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案件中侦查审讯谋略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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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案件中侦查审讯谋略的运用论文关键词:贪污贿赂案件侦查审讯谋略
论文摘要:贪污贿赂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由于其身份特殊或涉案金额较大,反侦查能力及心理承受能力较强等特点,一般都会拒不供认以企图逃避处罚。他们在接受审讯时的心理变化要经历四个阶段,即试探摸底、对抗相持、动摇反复和供述认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特点,侦查人员必须在审讯前先准确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要善于利用其复杂矛盾的心情,灵活采取攻心型、震慑型、迷惑型、利用刑等的审讯谋略,攻其要害,迫使其在心理上认罪伏法。
侦查审讯谋略,是谋略中的特定类型,是矛盾对抗双方一种特殊的斗智斗谋艺术。审讯是侦查人员同犯罪嫌疑人攻心斗智,利用调查材料和政策教育罪犯、制服罪犯的短兵相接式战斗。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达,侦查审讯谋略在反贪侦查领域中得到广泛应用,特别是在查办贪污贿赂案件方面充分显示了其成功的必然性,取得了很好的办案效果。传统陈旧的“由供到证”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我国民主法制发展和新形势下反贪侦查工作发展的需要,建立“由证到供”的侦查模式已成为当前反贪侦查工作的主流。贪污贿赂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由于其身份特殊或涉案金额较大,反侦查能力及心理承受能力较强等特点,一般都会拒不供认以企图逃避处罚。他们在接受审讯时的心理变化要经历四个阶段,即试探摸底、对抗相持、动摇反复和供述认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特点,侦查人员必须善于抓住各个阶段的关键时刻,正确施压,审讯前先准确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善于利用其复杂矛盾的心情,灵活采取不同的审讯谋略,攻其要害,迫使其在心理上认罪伏法。下面是笔者结合办案实践,总结、探讨出审讯中可采用的四大策略:
一、攻心型谋略
侦查审讯的攻心,是运用真理和正义的力量去施加影响,即用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念、客观事实以及法律和政策进行说服教育,通过触动犯罪嫌疑人的根本利害关系来施加影响,进行分化瓦解,从而制服犯罪嫌疑人,使犯罪嫌疑人不想、不能、不敢对抗审讯,以取得“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审讯攻心能否取得成效,关键要掌握好三点:一是要找准思想要害,对症下药;二是要讲究攻心技巧,方法得当;三是要保持攻击态势,掌握主动。最常用的攻心型谋略有:
(一)政治攻心
就是利用我们所拥有的正确的思想观念、政治立场和观点去揭露、批驳犯罪嫌疑人的错误观念、观点和立场,以达到犯罪嫌疑人转变思想认识的目的。具体实施的要点如下:(1)揭露内幕和犯罪性质;(2)揭露矛盾,分化瓦解;(3)巧用证据;(4)摆事实讲道理。
(二)思想攻心
这是最常用的解决犯罪嫌疑人认识问题、观念问题、情感问题的审讯谋略。它主要通过强化审讯力量,适当加大审讯频率和宣讲国家的政治、经济等形势来完成,可具体分为:(1)情攻心,是指调动犯罪嫌疑人的情感,使其向有利于如实供述的方面转化;(2)理攻心,是指运用社会道义和公理来转变犯罪嫌疑人的思想,促其如实供述;(3)势攻心,是指在侦查审讯中,运用和形成对我有利的局势、声势和形势。
(三)政策法律攻心
运用党的有关刑事政策和法律的感召力和威慑力,去影响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其实施要点是:(1)宣讲党的政策和《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开展攻心;(2)运用真实案例和真人真事启发教育;(3)运用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开展攻心;(4)在看守所内结合实际开展有声势、有规模的宽严典型教育。
通过上述几种攻心,对犯罪嫌疑人形成强大的心理压力,促其思想转变,如实供述。
如:我院在查办曲阜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冯某受贿案过程中,办案人员针对冯为人办事,收人钱财是人家出于感谢所送不收不好的错误思想,用诚恳的态度分析了她从一名普通教育工作者在党的培养下成长为一名校长,利用职权为人谋利,收人钱财,其实质就是权钱交易。用正确的思想观批驳冯的错误思想,向她宣讲党的反腐政策和决心。同时在生活上关心照顾她,冯
有心脏病、高血压办案人员主动给她检查身体、买药。通过这些政策、思想、生活上的感化,促使她如实主动的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衷心感谢办案??
