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全过程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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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全过程管理程序

(IATF16949-2016/ISO9001-2015)

1.0目的

为不断改善设备技术状况,提高设备可靠度,作好设备的全过程管理,促进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

2.0定义

设备全过程管理制度是指对设备从规划、选型、购置、验收、入帐、安装、使用、维护、更新改造、转移、出售、闲置、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的综合管理。3.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硅片厂全部生产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验收、入帐、安装、使用、维护、更新改造、转移、出售、闲置、报废等设备管理。

4.0管理职责及要求

4.1设备的规划

为适应生产发展和工艺技术进步的需要,各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设备发展规划。

4.1.1编制设备规划的依据:应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要求、设备的技术状况、国家政策(节能、节材)的要求、国家劳动安全和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国内外新型设备发展和科技信息、可筹集用于设备投资的资金来进行设备规划。

4.1.2设备规划的编制程序:设备规划就是按上述依据,通过初步的技术经济分析来确定设备改造、更新和新增规划的项目及进度计划。设备规划的编制,应在公司领导的领导下,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自上而下的进行编制。编制程

序如下:

首先,由设备使用部门和设备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经营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出设备规划的项目申请表。对设备规划项目必须进行初步的经济分析,从几个可行方案中选出最佳方案。

其次,由规划部门汇总各部门的项目申请表。进行综合平衡,提出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佳的设备规划草案,送交有关部门会审。

最后,由规划部门根据会审意见修改规划草案,编制设备规划,经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4.2 设备设计、选型

4.2.1基建、技措项目设计中所选用的设备,及生产设备的更新改造应满足生产工艺的需要。

4.2.2选用的设备应具有性能可靠、技术先进、能耗低、运行可靠、效能高、操作简便、维修性好、经济合理、符合安全及环保要求等特点。

4.2.3选用设备应尽量做到通用化、标准化、系列化、国产化,对引进设备应充分考虑便于维修和备件供应。

4.2.4设备选型必须以技术经济论证结果为依据,综合考虑设备寿命周期费用的优化,应在考虑制造、购置经济性的同时,综合考虑安装、使用、维修费用的经济性、合理性。

4.2.5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本企业基建、技改措施立项的审核及主要设备、关键设备、成套设备选型,确定生产厂家等技术论证工作。设计部门应充分考虑设备主管部门的意见。

4.2.6设备选型如需变更,有关部门应主动与设备主管部门、技术部门商议确

定。

4.2.7各单位要为设备主管部门介入设备前半生管理工作创造有利的条件。

4.3设备购置、制造及验收、入账

4.3.1设备的购置应遵照设计中所确定的机型、规格、技术要求及生产厂家,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如需更改,应与设计、技术、设备主管部门共同商议确立。订购成套设备、主要设备、关键设备,应有设备主管部门参加技术交流和有关谈判。

4.3.2设备到货后,由订货部门组织开箱检验,设备主管部门参加。验收合格的设备,并同技术资料、备品配件、随机专用工具、暂由订货部门妥善保管。

4.3.3对引进设备应按国家商检局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4.3.4签订设备购置或制造合同必须执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技术复杂、要求特殊的成套设备、主要或关键设备、压力容器等设备,合同签订时应有设备主管部门参加。

4.3.5自制或外加工设备的设计应符合国家颁布的设计规范及法规。严格采用法定计量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包括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应的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4.3.6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必须加强质量管理,制造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产品质量,所交付的产品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随意更改或降低原设计要求,并备齐各种技术资料(合格证、说明书、结构安装图纸、主要零部件图纸等),委托部门要加强设备制造过程中的质量监督,设备主管部门应参加主要设备、关键设备、成套设备的监制和产品的最终验收。

4.3.7设备的入账

入账是设备资产管理的重要一环,设备纳入资产管理渠道,需要严格按照设备的价值和类型进行入账。设备主管部门设备工程师要依据设备验收单分别逐笔登记设备台帐,入账时,要把该设备的名称、型号、厂家等相关内容填写清楚,为后期管理打好基础,并进行转固处理。

4.4设备安装、调试

4.4.1结合大修同步进行的技改项目中,设备安装、调试由设备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其他项目的设备安装,调试由相应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4.2设备安装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进行安装、调试,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不准随意改动。

4.4.3经调试,各项技术参数达到设计要求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空载运行和负荷运行。实施单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4.4.4项目验收后,安装施工单位必须向设备主管部门交齐各种技术资料(设计文件、图纸设计更改单、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安装调试数据、试运记录、检验记录等)以及随机专用工具。

4.5设备使用、维护

4.5.1各单位应制订设备操作、使用规程及各岗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4.5.2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对操作人员应进行严格的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5.3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操作人员、检维修人员必须密切配和,精心操作,维护设备,认真、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在线备用设备管理制度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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