业办公,5-26层为公寓式办公,本楼为一类综合楼.建筑给排水、采暖和通风空调专业包括:
1.采暖系统
2.给水系统
3.排水系统
4.消防栓系统
5.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6.通风防排烟系统六项系统工程。
二、监理目标: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期实现施工及监理合同确定的工程进度、质量、投资目标。
积极贯彻落实“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质量控制方针,以质量预控为重点,突出关键项目,遵循“预防为主、动态管理、跟踪监控”的方法,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切实保证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目标为优质工程。(依据施工合同编写)
三、监理依据: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和有关文件。
2、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
3、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工程变更洽商。
4、国家有关施工监理文件:
⑴建设监理规范(GB50319-2000);
⑵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⑶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5、国家和吉林市有关规范、规程:
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⑵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⑶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⑷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 15-88)〖1997年版〗;
⑸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 19-87)〖2002年版〗;
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 50084-2001);
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⑻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95);
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⑽《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⑾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⑿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98);
⒀建筑中水设计规范(CECS 30-91);
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2001年版〗;
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版〗;
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规范(GB50067-97);
⒅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 29-98);
⒆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暖应用技术规程(JGJ142-2004)
⒇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00-98)〖2001年版〗。
6、国家和地区有关工艺规程和标准图集:
⑴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三分册(DBJ01-26-96);
⑵国标图集(S系列、T系列);人防通风FT图集;
⑶91SB1~9、X1图集。
四、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流程,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 01-41-2002)和本工程监理规划相关内容。
五、监理控制工作重要工序(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
1、管道、设备预留预埋;
2、主要材料、设备选样送审和进场验收;
3、核查重要工程项目预检;
4、核查隐蔽工程验收;
5、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6、专业系统功能性检验试验;
7、主要设备单机试运转;
8、系统联动和调试运行;
9、中间及竣工验收;
10、质量保证资料核查;
11、安全、卫生和主要使用功能抽样核查,观感质量验收;
12、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
六、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及措施:
(一)目标预控:
为了确保工程的实体质量、使用功能和效果,如期竣工交用,应对下列项目进行预控:
1、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和监理控制程序的良好运作。
2、设计图纸的进一步熟悉深化。
3、控制不合理的洽商变更。
4、施工方案的合理确定和优化。
5、项目控制性计划的编制和先行控制。
6、主要材料、设备的选样送审、样品封样工作。
7、坚持企业质量管理程序,落实监控重点项目、三检制、样板引路、阶段(预)验收等措施。
8、着重解决各专业工种、各承包单位、各设备供应商之间管理衔接问题。
9、对特殊的专业施工项目,如:消防、锅炉、人防、饮用水箱防腐处理、市政管线等,应择优选择具备适当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并责成其对施工内容有效性、设备选型合理性,报批工作进展程
度等进行必要确认,并对最终验收负责。
(二)对施工单位资质及质保体系的要求:
1、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健全的质保体系,逐级建立质量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质量责任,要求施工单位的资质和管理能力与承包工程项目大小和技术要求相适应,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专业技术负责人要具有工程师以上的职称,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
2、所配备工程技术人员的资质和数量与有关管理规定相适应。施工管理和操作人员:专业工长、质检员、电焊工、材料员、资料员等应持有市建委核发的岗位合格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内容要同其资质一致,并可进一步考核确认,如焊工需持有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通过现场核对和试焊样板,进行确认。
3、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施工。属隐蔽工程的项目,需经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共同签字认可,方可隐蔽。检验批完成后在企业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工程报验单请监理验收。检验批施工质量不合格者,由监理给施工单位发不合格项通知责成改正,上道工序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由于后来才发现某种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对已覆盖的工程进行剥落检查。
4、建立采购责任制:采购方应对其所采购的原材料和设备质量负责。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掌握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安装条件,外加工订货时向厂家提出具体的技术要求,进场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试验,不合格产品严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