二、震慑型谋略
震慑性谋略,就是在审讯中,办案人员发出能产生强烈效应和刺激的信息,使犯
罪嫌疑人慑于国家专政机关的威力,深感自己不是对手,无力与国家法律抗衡,从而削弱或消除对抗的意志,如实交代罪行。
(一)敲山震虎
敲山震虎就是打击一点,震惊一方的谋略。在审讯中,犯罪嫌疑人往往以供述已经公开暴露的或难以隐瞒的罪行作掩护,拒不交代办案人员一时拿不出证据证明的重大罪行。此时,运用敲山震虎谋略,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实施这种计谋时,应掌握的要点有以下五个:(1)围绕着与犯罪有关的人际关系问题来敲,使犯罪嫌疑人产生某种联想而惊恐不安,从而供述罪行;(2)围绕着与犯罪有关的某一件事来敲,动摇犯罪嫌疑人拒供的心理;(3)围绕着与犯罪有关的某些物品来敲,让犯罪嫌疑人产生大事不妙的感觉;(4)围绕着与犯罪有关的具体时间、地点来敲,让犯罪嫌疑人无法狡辩;(5)围绕着与犯罪有关的其他因素来敲,使犯罪嫌疑人预感到别无退路,不得不供述罪行。
(二)先发制人
先发制人就是在充分掌握犯罪嫌疑人心理,掌握其防御体系的部分或全部情况
之后,以自己据有的优势,主动向犯罪嫌疑人发起局部或整体进攻的讯问谋略。它可在整个侦查审讯活动中使用,也可在某一次具体问题审讯中使用。先发制人谋略实施时,应注意以下三个要点:(1)出示强有力的证据,主动揭露犯罪嫌疑人的罪行。(2)使用措词强烈、节奏性强的发问语气;(3)发现有谎供、狡辩的意向,就先行一步,揭穿可能说出的谎言,不给犯罪嫌疑人以喘息机会,堵塞其退路,迫其供述。
(三)攻其不备
攻其不备就是在犯罪嫌疑人对某一问题没有防备,或来不及防备的情况下,集中力量,对该问题进行突然追讯的一种审讯谋略。实施谋略时,应注意的问题有以下两点:(1)办案人员在与犯罪嫌疑人的对攻中,要善于捕捉其没有防备的问题;(2)发现了没有防备的问题,要迅速果断的进攻,切不可优柔寡断贻误战机。
如:我院在查办的市行政执法局何某受贿案的过程中,办案人员虽已掌握了何某的部分犯罪证据,但为了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办案时间,不给犯罪嫌疑人有喘息的机会,在犯罪嫌疑人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立即传讯到办案地点进行讯问,很快打破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在较短时间内突破了案件。
三、迷惑型谋略
迷惑型谋略,就是通过一定的形式,分散转移犯罪嫌疑人的注意力,使其在关键
问题上失去警觉或产生错误判断时,乘隙攻人的谋略。常用的迷惑型谋略有:
(一)声东击西
声东击西就是在侦查审讯中,设法转移犯罪嫌疑人对某一问题的注意力,使其对另外一个问题注意防备,而办案人员,趁机对其防备松懈的问题发动进攻。实施要点是:(1)示假隐真。选择一个犯罪嫌疑人比较关切的问题,发动佯攻进行追问,使犯罪嫌疑人集中精力进行辩解,疲于应付,思想混乱。(2)乘虚而入。当犯罪嫌疑人思维出现混乱时,乘隙追问我们要解决的案件事实,使犯罪嫌疑人在慌乱之中供出事实。